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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章

神魂召唤师-第247章

小说: 神魂召唤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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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建喜紧紧的把李斯的手握住不放,亢奋道:“谢谢,谢谢,如果能学会龙爪手,哪怕我们再愚钝,只学到皮毛,那也能提升我们的战斗力了。”
  何止是提升战斗力啊,少林七十二绝技,能流传到现在的已经不多了,热兵器时代,就算是一个八岁小孩,一把枪一颗子弹就能解决掉一个练武多年的高手,谁还愿去千辛万苦的学武呢?武学失传在所难免,但对于军人来说,如果拥有一身好武功的话,无疑是如虎添翼的好事。
  李斯点头道:“我们中华的武学是博大精深的,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之所以流传至今会销声匿迹,都是因为武林中人敝扫自珍,生恐自己的绝艺被别人学了去,生恐教会了徒弟没师傅,以至于那些珍贵的武学失传,我想,我们都有义务弘扬中华武学,王团长你说是吧?”
  王建喜又佩服又欢喜,点头如捣蒜。
  “不过现在不是时候,我们都还身处险地,等回非洲之后再说。”
  李斯的话让在场的军官们略感失望,王建喜却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沉吟不语。
  李斯笑道:“怎么了?王团长不乐意了?”
  王建喜呵呵的笑了几声,道:“哪能不乐意呢,我是在想怎么把老赵老范他们营救出来。”
  李斯深以为然,道:“我也这么想,他们在防空洞里可能暂时安全,但缺粮缺水,我担心他们撑不了多久,如果穆里亚人就干脆驻扎在城里,那就更糟了。”
  李斯这话,让气氛变得有点沉重了,大家都开始想法子,王建喜忽然道:“救出他们的办法,也许只有调虎离山了!”
  李斯欣喜道:“对,调虎离山!这招好!”
  但一看那些军官,均是没什么反应,不由得一愣,眼珠一转,立即也想到,调虎离山计虽好,但谁去调?往哪儿调?调了之后老赵和老范的人又往哪儿撤?还有最后在哪里会合?看似计策挺不错,但实施起来却是困难重重。
  沉吟良久,李斯忽然一拍腿,道:“有了!我们不调虎离山,但可以围魏救赵!谁知道穆里亚人在这边的老巢的?”
  气氛马上活跃起来,是的,这是一个切实可行的法子,军官们开始七嘴八舌的商议起来,王建喜道:“你们先商量着,老刘,小李,你们跟我走走。”
  老刘叫作刘庸,是一营的营长,担任着后勤保障的工作,他性子沉稳,听王建喜的语气,便猜出了些许端倪,欲言又止。
  一直走了五十多米远,来到一棵老槐树下,王建喜深深的看了李斯一眼,道:“小李,我想请你帮个忙。”
  李斯早就看出他是有话要跟自己说,见他还带着一营的营长,猜测是看中自己的身手,想求自己带队去担任围魏的任务。
  李斯迟疑了一下,说实话,他不是很愿意当别人的枪,但想了想自己的处境,人类的地盘除了非洲之外,再没有其他容身之所,如果自己不依靠外力,根本没办法安全的待在这么一个危险的地方,只有去了连穆里亚人都不敢轻易挑起战争的非洲,才有可能恢复魂力。
  而恢复魂力,是自己必须要做到的事。
  没有交通工具,想要从亚洲跑到非洲去,那简直就是做梦,所以,搏一搏吧!
  “行,没问题!我会跟刘营长配合好的。”
  王建喜愣了一下,道:“跟刘营长配合?”
  李斯也是愣了:“不是跟刘营长一起去穆里亚人的老巢捣乱吗?”难道你丫的还想让老子一个人去干这么危险的事儿?
  王建喜苦笑了一声,道:“你误会了,我是想请你去跟另一组人会合,拿下磁欧石碎片!”
  李斯满头雾水:“还有另一组人?不是说来的就三个营的人吗?”忽的恍然明白过来,惊讶道:“王团长是说,还有一组人已经去了庐山?敢情你们这个团不是打主力的啊!”





