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玄幻电子书 > 第六神座 >

第204章

第六神座-第204章

小说: 第六神座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惜,千凰跟冰冰没有一起来,真是可惜,这样好的景色都错过了!”

“可惜什么,她们又不是不过来,只不过要迟上些时日!”

“哼,谁知道你打什么鬼主意,故意将我们拆开!”君媚儿可是防狼一般的防备杨晔,白了一眼,道。

第二百九十三章 半兽人

在瀑布山中行进,远不及在平原地带,可放马狂奔,哪怕是休息一个正午,避过日头,照样能跑出三百里开外,在这丘山小道上,且不说道路时宽时窄,而一侧,更是多陡崖,鸿沟,更不提一路上,是山拐九弯,这要是放开了跑,非要冲出山道,摔的连骨头渣都找不见。

一日七八十里,已是最快的速度,本来这一片瀑布山丘陵区,宽度也不过四五百里,但是哪有直线可走,这一绕起来,还得时不时爬山,下谷,可是足足多了一倍还多的路程,过了**日,杨晔一行终于来到了瀑布山的尽头,同样也是瀑布山的源头,银河九落天。

这一路上,看到的瀑布,也有二十来座,而这还是沿途遇到,而据说整个瀑布山丘陵带,瀑布不下千座,但是尽管有这么多瀑布,但最为有名,也是最让人铭记的却只有一座,那就是杨晔一行身前的这座,银河九落天。

站在瀑布下,面前是一片高出百丈的峭壁,尽管这一路上,海拔已是越来越高,但是却是平缓的上升,还不觉得什么,但突然的,面前的高度,一下子被拔高了百丈,就好似两个世界,中间会有一道难以跨越的鸿沟。

远远的站在丘山山道,望着远方,那从盘龙原上倾泻而下的巨大瀑布,宽度至少也有十数公里宽,那奔涌的银河之水,就好似奔腾的兽群,咆哮着,狂奔着,而后义无反顾的朝着下方一头扎下,直坠而落。

而这巨大的瀑布,之所以被叫做银河九落天,可不只是直接落下就完了,而是那下方的山,都被冲击出一个凹坑,就好似空中的水池,落了一落,水又顺着这水池的边缘,再次的飞落,而且被分出数道岔开,每一道都有上千米宽,一落,又一落,随着山势不断的降低,最终,这瀑布分成了三条分流,绕着挡路的丘山,奔涌着沿着山间谷道倾泻而下。

瀑布山,可以说是高原跟平原之间的分界线,数百里的宽度,却从数千米直落而下,尽管这一路的陡峭,让水流分散开,而最后又在平原地区汇聚,而这样的地势,这样的瀑布美景,也只有沐天府才有。

在这银河九落天对面的山丘上,边休息,边吃着午饭,并被这如雷声轰鸣的瀑布震撼着,杨晔感受着体内血液的激荡,而队伍里,甚至有人颇有感悟的盘膝而坐。

欣赏着这银河九落天的壮观,炎如烟大呼小叫了半天,突然的,张口问道:“咱们要怎么上去,这里一下子高了这么高,还有路走么?”

盘蛇镇,一座建立在峭壁之上的镇子,说是镇,但实际上这里的人口不过两千,镇上的居民在垂直直立的山崖上开辟石洞,据说这些居民是当年为了开辟天梯而征募的匠人,因为一干就是数十年,就从此扎根在此。

而这里,也是杨晔封地的大门,没有来过这盘蛇镇,就不会知道这通往盘龙原的盘蛇道有多险峻,同样,杨晔也终于知道,盘龙原这片封地,为什么一直都难以发展。

瀑布山的山道已是崎岖难行,一路的艰险,但跟面前这完全在陡直峭壁之上,开凿的之字形山道比起来,之前走过的路简直就算是宽阔大道,而按白素所言,这里的山道就是进入盘龙原的唯一通道。

尽管天色还早,但杨晔等人却不得不在盘蛇镇上暂且休息,因为这一条山道是单向通行,所以只能一天一轮换,今天全都是上山,明天全都是下山,否则就会因为想碰,而无法通行。

而在盘蛇镇,杨晔一行也看到了一些佣兵,猎人,数量不下三四百数,这些都是赶来盘龙原狩猎的冒险队伍。

镇上唯一的一所酒馆,佣兵,猎人聚集之地,想要打听消息最佳的场所,杨晔此番来封地,可是要禁止打猎的,自然的少不得要跟这些佣兵,猎人打交道,所以他打算先摸摸底再说。

吱嘎,酒馆的门被推开,里面混杂着汗臭的酒气扑鼻而来,让杨晔微微皱了下眉头,白素对这种地方倒不陌生,虽也皱着眉头,目光却是朝着酒馆内扫去:“那边还有空位,先去坐!”

