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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雷霆武士-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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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斯曼的嘴角轻佻的上扬,似乎在笑,全身也放松了许多,一股寒意从身上发出,野性充满了大殿。
  “出了菲格帝国国境,你想怎么样都行,那与菲格帝国无关。当然,如果你有些朋友,想在天朝帝国境内救你,那是他们的事情,与菲格帝国无关。”菲格大帝转过身去,将整个后背暴露在奥斯曼的目光下。
  “哦?”奥斯曼全身一松,他有些明白了。
  “你的朋友有很多,他们包括菲格帝国最好的战士、最好的法师,当然,我知道你同很多雷霆武士的关系很好,想来他们也不希望你被天朝人杀死。要知道,雷霆会馆并不在我的管辖范围之内,就算是天朝人,也知道雷霆会馆是他们得罪不起的。”菲格大帝轻声说道,似乎在自言自语。
  “好吧!”奥斯曼犹豫了好一会点了点头,从菲格大帝的角度,他能作到这样,奥斯曼觉得已经很不错了。
  “你明白就好,有些事情,并不是我愿意,就可以作到的。”菲格大帝转过身,看著奥斯曼说道。
  “我知道,但我有个要求。”奥斯曼点了点头。
  “爱莉?”菲格大帝笑了笑说道。
  “是的。”
  “我不能保证你什么,生在皇家,就不会有平民的那种自由。不过我保证爱莉在五年之内不会嫁人,以后就要看你自己的了。”菲格大帝显然是早已经想到了,奥斯曼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五年,够用了。”奥斯曼自信的说道。
  就算奥斯曼能成功的逃出来,自己也不会承认他的身分地位,更不会让天朝帝国抓到把柄,至少需要两年的时间,菲格帝国的军力才能恢复八成。
  天朝帝国虽然非常富有,拥有百万大军,但他们的军队战斗力并不如何强大,又失去了极具军事才华的斯帝亚王子,两年后,菲格帝国应该拥有自保的能力了。
  五年之后,奥斯曼应该可以回到朝中,为国出力了,像他这样天生的战士,弃之不用,实在是可惜了。
  菲格大帝并不在乎奥斯曼的出身,更何况现在他是两位公爵看中的人,再加上他本身的功绩。
  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如果能够让爱莉快乐,即使奥斯曼仍是野人,菲格大帝也不会在乎的。
  第六章
  布郎公爵紧锁眉头,迈克尔公爵则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菲格大帝并未召见他们,甚至没有告诉他们召见奥斯曼有何事。
  作为帝国的两位老臣子,菲格大帝的用心,不必说,他们也猜得出来。形式逼人啊!换作他们,也只能将奥斯曼交出去。
  以奥斯曼一人,换取整个帝国数年的和平,绝对是值得的,就算要他们交出自己的儿子,他们也只能照办了。事实上,他们对奥斯曼的感情,就如同父子一般。
  “迈克尔,别转了,我的头都疼了,你怎么看?”布郎公爵说道。
  “还有别的可能吗?”迈克尔公爵停下脚步说道,他实在想不出,还有比交出奥斯曼更好的办法。
  作为帝国军人的领袖,虽然已经退役多年,但蛮族战争带来的后果,他还是一清二楚的。即使没有参加朝会,他也知道,菲格帝国的八个军团,损失惨重,短时间内,绝对无力经受另一次大规模的战争。
  作为军人,他却有另一个疑问。天朝和菲格两大帝国,都希望能够统一大陆,却一直都没有这样的能力──从军事上讲,菲格帝国要稍胜一筹,经济后勤上,天朝帝国占有上风。而今,菲格帝国在军事上,正处在最为薄弱的时候,为什么天朝帝国不直接打过来?