    第八卷 第四百三十二章 弃卒的荣耀
    (推荐://。xiaoshuo99。/ 求魔) 更新时间:2012…2…16 14:29:40 本章字数:2308

 第四百三十二章 弃卒的荣耀
  的确,这一个团一千三百人真的不是主力,他们的任务其实是用来吸引这一带的敌军的,作用是牵制和吸引视线。而真正的主力却是一个十人小组,这十个人的小组才是真正的主力,他们奉命进入庐山寻找磁欧石碎片。
  其实,除了王建喜的这个团和十人小组之外,还有一组人是负责接应的,只不过,没有得手之前,谁也不允许去找他们。
  王建喜正是看中了李斯的战斗力,他认为李斯的实力不在十人小组成员之下,多一份力量,自然也就多一份把握。
  李斯听他这个要求,不由得感慨,要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稍稍有点自私的人都会选择给自己这边留一个强者,这样能减少不少的损失,甚至起到保命的作用,可是王建喜竟然只想着任务,一点都没考虑自身,这样的人真是难得。
  沉吟了一下,李斯道:“王团长,不是我不想答应,而是我觉得你们的安全也很重要,既然十人小组已经展开行动了,就证明他们还是有能力的,多我一个不多,我看还是赶紧安排围魏救赵的方案吧。”
  李斯不是自己的部下,连军人都不是,王建喜自然只能商量而不能命令,他委婉的道:“小李,你的好意我当然明白,可是,对我们人类来说,最重要的是磁欧石,而不是我这个团的安危,就算我们全都牺牲了,只要能拿到磁欧石碎片,我们的牺牲都是有价值的,你明白吗?”
  李斯道:“我当然明白,说句难听话,你们是可以放弃的棋子,丢卒保帅,你们就是卒子,只要大方向胜利了,卒子的存在是微不足道的,我可以这样理解吗?”
  李斯这番话说得颇为尖刻,但无可否认,他说的是事实。刘庸的脸色有点苍白。
  王建喜正色道:“对,可以这样来理解,为了大局,我们甘愿当弃卒!”
  李斯淡淡的道:“这样很有价值对不对?国家最喜欢你这样识大体的人,可是,谁又甘愿牺牲自己?”李斯叹息了一声,心里很不是滋味,谁也不想当弃卒,是的,没人希望这样,可是,无可否认,大局,为了大局,有些人是可以牺牲的,情感上不能接受,但却又是必须的。
  正当王建喜和刘庸以为李斯会拒绝时,李斯叹了口气,答应了。
  ……
  临走的时候,李斯看到这两位有些悲剧色彩又很值得尊敬的军官一直伫立着目送自己离开,心中竟有种不忍的味道。
  但愿你们能保住命,返回非洲去。李斯自言自语,紧了紧背在身上的军用背包,里面装满了压缩饼干和肉罐头以及瓶装水,当然,还有一部很复古的砖头型电话,这个电话虽然样式难看,又占地方,但却是能够干扰敌人监听的军用手机,通话方只有几个人而已,每个数字代表一个人,只需要按一下就行。
  庐山是江西的名山,以雄、奇、险、秀闻名于世,素有“匡庐奇秀甲天下”之美誉,与鸡公山、北戴河、莫干山并称四大避暑胜地。当然,时至2176年的今日,庐山是什么样李斯也不知道,按照地图,李斯开始了他的新征途。
  一辆不知道什么牌子的越野车,看上去也挺扎实,在给油箱里灌满了汽油之后,李斯开着车就跑。
  这一路也没遇到人,据他们说,穆里亚人不喜欢中国南方的潮湿气候,所以整个南方都是一片荒凉的景象。除了驻扎在南方的部队之外,这里也有大量的异种生物,经过这么多年的繁衍,中国南方几乎成了异种生物的乐园,成了一个天然的大牧场一般,当然,之所以城镇之中看不到什么异种生物,那是因为异种生物和西方奇幻小说里面的精灵族一样,喜欢的是植物,森林大自然才是异种生物的最爱。
  高速公路的两旁停着很多遗弃的车辆,李斯不时就得下来清理一下交通,浪费了很多时间,李斯很怀念神之储物空间里的飞艇。
  本来两个小时就能到庐山脚下,因为各种拥堵和糟糕的环境,李斯硬是用了十个小时才到庐山脚下的一座废弃小镇,刚刚上了盘山公路不久,李斯就被机敏的异种生物发现了,一头凶狠的大象一样的怪兽从山道上霸道的冲了下来,块头很大,李斯知道自己的“宝马”是绝对不可能撞得赢的,当机立断把车停了下来,伸手推开车门,就在李斯前脚刚刚跳下车的刹那,怪兽一下就把车顶翻了,嘭的一声巨响,车在地上翻滚了两个跟头,李斯见没了交通工具,恨得牙根痒痒,迅速拔出魔蛛翼骨,机警的往后拉开和怪兽的距离。
  那怪兽顶翻了汽车之后,似是还意犹未尽,向小猫玩线团一般追逐了过去,居然对李斯这么一个大活人视而不见,就那么从李斯的身旁跑过去,李斯又好气又好笑,心忖自己堂堂的神魂师,居然被一只低等的怪兽给无视了,简直就是个大悲剧嘛,站在原地思考了足足一分钟,李斯才决定不在这头低等动物身上浪费力气,转头向山上疾奔而去。
  沿途不时就有从所未见的怪兽出没,有的盘踞在路中间,有的就像是过路人一般和李斯井水不犯河水,李斯本着能省一把力气就省的原则,对那些怪兽互不侵犯,快要到山顶时,李斯拿出砖头电话联系十人行动组的组长冯志孝。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
  “我是李斯,是王团长让我过来接应你们的,告诉我你们的方位。”
  电话那头传来轰轰轰的爆炸声,并伴有零星的枪声,李斯登时色变。
  “我是冯志孝,我知道了,王团长跟我说了你的事,但我们现在在牯牛岭被一群吸血鸟困住了,你最好现在不要过来!找个安全的地方躲一躲,稍后解决了吸血鸟我再联系你。”
  电话突然就挂断了,李斯又喂了几声,眉头皱起。
  牯牛岭?在什么地方?!





