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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大罗金仙异界销魂-第2章

小说: 大罗金仙异界销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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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宇算是看清楚了,这狼并不是不粘地,只是它的速度太快,脚尖刚刚沾地,立刻弹起,而且他也知道它在使用自己的极限速度,知道了它的底线就没必要客气了,左手一扬,天剑正准备发出,对方先攻击了,一团烈火突然间扑面而来,炎热至极,笼罩的空间之大、速度之快根本不给周宇防备之机,但周宇根本不需要防备,在他的金刚护身术下,没有东西能伤得了他,手一挥,对面的狼影分成两半,一颗火红色的珠子在空中而落,仿佛还是活物。

    周宇手一招,空中的狼尸、火珠全部消失,进入无生戒之中。

    这难道就是魔狼,果然厉害,魔狼魔晶价值高昂,也的确有点门道,不但好看,而且相当热,他的手根本没有与这珠子接触就感觉热气腾腾,要是握住,只怕会烫手。

    周宇身子凭空一转,飞过溪水,后面是一座山谷,一进入,他笑了,就像守财奴看着存折的笑容,这山谷里好多狼,明显也是魔狼,只是比刚才那只小了许多,颈上也没有红毛,速度更是慢得不像话,仅仅和“风”差不多!

    双手连挥,空中狼尸、珠子乱飞,黑红色的珠子全部进入无生戒,怕不有几十颗,算了,有这么多财富足够,剩下的小狼就放了它们吧,周宇大笑声中,冲天而起,从云层中朝下看,大森林一片雾茫茫,也宽广得让人心惊,唰地一声,周宇落在森林边,慢慢朝前走,现在是陆地考察时间,飞行的不适宜!

    前面是一家商店,名字取得好:万宝斋!

 第3章 狼王晶

    周宇缓步而过,在店门口站定,看着里面的小伙计:“小兄弟,请问贵店做的是什么生意?”

    店小二微微一哈腰:“客官,本店经营的宝物可就多了,你没见名字叫‘万宝斋’吗,这可不是吹,宝物还愣有上万件,有上好的魔晶,各种属性的都齐全,还有……”

    “不用多说了!”周宇打断他的话:“既然经营魔晶,请问你们收购魔晶吗?”

    小伙计微微一愣:“你有?”上下打量,好像有些不太相信,以周宇的穿着看,只是一个平民,绝不应该拥有魔晶,魔兽对于平民而言是一种既不可望、更不可及的东西。

    周宇点头:“自然是有!而且还不少!”

    “有什么?”

    “你自己看!”周宇手一翻,掌心是三颗黑红色的珠子,正是魔狼的魔晶。

    魔晶在阳光下闪烁着动人的光,伙计眼睛里的神采更加动人,张大了嘴巴,半天没有出声,终于一声大叫:“你等一等!”撒腿就跑,跑向后面,大老远地听到他在叫:“东家,大生意上门了……”隔着不近,一般人绝对听不到这叫声,但周宇自然能听见,而且听得相当清楚。

    三颗珠子就是大生意,周宇微微有些吃惊,要是将所有的珠子全拿出来,伙计会不会当场晕倒?

    踏踏地脚步声急,一个大胖子从里面直跑而出,喘着粗气:“客官,是你要卖魔狼晶?……三……三颗?”

    周宇微笑:“的确有三颗,但卖不卖就取决于东家了!”

    生意人有两个特征,其一是胖,其二是精明,这两点这个东家全都具备,他笑得真甜:“景官城里的所有人都知道,我阿尔巴做生意是最仁义的了,客官来找我,想必也听过这说法,我们应该可以谈得拢的!”

    周宇抬头:“你可以先看看!再出个价!”手伸出,三颗魔晶全部递给他。

    阿尔巴在细细地看,反复地看,看了还看,只有这时候,他的眼睛里才露出与他满脸微笑不相适应的光,精明的光,终于光消散,阿尔巴伸出一只手:“东西是好东西,我给你最高价,每颗30金币!怎么样?”

    话音未尽,后面的小伙计大叫:“东家,这可不成,这么高的价……不行,太高了!”

    东家瞪他一眼:“多嘴!这位客官一看就是一个厚道人,我怎么能坑他?让利让利,我阿尔巴交他这个朋友!”