  使节团的到来,带来了天朝帝国皇帝陛下的愤怒,却仅仅要求交出凶手,也就是奥斯曼。而且,他们甚至还尽可能提供了奥斯曼杀人的动机和机会,虽然没有直接证据,可谁都看得出来,那的确是奥斯曼干的。
  奥斯曼无论是学习武技,还是兵法,都算得上是一个天才。可他野性的烙印太强,有时候做事太过直接,要想看出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并不是很难的事情。更何况,斯帝亚王子的下属中,有才干的将领著实不少。
  这样好的机会,这么好的借口,可天朝帝国居然只要奥斯曼一个人,这对于迈克尔公爵来说,实在是无法想像的。如果换作是自己,用这个借口杀入菲格帝国,才是正确的选择。
  “布郎,你认为天朝帝国会不会是国内出了问题,比如说政治上或者经济上?”迈克尔公爵问道。
  “你为什么这样想?”布郎公爵奇道,天朝帝国的富足,没人比他更清楚,他是管理财政的,无论是菲格帝国的,还是天朝帝国的,他同样相当的清楚。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他的理智告诉他,一切都是真实的,天朝帝国的财力,至少要比菲格帝国强三倍以上。
  “陈兵四十万到边境,仅仅是为了一个奥斯曼,你觉得合理吗?”迈克尔公爵低声说道。
  “据我说知,这位斯帝亚王子,在天朝帝国绝对算是一位人物。我们都知道,天朝帝国由于它的富有,也造成了国人的软弱,他们耻于当兵。虽然天朝有百万之众,但战斗能力却是极低的。而斯帝亚王子,却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武将,在他的率领之下,天朝的军事力量起了很大的变化。”布郎公爵轻声说道,他是一个文官,对于战争了解的不多,但天朝帝国的事情,几乎是人尽皆知的。
  “这我知道,而且奥斯曼也提到了,这次在南方战役之中,斯帝亚王子的指挥才能已经充分的体现出来。当然,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出现一两个名将,并不能解决问题。可他的身分不同,这会给天朝帝国带来相当大的改变。”迈克尔公爵沉声说道,如果天朝帝国仅仅出现一位了不起的名将,这不值得花太多的心思。
  “听说斯帝亚王子带来的这个军团,战斗力也相当不错,再训练个一两年,虽然达不到我国野战军团的水平,应该也不会弱于四方军团的战斗力呢!”布郎公爵说道。
  “是啊!这才是斯帝亚王子的可怕之处。说实话,杀掉斯帝亚王子,我认为是正确的选择,假以时日,以天朝帝国强大的经济实力,我们菲格帝国绝对不是对手。”
  “可奥斯曼怎么办?”布郎公爵急道,虽然还不知道菲格大帝准备如何处理,可现在这种情况下,结果是显而易见的,换作是自己,也只能将奥斯曼舍弃了。
  “不知道,那要看陛下的意思了。放心吧,我的老朋友,菲格大帝是位不可多得的明君。”迈克尔公爵虽然是劝说布郎公爵,听起来却更像是在劝说自己相信。
  “如果……我是说,如果陛下放弃了奥斯曼,我们应该怎么办?”布郎公爵叹了口气,惶惶不定的说道。
  “那只有一个办法,抢。”显然,迈克尔公爵早已经想过了。
  “或许这也是个办法。”布郎公爵点了点头。
  “你说,天朝帝国的军队,是不是外强中干呢?如果不是的话,他们应该直接杀过来才对。”布郎公爵小声的说道,看过斯帝亚王子率领军团在南方战役中的表现,这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谁知道呢?无论我们,还是菲格大帝,应该都不敢冒这样的险。事实上,就算他们真的是外强中干,我们一样没有能力挡住他们。经过这次蛮族战争,菲格帝国需要足够的时间来休养生息啊!”迈克尔公爵说道。
  “是啊!没有十年的时间,我们很难回复到去年时的国力。”布郎公爵点了点头,他以前是菲格帝国的财务大臣,对此自然再清楚不过了。
  三十辆华丽的马车,在天亮之前,持著菲格大帝的手令,缓缓驶出圣西斯堡。守城的近卫军团,虽然有些奇怪,为何天朝的使节团会在这一刻离开,但还是执行命令,开关放行了。
  驶出圣西斯堡十五公里,会合了两千精锐重骑兵,天朝帝国的使节团,在进入菲格帝国之后的第七天,悄悄的离开了菲格帝国。
  “也许这是最好的选择吧!”西奥多伯爵轻声说道。
  “伯爵大人,我们为什么要悄悄的离开?难道我们需要害怕菲格帝国吗?从我们的情况网显示看来,菲格帝国的军力不如去年的三分之一,而且还是些残兵败将,我们没有必要这样小心。”西奥多的侍从官华伦爵士小心的问道。