“这味道,可还真是古怪难闻!”炎如烟努着琼鼻,却是一脸的厌恶之色,而一旁的君媚儿也是大有同感,不过饶是如此,两女也没有转身离开。

美女,到了哪里都是吸引眼球的,何况是一下子出现三,而佣兵,猎人素来都是放荡不羁,向往自由,无忧无虑的一群人,看到美女,自然少不得吹个口哨,眼中冒光。

“真是让人讨厌的地方,干嘛非要来这!”

杨晔白了抱怨着的君媚儿一眼,道:“这可是你们两个非要跟着过来,我可没叫你们!”

“四杯烈焰!”白素却是轻车熟路,对着一个身着黑色女仆装的侍女叫道。

“啧,没想到还是些烈妞,这酒今个算我账上!”一个身高九尺,快要过丈的彪壮大汉,一脸毛茸茸的,显然是一个有兽人血统的人类,这种血统不纯的半兽人,无论是在兽人部落,还是人类帝国,都比较尴尬,一些繁华大城,几乎很少能见到,而半兽人的命运,也很悲惨,通常半兽人很少有户籍,大多数都是黑户,自然没什么人权,女的大多成为被随意玩弄的女奴,而男的,大多成为重劳力,进行挖矿等工作,赚最少的钱,勉强糊口,直到累死。

而能成为佣兵,显然这半兽人是属于极少数有户籍的那一类。

“哼,野蛮子,用不着你请,我们又不是没钱!”炎如烟直接拒绝的道,而且对这张罗要请喝酒的半兽人可没有好口气:“你那是什么目光,我可是纯种的人类血统!”炎如烟挺着胸脯,狠狠瞪了杨晔一眼,道。

显然,有山蛮血统的炎如烟,骨子里还是有点自卑,毕竟山蛮族,虽不是兽人,但在大多人眼里,也算是野蛮的代名词了。

“生什么气,酒来了,喝酒,听这酒名,就适合你!”杨晔讪讪一笑,道。

炎如烟哼哼了一声,端起这燃着火焰的烈焰一饮而尽,心中顿时如火烧一般,透着热气:“好烈的酒,嗯嗯,好喝,再去给我拿几杯来!”

白素看着炎如烟如牛饮一般的喝下一杯烈焰,也是有点担心的道:“这酒可是很烈的,你这么喝,可是很快就醉的!”

“这算什么,更烈的酒我都喝过不知多少,还不快去拿,以为我付不起钱!钱袋呢。”炎如烟确实是身无分文,但却是理直气壮的朝着杨晔伸手要道。

这时候想起他了:“去拿酒!”杨晔可知道炎如烟的酒量,这简直就是一个酒桶,喝多少都不醉。

等那女侍离开,杨晔却是小声的道:“刚才还没注意,怎么这女侍的耳朵这么象猫女,长的头顶上!难道……!”

“是半兽猫女,她叫菲丽丝,说起来她的身世还挺惨的,她的父亲据说是一个很强大的猎人,而母亲却是一个猫女,她出生后,就被遗弃,后来被这家酒馆的老板,断臂红鼻子在采集材料时碰到,从狼口里头救了下来,慢慢养大的,长大后,就帮着在酒馆里招待客人!可别小瞧她哦,她很厉害的!我亲眼看到过一个想占她便宜的佣兵,被她打的满地找牙!”

杨晔听了,点了下头,半兽人,或许是废物畸形儿,要不就十分厉害,同时具备兽族的血脉天赋,同时又拥有人类血脉,完成通灵仪式,可以说,混血的半兽人,有成为强者的潜质,之所以半兽人地位依旧悲惨,很少有强大的高手出现,主要就是因为,半兽人不被人类跟兽人接受,自然的接受不到任何的传承,教授,没人指点,靠自己摸索,想要成长谈何容易。

而菲丽丝之所以厉害,则是因为她运气不错,被人类收养,而收养她的红鼻子还是一个厉害的魂将高手,只不过残废了,实力大减,才在这里开起了酒馆。

“怎么,在咱们这有很多的半兽人么?在一会就碰到了两个?”杨晔问道。

“嗯,也不算是多,但也不少,尤其是瀑布山,盘龙原等偏僻地方,没有什么人烟,但是这些半兽人却在此扎根,而战龙城外围,就有十数个半兽人组成的村子,毕竟盘龙原人口很少,耕作的人更少,而半兽人还算驯服,所以用来耕作,也能满足战龙城一部分的粮食消耗!”

