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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我和神仙有个约会-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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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死,不赶着投胎,更不赶着忘记前世,我只是……找狗。”我胡乱编了一句。

    身后,立即有一个古代女子哭了起来,“我怕狗!快把它牵走。”

    我借着机会往桥头跑,这才现此桥居然很长,排队的队伍也很长。桥头,站着一个穿偏襟小褂、利落水裤、头盘梳得纹丝不乱的中年美妇。她守着一只半人高的三足青铜鼎,也不见鼎下有火,可她从舀出的一碗碗汤却热气腾腾,而且似乎永远也舀不尽。

    “喝吧,此生最后一口热乎气。要再温暖,得寻来世了。”她每递一碗汤,就说一句,不厌其烦。

    而在她脚边,趴卧着一条大狗,不住的哀鸣声正是它出来的。只是看起来它并没有受到虐待,不知为什么叫得那样凄惨?

    我蹭过去,怯怯地叫了一声,“孟姐姐。”在这种环境下,做这么特殊的工作,任谁也会猜到这中年美妇是孟婆了,虽然她和普通想象中不一样,即不丑,也不老,更不凶恶冷漠。

    “谁家的丫头啊,嘴这甜!”她头也没回,手下没停,却对我笑说,“你不是游魂,也不是鬼差,身上有妖气和人气,难道是半妖?你跑这里来干什么?”

    “姐姐真聪明。”我继续拍马屁,“我是要回洪荒界,听到这边有狗叫,过来看看的。”

    “你就是谛听护着的那个丫头啊。”她终于回头看我,满眼好奇,“看来是个心善的,被这小东西动了心肝儿了。”

    哇?冥界的消息流传这么快呀。我不置可否,伸手摸了摸狗头。

    这条狗似乎是拉布拉多种,纯黑色,体型十分巨大,但看样子才长成成犬,年纪还小。当我一摸它,它立即歪过头来,湿凉的鼻子蹭着我的手腕。

    “你也养狗吗?”孟婆问。

    我想起肉包,差点热泪盈眶,“是我身上有狗味,它才对我这么友好吧?”

    “它对谁都友好,傻乎乎的。”孟婆近乎宠溺地微笑道,“不过你倒是一个能摸上它的头的,别人摸它,就算是我,它也会躲开。”

    狗狗的皮肤光滑温热,似乎能让人感觉到血脉和生机地流动,而摸它全身的话会现骨骼肌肉都很不错,是条好狗。只是一只活生生的狗,为什么跑到这里来?

    我望向孟婆,她似知道我想问什么,解释道,“不是我养的。一千年前,也不知它是从哪里跑来,身上有神通,鬼差都捉不到它,这里的阴气也伤不了它。后来冥王默许,它就不分日夜,天天守在桥头了,好像是等它的主人来接它。每天这个时辰,它都哀叫一阵,也不知是为什么。开始,我心里都受不了,可这一千年下来,什么也习惯了。”

    绝世好狗!我落泪。

    以前看电影《忠犬八公》,当主人死后,八公仍然每天同一时间到车站去等主人,我都感动到不行。别说这只了,它守护了千年啊!

    也许,它的主人根本就不会再来。也许,它的主人已经转世投胎,忘记它的存在。傻狗狗啊,还等什么?等一个永远也不会再出现的主人吗?

    只是,这只狗是神狗,他的主人也不是普通人吧?到了洪荒界才知道,妖魔和神仙也要应劫,也有生死。当然,孙悟空这种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人不算。

    我蹲在地上轻抚着这只痴情狗,它很舒服地接受我的安慰。不过当我看到无意中看到狗狗的耳朵后面,却忽然现有几条白色印子,细看的话,形状怎么那么像……

    忘川的那柄神枪?!



………【第二十三章贿赂】………

    这不是那家伙的狗吧?!