  “军力?军事力量的强弱,是如何化分的?华伦爵士,如果我们天朝帝国有足够的军事力量,可以一举荡平菲格帝国的话,今天来这里的就不是我们,而是东征的大军。”西奥多说道。
  “为了一个野人,这一切值得吗?”华伦无奈的点了点头,天朝帝国的军队,他很清楚。陛下如此震怒,并不仅仅是因为失去了他唯一的儿子,更重要的是天朝帝国失去了一个兴起的机会。
  在天朝帝国里,想要找到一个像斯帝亚王子这样有军事才华的人,实在太难得了。美酒、诗词、富贵的生活,让天朝的子民们厌恶战争。经济的强大,庞大的军数,让人们误以为天朝的强大。
  不仅仅是自己的子民如此认为,其他国家也是如此认为的。再加上天朝帝国的地理位置,让整个帝国,几百年来,没发生过战争。
  在十年以前,无论是西奥多,还是华伦,也像所有的天朝帝国子民一样,认为天朝是最强大的帝国。但是,当他们看到斯帝亚王子一手训练出的军队,他们才真正认识到,天朝的百万大军,不过是百万只的绵羊罢了。
  斯帝亚王子不但让天朝帝国的人民看到了危机,同时也让所有的人,看到了希望。只要有正确的方式,绵羊也可以变成猛虎。
  西奥多虽然很不愿意,还是不得不承认,谈起战争来,菲格人远比天朝人更有资格。奥斯曼,一个三年前还生活在山林里的野人,在短短的时间内,一跃而升为伯爵。
  当然,对于这一点,西奥多并不在意,天朝帝国的贵族老爷们更不会在意,最多只能成为大家饭后的谈资。可谁也没有想到,天朝帝国的希望,未来的天朝皇帝陛下,才华横溢的斯帝亚王子,居然败在他的手下。
  面对菲格大帝的时候,西奥多感觉到了一种沉重的压力。这次蛮族战争,明明损失最大的是菲格帝国,可西奥多却觉得,菲格帝国是一只受伤的猛虎,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可怕。
  听完奥斯曼的经历,西奥多也不得不承认,如果用正式的外交手段将奥斯曼带回天朝帝国,先不说菲格大帝是否会同意,菲格帝国的军队和人民就不会让自己活著离开。
  雷霆武士,更是一个可怕的存在,而且据说奥斯曼有许多的雷霆武士朋友。自己带的两千重骑,根本无法保证使节团可以安全的回到天朝帝国。
  “大人,这次我们见识到了菲格帝国的武力,我一直想不通,以菲格帝国军事力量的强大,为何这么多年来,一直无法统一大陆?”华伦问道,虽然来这里的时间很短,却足以让他认清两国之间的军事力量相差有如天地。
  “因为我们天朝帝国,有一副狮子一样的外形。”西奥多自嘲道。
  华伦无言的点了点头,的确如此,除了斯帝亚王子,还一直无人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无论是天朝帝国还是菲格帝国,都为天朝的繁华与富足所迷惑了。
  奥斯曼坐在第四辆车中,四周挂著华丽的布幔,从外面看不到车内,但在车内,却可以隐约的看到外面,不过在漆黑的夜晚,能看到的东西实在不多。
  从山林之间走出来后,他从未坐过马车,大多数的时间是步行,没办法,所有的战马都不喜欢他。直到一年后,他才真正可以骑马了。
  两手两脚之间,挂著细细的银链,只有拇指粗细。刚戴上这东西的时候,奥斯曼很是不屑,这样的东西,只要自己轻轻用力,就可以将它崩断。不过,现在他可不这样想了,这两条银链,非常古怪,任他使出全力,也无法崩断的,反倒拉长了少许。
  黑豹和闪电豹被他留在府中,有凌格、米歇尔和爱莉公主在,奥斯曼不必担心它们会挨饿。长刀和手弩也交给了凌格保管,这么好的东西,他可不希望被天朝帝国的人拿去。
  马车的速度不是很快,走出中央郡,经过西方郡再进入天朝帝国,差不多要一个月的时间,奥斯曼觉得正好用这段时间来休息一下。
  自从接受了传承之后,他一直在战争中忙碌著,甚至没有时间好好的想一想。在京都的时候,他的精力完全被藏书馆和爱莉公主吸引了,同样没时间。
  马车很豪华,车板上铺了几层厚厚的垫子,坐在上面很舒适。奥斯曼并不认为这是天朝帝国对自己优待,而是菲格大帝的原因。
  至少在菲格帝国的境内,天朝人是不敢乱来的,甚至不敢给自己难看。杀死斯帝亚王子,奥斯曼一点也不后悔,就算再来一次,他依然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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