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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雷霆武士-第100章

小说: 雷霆武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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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黑暗之中,那些胆小的民夫,在天上凭空幻想出飞鹰族战士的身影,也不足为奇。在罗格的口信里就提到,那些民夫描述出的飞鹰族,同真正的飞鹰族战士相差甚远。
  这场战斗,从头至尾,包括罗格和皮埃尔在内,所有高级将领,没人亲眼看到任何一名对方的战士,无论是驱兽族还是飞鹰族。
  那个名叫查理的低级骑士似乎也有问题,他所带来的那些尸体上,野兽的痕迹可能是真的,因为这并不难作到。而那些所谓的飞鹰族爪印,就很有问题,没有丰富的经验,是很难分辨出尸体上的爪印到底是来自于哪种生物的。
  如果罗格和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撤退到西尔克多城,已经完全不可能了,在那条路上,说不定奥斯曼会给自己一个什么样的惊喜。而想要退向中央郡,就必须小心的躲过眼前那些饥饿的蛮族军队。
  粮食只够两天食用的,斯帝亚王子绝对不会做出分兵的那种蠢事,诱导补给点里的粮食太少,甚至不足以让一万人用这些粮食跑到下一个诱导补给点。
  在这两天的时间内,他必须做出正确的选择,并且将部队带出危险地带。不仅仅要躲开蛮族人,而且还要小心奥斯曼的暗算。
  看来,借刀杀人,还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不但自己喜欢使用它,那个奥斯曼同样喜欢使用。这一回合,显然奥斯曼使用的更为恰当,效果也更加明显。
  “传我命令,部队整装,今晚出发,使用全部沙船,出发时,我会给出行军路线图,下去传令吧!”斯帝亚王子挥手说道。
  还好,自己在进入菲格帝国以前,已经考虑到水网地区的问题,第一次补给之中,有足够的沙船可供使用。在水网地区的行军速度上,那些蛮族是无法相比的,自己唯一要小心的是那些飞鹰族,他们可以在天空中飞翔的本能,让人同样头痛,好在他们的数量和战斗力都相当有限。
  他已经决定了,撤退方向选择中央郡,那里远离奥斯曼的控制范围,这样更安全一些。等回到中央郡,自己一定要向菲格大帝提出质问,虽然手中的证据不足,但那有什么关系呢?
  这种事情,本就是讲不清说不明的,他甚至就没准备讲清楚。以这件事情为由,尽可能的将战争拖下去就可以了,至于这十几万饥饿的蛮族军队,就留给奥斯曼那几万人马就好了。
  十六万军队,数量不算很多,可在蛮族战争之中,菲格帝国已经没有更多的力量抽调到前线去了。
  两国之间关系,一向都很微妙,自己这十六万人马,驻在圣西斯堡外,不仅仅可以消耗掉菲格帝国大量的战备物资,而且还会给菲格帝国以强大的压力。
  目前在圣西斯堡的军队,数量已经大大减少,自从上次的京都之乱后,保卫圣西斯堡的近卫军团,只有一半的力量,大约五六万人,除此之外,只有第一军团留下来的三万部队,再加上一些侍卫队之类的小部队,总人数尚不足十万人。
  自己这十六万大军,可以让菲格大帝寝食难安,前线又处处告急,相信这样的状况一定非常有趣。
  既然利用蛮族对付奥斯曼已经失败,不妨试著利用菲格大帝。即使奥斯曼拥有屠龙勇士的称号,在国家危机的时候,菲格大帝是否还会在乎这位屠龙英雄呢?斯帝亚王子很想知道问题的答案。
  沙船是一种平底船,船身使用轻梨木制成,这种木料很常见。由于轻梨树的木质松软,重量较轻,因此用它制造成的沙船,可以承载相当多的货物。
  由于人们使用这种船,在河心淘沙,以淘取其中微量的黄金,因此又称为沙金船。
  沙船的优点是轻便,载重量大,却不够结实。好在轻梨木随处可见,是最便宜的一种木料,因此,制造出来的沙船,可以使用一年就足够用了。