    我颇为吃惊。

    “丫头,你认识这只狗?”孟婆看我惊讶,问道。

    狗狗好像听得懂人言似的,一下子站了起来,因为它体型大,把我撞了一个趔趄。

    我连忙摇头。

    不能确定的事,最好先不要说出来,再者忘川那样子也不像有爱心,会养仙宠的。他哪是容得别人冒犯的,万一错了,我还不定要被怎么报复呢。

    “你乖乖的跟孟姐姐在这儿,过几天我来看你,给你带好吃的。”我搔搔狗狗的耳背,它很受用,舒服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其实,我的储物荷包中有不少狗零食,都是这回给肉包买的,虽然那些给小型犬磨牙的小玩意还不够给这大黑狗塞牙缝的,但拿来让它分散一下注意力也好。再者,我还有不少小包装的酱制肉类,它一定爱吃的,只是我现在没办法拿。

    它呜呜着哼哼,咬着我的裙摆不让我走。

    我不忍,又跟它耗了老半天,直到听见数声悠远的暮鼓之声,看到最后一个排队的人也饮了汤,神情空洞的离去,才对孟婆道,“孟姐姐,这狗平时吃什么呀?还有,姐姐有没有喜欢的东西,下回我一并带来孝敬您。”

    “丫头多礼了。”孟婆呼了一口气,带着终于下班了的愉快表情,单手举起那只锈迹斑斑的青铜鼎,把剩余的汤倒入忘川河中,“它也没什么特殊的,我们这票兄弟敬它忠心,每天从自己的饭里省下一口,都倒在在鼎里,大杂烩似的,这不也养得膘肥体壮的。偶尔的,那些鬼差兄弟上阳间去,会捎带点肉食给它,那它就像过年似的。”

    我惊讶地望着孟婆,想不到她苗条得像凤铃花一样,力气却这么大。这鼎少说得有几百斤吧,但她托来举去,就跟玩似的,半点不吃力。

    “可是,给狗狗用这个鼎放吃食,它不会出问题吗?”我担忧地问。

    她笑,“我正是想让它忘记呀,不过生灵是不允许喝我这孟婆汤的,这是地府的规矩。冥王是天底下最公正无私的人,我们底下的人当然也不敢随意而为,所以我不能直接灌它一碗下去。只盼着日日让它沾上一点,最终忘却前尘,做只无忧无虑的狗,不要每天哀鸣苦等。可它对主人的念力太强了,一千多来年,天天用这个鼎吃食,却也没能奏效。唉,不知谁这么有福气。这世道,人也未必有狗这么忠义。”

    “就让它想着主人吧,说不定……那对它来说是一种幸福。”我叹息了声,不知我走这几天,肉包有没有这么思念我。

    孟婆愣了愣,忽尔笑道,“丫头说得好,万事随缘,我虽是为着它好,可这番强求倒着相了。不过此处不是生灵久留之地,又所谓黄泉路上无回头,你原路回不去,等我收了东西送你。”

    我真心感谢着应下。可狗狗却还是不让我走,颇通人性,似乎明白我有可能认识它的主人。

    我把它拉到一边,低声道,“我真的不确定那家伙是不是你的主人,若冒冒然带你去,他要打我的,他脾气很差。这样,下回我带他的一件东西来,你闻闻。倘若他就是你的主人,我就保证把你送到他那儿去。”我承诺,并没有多想别的,也没想要怎么拿到忘川的贴身之物。

    而有神通的狗就是不一样,它立即明白了我的意思,欢欢喜喜地松开了我的裙摆。

    孟婆把我送到洪荒界时,天色已经全黑了。我不敢绕小道,冒着被罚的风险走官道。因为万一遇到大妖或者魔物,我有可能被吃掉的,这个世界并不太平。不过我跑着跑着,忽然现我身轻如燕、健步如飞,行进度实在很快,虽然比不上四轮驱动的铁家伙,但和轻型小摩托也差不多了,而且不怎么累。

    我很高兴,用我的现代思维想一想,如果我达到飞机的跑,是不是就离能飞不远了呢?

    因为离妖居地比较近,我没直接回十四山,而是回家住了一晚,谁也没惊动,晚上上完夜校,跟梦中人兴高采烈地说起自己的修为进境,二天天才麻麻亮就走了。

    霍

    炎见了我,没有往常的悲催,反而笑着过来打招呼,甚至还抱起我,转了一圈,显得心情大好。这让我很疑虑,基本上他开心,我就会倒霉。

    不过暗中观察了几天,也没现有什么异常,加上我的特训正进行得热火朝天,每天还抓空往肉包那跑,也就放松了警惕。就这么着,狐族一美少女大赛开始了。

    我的作战计划稍做了下调整,从比赛前一天才报名,改为了提前三天报名,因为拉票也需要时间嘛。

    拉票的方式很简单:贿赂。

    不要以为只有人爱财,妖精也有很多爱那黄白之物的,但我却没用这一招,忒俗了。狐族中人虽然对伴侣异常忠诚,绝对一夫一妻、白头偕老,可在结婚前,贞操观念却根本没有。有图着修炼事半功倍的,还特意从房中术入手。对他们来说,这就跟吃饭喝水一样自然。胡香香就跟很多男妖都采啊补啊过的,所以“交情”广泛。