“而在盘龙原深处,还有不少半兽人流窜,不过很少形成村落之类的,而好似强盗流匪,经常会对进入盘龙原内的猎人,佣兵攻击,深入盘龙原的人,倒是有很大一部分都死在这些半兽人的手里!”

“怎么没人跟我说过!”杨晔可还是第一次听说,自己的封地内,居然有大量的半兽人,倒不是杨晔对这些半兽人有什么歧视心里,而是半兽人这个群体很特殊。

“只是些半兽人,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你又没问!”

杨晔这边小声的说这话,酒吧门口却是又走入一群人,而为首的一人在酒吧内扫了一眼后,却是望向之前张口请客的半兽人大汉,这人没有说话,而在一旁,一个有些猥琐,长的尖嘴猴腮的家伙却是快步上前:“熊力,你在这,可是让我好找!”

“窜天猴,你个奸商,找我干嘛!”

“嘿嘿,熊力,这一回可不是我找你,是铁狼佣兵团的团长找你,他想要买下你抓来的那头狼崽子,价钱随你开!”

第二百九十四章 通通都是本侯爷的

吧台前,熊力扬起那巨大的木桶杯,将半杯的烧刀子一口吞入肚中,酣畅淋漓的擦了下嘴巴,对着菲丽丝,道:”小野猫,再给我来一大杯烧刀子!”熊力一边说着,一边扭过头,目光跳过贼眉鼠眼的窜天猴,望向那身材魁梧,身着一袭玄铁重甲,有几分英武的男人。

“你就是铁狼佣兵团的那个黑手铁狼,想要狼崽子没问题,十五万金币,不二价!如果你拿的出钱,狼崽子这就给你,如果拿不出,就别来打扰熊爷喝酒!”

铁狼听了还没有开口,站在熊力身前的窜天猴就跳了起来,大声的道:“熊力,你丫的穷疯了吧,十五金币,五万金币,最高价了!”

熊力听了却是连嘴都没还,而是接过菲丽丝送来的酒,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而走到吧台前的铁狼也坐了下来,敲了下吧台,道:“来一杯妖姬!”

“先不说值不值的问题,能否让我先看看这狼崽子,总得验验货,我才好开口!”

熊力没拒绝,而是将大手探入怀中,捏出一个小布包,而在布包里头,有一头显然才刚出生没几天的狼崽子,还粉嫩粉嫩的,毛都没长出多少来:“看好了,这可是才下出来的狼崽子,乃是一个刚分出来的小狼群,正让我给碰上了,那头公狼我看过,应该是一头狼王种,六尺多身高的大青狼,我是趁着它外出狩猎,才将这狼崽子给弄来,被追杀了一路,后来不得不放弃另外三只狼崽子,这才逃回来!”

“你说是狼王种就是狼王种,如果不是呢?”

“我相信巨斧熊王你说的,在狼崽子十五万金币,我……!”

“我要了!”铁狼正要拍板,一个声音却是抢先道,顿时吧台附近,连四周座椅上的人目光也都被吸引了过去。

“你谁啊,这有你什么事,别瞎搀和!”

杨晔却是没将冷嘲的窜天猴放在眼中,而是径直的走到吧台前,目光扫了一眼那布包里头的狼崽子,道:“灵兽崽,啧啧,还是第一次见到活的!”杨晔之前在蓬莱群岛,倒是弄了只大螃蟹宠物,血红,不过血红不适合在淡水里活动,最后只好又送回蓬莱群岛,任其土生土长,而之后,杨晔本想用光之绒毛球的寄生之种来培养一只宠兽,但最后却用在了影子,无双的身上。

铁狼微微皱起眉头,看着这半道横插一杠子的杨晔,却没有跳脚出言呵斥,而是抱了抱拳,道:“小兄弟看着眼生,第一次来盘龙原?”

“确实是第一次来!”杨晔点了点头,目光却在狼崽子身上没挪窝,灵兽崽子在刚下生,还没有睁开眼之前,是最佳的驯养期,长时间在一块,通过驯化,就能成为一头宠兽,而如果个头壮硕,还可充当坐骑,而如果熊力说的没错,这狼崽子长大,至少身高六尺,这可是很大的一头狼,比一般的骏马都要高出一头,绝对是一头上等坐骑狼。

“这狼崽,是我先看上的,按照规矩,理应是我先得,而且这头狼崽我有大用,所以不能割爱,所以小兄弟你还是另寻下家吧,这个时节,卖狼崽的应该有不少!”

“这规矩是谁定的,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而且从前是什么规矩我不管,从今个往后,规矩就是我说的算,狼崽子是我的,钱没有,就这样!”杨晔说着将装着狼崽子的布包拿起,转身就要走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