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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五月乡战-第12章

小说: 五月乡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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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他:“你们登记了吗?”

他说没有。

我说:“既然你对她不满意,也没有登记,可以另做选择嘛。”

他摇摇头,说:“我们乡间的事不比你们城里,应下的亲事是不能反悔的。再说……她已经是我的人啦……”

我很惊讶:“你们已经……”

“我摸过她的身……她的奶子……我后悔死了,”他说,“本来我从没沾过她的身,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不多,在一起也总是规规矩矩,我心里想的是找个什么借口回了她。我入伍离家前的那晚,我打定主意要在走之前把我的想法告诉她,我领着她走到村外的打麦场上,后来坐在场边的一棵树下面,坐了一会儿她忽然嚷叫起来,说有个虫子掉下来落在脖子上,叫我给她拿,我赶紧在她的脖子四周摸,没摸到,她又说虫子从领口掉下去了,叫我往下摸,我就伸进手去往下摸,我摸到了两个软里郎当的东西,我顿时明白是什么,我吓了一跳,刚想缩回手她就倒在我怀里,我抱着她心里一阵阵发凉,我知道完了,这遭完了……”

“你这是遭了她的算计。”我说。

“就是的,就算知道是中了她的算计又能怎么样?终归是摸了她的奶子,能赖得掉?我日她奶奶那个×!”他咬牙切齿地咒骂着。

他如此憎恨他的未婚妻,却必须同她结婚,在一起厮守着过一辈子,他的一生将会怎样漫长啊。我觉得他很可怜,很可悲。

从那时我也开始懂得,女人是不大好沾的。

3

那天正午宫班长带我去旷野是让我帮他砍一些芦苇。那时我还不知道他有什么用处,这片旷野在村子北边一两公里处,并不远,只是天热得厉害,后来班长就带我到旷野中心处的一座草棚子里乘凉,这里的地势高于四周,地面很干燥,草棚子年久失修,已经很破烂了,只勉强能挡住阳光而已。地下铺着干草,坐在上面很柔软。班长告诉我,黑下这里经常有狗男女寻欢作乐,可谁也抓不住他们,棚子周围的草很深,听见动静他们很快便躲进草丛中。班长说得很愤概。班长是一个很正派的人,除了那次喝拔掉蛆虫的菜汤给了我不好的感觉外,其他方面都印象不错,他也不像孙鹏成那般轻佻,说话很注意政治。他最大的特点是勤俭,从不乱花钱,他用鸡牌牙粉刷牙,因为最便宜的牙膏也比牙粉贵一倍,香皂他肯定是不买的,更不买零食吃。孙鹏成挖苦他是拉屎带筷子——拣豆吃的主儿。

砍完草背回驻地后我忽然感到头晕恶心,下午全班到菜园子里种菜,班长让我在家里休息,顺便看守屋里的枪支弹药。

我昏昏睡去,我竟然梦见了那片旷野,我看见一对男女的背影,他们穿过齐胸的茅草向草棚子走去,我心想这便是班长说的狗男女了,我拔腿急追,想看看他们的面目,可就是追不上,腿像被绳索捆绑住……

这时我醒了,我看见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子站在床前看着我。这孩子很清瘦,眼睛很大,我一边看着他,一边回想着刚才梦中的情景。

“叔叔。”男孩子叫我。

“你从哪里来?”我问。

“从家里来。”他回答。

“你是谁家的孩子?”我又问,问过方晓得是废话,因为我对村子还是完全陌生的。

他竟然没有回答我。

我坐起来,划火点上一支烟吸起来,原本我不会吸烟,在新兵连集训时每人发了几张香烟票,我就买来学吸起来。

孩子紧紧地盯着我撂在床边的火柴。

“你拿走吧。”我看出他的心思。火柴是农村中奇缺的商品,自然灾害刚刚过去,许多物资都十分紧张。

孩子拿起火柴一溜烟跑走了。

我也拿起枕边的一本书看起来,是普希金的《叶甫盖尼·奥涅金》。

目光刚落书页,那男孩子又回来了,一声不响地瞪眼看着我。

我不知道他还想要什么。若要香烟我会给他,若要书我不会给。

“叔叔,我姑姑说,要我认你做干爹……”

“什么?”我大吃一惊,“你说什么?”我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孩子又说一遍:“我姑姑叫我认你做干爹。”

那一年我刚刚十七岁,才脱掉孩子皮,怎能当人家的干爹?真荒唐。

我说:“不成,这事不成。”

下连队后,连里曾向我们新兵宣布几条在农村驻防的纪律,其中有不准与当地姑娘谈恋爱和不准与老乡认干亲两条。就是说,纪律不允许我给什么人做干爹。

“我要你给我做干爹!”孩子固执地说,大眼睛期望地看着我。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小国。”

“你家里有什么人?”