    周宇微笑:“多谢东家厚意,就这个价吧!卖了!”好像根本看不出这两人在一唱一和。

    东家喜笑颜开,数了90个金币,周宇塞进口袋,当然只是像征性地塞进口袋,事实上口袋里一个金币都没有,全都进入了无生戒,心神沉入无生戒一看,黑红色的珠子还有四十多颗,火红色的珠子也是魔狼的,可又明显不同,要不要给东家帮忙鉴定一下?手伸出,掌心一阵灼热,一颗火红色的珠子静静地躺在掌心,周宇抬头:“东家,这颗珠子能帮忙鉴定一下吗?”

    东家一脸笑容抬头:“客官可真是一位大主顾,还有宝物?”突然,脸上笑容凝固,失声叫道:“狼王晶?”

    “狼王晶?”周宇皱起眉头:“倒也有点像,这东西有什么作用?”那只猎物是魔狼,但体型大得多,速度快得多,颈上一圈红毛,应该的确是狼王。

    东家眼珠子睁得老大:“这……这……怎么可能?狼王晶有上百年没有出现过了,你……你从哪里得来的?”竟然是答非所问!这时,他已经感觉到一阵灼热的气流袭来,的确是狼王晶无疑,狼王行动如电,一般魔法师和武士往往是未见狼王就先送掉性命,要想取得狼王晶绝不可能,除非是大魔导师或者剑圣亲去,或许还可以与狼王一搏,但要想击败狼王也是千难万难,想杀了它取得这火系魔法神妙无比的宝物更无异于痴人说梦,要轻松取得狼王晶只有两个人,剑神或者魔神!

    周宇淡淡一笑:“偶然所得,这东西到底有什么作用?”

    拥有如此宝物竟然不知道用途,真是老天不公!东家脸上堆起笑容:“这东西虽然难得一见,但用处并不大,只是用于冬天取暖而已……客官,愿意转让吗?”

    周宇摇头:“我这人冬天最怕冷了,取暖好!告辞!”他又如何不知道这宝物作用绝不止此,店老板当然是欺负他不识货,金币够多了,他不需要再增加。

    东家沉吟片刻:“既然客官不卖,老汉自然不能强求,客官,按本店的规矩,客人交易的数额在二十金币以上的,本店都有一件薄礼相赠,敢问客官住在哪家客栈,随后我让伙计给你送去!”

    还有买一送一的规矩?看来生意人到哪个世界都差不多,生意经本就是相通的!周宇微微摇头:“不必!”

    转身而去,后面有人大叫:“客官,请留步!”自然是店老板难舍难分,但周宇哪肯停留,大步而去!

    有了大量的钱做什么?当然是先好好地吃一顿,在这里,吃什么都会有异国风味!周宇吃得新鲜无比,邻桌酒喝过了,话还没有完,一个一脸酒意的汉子突然说:“你们知道吗?岁暮家从魔兽森林又新得了一批宝物!”

    周宇正准备起身,听到这话又坐下,这样的话题他有兴趣,别人当然兴趣更大,这汉子旁边的一个年轻人抬头:“有些什么东西?说说!”

    红脸汉子直摇头:“收获太大了,风蛇魔晶、魔狼晶、厉熊晶、飞兔晶都有!”

    众人目瞪口呆,好半天啧啧声一片,充满艳羡之意,其中之一叹息:“像这样的收获,简直是空前的,难道是大魔导亲自出马?”对付风蛇,唯有大魔导才能持必胜之算。

    红脸汉子摇头:“这你可就猜错了,是岁暮家的三公子岁暮那曲,别看人家才二十出头,但魔法修为已经是二级魔法师的境界,再加上他家的宝杖,对付风蛇和魔狼不在话下!”

    提起那曲,众人依然是一脸的羡慕,一个年轻人愤愤不平地说:“他的魔法天赋也只是平常,有一个大魔导师爷爷,从小就进行训练,要是天赋高,早就应该是大魔法师了!……”突然,他闭了嘴,门口突然出现两个人,都是红发飞舞,面孔如玉,男的正是岁暮那曲,一个女孩站在他身边,年轻漂亮,身段婀娜多姿,风韵十足,一双眼睛盯着年轻人,清脆的声音响起:“背后说人坏话,小心点!”

    那曲微笑:“那雅,不用计较!”目光一扫,更显得气度非凡,桌边的几个女孩个个心神俱醉。这就是年青一代四大高手之一的那曲,人长得英俊非凡,而且气度也是如此了得。

    那雅闭了嘴,妩媚的大眼睛滴溜溜一转,场中年轻男人个个低头,风头比起她哥哥来绝不逊色,好一对金童玉女!

