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玄幻电子书 > 青龙血裔 >

第70章

青龙血裔-第70章

小说: 青龙血裔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直到深夜,喧闹的前院才逐渐安静下来,玫瑰佣兵团也正式增加了几十名新成员。这些人或者是佛伦的农家子弟,或者出身小商人,或者祖上曾经干过军官,不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没有一个贵族子弟。

第二天清早,青龙年轻人带着十二名玫瑰的成员与克拉提努斯子爵会合,出发去若门。路上,子爵自然对护卫的人数感到意外,不过看到青龙年轻人青龙年轻人胸有成竹的样子,他心中的疑惑也只能咽到肚子中去。

不说这位子爵大人心中有何不满,青龙年轻人倒是觉得一路行来有如郊游似的轻松。佛伦与若门均是意罗半岛上的城市,在数百年前,又同时强大的若门帝国的重要城市,作为已经灰飞烟灭的若门帝国曾经的首都,愈是接近若门城,路上的景色便愈是优美,愈是有大量若门帝国时期的遗迹布满大路两侧。况且,克拉提努斯不单相貌英俊,肚子中也着实有些货色,介绍起沿途的风俗地理、历史渊源来滔滔不绝、旁征博引,很是对青龙年轻人的脾气,尚未到达若门,二人便仿佛多年老友般亲密。

唯一让青龙年轻人感到遗憾的,就是金发少年好像突然对他变得陌生起来,说话吞吞吐吐的,为青龙年轻人收拾床铺准备行李的时候经常要犹豫很长时间,在以前,金发少年总是抢着做这些事情。

整支队伍前飘扬的青龙玫瑰旗,吓退了无数看上子爵大人装饰着金质家徽的华丽马车的想入非非者。玫瑰骑士的名头,早在玫瑰佣兵于兰西境内一战击败数百兰西正规军后,就开始在业内流传起来,而几日前,得到大名鼎鼎的意罗雄狮、佛伦之王的高声赞美,更是增添了玫瑰战无不胜的威名。就算玫瑰的其他成员是一群绵羊,可是由一只狮子统帅的羊群,又岂是可以小瞧的?说到底,强盗们检视自身,又有谁的手下能比八名王国骑士和三名法师更加强悍呢?既然打不过玫瑰骑士,躲还是躲的过吧……强盗们心中暗自盘算着。

不过,似乎玫瑰骑士的称呼刚刚叫开不久,那面青龙玫瑰旗到达青龙年轻人手中也不过三两天时日而已,在整个意罗半岛上都可以说是名声不显,那些半路之上打闷棍、下绊子、用自己手中的铁制玩具“请求”客人们施舍些货物、金币的“可怜人”或者是高呼着杀富济贫的“好汉们”中间,自是有大把的外来户认不得这面画着“四脚大蛇”的旗帜,自然,麻烦也就长着腿跟了上来。

旅程大约进行了一半的时候,马车不得不慢慢减速,直至最终停了下来,原因无他,那自古代若门帝国时期就开始使用的、用巨大青石块铺就的大路上,横置着一棵倒下的大树。

骑在马上的佣兵们纷纷跳下坐骑,不过,他们并没有去搬动那双人合抱粗细的树身,反是警惕的站在车厢四周,利用马匹挡在身前,小心翼翼的注视着大路两旁的森林。

没有手下们紧张的样子,身披天蓝色斗篷的青龙人钻出马车走到倒下的大树前,低下头看看那棵大树的根部,一早没了泥土,再瞧瞧同样也没有多少树叶的枝干处,抬头望望四周的树林,清清嗓子道,“还躲什么啊,都出来吧。”看看四下没有声息,青龙年轻人有些无奈的摇摇头,躬身捡起块石子,手腕微微一抖,石子闪电般射入树林之中。

只听“唉攸”的一声,又是一阵阵短短的寂静后,自两旁的树林内陆陆续续走出了百十汉子,他们站到横拦公路的大树后面,手中兵器散发着森冷的寒光。

这些以向过往的路人无偿借贷为生的好汉们,有的穿着半身的骑士铠,有的披着一件肮脏但仿佛还有金线绣在上面的长袍,有的人身上不过是一袭华贵丝绸上衣、下身却是件打着补丁的土布裤子,有的人更是大逆不道的穿了件教士的长袍在身上。而这些人手中的武器,从骑士长剑到日尔曼战士的手斧无所不包,青龙年轻人甚至看到了收割用的长镰刀。

青龙年轻人心中有些好笑,诸如眼前这样的队伍,早在前往佛伦的路上,玫瑰便打发掉不知多少拨,就是不知道这次遇到的“好汉们”会不会也呼喊什么“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之类的唱词出来?想着想着,他竟然“噗哧”一声的笑了出来。