“爷爷、奶奶、姑姑。”

“你爹妈呢?”

“没有了……”

哦,原来是个孤苦伶仃的孩子,我的心突然下沉了,非常可怜他,这时孩子低下了头,看着自己的一双赤足。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觉得除了叫我做他干爹这一条,别的要求我都会尽力满足他。

正在这为难之际,我看见孩子走到桌前,从暖瓶里倒了一杯水,端着走到床前,又扑通跪下,双手把水杯举在我面前,叫我一声:“干爹!”

我慌了,一下子跳到地下,把孩子扶起来,杯里的水都泼洒了。我看着他的与实际年龄极不相称的深沉表情心里感到发疼。这是一个不幸的孩子。他希望由我来替代他失去的父亲,可是一个十七岁的列兵实在无法满足他的要求。

我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所有的津贴费,放在他手里,孩子却不收,把钱放在床上,依然用期求的眼光看着我。

我实在不知该怎么办了。

这时,吴宝光和黄孝平从菜园回来取工具,孩子跑走了。

从这以后,我常常在街上看到这个孩子,他好像是有意在等我,如果我和战友们一起,他就只是远远地盯着我,直到我们走远。要是我自己,他就飞快地跑到我跟前,甜甜地叫我一声“干爹”,接着掏出他采集的野草莓、酸杏子之类的野果子给我往兜里塞。这时候我就无所适从,呆呆地站在那儿看着他。

有一回我问他:“小国,你为什么偏要认我做干爹呢?”

他回答:“我姑姑说你是好人。”

“我怎么是好人?”

“你心眼儿好。”

我苦笑了,一盒火柴换得一个好人称号,实在太廉价了。

很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该怎样处理我和小国之间的关系,我久久考虑着:做他的干爹,还是不做?

4

我们新兵尽管不那么招人喜爱,可我们的素质很快便不可阻挡地体现出来,无线排的新兵只经过两个月的训练,抄、发报的成绩已经赶上了老兵,测地排新兵在使用仪器及数学计算方面更领老兵之先了。至于我自己,尽管是偷偷跟孙鹏成学习驾驶摩托,但我敢说技术已决不在孙鹏成之下。在连队的文艺晚会上,我们新兵更是大出风头,吹拉弹唱样样都有人才。据说以前的连队晚会,大多是击鼓传花之类的游戏,唱歌也是老一套。不是说打就打就是日落西山红霞飞。可我们新兵在晚会上唱的都是《红河谷》、《重访苏连科》、《三套车》等老兵连听都没听过的洋歌子。老兵们情绪复杂地蔑称新兵的唱歌法是“大波浪”,即声音颤抖如波浪翻腾。在篮球场上,新兵队把老兵队打得落花流水,原先连队的棋类冠军也都易人了,全由新兵占据冠军宝座。我们新兵渐渐发现,老兵们除了不时给我们来点冷嘲热讽外,也开始偷偷向我们新兵学点“洋玩意儿”了,唱歌时也希望从嗓门里掀起一点波浪;给家里的未婚妻写信也加上“亲爱的”“吻你”之类的新词儿;也开始像新兵那样用津贴费买一件翻领针织衫穿在身上;众多的平头渐渐长长变成了分头。总之我们新兵成了老兵偷偷仿效的楷模了。

但是一连之长却仍然对我们新兵怀有深深的敌意,在后来的一次篮球赛中这种敌意被推向了高潮。

那场篮球赛的时间我记得很准是因为那天是阴历的七月十五,在农村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节日,这一天连队改善生活,晚饭后组织了这场篮球赛,照常是新兵队对老兵队,老兵队包括着连排干部。连长是老兵队的中锋。除了参赛队员,全连官兵都在场外观战,还有许多村里的农民。那时夕阳还辉煌地照射着大地,晚风却已经凉爽了。打球看球的都很惬意。然而一件意外事件发生了。在争抢一个篮板球时古宝力碰掉了连长的帽子,于是连长的秃头顶像一只巨大的蛋壳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全场的人都不由“啊”了一声,这瞬间连长呆痴了,当清醒过来后立刻从地上拣起帽子扣在头上,这时我们看到连长的脸变得已不成形状,他从地上拣起篮球,照准古宝力的头部狠击过去,古宝力把头一偏躲过这一球。连长张着两手骂道:“我×你祖宗!”我敢说,在这场意外事故之前,我们新兵没一人知道连长是个秃子。尽管觉得他永远戴着帽子有些奇怪。古宝力自然不是有意出连长的丑。但是冤家路窄,偏偏是他让连长在众人面前亮了相。这场球赛没再进行下去。不欢而散。古宝力受到连长的辱骂,受到不白之冤,但他没表示愤慨,甚至怀有歉意,他说他理解连长的心情,他对这件事感到遗憾。

