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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都市魔戒-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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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没有?”董洁对于林枫在她面前有几斤几两也是知道的,继续逼问。

“梦里的算不算?”林枫没想到董洁这么难忽悠,嘴上一个没把门,下意识地承认了以前自己梦中的某些龌龊事。

“哼……你说呢?”董洁被林枫此时的样子逗笑了,但表面上她还是没有好脸色,说道。

“不算吧。”林枫为自己争取最后的辩护,当然,也可以说是一种狡辩。

“哼……”董洁又是“哼”了一声,板过脸,不看林枫了。

“洁姐,我……”见董洁好像真的生气的,连忙要解释。

“把脸伸过来。”董洁见林枫这个样子,心里更是笑开了花,她就是喜欢林枫在她面前这个呆样,她也知道,现在林枫的本事很大,连狼帮都被他掌控在手中,但她就是喜欢林枫在她面前这个样子。

林枫被董洁这个突然的要求弄得一愣,还以为董洁要打他耳光呢,但考虑到董洁平时对自己的样,他还是战战兢兢地把脸伸了过去。

“知道我要干什么吗?”董洁伸出手,在林枫凑过来的脸上很有节奏地亲亲地拍打着,边动作还边问道。

“洁姐,我知道,你轻点打。”林枫见董洁的动作,哪里还不明白董洁要干什么,但只好忍着,谁让刚才自己的嘴巴没把门呢?

“吧唧……”没有想象中被打的痛觉,林枫只感觉自己的嘴唇陷入一片柔软之中,下意识地,他伸出舌头去探个究竟。

两人花了五分钟的时间打了个对林枫而言非常“漫长”的“嘴仗”,最后,林枫赢了,董洁憋气的功夫输给了林枫。

“洁姐,这可是我的初吻啊。”林枫此刻很有些占了便宜卖乖的嫌疑,说道。

“哼,骗谁呢?”那也是董洁的初吻,但她没打算告诉林枫,反而是对林枫的话表示怀疑。

宋琦的良苦用心 (38)

“你不信?那好,我让你知道不是初吻的时候是怎样吻的。”林枫说着,趁董洁不注意,又是一个偷吻袭来,把董洁给偷袭了。

又是“漫长”的五分多钟,董洁这次总算是有了进步,憋气时间长了些。

“要死了,居然偷袭我。”董洁被林枫一吻,说话间也撒起娇来。

“呵呵……你刚才不是也偷袭我?”林枫呵呵笑道,脸皮也厚了许多,原来,被夺了初吻的男孩,脸皮是会厚了许多的。

“洁姐,刚才我可是初吻,你是吗?”笑闹过了,林枫摸着董洁柔顺的头发,问道。

“哼,不告诉你。”董洁又是把脸一板,不告诉林枫。

“你知道那天,你和黄胜的事发生后,我为什么那么生气吗?”林枫笑了笑,他知道,董洁是那种很保守的女人。

“还能是啥?就是你心中的占有欲在作祟呗,下意识的,你把我看成是你的女人了,是吧?”董洁在这个问题上倒是直言不韪,好像她已经看透了林枫似的。

“洁姐,我……”林枫见董洁此刻慵懒地躺在自己怀里的样,手不自觉地向着董洁的高耸出摸去。

“别……小枫。”董洁忽然阻止了林枫的动作,她也知道林枫这双贼手要往哪儿放。

第三十三章董洁的苦衷

“为什么?”林枫不明白,吻都吻了,这样的动作也不行?

“你这小家伙,别得寸进尺啊,我告诉你,你今晚就乖乖抱着我,要是敢有什么小动作,看我以后还理你。”董洁眼睛一转,似乎隐藏了什么,对着林枫说道。

董洁不爱林枫?不,就在刚才,董洁发现自己并不抗拒林枫这种超越姐弟关系的爱,但她真的不能接受林枫。

原因无他,董洁认为自己配不上林枫,或者说,董洁认为自己不是个好女人,因为,她始终认为,谁娶了她,谁就得倒霉,甚至,会发生血光之灾。

这个,得从头说起了。

以前,董洁还是林枫这个年龄的时候,早就已经在B市有了自己的工作,虽然就是一份一般的工作,但这并不影响她那个年龄时特有的一份对爱情的憧憬。

凭着董洁的美艳,很快,董洁有了一个追求者,说实话,那是一个不错的男孩,也挺有上进心的,董洁自然也就答应和他处着看看。

董洁很保守,最多就是让他牵牵手压马路而已,那个男孩也表示理解,董洁以为,她可能会嫁给那个男孩。

但,就在董洁答应要嫁给这个男孩的那一天,男孩在晚上出了车祸,抢救未果,年纪轻轻的,就离开了人世。

董洁伤心了很久,因为受到了这样的打击,董洁有些以为自己是那种克夫的女人。

宋琦的良苦用心 (39)