    原来这就是三大魔导的嫡系子弟,果然风采非凡,周宇暗暗喝彩,但也没有理会,低头喝茶。

 第4章 魔法的构想

    周宇不理那曲,但那曲偏偏在他对面坐下,眼睛还盯着他!

    被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周宇茶自然喝不下去,放下茶碗:“老兄,有事吗?”

    那曲冷笑:“我在看看是哪个狗贼有如此大胆!”此言一出,顿时茶馆里的人全都将目光凝聚在周宇身上,这两人难道有过节?

    口气不善啊,周宇微微一惊:“什么大胆?”心里着实有些奇怪,难道没对他表示敬意都能惹祸?幸好这祸不是自己的。在他面前,任何人都无法构成“祸”!起码暂时没有!

    那曲冷笑:“胆敢潜入本府偷宝物,胆量还不算大?”

    周宇淡淡地说:“进入大魔导师府中偷东西,自然是胆大包天,却不知道这胆大包天的仁兄是哪一位!”

    “你自己做的事难道还敢不承认?”那曲站起,一根手指指着周宇的鼻尖。场中大哗,进府中偷宝物是场中每个人的心头梦想,但也只是停留在心里而已,没有人敢做,想不到眼前这个黑头发的平民倒有这个胆量,众人佩服之至!

    周宇愣住,居然栽赃了!为什么?心头略一回味,明白!他没有遵守一条行走江湖的至理名言:钱财不露白!宝物露白了,店老板买不到,就与人串通一气,栽赃陷害,意图取他身上的狼王晶!

    周宇平静至极:“原来就是区区在下!这一点倒是刚刚知道!……却不知偷取了哪样宝物?”

    那曲一字一顿地说:“将狼王晶交出来,饶你不死!”

    “狼王晶?”“天啊,这可是真正的至宝!”……众人议论纷纷,充满羡慕与激动。

    那曲手一挥,众人静音,盯着两人,周宇居然笑了,声音轻松而又愉快:“你如何证明狼王晶属于你家所有?”

    那曲冷笑:“除了我爷爷,天下间又有谁能杀狼王,取狼晶?难道你还有这种本领不成?”

    此言一出,顿时人人附和,是啊,天下间除了火属性的大魔导,的确是只有两个人能取得魔晶,剑神与魔神,但这个年轻人当然不可能在其内。

    无意中做了一个便宜“爷爷”,周宇微笑:“阁下的理由很充分,可惜……可惜我身上根本没有狼王晶,只怕是有人谎报了消息!”他完全可以承认自己身上有这东西,谅这两人也没办法拿走,但他懒得麻烦。

    那曲微微一愣:“没有?怎么可能?”

    周宇淡淡一笑:“不好意思,的确没有!”站起,身上轻轻一拍,柔顺的长袍紧贴他修长而健壮的身材,单薄的衣服下果然没有任何突起。

    店小二支支吾吾地说:“不知客官……钱放在何处?”他倒是带有明显的职业特征,一看这人行李单薄得让人担心,自然关心他的一顿饭钱的着落。

    周宇右手伸出,指缝里夹着一枚金币:“本人行囊羞涩,也就剩下这一枚金币了,这应该不会是狼王晶吧?那曲公子,如果你没有意见的话,这枚金币就给这位伙计了!”

    那曲脸色微微发白,他也一时无法肯定是否是那个内线看走了眼,他本来就不太相信这个消息,狼王晶何等珍贵,怎么可能在一个平民身上?但不对!一个平民又哪有金币?虽然只有一个,也不正常!他必定另有行李,只是不知道他藏在什么地方!

    那雅却开口了:“你可敢让人搜一搜!”

    周宇笑了:“当然!不知如何搜法?要不让伙计开个房间,我们到房间里面,脱下衣服让小姐搜个痛快?”

    笑声大作!那雅脸色通红:“无耻贼子,找死!”手一举,指尖一点火红慢慢扩大,火魔法?周宇脸色不变,那曲手一伸,握住妹妹的手,火熄灭!抬头:“主意不错,本人随阁下进房间!”

    周宇摇头:“对不住了,本人对男人一向没什么好感,告辞!”

    大步而出!在众人看来,那曲必定会出手留下他,但出乎意料之外的是,那曲居然一动都不动,任由他离开!

    周宇走出了街道,没有回头,走过小巷,也没有回头,前面是一大片荒地,他终于回头了,回头微微一笑:“两位,如果你们真的不搜不痛快的话,就请搜吧!”后面几丈外两个红发青年,正是岁暮兄妹。

    那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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