如果不是因为下面紧接着发生的一件事,这场风波也许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平息,使人淡忘。而事实却没能如此。

一件意外的微不足道的事情往往会改变人的生活道路,这大概就是命运。

那场倒楣的球赛散后不久,炊事班向连长报告伙房被窃,毛贼从窗户入室,窃走了大宗鱼肉吃食,更可恶的是临走还在锅里拉了一泡尿。全连上下气愤难当。看情形盗贼是趁球赛的空档做案,逃走时间不久,连长命侦察排和我们运动通讯班追拿逃贼。

合该逃贼倒楣,我们在伙房后窗下不远处发现盗贼仓皇奔逃时不慎落下的食品,这些失落的食品像路标似地指引我们奔向了那片旷野,毛贼逃往旷野,使人难解。我们赶到旷野边沿处太阳还没有下山,桔红色的夕阳使整个旷野显得富丽堂皇,每一片草叶都像一朵野花在晚风中摇曳。北方那座巍峨大山在阳光下通体金黄,只是在山脚下背阴处色彩格外阴郁。我们知道必须赶在日光完全收敛前把整个旷野搜寻完毕。在那天正午班长把我带到这片旷野后,我是第二次来到这里。吴宝光和黄孝平置身旷野兴奋得哇哇直叫,我告诉他们要小心草丛里的毒蛇,他们才开始留神脚下。我们几十个人向旷野纵深平推过去,在靠近旷野中心那个草棚子时,我们一齐看到棚里有人,而且看得清这个人在那里大啃大嚼。是盗贼无疑。我们飞快地把草棚子包围住,捉住了这个盗贼。

老兵们都认识这个盗贼,是邻村的一个傻乎乎的二流子。

我们捉住了这个傻盗贼不久连长赶来了,有线排的战士竟跟在连长后面铺设了通讯电线,似乎我们是在进行一场战斗或者进行一场重要的军事演习。

傻盗贼被我们绑在草棚子的木架上,他吃饱了,脸上露出胜利者满足的笑容。他头发蓬乱肮脏,光着膀子,只穿一条破裤衩。在绑他的时候有个老兵把他的裤衩也扯下来了,于是他就像刚从娘胎出来时那般赤裸裸站立在我们面前。映着身后长满野草的旷野,很容易使人联想到茹毛饮血的原始人。这时有一个老兵不知出于什么心理,用一根木棍拨弄着盗贼的生殖器,竟把那东西弄硬起来,盗贼破口大骂着,原来他傻得并未丧失起码的羞耻。于是老兵们得出结论:得好好收拾一下这狗日的。

我们新兵谁也没有靠前,只远远地看着。

连长一直也没吭声,他脸色十分难看。我们猜不透他的怒气是来自对盗贼的愤恨还是先前怒火的继续。

老兵提出用电话机子过盗贼的电。

请示连长。连长不假思索地说了一个字:“过!”

电话机子的摇柄能摇出上千伏的高压电,这样给一个人上电刑是不是太残忍?我的心怦怦直跳。

老兵们忙活着把电线头缠在盗贼的胳膊上,那盗贼不知其厉害,新奇地直盯着摆在身前的电话机子。

这时新兵中有一个人站出来阻止,偏偏又是古宝力,事后我曾想到,假若出来阻止的不是他,是另一个新兵,或许连长会接受意见,可偏偏是古宝力,如此事情才闹到后来的不可收拾。

古宝力走到连长跟前,先行了一个军礼,然后说:“报告连长同志,我请求不要采取这种惩罚方式,因为……”

“因为什么?!”连长怒视着古宝力,脸上的表情每一秒钟都在起着变化。

“因为这样太野蛮,太残忍,不人道……”

连长哼了一声道:“收起你这套资产阶级情调吧!你说给兰勇头上打眼儿野蛮不野蛮?残忍不残忍?人道不人道?!”

我们都知道兰勇是几天前被公安局处决的杀人犯,开公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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