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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傲视法则-第105章

小说: 傲视法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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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仓促,想全用自己人肯定来不及,再说街头混战靠的就是个气势,十个人当中有一两个强力的就够了。”汤森回答说:“我打算直接挑最大的团伙,先把他们的头领……”

“不能杀人,死了人上头不好帮你们说话。”菲利克斯说:“你为什么要选最强的下手?”

“长官放心,我一定注意不搞出人命!”汤森点点头:“因为我只有十个人,这点人手根本不可能一家家打过去。帐篷区的民间势力比较多,大大小小有十几个,相互之间有勾结有仇怨,就是我们临时纠集个三十五人也一样不够看……所以,我们要找到这件事的重点。”

第四节:下马威(上)

“重点是什么?”菲利克斯问。

“帐篷区比较混是事实,但总归是个有规矩的地方。这种由民间势力制定和维护的规矩很脆弱,只要把他们当中最厉害的收拾了,没了镇场子的大哥,以前的规矩就不会有人遵守,甚至可能崩溃掉……”

汤森娓娓道来:“大团伙不管事,小团伙就会乱,跟着整个帐篷区都会乱,这样一来,我这十个人就能派上大用场。”

“大致想法不错,不愧是在街头混过啊。”菲利克斯点点头:“具体怎么做,你都想好了?”

“我打算以王子护卫队小队长的身份,勾结些外来的商人,这样才好以利益借口跟帐篷区的团伙产生矛盾。用这种借口挑事,我们可以在初期掩饰自己的意图,对手一时半会难以辨别真伪。”汤森解释说:“当然了,如果长官需要一次正面或者直接冲突,我也尽量做。”

“我不限制你的手法和方式,让你出面,就是希望你的手法尽量灵活些。”菲利克斯说:“上面的意思,是要帐篷区的势力重组。特别是东市西市,你能摸进去就是胜利。假如做不到,你掌握一部分外面的地盘也可以,实在控制不住,也要让那些人产生恐慌。”

“长官这是要打草惊蛇吧?”汤森点点头:“明白了,动手的时候我会显得凶恶些。”

“勾结商队这想法很有意思,有利益才有动力嘛。”菲利克斯笑笑:“你打算跟谁勾结?”

“我住的旅店里有很多外来商队,随便找一家就是。”汤森也笑了:“毕竟也是个小队长了,我这种苦日子过惯了的人,有身份之后不去狐假虎威才让人奇怪呢。”

“计划大致还行,我也不能太小气,这样,你去管事那边领点经费,但要省着点用。奴隶嘛,你直接去剑士营买,有我的面子他们会算你便宜点。”菲利克斯往前走了几步:“最后,我祝你旗开得胜。”

“谢谢长官!”汤森知道这是菲利克斯的结束语,于是行了个礼,转身离开。

“等等。”才走出几步,身后又传来菲利克斯的声音,汤森转过头去看着他。

“沃尔夫……布雷恩。”菲利克斯想了想才记这个全名,他对汤森点点头:“注意安全。”

坦白说来,沃尔夫·布雷恩是个炮灰般的存在,汤森也是以这种心态做事,他就从没期望得到上面的正眼看待。

然而不经意间,听到直属长官这句不知是真心还是假意的叮嘱,汤森不禁有点反应不过来。

他这样的表情被菲利克斯看在眼里,却有另外一种解释——沃尔夫·布雷恩这人,虽然看起来很现实很自私,但似乎还有纯良之处啊。

汤森要是知道这评价,肯定吐他一脸唾沫。

口头汇报通过,被菲利克斯委以重任、怀揣着一笔活动资金的汤森出门了。但在信步走通往帐篷区道路上的时候,他眼里看的、心里想的,却完全不在自己的找茬使命上。

在这段从外城区到帐篷区的大道上,一向天塌了都不眨眼的汤森,仿佛突然间智力退化、变成了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傻小子。

他开始东张西望,看什么都很有兴趣。

没有过多久,汤森就开始拉着路人问东问西,甚至会不时跑进路边的店铺去流连一番,什么卖武器盔甲的店也就算了,连卖针线化妆品的店都不放过,这就有点过分了吧?

看他那一脸认真的神情,还不似作伪。

“沃尔夫·布雷恩”已经通过终选,而且直升小队长的事情瞒不了人。王子的对手们自然知道了这个消息,所以汤森身后早就多出了两个暗中盯梢的尾巴。

但汤森如此诡异的变化,不但让两个探子百思不得其解,也让在事前安排在各个路口的自己人一头雾水。

属下在想,长官到底是怎么回事?是想隐藏什么东西?

