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酒吧-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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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现在不是时兴姐弟恋吗!坦率地说,我喜欢胖女人。当然不是胖得惊天动地的那种。”
“看你貌似老实,在性方面很有经验啊。”
“哪里,真的是贫乏得很。不敢说是白纸一张,但涂鸦的地方毕竟只是在角落。”
“哦,我在涂你的鸦啰?他妈的还只涂到了角落!不过,这倒是很爽的涂鸦。”
“嘿嘿,和你在一起很奇妙,就像一个向导引导着走完激动人心的旅程(肉麻的吹嘘)。”
“没那么得意吧,动物本能的事情。不想瞒你,我最疯狂的时候,同时拥有5个性伴侣,他们每一个都认定我是他们的惟一。”
“什么……”
“有些吃惊?”
“可是,也要忙得过来呢?”
“时间安排要合理。一般来讲,不会穿帮。女人撒着娇说出来的话,就像给男人灌了迷魂汤。”
“那我算是今天的第几个呢?”(有些吃醋。这可不大好。)
“早就不那样疯了。玩过了头。”
“还打算结婚吗?”
“有点说不清楚。我的人生经历,哪个男人受得了。当然,除非他永远不知道。现在这样挺好。像母狗一样自由。”
我笑起来,这自由倒真是有些生猛。
她的确有些生猛。她让我躺在床上不动,又来了一次,那感觉恐怕有点儿像纳粹德国的施图卡式俯冲轰炸机尖叫着掠过。我在结束之前想,如果她还要,我就要给丘吉尔发电报,赶紧把我从敦克尔刻弄走,来一次海拔3700米床上大撤退。
草去洗手间冲澡,我躺在战场上拼命呼吸空气,就像一个星期没换水的鱼缸中的鱼,哦吧嗒吧嗒。指南类书籍可叮嘱不要激烈运动!喜马拉雅的山峰簇拥在我的四周,左边有幅是纳木纳尼,头上有幅是西夏邦马,其余的叫不出名字。我抬手一看,电子表上说是凌晨两点半了,怪不得一片寂静,宛如洪荒远古。突然感到沮丧,很郁闷,像软塌塌的生殖器一样郁闷。郁闷也太他妈容易了!
拿起胸罩一看,哦,黑色。
早晨起来得很晚,十点钟吧。与草一起到她的酒吧喝了咖啡,吃了土豆煎饼和煎蛋,然后手挽手到街上瞎逛。我不太习惯与女生手挽手,但她要挽,我也不好推开,否则,真正是“下床不认”了。我们走的是一条小巷,两边尽是门面,卖藏式门帘和铜铁器的居多。门帘很好看,一般是白底蓝条,上有八宝图。我喜欢法轮和盘长,决定改天自己来买。巷子的尽头是八廓街,左面就是背包都知道的玛吉阿米。
玛吉阿米是一个二层小楼,墙面涂成黄色,上有一壁画,一个藏族女生痴痴地等待。通过狭窄的楼梯,到了二楼,窗边是餐桌,中间是沙发,靠墙是吧台。当然是藏式装饰。吧台是金黄色的,中间有镂空的蓝色格栅和浮雕,墙面上有各种藏式装饰品和图画。这儿真是看八廓街转经道的最佳位置了。向北的窗口,转经者是迎面而来的;向西的窗口,转经者朝向西,看到的是背面。问题是,向北的窗口正架着一架摄影机,几个鬼佬(估计是高卢人)在拍摄。一个叼着已经熄灭的雪茄烟的双下巴家伙,神气活现地嚷嚷,估计是导演了。我和草只好在向西的窗口坐下,要了两杯咖啡,一面抽烟,一面看转经者的背影。
与草狂热的爱(3)
“我曾经在那个窗口架着画架作画。”她努努嘴说。
“什么时候欣赏一下?”
“很一般的,又不是凡高、毕加索。你要拿去一两幅都无所谓。”
“现在肯定不画了。”
“为什么这么说?”
“学美术的最终有99%都不画画。”
“养不活自己。”
“咦,干嘛不搞卡通啊?像日本那样?”我像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
“你看过中国的卡通?”
“小叮当、柯南和宫崎峻看过。中国的嘛,确实不知道什么。”
“这不结了。”她喝了一口咖啡,问:“知道玛吉阿米的来历吗?”