既然有了这种想法,董洁自然要去找几个算命先生看看,印证一下。

董洁没有受过高等教育,对脱离科学的东西还是挺相信的。

几个算命先生算了几次命下来,个个都说董洁天生就是一只克夫的白虎,别说娶了她,就是和她私定了终生,这个男人以后的日子绝对不好过。

要是搁以前,董洁是绝对不相信的,但那个时候她的男朋友还真的是在董洁答应嫁给他的那天晚上出了车祸的,于是,董洁信了,从此,她离开了当时的工作岗位,开始开了林枫学校旁边的自选店,也因为她的善良,心灰意冷之下,对任何人的追求都拒之门外。

那天,董洁也正是考虑到这个,才答应了黄胜的要求,她是狠下心了,既然黄胜如此逼她,那她就为了林枫用自己的贞洁把黄胜给害了,可见,董洁的这种意识是多么的根深蒂固,也可见她对黄胜的恨意是多么的浓烈。

所以,董洁不断地提醒着自己,就算是心中对林枫有爱,那就偷偷爱好了,林枫不是她这种女人应该奢求得到的。

而她刚才阻止林枫,就是怕林枫在这种暧昧的环境下,忍不住对她有了那方面的心思,最后可能会害了林枫。

但她不想告诉林枫,因为她知道,就算是告诉了林枫,林枫也不会相信,甚至还可能为了打破董洁的这种观念,证明给她看呢。

她爱林枫,所以,她不愿意林枫去冒险。

爱,有时也可以是无私的,林枫可以为她不惜以身犯险,她自然也可以为了林枫,放弃自己的爱情。

尽管,她很希望得到林枫的爱,但她认为,自己的命就是这样,要得到这些,根本就是奢求,刚才和林枫的一吻,已经让董洁很开心了,她知道,只要没和林枫做那事,没和林枫谈婚论嫁,林枫就不会受到她的影响。

“好吧,洁姐,你累了一天了,睡吧,我看着你。”林枫这个时候没有发现董洁眼中深藏的秘密,也不逼她,爱怜的摸了摸董洁美艳的脸蛋,轻柔地说道。

“嗯……”董洁见林枫此时的神情和动作,美美地一笑,然后就闭上了眼睛。

见董洁闭上了眼睛,林枫添了添柴火,忙活起帮董洁烘干衣服的活儿来了,虽然抱着不着寸缕的董洁林枫很舒服,但林枫还是怕董洁着凉了,还是赶紧把董洁的衣服烘干给她穿上吧,穿上也能抱不是?

忙活了一会儿,林枫把董洁和自己的衣服都给烘干了,见董洁睡得正香,也不忍打扰她,只好把衣服都盖到董洁身上,他自己虽然还是赤着上身,但也无所谓了,反正有一个火堆在旁边,这个时候要穿上衣服的话还会把董洁吵醒呢。

宋琦的良苦用心 (40)

见四周一片安静,雨也停了,林枫干脆也闭上了眼,有特斯拉在呢,自己睡觉,让他警惕好了。

迷迷糊糊睡了许久,林枫就被特斯拉的声音惊醒了。

“怎么了?”林枫知道,特斯拉这个时候弄醒他,一定有什么突发事件。

“我感应到,在周围有一些活物在活动,但它们还在远处,没有进入我的感知范围,所以,我不知道是什么。”特斯拉神情有些严肃,说道。

“活物?难道是山林中的动物?”林枫此刻也没有了睡意,说道。

林枫可是听说过拇指山夜晚有狼群伤人的传闻,但那也就是传闻,林枫以前也就没放在心上。

“呵呵……小子,你真聪明,真是动物。”特斯拉见林枫醒了,也就轻松了一些,说道。

“动物?什么动物?不会是狼吧?”林枫没有理会特斯拉的调侃,问道。

“呵呵……恭喜你,再次答对了,真是狼群。”特斯拉继续调侃,仿佛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心慌似的。

