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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艳遇编年史-第171章

小说: 艳遇编年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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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度的运动。

我撑着步伐,开始是奔跑,接着是小跑,最后是拖着脚步,歪歪扭扭地向着移动着。

赵飞虎队长想移开我的负重,我也拒绝了。

我要耗尽自己的真气!

快耗呀!快呀!我在心里喊着。真是奇怪了,越是想耗尽它,反而,就越不容易。

一直等到拖着脚步走到营房门口的时候,我的丹田里,始终有一缕微弱的真气,守护着丹田。

这一次,赶上了中餐。

老爹在食堂门口看到我,拍了我一下肩膀,差一点把我给拍趴下。老爹笑容可掬地说:“哦,小伙子,进步很快嘛!”

我懒得理他,虽然我知道他是领导,对我很重要,但现在,更重要的事情是用丰盛的汤菜,填饱我空虚的肚子。

一餐过后,那个心里美呀!原来,幸福的感觉是这样的简单!

下午,赶上了射击训练。

训练场上,清一色的狙击步枪!

我在心里暗暗地点了点头——这才是我心目里的“后翌”!每天天不亮,就绕着群山瞎跑,那是折腾敌人的办法……

“小白脸,来露一手吧!”不知道哪个家伙叫了我一声。对了,因为战友们都让高原的阳光亲吻得黑不溜秋的,所以,我这个后来的人,确实,要比他们白得多了,所以,就有了个“小白脸”地称号。

这家伙的嗓门真大,不仅我们队的二十几个人看着我,而且,其他队的人,也都侧目看我。连在一边走动的老爹,闻声也走了过来。

对于这个团队来说,我这个后来的人,简直就是入侵者!他们都是百万军中挑也来的,而我,则是象个小偷,是个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角色。

赵飞虎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老爹。老爹点了点头。

我向前跨了一步,出列,然后,用目光向他们示意我是否可以选枪——我还没有自己的枪呢!他们点了点头。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选择的,这个世界上的好枪不多。我选择了SVD。这时候,我看到了老爹脸上的笑容。

但周围却是一片嘘声。

其实,按今天的狙击枪概念,SVD不算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狙击步枪,因为它的精度几乎可以被其他任何一款专业的狙击步枪超越。所以,尽管它被设计、制造得出奇地好,但人们仍然只认为它是一种极好的延伸射程的班组武器。

狙击手也分为专业狙击手和非专来狙击手(临时狙击手),一般而言,非专业狙击手多执行战术狙击任务,大多数用半自动狙击步枪,子弹多与普通枪弹通用,多编在步兵班内作战,主要猎杀战术目标,包括敌方军官,通讯兵及其它各类目标等,有条件时也可以狙击方式大量杀伤敌军士兵。专业狙击手多执行特种狙击任务,基本上全部采用高精度手动狙击步枪,子弹是专用狙击枪弹,不与普通弹药通用,多以单人或狙击小组方式活动,而他们也主要猎杀重要目标,包括敌方军官、重要人员等,在执行特种狙击任务时基本上不会猎杀普通士兵,以避免暴露。

所以,他们听到我选择的是SVD时,发出嘘声,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过,它非常可靠,所以我喜欢这种简单!而且,狙击杀人,并不是要指鼻子不打眼睛!它的精度,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而且,看我们的靶子,也只有六七百米远,所以,也不需要用其他的枪。

等到枪拿来的时候,我熟练地检查了一下。想了想,对赵飞虎说:“其实,我喜欢用12。7的大鸟(大口径枪的意思),但用大鸟打我们这种靶子……”

说着装子弹,然后举起枪。

赵飞虎着急地提醒说:“瞄准镜!”

是的,我没有装瞄准镜。因为我觉得没有必要。

放下枪,想了想,我还是没有装镜子。

对着靶子就是一枪!

周围一片哗然。嘘声一片。

我知道他们为什么嘘——我的第一枪几乎打在了靶纸的左边上了!

我就当没有听到,乒乒乓乓就是一阵连发。

这就更让周围这些神枪手们不屑了。

等我枪声停下,周围的声音也慢慢安静下来,最后,竟然连大家的呼吸声也能听得清楚。

我转过脸冲老爹笑了笑。

老爹过来,两手搭在我的肩头上晃了晃。很开心的样子,说:“我说那个胡汉三怎么一个劲地鬼吹,说你厉害呢!”