“不知道,”我说,“一个酒馆,有什么来历。”
“外行了吧,”她得意地说,“在拉萨,你看似普通简单的东西,有可能大有来头呢。这儿,原来是六世达赖仓央嘉措的秘宫。六世达赖生于1683年,卒于1702年,是西藏有名的诗人。他在这房子里,写过一首著名的诗,其中有一句‘未嫁新娘的面容’,‘未嫁新娘’藏语读音是‘玛吉阿米’,她可是仓央嘉措最喜欢的情人呢。”
我吃了一惊,还真是来头不小啊。
“你这么一说,在这儿坐着喝咖啡,感觉同刚才真还不一样。”
“那当然,毕竟是六世达赖的秘宫嘛。”
喝完咖啡,我们到了楼顶,上面也很舒服,有很多桌椅,但却空无一人。楼顶上封了一个大蓬,是怕客人晒了太阳。其实,在拉萨晒太阳算是了不起的享受。如果个别客人怕,给他个大伞就好了,整个封起,应该算是败笔吧。草说以前是敞开的。真想给老板建议一下,还是撤了它的好。
草要回她的酒吧照料一下,我想一个人呆,就留在二楼老位置坐下,要了一壶酥油茶。已到中午,转经道上依然摩肩接踵,他们的背影在阳光下对比强烈,宛如灰色的发亮的岩石的大军。在有空隙的地方,那些磕长头的朝拜者向前倒下,把身体展平在石路上。向北的窗口,拍摄还在继续,那个双下巴导演已经点燃了残烟。左嘴角叼烟,右嘴角吐出烟雾。他当然不是希区柯克。也不是让一吕克·戈达尔。
喝了一杯酥油茶,嘴唇像涂了一层唇膏。有些疲倦,毕竟在3700米的高度,连续两天晚上做爱,吃不消。本来是老老实实一个人上来考察的,没想搭理什么女生,可结果,倒搞成了桃花运不断的性旅游了。世事真是难料。脑袋越发沉重起来,就像装满了石块的布袋,撑不住,只好双臂趴在桌子上,把迟钝的头放在手臂里。
也不知睡了多久,朦胧中醒来,四周一片寂然,鬼佬已不知去向。电子表说下午两点了。我一摸,酥油茶冰凉,叫了一个穿红色夹克衫的服务员,要他热一下茶,顺便点了一份咖喱饭,打发胃肠。吃饱喝足,倦意顿消,付了钱,沿八廓街顺时针方向向西,无所事事闲逛,到了大昭寺。
大昭寺门前从来都是人来人往的,磕长头的人很多。我找了一个边上的靠墙的位置坐下,发发呆。发呆的妙处在于,它是不幸人生的一个个休止符,不幸在这个停顿的时候是没有声音的。当然,随后,人生的令人讨厌的各种乐器又会响起。正在发懵如一只阳光下舒展的灰色壁虎,两个小乞丐的手伸到了鼻子前。干净利落地摸出四毛钱,一人两毛。一个个子高挑的瘦硬的孩子走过来,戴了一顶像曾从革命题材影视作品中看到过的黄色毛式软帽。他伸出了手,大大的双眼皮黑眼睛盯着我小小的单眼皮的眼睛,我估摸他有十一、二岁吧,不好意思给两毛,就摸出了一元钱。他拿了钱,在距我三米远的地方坐下。太阳已向西,黄金老虎的阳光堆积在额头和鼻梁上,我闭上双眼,深深呼吸着带有酥油味儿的空气,尽量放松身体,准备来一次较长时间的痴呆过程。但有人拍拍我的肩膀。我睁眼一看,是那个神秘的青年或少年,但这次看起来像是一个青年,也就十五、六岁吧。反正弄不清他的年龄。他向我点点头,到那个小孩那儿坐下,用藏语交谈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转过身面向我,说:“怎么老是碰到你呀!”
“我也想问你相同的问题。”
“精神不太好,脸色苍白呐。”他揶揄地微笑,露出那该死的雪白牙齿。
“是吗?”我下意识地摸摸一脸白霜。“海拨那么高,还不太适应,晚上睡不好。”
他笑一下,说:“该看的地方都看了吧?”
“应该说差不多。布宫、大昭寺、哲蚌寺、色拉寺、小昭寺,哼,甘丹寺嘛,听说损毁严重,尚在修复,暂时不去了。”
“药王山呢?”
“没去。”
“上面有十分精美的玛尼石刻呢,随便一块,就是上千年的历史。”
“哦,那倒该去看看。一起去,如何?”
“你自己去吧,昨天早晨转囊廓时,你好像有点儿紧张呢。”
“什么?”我吃了一惊,“又被你看见了什么!就我而言,毕竟是在转拉萨最神秘的转经道,有些紧张也是情有可原的嘛。你还知道什么?”
青年用右手摸摸额头,手指甲没剪,指甲缝里黑乎乎的。“我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不知道。你即便回到成都,我也可以随时找到你的。”
与草狂热的爱(4)
“别说得那么玄妙嘛!”我抗议,“等于什么也没说。”
“说或不说有用吗?”