  一艘标准的沙船,长十二米,宽两米二,可以乘坐二十人,或者三千公斤以上的货物,而它本身,却只有一百五十斤重。只是它的外形相对比较大,因此,抬动的时候,需要至少四个人才可以。
  轻梨木几乎在所有的山区里都可以看到,可在水网地区却是一棵也看不到。斯帝亚王子,在第一次补给中,要求天朝帝国运送四万艘沙船。此事,著实让皮埃尔为难了好长一段时间。
  最后还是罗格为他想出一个办法,在沙船下面,临时安装六只轮子,将沙船变成了车厢,其他所需要的军用物资,全部放到沙船车厢之中,既省下了运输沙船所需要的车辆,又可以运输更多的物资。
  这些沙船,在之前的战斗中,已经大显身手,此次斯帝亚王子的撤退行动中,它更成为主要的交通工具。
  在天黑的时候,两名军团长才从斯帝亚王子的手中,接过撤退路线图。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蛮族虽然一直被天朝帝国军队打压,甚至连饭都吃不饱,可他们心里很清楚,正面作战的次数极少。
  天朝帝国的士兵,的确是整个大陆上最差的战士,失去巨狼的狼族战士,依然可以轻松的对付三至四名的天朝士兵,这让斯帝亚王子感觉很丢人。
  在将狼骑兵变成狼步兵,并且以至少五倍以上的军力将他们包围之后,再饿上一两天,最后再发起冲锋,结果损失比例依然可以达到一比二的程度。
  为此,斯帝亚王子没少发脾气,看著那些被饿得连刀都举不起来的狼步兵,每消灭两个,自己居然还要付出一名战士的生命,这让他长叹不已。
  如果面对强大的菲格帝国军队,自己这二十万人,只怕连对方的五万人都无法战胜,这样的差距,让他心里很难过。
  斯帝亚王子,从小就喜欢军事,并且在少年时代就显露出他的军事才华。在其后的八年间,他用自己的指挥才能,征服了军部所有的老家伙,成为天朝帝国的最高统帅。
  可惜,在治理军队的过程中,他遇到了很多的麻烦,最麻烦的是士兵素质问题。他所提出的训练计划,没有一个可以正常运作起来的。
  从军团长到士兵,他们都以当兵拿工资,混日子为目标。三年之后,他们可以回到富裕的家中,安全而富足的过完他们的一生。成为一名士兵,只是遵守法律,完成义务而已。
  这样的想法,不仅仅是那些士兵,包括军团长在内的高级指挥官同样如此。他们身为贵族,很无奈的登上了目前的位置,也不过是为了混完这段军旅生涯,等待再次回到家中,去享受那如同帝王般的生活。
  天朝帝国,拥有八千多万人口、一百六十座城市、三千七百多所各类学院,却只有两家军校。
  这两家军校,不仅仅不收学费,甚至国家还会倒贴一些给学员,可每年的四百名学员名额,依然无法招满。
  斯帝亚王子深深的感觉到,富足原来也是一种罪恶。近百年来,天朝帝国的军队,如同装饰一样,从未参加过任何战争。
  幸运的是,天朝帝国强大的经济实力、优良的后勤保障能力,以及吓死人的百万大军,让所有的国家,包括菲格帝国在内,都被这种虚假的强大所迷惑了。
  他们害怕天朝帝国,只要天朝帝国不去进攻他们,这些国家已经非常满意了。正是这个原因,天朝帝国才保有这么多年来的平安。
  原本想一展拳脚的斯帝亚王子,在清楚了这个可怕的事实之后,打消了原来征服天下的愚蠢想法,以最务实的态度开始整编军队。
  这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工程,天朝帝国的富裕已经让人民腐败堕落了,每周只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六小时,已经成为他们的习惯。
  斯帝亚王子知道,一个没有强大武力保卫的国家,就像一只处在狼群中的绵羊一样危险。只是现在,在这群狼的眼睛里,天朝帝国不是绵羊,而是一只老虎罢了。当他们清醒过来的时候,天朝帝国会被他们在最短的时间里,瓜分得一干二净。而其中,可以分到最多的,无疑就是菲格帝国。
  经过六年的努力,以强大的经济为后盾,斯帝亚王子终于完成了两个军团的彻底整编工作。这两个军团,无论是装备、战斗力,还是士气,都同原来的天朝军队不同。用斯帝亚王子自己的话说,就是──他们已经像是一支军队了。
  这次出兵菲格帝国,正是检验整编和训练成果的好机会,可结果还是让他大为失望。还好,在他周密的安排之下,蛮族大军果然被骗入了水网地区,让战斗的节奏完全掌握在他的手中,军队因此而减少了大量的伤亡。