也是,特斯拉就存在魔戒中,任何物理攻击,对他无效,人家就是个灵魂,不管导弹还是火箭,和他都不沾边啊。

但特斯拉不怕,林枫可是个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的,他可不是什么金刚不坏之身。

“有多少?”林枫知道,现在当务之急是了解情况,做出适合的战略,着急是没有用的。

“不多不少,也就七八只狼而已,还不够你一梭子弹的。”特斯拉以为林枫还有子弹,轻松地说道。

“老家伙,为了救洁姐,我已经把子弹射光了。”林枫对特斯拉这个时候的轻松表示很无奈,他可是没有子弹了。

“枪里的子弹没有了,你重新装上不就行了?”特斯拉还是那么慢条斯理地说着话。

敢情,他以为林枫魔戒中还有子弹呢。

“我要有子弹还用跟你墨迹?我现在全身上下,可是只有手枪里有一颗子弹了,那还是不小心留下的。”林枫现在魔戒中枪倒是有,但只有一把手枪中还有一颗子弹。

“那怎么办?”特斯拉以为林枫魔戒中应该还有备用的子弹,没想到林枫没有了,一颗子弹对上七八只狼,有个屁用啊?

要知道,林枫要是挂了,他又得在魔戒中忍受那永无天年的孤独和黑暗啊,所以,特斯拉也着急了起来。

第三十四章暧昧姿势

林枫没理特斯拉,连忙叫醒了怀里的董洁:“洁姐,醒醒。”

董洁还在睡梦中,林枫还不能让她知道外面来了狼群的事,因为林枫知道,一个人在睡梦中,是很容易受惊的,这个时候,人的思维坚韧性是比醒着的时候差很多。

宋琦的良苦用心 (41)

“嗯?小枫,怎么了?”董洁已经不发烧了,美美睡上一觉,整个人也精神多了。

“别怕,外面来了几只狼,你快点穿衣服。”见董洁醒了,林枫也告诉了董洁实情,林枫还没有把握一个人干翻七八只狼,告诉董洁实情,有利于待会她见机行事。

“啊,那怎么办啊?”董洁这个时候也终于真正醒了过来,听完林枫的话,焦急地问道。

“你先穿上衣服,我可不想那群狼占你便宜。”林枫见还没有穿衣服,开玩笑说道。

这个时候,林枫自己心中还真的没有什么好的计策,但他知道,开开玩笑能够瓦解董洁的恐惧神经,有利于她镇定下来。

“哼……这个时候你还能开玩笑。”董洁又是“哼”了一声,说着也开始穿衣服了。

现在是非常时候,董洁也就不避嫌了,看到林枫光着身子,把衣服都给自己盖上,心中一暖,问道:“你这呆子,你就不冷吗?”

与狼共舞 (1)

“呵呵……我皮糙肉厚的,怕啥,你快穿上吧。”虽然林枫很想再欣赏一下董洁的美妙身段,但该死的狼越来越近了,林枫只好催促董洁快点穿上衣服。

“好。”董洁依言连忙穿上衣服,现在,林枫就是她的主心骨,有林枫在,董洁感觉心安了许多。

董洁穿衣服,林枫也在穿衣服,这要是不明情况的人进来看到这一幕,还以为两人刚刚办完事呢。

办什么事?呃……这个,自己想象吧。

很快,林枫和董洁穿衣完毕了,董洁穿衣的时候难免被林枫看到某些不该看到的东西,但这是非常时刻,再说了,董洁也觉得被林枫这坏小子不经意间看一眼也没事,反正吻都吻了。

好了,整装完毕,林枫拉着董洁的手来到洞口。

也许是因为洞里面有火光,七八只狼围在洞口差不多五十米外,想来这群狼也是怕火的。

尽管如此,但林枫知道,这群狼一定是经常在拇指山一带袭击人的狼群,对于火的免疫性应该比平常的狼高了许多,也就是说,这群狼虽然有些顾忌火,但如果林枫想要靠着火光躲在山洞里,那是不可能的。

到时候要是这群狼冲了进来,林枫和董洁反而连逃跑的地方都没有,只有奋力一搏了。

那是最差的结果,所以,林枫还是带着董洁来到洞口,寻找时机逃跑。

干翻几条狼还是能够的,但要林枫一个人干翻这么多狼,林枫还是没把握,况且,林枫身边还有一个董洁。

武松都尚且只能徒手干掉一只老虎,林枫现在的实力也不见得比武松厉害,所以,林枫认为,还是稳妥点好,别自视过高,否则,可能会害人害己。

现在,林枫唯一的优势就是手中还有一颗子弹,而这颗子弹只能干翻一头狼,所以,林枫认为,最好是干翻狼王。

狼是群居动物,也是群攻动物,从七八只狼围而不打的行为来看,这群狼中应该有一只是狼王,至少也是个小狼王,要不然,他们不会这么有默契。

正所谓,擒贼先擒王,林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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