“你不说怎么知道没用。”
青年哈哈一笑,说:“不和你争了!好像我们一遇上就会争个不停。”他转过头,和那个小孩又说起来,很熟悉的样子。
我开始抽烟,把蓝色烟雾慢慢从嘴里吐出,随风而逝。我想青年的话没错,无论如何,我这种俗根太深的人,除了越来越俗,越来越臭,还能改变什么吗?想起草,奇书…整理…提供下载在追逐喜马拉雅的同时,也追逐着性伴侣名单的与日俱增。每个人可能都是两个人,两副面孔,一个清纯可爱,而另一个阴险淫荡。不过,随便怎样也无所谓,反正就像口中嘘出的那烟,三秒之后无影无踪。
青年又把头转向我,打量着我头上的黑呢藏帽,就像发现了第三百个元素一样。
“你们很熟?”我问。
“啊,”青年点点头,“他从德格来的。”
“格萨尔王的故乡,”我对小孩子说。
“是啊,”小孩子一口四川话,“从阿须草原来的,我爸爸妈妈和我。还有两个老乡。”
“他们不在?”我问。
小孩向大昭寺门前努努嘴说:“磕长头呢。”
我向右边望去,门前有几十个磕长头的,阳光下此起彼伏。
“他们从今年三月份开始出发的,”青年说,“沿川藏线,一路磕长头过来。”
“半年时间!”我说。
“差不多吧,”小孩子说。
“可一路的吃住?”我不知道磕长头的朝拜者如何解决生活问题。
“有两个老乡拉着板车跟随他们,”青年说,“那上面是给养。磕长头时,他们只保证生存的最基本的东西,沿途打点儿酥油茶,吃点儿糌粑。”
“不苦吗?”我问。
“怎么会苦,”小孩笑着说,“磕了长头,我就可以真正做人了,下辈子也会很幸福。”
青年那双澄澈而又锐利的眼睛望着我,把我拉入他如夜晚湖泊的瞳孔。在最初的深黑之后,我逐渐看到连绵起伏的大山,蜿蜓曲折回环往复的公路,公路上几个小黑点逐渐拉近,小孩和他的父母双手戴着简易的用木板和绳索做成的护掌,身前套着长及膝下的羊皮,跪下,伸出双手,全身俯伏。木板和羊皮擦着沙石路面,发出清晰响高的“沙沙”的磨擦声。就这样,一步一磕,在漫长的如细线一般的公路上移动。他们站起来,双手合掌举过头顶,膝盖跪下,双手趴着,然后往前一伸,全身匍伏在大地上,“沙沙”声回荡在巨大的山谷中。
我使劲摇摇头,视线摆脱了青年的睛瞳,我看到的是大昭寺广场在西斜阳光下的一片金黄。我也看到了那个神秘的青年或少年,那个从德格来的小孩。青年的眉毛在额头中间是没有中断的,只是稀疏一些,他的耳廓如雪山般疏朗大方;小孩瘦黑的轮廓分明的脸上有一个挺拔的鼻子,稚气未脱,阳光下鼻梁上有一道发亮的光,而额头,有一块4cm×2cm大小的茧皮。
这一切足够了。
草下午要请我吃饭,我没有手机,只好又从大昭寺回到雪酷酒吧。酒吧里没有客人,失意得如未经装修的清水房。她一个人坐在窗边喝茶,左手食指和中指夹着一根烟,眼睛乜斜着,走近一看,还架着二朗腿。
“有点二流兮兮哦!”我笑着说。
“二流兮兮?”她说,“怎么会,我正舒服着呢。”
“什么舒服?”
“一支烟,一杯茶,一段发呆时间。”
“喜欢发呆,我也是。”
“在拉萨不会发呆就像进酒吧不会喝酒一样。”
她没有穿牛仔裤和红色奥索卡外套了,换了一条满是口袋的米色休闲裤,一件银灰色阿迪达斯卡克,脚下还是那双运动鞋,内衣穿了件白色T恤,不知道胸罩换了没有。查尔斯王子对卡米拉说过,愿意成为卡米拉的衬裙。这话真他妈是名言。禁不住笑出声来。
“看把你乐的,乐什么?”她问。
“想起查尔斯王子对卡米拉说要成为她的衬裙,”我笑着说,“我也低级趣味一下,想成为你的粉红色胸罩。”
“天!”她娇嗔(她一定愿意),“可我的胸罩是黑色的,我没粉红色的胸罩。”
真让我大失所望,像粗了丝的白炽灯。
“那就黑色吧,”我有气无力地说。
“别挑逗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