  看著一队队士兵,整齐利落的将沙船放入水中,迅速的将武器物资运上船只,最后跳上沙船开走,整个过程,只用掉半刻钟的时间。
  斯帝亚王子满意的点点头,六年的时间,虽然不能让这两个军团的战士成为真正的勇士,但他们已经算是合格的军人了。
  十六万大军,出发一共用去了两个小时,这样的速度,足以让斯帝亚王子自豪了。就算是菲格帝国的军队,也不过如此。可惜,自己手下的两个军团,差的是战场上的勇敢和强横的武技。
  第十章
  “伯爵大人,斯帝亚王子的军队已经开始撤退了,方向是中央郡。”传令官跑进帅帐之内,急冲冲的说道,这是奥斯曼点名要的情报,必须在拿到的第一时间内,向他报告。
  “哦?斯帝亚果然聪明,看来他已经猜到是我在搞鬼了。”奥斯曼看著传令官在地图上标出天朝军队的位置说道。
  “当然,以斯帝亚王子的头脑,这并不难猜,你不是已经想好应付的办法了吗?”米歇尔坐在椅子上说道。
  “是的,只是没想到,他的行动满快的,还好我们早一步出发,否则还真来不及。米歇尔,你真聪明,居然想到他会向中央郡逃跑。”奥斯曼笑了笑说道。
  南方军团已经全军出动,在两天前进入位置。这里距离水网地区只有一百公里的路程,即使是步兵,也可以在两天之内赶到水网地区。
  南方郡的水网地区很大,占南方郡总面积的四分之一左右,长六百公里,宽一千两百公里,呈椭圆形。除了经过这里,想要去西尔克多,左右两条山路可通。
  左面的山路近一些,也需要一千六百公里,经密苏,才有官道通向西尔克多。右边的路则要绕得更远,有两千多公里,经加德有官道去西尔克多。
  如果走水网地区,则只有不足八百公里,此时的天朝军队,还需要经过三百公里的水网地区,才能到南方郡和中央郡的交界处。
  “再加派人守,一定要将天朝军队的动向盯住。另外,蛮族部队的去向也要弄清楚。命令后勤部队,加快运送物资。”奥斯曼说道。
  这次将要面对天朝军队的十六万大军,奥斯曼手下的军队虽然已经增加到六万多人,可他不能正面同天朝军队开战,因此还得利用蛮族军队的力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撤退的速度不算很快,却很顺利,两天的时间里,天朝军队躲过四支蛮族万人队,向中央郡前进了一百八十公里。按照这样的速度,两天后,十六万大军将离开水网地区。
  天朝军队的这两个军团,拥有十支纵队的重骑兵,没有轻骑兵,因为天朝军队里,每一名士兵都拥有战马,因此轻骑兵这个兵种是不存在的。
  离开水网地区,十六万全部为骑兵的队伍,每天至少可以前进一百八十至两百公里,几天之内,就可以到达中央郡的腹地。
  “殿下,目前一切顺利,只是队伍有些疲劳,在水网地区行军实在太麻烦,对士兵的体力要求也太高了些。”第一军团长雷哈格尔走到斯帝亚王子身边说道。
  在斯帝亚手下,有四位名气颇大的将军,他们都很年轻,平均年龄不足三十岁,军衔都是少将。在天朝帝国里,他们被称为军中四少,是斯帝亚王子的亲信,也是天朝帝国军部的未来。
  第一军团长雷哈格尔是其中年龄最大的一位,今年三十八岁,有一个乖巧的十六岁女儿,在军中四少中,他是唯一一个结过婚的将军。
  “雷哈格尔,你是我们之中年龄最大的,也是最稳重的将军,说说你的看法。”斯帝亚王子在帐篷里转了几圈说道。
  “尊敬的殿下,您是否感觉到不安呢?的确是这样的,下官也同样有这样的感觉,就好像背上长了一双恶毒的眼睛一样。”雷哈格尔说道。
  “没错,你形容的太准确了,就是那样的感觉。”斯帝亚王子很不雅的打了个响指说道。
  “殿下,下官以为,我们应该改变行军路线了,也许我们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走出水网地区,但那样作,更安全。”雷哈格尔行礼说道。
  斯帝亚王子的确很年轻,但他是雷哈格尔见过的军人之中,最为出色的一个。无论是战略上,还是战术上,他从未犯过错误。从在天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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