我当然厉害了!

在靶纸上,我用九粒子弹,在靶纸上,标标准准地描了个正三角形,在这个正三角形的重心上,又点了个小洞!就这么一招,就算把靶纸放在这些老爷们的脚底下,他们也不一定能做到把九个点分布得如此漂亮均匀!这需要艺术细胞的!

我投机取巧了一下,把他们全给镇住了!

赵飞虎队长露出了开心的笑脸。

老爹走了两步,又回过头来,说:“刚才,你小子说什么来着?你喜欢用12。7口径的重枪,是不是?”

我点了点头,说:“是的,我挺喜欢的!够猛!”

老爹问我:“你想用什么枪?”

我很少用大口径的枪。所以,他这一问,我反而有点不知所措了:“嗯……M国的XM,不知道有没有?”我在杂志上看过照片,很粗壮的样子,我喜欢。

老爹愣了一下,奇怪地问:“你用过XM中的任何一种吗?”

我摇了摇头。

“那你为什么要选择它?”老爹问。

“我看那个……XM似乎很结实,能当棍子使,也许能当拐棍用……其实,也许它很漂亮象我心目中的枪,象个玩具……”我信口说道。

“调皮捣蛋!”老爹把脸转向赵飞虎说:“让人去把前几天人家送我的那支V-94扛过来!”

然后他告诉我说:“在我们这种地方,用R国的武器,会让人没法判断到底是谁开的枪!因为这里这玩意儿多,而且,子弹也好找!”

“我知道……不过,据说那玩意儿的声音很大,要戴护耳器——那多不爽呀!”我反对说。

老爹白了我一眼,没有理我,转身走了。

所以,下午我开始练的枪,就成了个V-94射手了。

果然和传说中的一样的响亮!真的就象有人在你耳朵里塞了个炮杖一般!

特别是第一枪,真让人受不了!枪声把所有训练场上的人都吓了一跳。刚才还在酸溜溜地看着我的战友们,心里一下子平衡了!!!

我一个下午,大概开了一百多枪。耳朵都有点麻,嗡嗡作响。

等到训练快结束的时候,我问赵飞虎,是不是能明天背着它跑步?

赵飞虎吃惊得不得了,摇了摇头,又想了想说:“你去问老爹吧。”

我就找老爹。

老爹问我为什么?

我说:“要培养我和枪的感情!我觉得,枪也是有灵性的。”

老爹呵呵一乐,说:“好吧!但一别带子弹,二要保护好……负重跑的时候,背了枪,可以适当地减点负重……”

第221节 扬眉吐气

次日早上,我的负重包上,挂上了支大鸟。战友们纷纷叫我“大鸟人”。哼,叫吧,总比他们这些清高的小鸟人们强。

他们估计做梦也想不到,我的负重包不仅重量和他们的负重包相比,不仅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了——我昨晚上偷偷放了几块砖头在里面。原来的负重包标准是二十五公斤,现在,我的背包加了砖头,挂了枝大鸟,重量超过了四十公斤了!

我也知道自己这样做有点悬。但要是我注定要死得难看,那就让这结局快点来吧!

跑了不到十里路,我就开始猛喘起来,那声音之大,一定让战友们都听到了,大伙为此皆面露会心的笑容。队伍里传出一个声音:“哪个娘们在叫春?”然后,一片哄笑,让我羞愧难当,脚步不由得沉重起来,开始慢慢地掉了队。

赵飞虎不得不跟着我,我看出他脸上的恼怒……

自知理亏,我也不敢对他说什么,只是拼命地向前跑,但仍然离队伍越来越远。

等到快要跑到一半路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要脱离自己的躯体了,丹田里寻一缕真气,已经是若有若无了!