    不过这种事对于妖精来说也是稀松平常,于是我另辟蹊径,从男妖们求知若渴的好学角度入手,这回在人界用非法手段购入了大批诸如《花花公子》、《男人帮》成*人版,等杂志。让三哥抱着一摞杂志,跟卖aV的违法商贩似的,站在妖居地的入口,逢有男妖经过,就鬼鬼祟祟的上前,低声道,“兄弟,看过热辣的没?金毛狮王,三点全露,**放大,只要承诺比赛时投胡六六一票,这本书就是你的了。”一边说,一边还要配合着打开杂志,当然放到中心大彩页的那一幅,当人家想细看,就立即把杂志合上。

    这一招很奏效,毕竟和胡香香之间是老交情,这杂志可是新玩意儿。再说,人人以为不投票胡香香没关系,反正她朋友多嘛,不少自己这一个。

    后来整个妖居地的成年男妖,几乎人手一册有色读物,又因为自己看书没意思,还想看看别人的书是什么模样,他们自动自的组成了阅读小组,形成了互换旧书市场,三哥更是利用我能来回穿越的优势变成了大书商。

    当然,这是后话。当时比较麻烦的后果是一只金色狮子妖王到处找人哭诉,说我败坏他的名誉,要我赔偿他的精神损失,全年订阅《xxx》杂志。



………【第二十四章狭路相逢】………

    对女妖们,我用的方法就更简单了。

    女人,都爱买漂亮的鞋子,对我而言,尤其是凉鞋,每回逛商场,只觉得哪一双都非常漂亮,哪一双都想买。

    而妖居地的人风气开放,女妖们不怕裸露,但她们夏天有赤脚的、有穿草编鞋的、有穿绸缎绣鞋的、可就是没人穿过高跟、坡跟、或者平底的凉鞋。所以,我这次带回了几百双女式凉鞋,由小九负责,只要肯投我一票的,都能获赠一双。到最后就连透明塑料拖鞋,我起名为水晶鞋都送光了。

    偷笑,从物质极大丰富、人民为所欲为的人界,来到物质极度匮乏,妖精欲哭无泪的洪荒界,就是有巨大的先天优势啊。

    两天下来,我人气飙升,以致胡香香终于紧张了。以前她级看不起我,好像看我一眼都会污染她纯正的狐族血统似的,现在到底看我了,虽然是斜着眼的。

    当时我是和三哥到溪边玩水、实际上是密谋归来,正在一条小道上与胡香香一行人狭路相逢。我妈一向说我是老实厚道的狐种,所以我很礼貌的侧身让道,虽然从路势上来看,她该给我让才对。

    我想,谁先走都一样,何必计较,可她居然在路过我身边时故意狠狠撞我一下。这条仅容两人并肩的小路的一侧是山壁,尖石嶙峋,不能倚靠,而另一侧是绝谷,我将将站在崖边,幸好三哥及时拉了我一把,不然我肯定得摔下去。我还不会腾云,这下子不死也得重残。

    “胡香香,你别欺人太甚!”三哥急了。

    胡香香眨着水汪汪一对美目,装出无辜的样子道,“我不小心而已,你吼我做什么?”

    “你是太胖了还是怎么滴,这么大地方不够走,非得撞人?”三哥忽然笑了,脸变得很快。

    只一句,胡香香就怒了。她自恃美貌,最容不得别人说她外形上的错处。三哥说她胖,那就重大的侮辱和挑衅。

    不过,她倒很有城府、很能忍耐,脸上挂着轻蔑的笑意道,“我的身姿如何,明天自有人评判。我倒提心这只半妖,法力这么低微,明天上擂台,只怕丢了全狐族的脸。”

    我伸手就是一记手刀,刀风掠过,离我三丈外一块早就松动的石头被震得跌下深谷,声音悠远传来,半天不止。

    三哥得意地道,“看到没?这一招……”他一时编不出来,干脆转头向我低问,“这一招叫什么来着?”

    “般若掌。”我瞎编,反正那么多武侠小说中的招式随我剽窃。

    “这招般若掌,我家六六才用了一成功力就有这种惊人的效果,谁还敢轻视?”三哥一脸傲然,看起来胸有成竹似的,“你也明明知道,六六并不是从头修起,她的仙气灵力不过是因为失忆被封,如今重新拿起来,进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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