尾巴在想,这混球到底要干啥?没吃药就出门了?

汤森不是犯了病,也不是在学某些人做大事之前放松自己,而是在不经意间想到一个问题,而且得到了答案——那就是在获得银色海岸的承认和支持之后,荆棘玫瑰的发展方向。

虽然就目前来说,这个半商团半军队的势力发展顺利,但“扎根”这件事,做起来一点都不简单。

现在才想到这事有点晚了,但这也不能全怪汤森。

从哈维镇开始,汤森就一直处于仓皇逃命的状态中,全部精力都要用来考虑要命的细节,根本没时间做长远缜密的规划。

此时,沐浴在清晨的阳光里,行走在渐渐苏醒过来的街道中,要去完成一件跟自己的目标关系不大的委托时,汤森的精神却意外的放松下来,脑中自然而然的蹦出了这个念头。

荆棘玫瑰此刻最急迫的问题不仅是管理体系,而且还需要功能完备的城市,至少两个!

想到城市,汤森就有点腿软。

城市这玩意,在聚居地形态中算是相当高级的一种。它的出现和形成需要几个先决条件,没有任何价钱可讲——首先,城市周边必须有庞大的人口基础,而且还要庞大的非农耕人口参与兴建和维护。

比方说,荆棘玫瑰虽然拿下了奎尔萨平原北方,保守估计汤森麾下也有了小二十万的人口。但这些人都是搞农牧的,所以汤森没好意思把聚居地叫城市,就是个营地而已。

从最现实、最功利的层面讲,城市的真正意义不是建筑群和居住区,城墙修得再高,也只是个标志。

健全的功能,才是一个城市的意义所在。

简单地说,一个城市,即使是小型城市也能大幅拉升周边地域的发展,它就像一架庞大机械上的核心组件,能把各个零散的行业组合起来,使之成为高效严密的综合体系。

这还只是对内的加成作用,对外的军事作用更是不能低估。别的不说,城市的后勤生产、支援能力和军备研发生产能力,比那些原始聚居地高了不知多少倍。

有鉴于此,荆棘玫瑰要想稳步发展,要想走出去,后院绝不能失火,那么建立和管理城市就是一门必修课。

有了城市,自己才会有底气,才有了真正跟银色海岸这种大势力对话的资本,自己才不会像现在这般蠢蠢欲动却碌碌无为……

这才是摆脱目前这种焦虑的根本办法!

于是,在西海岸风格的早餐叫卖声中,在顽童们纷乱的追逐嬉笑声中,汤森立下了目标,要在奎尔萨平原建立城市!

这将是荆棘玫瑰的发展方向,也是麾下部落脱离蛮荒的标志。

但建立和维持城市这种事,汤森没有涉猎过,从设计蓝图开始,他需要考虑的东西太多了。

暗中保护汤森的近卫,暗中盯梢的探子,他们都不知道此时汤森在想什么,他们只看到此人顺着街边一溜早餐店逛过去,不分新鲜水果还是油煎虫子都吃了一大堆,不禁纷纷咋舌。

要想在内陆和部落两种风格的吃食中纵横,无疑需要相当奇特的口味、相当惊人的耐受力,还有相当饭桶的肚量。

汤森这种豪气真是值得佩服,他居然一路吃下去都不带歇气啊……直到靠近城门的时候,汤森才从无意识的沉思中恢复过来。

汤森先是惊异地摸了摸肚子,再看看那些造型奇特的早点,然后二话不说转进一条小巷。

他扶着墙吐了……

也许是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向,那些长久以来积聚的忧虑也消失了大部分。所以,当把自己收拾干净之后,汤森感觉整个人轻松了不少。

于是他振奋精神,准备用积极向上的态度、热情洋溢的面貌,投入到轰轰烈烈的黑道街头大作战当中。

衙内出身,汤森当然不用去混黑道,但他很了解这种民间底层势力。

简单说来,黑道跟白道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某种程度上嗨可以解释为一体两面,不过是低级和高级的区别而已——为了世界和平而战斗、为了争夺夜店而开扁,这两句话说的是一回事。