但是,站在青龙年轻人对面的好汉们却没有感到现时的气氛有何好笑之处,一支人数不超过二十人的小小车队,竟然面对百十多个汉子而毫无惧色,训练有素的采取了防御措施,这些只能证明一件事,那就是:这支佣兵训练有素而且多次经过战斗,经验极其丰富。

一个满面虬须、有着褐色头发的壮汉,提着支双刃战斧,向前迈出一步,对着青龙年轻人大声喝道,“嘿,那个异乡小子,我不管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只要你们留下马车和所有的马匹,你们就可以滚蛋了。”话语之中极其无礼,虽然佣兵们展示出战斗经验丰富的一面,但是人数仍然占据绝对优势的好汉们,显然并没有将佣兵们放在眼中。

微微皱眉,若是熟悉青龙年轻人习惯的人站在一边,例如说金发少年伊沙,马上就会知道,此时的青龙年轻人心中动了怒,通常说来,能引起青龙年轻人怒气的人,下场都不大好,像苏郡的李允或者旋风寨的二寨主聂老二的结局便是样本。

用脚踹了踹那倒放在大路中央的枯树,青龙年轻人露出冷笑,“留下车马?凭什么?就凭你们这点杂碎?”

“什么?”那看不出多大年纪的汉子没有想到,一个身材矮小的异乡小子,嘴巴上还没有长胡子,就敢面对他这个百多名好汉的首领如此不敬。“小……”刚要大骂出口,突地,那壮汉好像看到什么让他不敢置信的东西似的,竟生生停在那里,双眼好像牛眼一般鼓出老大,死死盯着青龙年轻人的身后。

青龙年轻人心中好似感到有些不妙,回头望去,果然,在他的身后,金发少年正跳下马车,有些好奇的看向拦在大路中央的这群强盗。“回去,伊沙,立刻回到马车上去。”青龙年轻人不客气的大声喝道,用的是炎黄语。金发少年傻傻的看着怒容满面的青龙年轻人,一时间惊呆了。

就在这时,青龙年轻人明显感到背后掀起了一股冷风,看都不看,早就准备好的玫瑰重剑撤出剑鞘,直接挡在冷风下落的方向上,只听“铛”的一声巨响,重剑如愿的架住那柄偷袭而来的双刃手斧。

数十斤重量的双刃手斧,加上壮汉抡起后重重的劈落,其力道在偷袭者看来,就是不能将眼前瘦弱的异乡小子劈成两半,也能将抵挡过来的武器连带手臂砍成几截。谁成想,不仅青龙年轻人看似并不粗壮的手臂纹丝未动,那玫瑰重剑经过如此剧烈的磕碰,竟也毫无损伤。这种后果令偷袭者大吃一惊。

“嘿嘿,异乡小子,”偷袭的壮汉挥动着手斧,张口恶狠狠的对青龙年轻人道,“异乡小子,你现在就是想要离开,老子都不会允许了,野狼看上的人从不会逃掉的。”说话之间,露出了他一口肮脏的黄牙。

喜好洁净的青龙年轻人厌恶的看看强盗头子,这样狂妄的家伙他见得多了,没有必要与他废话,实力才是决定一切的根本,是世间最根本的法则。既然此人想要倚多欺少,那就让他死在剑下好了。

青龙年轻人心中打定主意,重剑反手挥出就向枯树后的强盗头子砍去。可是就在刹那之间,那自称为“野狼”强盗集团的头目已经接连后退数步,躲到了一众强盗好汉的身后。没有想到,此人话说的漂亮,却是个胆小鬼,发现自己安全之后,才大叫着对手下发出命令,“上,弟兄们,给老子上,只要抢到那个金发小子,格哈德老爷可是出了大价钱要买下这个小子的。那可是足足一万五千兰西银币,合一千兰西金币啊!”

“一千兰西金币!”听到这句话,那些个以打家劫舍为生的“好汉们”霎时眼中冒出闪闪金光,好似看到无数金币在面前晃动,而那个正在登上马车的金发少年也摇身一变,成了会走路的金币一般。

有些狐疑的看着满脑子都被金币填满的强盗们,虽然并不清楚那个强盗头子口中的“格哈德大爷”是做什么的,青龙年轻人的手底下倒也没有丝毫的迟疑,重剑挥动下,两个抢身跨过枯树的强盗身着的半身骑士铠上出现了深深的裂痕,随之,两人带着惊奇和不敢相信的目光倒了下去。幸好有那破旧的半身铠阻拦,前往地狱去偿还他们生前欠下无数罪孽的两人,并没有多少血液从致命的伤处喷溅出来。