    第八卷 第四百三十三章 吸血乌鸦
    (推荐://。xiaoshuo99。/ 求魔) 更新时间:2012…2…16 14:29:40 本章字数:2386

 第四百三十三章 吸血乌鸦
  李斯没有照冯志孝的要求去做,而是迅速拿出地图,一直在地图上找了十多分钟,才发现了三个极小的字,牯牛岭,李斯大喜,按照地图的指示路线向牯牛岭狂奔而去。
  半个小时后,李斯终于听到了枪声,循着枪声的源头,李斯很快见到夸张的一幕,至少上万只通体火红的乌鸦在山间乱飞,枪声来自一个山洞,山洞的洞口不知道被什么堵住了,枪声就是从那缝隙里面传出来,洞口外,是密密麻麻贴在山壁上的吸血乌鸦,红彤彤的一片,煞是壮观,而山间的这些死鸟,更像是某个只重视华丽场景而不重视剧情的电影,好像电影的名字叫英雄吧,对,就是那种场面,火红的鸟漫天飞舞,就好像枫叶一样,漂亮得让人赞美。
  不过,这些鸟可不是什么好鸟,在嗅到新鲜的人血之后,迅速的向李斯飞扑过来。
  李斯没想到自己离得这么远都能被发现,急忙掉头就跑,他哪知道那些吸血乌鸦是闻到了血的鲜味,李斯的速度本是极快的,但在这崎岖的山路之中,想快也快不了,不一会儿便被包围了。
  如果是吸血僵尸什么的,或者块头大一点的东西,李斯根本不会跑,直接开打就是,连那些力大无穷的穆里亚人他都不怕,还怕吸血僵尸吗?但这些跟鸽子也差不了多少的小东西,却最是烦恼,大炮轰蚊子,恐怕就最适合此时此景了。
  李斯对空劈砍,那些吸血乌鸦虽多,却也近不了他身,即便一拥而上,仗着圣光护体,那些吸血乌鸦竟也无从下嘴,就好像人想吃核桃,遇到非得用锤子才敲得动的坚硬外壳,那也是没办法的,吸血乌鸦发现吸不到血之后,很快就对李斯没兴趣了,当然,最主要的还是李斯对它们的威胁太大了,片刻之间就死了一地。
  看到吸血乌鸦拿自己一点办法也没有,反而自己飞跑了,李斯大乐,壮了壮胆,索性直接就追着那些乌鸦而去,就好像顽童追赶麻雀似的,跑到哪里,哪里就是扑腾腾的飞起一大片。
  要是有人或者说是有穆里亚人看到这一幕,一定会被吓到,吸血乌鸦的恐怖,是很多体型很大的强大的异种生物都不敢轻易招惹的,就好像非洲的食人蚁一样,所到之处,瞬间人就变成白骨,这些吸血乌鸦也是一样,一被它们缠上,几秒钟内,再猛的异种生物都要变成干尸,可李斯他老人家居然直接把吸血乌鸦当成了麻雀……
  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谁让小斯斯是主角呢!
  站在火红的吸血乌鸦当中,李斯再次拿出了电话。
  “还是我,冯组长,你们是不是在牯牛岭的一个山洞里面?”
  “是的,你怎么知道?”电话那头,冯志孝煞是惊讶。
  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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