老话也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这要翻译成今天的话,就是作为称霸世界的起点,让我先称霸脚下的这条街吧——翻过来想,只要霸占的街道多了,你自然就会想想国际问题。

所以这种事,汤森同学天生就懂。

当黑道老大,手下是不可或缺的,贴心手下更关键——好在汤森昨天晚上就有了安排,两个手下会在城门外打短工的人群中等待招揽,这就是他搅乱帐篷区的核心班底。

大摇大摆的走出城门,汤森脚步放缓,略微尖锐的目光往护城河边蹲着的人群里一扫,就看到了进城时悄悄撒下的两个手下。在这几天时间里,他们混的不怎么样,但已经很努力了,这可以从他们的蹲位和脸上看出来。

两个手下蹲在人群中部靠前的位置,表情阴沉,脸上有些瘀伤。虽然他们保持着蹲的动作,却是十足的戒备,垂下的手中甚至握着石块和木棍,随时可以跳起来跟人干一架。

汤森停下脚步时,面前的人群有些骚乱。

第四节:下马威(下)

汤森一身笔挺的官方制服,手握佩剑,面色不算和气,无论怎么看都像来逮人的。

这些等着打临工的人多半是流民,吃不饱是常事,所以夜里偷鸡摸狗打闷棍才是他们的主业。白天在这蹲着,除了养精蓄锐之外,也顺便给自己捞个说得过去的劳工身份,就是蒙混官方那种——半夜出去作奸犯科的人,看见官方的人必然是要提心吊胆,这种法则叫食物链。

汤森一步步地走进人群,他的眼神更加严厉,不断从流民们脸上扫过。因为地位太过悬殊,蹲在地上的人不敢跟他对视,全都心虚地低下头去,只盼望这位大爷不会找自己的麻烦。

这样一路走过去,汤森没多久就来到两个手下面前,这两位当然不会怕汤森,于是就大眼瞪小眼,演了一出“愣头青偶遇愣头青”的桥段。

“胆子不小嘛,长的也挺壮。”虽然结果一定会发展成惺惺相惜,但演戏的话每个人都有不同方式,居高临下的汤森打着官腔问:“从哪来的?报备过没有啊?”

“不懂……”手下之一满脸木讷:“报……报啥?”

“报备!”汤森冲旁边吐了口唾沫:“就是交钱!”

“没有……”手下之二摆出同样的木讷神情:“我们没有钱!”

“没钱,这事就不好说了。”汤森冷哼一声:“你们知道银涛城怎么处罚你们这种人吗?”

“大不了这条命给你!”手下之一发出凄声喊叫:“反正也活不下去了!”

“拿命给我?那我还得找你零钱啊,可长官今天还没有进项,没零钱找给你。”汤森用小手指掏掏耳朵,气定神闲地说:“既然你说自己活不下去了,不如先把这条命抵押给我吧。替我做点跑腿的事,管你每天两顿饭、一年四身衣,过节还能存下个三瓜两枣的。怎么样?”

“你要我们……做什么?”手下之二满脸震惊,但事实上,他没完全听懂长官这句话。

“做什么你们不用问,反正不会比你们现在惨。你们这种外来人,空有一身蛮力什么都不懂,混不了多久就得被绑上石头丢进海里。”汤森不阴不阳地回答:“长官开的就这条件,你们如果不做,有的是人抢着做。”

“做!”手下之一赶紧回答,完全是悲愤着孤注一掷的模样:“我们做!”

“算你们识相,站起来。”汤森看看两人衣不遮体的模样,装模作样的目测了一下两人的体格,再转头看看周围蹲着的人,伸手出去点了两个衣着整齐的人:“你们,出来。”

“长官是还需要人手吗?”这两人是流民中的小头目,营养充足脸有红光,显然认识汤森身上的制服的标志,知道自己轻易不能得罪这个人:“队长大人,我们保证让您满意啊!”

“长官现在不要人手,”汤森微微一笑:“长官要你们的衣服。”

“啊?衣服?”两个小头目满头雾水,这混蛋唱的是哪出啊?居然无缘无故的敲诈起衣服来了——汤森两个手下也很是疑惑,但他们马上就想到了,长官这是要立即发飙,因为城门外的流民群也是团伙势力,而且零散掌握着大批壮劳力。

“嘿嘿,长官,您别看我们外面穿的还行,但其实就这么一件,里面什么都没有……”衣服无关性命,但某些时候却有高于性命,小头目之一在惊讶之后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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