两个同伴的倒下,仅仅将那些个金币上脑的强盗阻滞了三两个弹指的时间,但是,死去同伴身上几乎看不到的伤处显然没有令好汉们觉悟,随即,这些家伙们又嚎叫着、挥动着兵器向着青龙年轻人扑了过来。

“你们站在那里不要乱动,”青龙年轻人对身后想要过来帮忙的部下大喝一声,“这里不需要你们,只要保护好子爵大人就可以了。”说话之间,他掌中重剑舞动,横砍竖劈斜挑上撩,七八个强盗的兵器便脱手而飞,落在强盗队伍的后边,一阵叫骂声响起,估计着砸到了他们自家的同伴。那几个丢掉武器的强盗更是傻傻的愣在当场,怎么也不敢相信眨眼间他们就被对手缴械的事实。

青龙年轻人却是不管这些,身形有如云烟般从几个家伙身前飘过,锐利的剑锋在他们咽喉上留下了不深不浅的痕迹,痕迹上先是微微一红,马上喷出了大股温暖的血液,随着血液的不断流失,生命也在那几人的体内不断流逝。

一个人杀伤了七八个壮汉,强盗们只怕还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对手,冲在最前面的几个强盗立时站住身子,面带恐惧的看着此时已经倒在地上还兀自抖动不已的七八个身子,看着那已经不在剧烈喷薄却还在咕咕的涌出鲜血,强盗们手中握持的武器也开始不自觉的颤抖起来。

那些后面的强盗们不知前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仍向前拥挤着,企图将阻挡他们拿到金币的人砍倒,以方便自己抢夺那金灿灿的金属硬币。前面的人想要向后退,后面的人想要往前冲,如此一来,整个强盗队伍便混乱起来。

抓住这个大好时机,青龙年轻人口中响起一声呼哨,身子稍稍向下猫起,右手持着重剑狠狠的从阻挡在眼前的敌人身上划过,左手自地上抓起一柄掉落的长剑用以挡住自身子左侧袭来的兵器。仅仅片刻之间,他便屠杀了四五个对手,直到这时,那些站在人群后面的强盗才发现,他们这次惹到了一个杀星,一个技术极其熟练的杀星,一个根本不在乎人命的杀星。

强盗们恐惧了,他们突然发现,一向的人数优势在对手面前并不起任何作用的时候,发现他们从一开始的猎人变成了别人眼中的猎物的时候,他们开始恐惧了。

“怕什么?他再强也只有一个人而已,我们可是有一百多人呢!”那个躲在强盗人群身后的大胡子强盗头看出手下的想法,急忙大声为手下打气,“只要我们一齐冲上去,堆都堆死他了,上啊,杀死他,抓到那个金发小子,就是一千个金币啊,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分到十几个金币呢!”

似乎大胡子强盗头目的话起到了些作用,被青龙年轻人血腥手段吓得心惊胆寒的强盗们又一次鼓起了勇气,在他们看来,对手只有一个人而已,他们却又一百多人,难道还要一百多人被一个人吓倒么?传了出去,所有野狼的成员就不要混了。想到这里,名为野狼的强盗团体成员们又一次举起了武器,嚎叫着向着青龙年轻人冲过来。

可是,那条修成于古代若门帝国时期、可容两架马车并行的公路以及公路两侧近一人伸的壕沟限制了强盗们正面攻击,让在人数上有着巨大优势的野狼们根本无法一下将全部人手展开,能在正面和青龙年轻人交锋的不过七八个人。就是这七八个人,因为手中兵器长短不一的关系,要想同时攻击青龙年轻人都不大可能。

如此良机又怎会错失?青龙年轻人根本不管身侧身后袭来的兵器,重剑挥舞着杀入敌群之中。玫瑰重剑乃是上古宝刃,虽不知是何种材质制成,但只要稍稍灌注真气于内,其锋刃便不亚于传说中的剑中名品、以强盗好汉手中的兵器,在玫瑰重剑面前便直如废铜烂铁一般。青龙年轻人此时无心恋战,强横的玄玉决注入重剑之内,令那手掌宽窄的剑刃发出金黄色的光芒,刺人双眼。在这金色光芒的掩映下,是削铁如泥的事实,没有一件兵器可以与之抗衡。

“神器,是神器!”一个野狼强盗团伙的成员惊叫出声,“这个异乡人使用的是神器……”随着这声叫嚷,战场中的搏斗霎时停了下来,所有人的眼睛惊疑不定的望着那把持在青龙年轻人手中、撒发着金黄色光芒的兵刃,虽然此时烈日炎炎,但那光芒被看在眼中,竟会使人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