跑着跑着,我听到了赵飞虎在我身边说话的声音:“何田田,你的脸色……很难看……很通俗读难看……很难看……”

声音虚无飘渺,象是从天国里传过来一样。

我无力回答,除了自己的腿还在无意识地向前跨步之外,我觉得自己已经死了。甚至有些后悔——我逞什么强呀?要是我不去追求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我现在也许坐在监狱里的办公室里,与一群警花们打情骂俏呢——其实,李玉纯对我也挺好的。她也挺漂亮——我忽然有点心猿意马,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了……

忽然觉得自己的身上一轻,虽然脚步仍然在动,但我觉得自己的双臂被一只有力的手向后反剪。接着,身上的负重,消失了。

一种难以言传的喜悦,蓦然从心里升了起来,一种从来没有过的轻松,从四面八方,向我的丹田里涌了过来,似乎是随着自己的心跳。又象是随着自己的呼吸。但也许是另外一种更神秘的节奏,忽地收紧在我的丹田里,接着,又忽地一下,从丹田里四射而去,接着,那种轻松和喜悦。又象滔天的潮水一样从四面八方浪涌而来,挤进我的丹田里,自然而然地在丹田里缩成无限小的一粒水珠,稍一停顿,却又象爆炸一样,那一粒小水珠儿化成腾腾的运气,以我的丹田为圆心,向四面发散出去……

我的脚步,仍然在摆动着,但我,却惊奇地发现,这一点也不费力气,甚至,我自己也分不清楚自己自己是运动着,还是静止着的。一种错乱的感觉,刺激着我的神经,让我有些不知所措。

我看了看左右,那些在淡淡的晨光里的灌木丛,在飞快地向后退去,我看了看脚底,脚下那条弯弯的小路,也在歪歪扭扭地后退着。

这种感觉持续了不知道多久,也许,只是刹那,也许有十几分外。

我慢慢地停下脚步。渐渐地发现四周的一切变得明亮起来,象是看什么都清楚起来,而且,眼睛能看得更远了……不妙的是,我不用回头,也能看到赵飞虎队长正气急败坏地从后面赶了上来,一张黑乎乎的国字脸,累得煞白。

等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我身边,任何话都没说,先是“嗵”地给了我一拳,把我的负重包向我怀里一摔,说:“我这个鸟人,耍我是不是?这么重的鸟包,也难为你想得出来!哦,我好心帮你拿背包,你就象兔子一样的窜掉了……你是成心害我是不是?”说着,气不过,又向我的腿上狠踢了一脚。

原来,我是从背包离身的一瞬间就象前飞跑的!

我陪着笑脸,说:“赵队,我绝对不是有意的……对不起,刚才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

赵飞虎脸色难看,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说:“少废话,回去再收拾你!”

我背起包,仍然向赵飞虎陪着笑脸。

赵飞虎气恼地说:“离我远点,别象癞蛤蟆吃了糖鸡屎一样眯眯带笑的——恶心!”说着,他理也不理我,弯腰喘了口气,头也不回地向前跑去。

我把背包背负好,这时候,这个负重,在我的身上,已经显得轻飘飘的了。

是不是吴老哥在我体内种下的灵丹,已经小成了呢?

我轻快地跑起来,仍然是不费吹灰之力。

三步两步,我就赶上了赵飞虎。

赵飞虎难以至信地看了我一眼,说:“你小子以前全是装的?”

我反问他:“你觉得是吗?”

赵飞虎摇了摇头:“不象,你前两天累得眼孙子似的……你小子怎么了?”

我不好解释:“可能那天晚上喝酒的原因……也可能是我的极限已经被突破了,我已经适应了高原的气候了!”这个解释倒也合情合理,但却不宜深入讨论,我说:“我位能追上他们!”

赵飞虎摇了摇头。

我手一抻,把赵飞虎的背包拿了下来。赵飞虎在半推半就之间,把背包给了我,估计,他也想考验我一下。

我把他的负重包,压在我的包上,调整了一下身姿,仍然分健步如飞,不费什么力气。

赵飞虎一边疑惑地看着我,一边跟着我跑。快到营房的时候,我们真的追上了队伍。在追上前,我把包还给了赵飞虎——我不想太张扬。

一队兄弟,看着我们跑来,全都非常吃惊……

那天早餐,我只是优雅地喝了杯牛奶,两片面包和几个无花果。显得心定气闲!

我彻底地赶上了这支队伍,只用了三四天的时间。再也没有人说闲话说我是走后门进来的了!从此之后,我再也没有受到过任何方面的鸟气!

他们看我的眼光,也都转成了正常的眼光。再向后去,慢慢地变成了佩服!

我越来越喜欢这个集体。

谁有本事,谁就受尊重!而且,规则全摆在桌面上。绝对不会放在桌子底下去操作任何事情。

在两个月的训练里,每训练六天,休息两天。

对了,忘记汇报一下我的正常的训练课目。

老爹的意思,是让我在出任务的时候,在队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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