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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

回到明朝当太子-第2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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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王在没有称王时也礼贤下士,也很少乱杀百姓,但闯王可不会管什么务弄庄稼的事,开仓放粮,可也没教大伙儿种粮!
“成了,你们都给我小心点。”
在外头已经dàng了几天,这几天除了偶然会做一些热食,多半就是吃点干粮,喝的水也是冷水。白天不进村子,晚上lù天睡,这种天气,全身上下都只有冰冷。
接着番薯在手中,感受到一些暖意,钱楚魁轻轻摇了摇头,不知道是感慨部下的大胆妄为,还是觉着自己的心肠太软了。
他是应该把这些胆大包天的小子狠骂一顿,甚至用马鞭狠狠抽上一顿才对的!
但他还是把番薯揪下一小块来,塞到嘴里。
天太冷了,番薯入手很热,入口时已经温凉了,嚼了两口,就立刻下肚了。
与此同时,其余几个夜不收也开始垫巴肚子,空气中传来一股子香味,还有稀溜稀溜吃东西的声响。RO!。


 第二卷 南方 第二百九十六章 会战(32)

“小心,都趴下!”
刚把手中的番薯吃了一半,在没有任何声响,也没有什么明显动静的前提下,钱楚魁突然觉得一阵心悸,他猛然叫喊一声,然后抛下手中的番薯,自己就猛的往地上一扑!
在他的提醒之下,几个夜不收也是经受过严格的训练,经验虽然不足,但严格的训练还是使得他们多半在第一时间都趴了下来。
几乎就是与此同时,空气中传来了“嗡嗡”的声响,在经验丰富的夜不收听来,敌人是在不到三十步的地方投掷来了飞斧等近程作战的利器!
在扑地躲避的同时,所有人都深为骇然:“什么人,怎么能mō到这么近的距离来投掷?”
但这个念头,至少是两个夜不收脑海中最后的想法了。
两柄飞斧还是破开了两个躲避稍慢的夜不收的护喉,然后斩开咽喉,黑暗之中看不大清楚,只能看到利芒一闪,然后就是被飞斧割开喉咙的人咯咯的没有意义的叫嚷声,接着便是浓烈的血腥气弥漫开来。
“搬桌,黑子!”
钱楚魁的铁盔被一柄飞斧打飞了,勒带断掉的时候,卡的他一阵窒息,然后是一阵钻心的疼痛。
不过这对一个久历戎行的老卒来说,眼下的这一点小伤根本就不算什么,他所心疼的,是两个自己一手调教出来的兄弟的死伤。
“是鞑子,是鞑子!”
不知道是谁,在这凛洌寒冬的夜晚,用变了声的嗓门大声叫着,而在对面的缓坡下,五六个矮而壮实的声响也突然显lù出来,每人手中都是闪亮亮的兵器,在这黑而沉的冬夜里一样能瞧的清清楚楚。
在现身的同时,这些鞑子就是用极快的速度向着明军夜不收所在的地方疾冲过来。
刚刚他们潜行过来,听着声音就mō清楚了明军的位置,同时投掷飞斧等利器伤人,黑暗之中,居然也丢了个不离十。
现在六个明军一瞬间就死了两人,剩下四人。对面扑过来的鞑子最少也有六七人,或者更多。
钱楚魁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抽出腰间的斩马刀,十根手指交叉,似乎是握住xìng命一般,握着这沉重而锋锐之极的武器。
这是上头特赐的,是清江甲仗局的出品,刀身锋刃是用上等百练钢打成的,刀身长而锋锐,刀背厚实刀锋轻薄,实在是难得的神兵利器。
得到这东西后,钱楚魁就把自己原本的腰刀和虎枪都丢了。
“上马,上马!”
东虏是步战mō过来的,可想而知,他们一定远远发现明军的踪迹,为了mō过来不使明军闻声而逃,所以是弃骑步行的。
此时相隔不到三十步,时间也就刚好够上马迎敌。
在钱楚魁的吆喝下,另外三人也是用最快的速度翻身上马。
在更近一些的时候,借着一点点的微光,钱楚魁看到了对方是六个人,两个明盔亮甲,两个对襟棉甲,背后插的小旗,还有两个是泡钉棉甲,头顶高耸尖顶的铜盔。
“两个白甲,两个前锋营,两个马甲!”
钱楚魁觉得自己要疯了,他嘴巴长的大大的,大冷的天,额头上居然冒出了黄豆粒大的冷汗汗珠来。
做为一个普通的山东镇的骑兵,他曾经在崇祯六年和孔有德打过,也在十二年、十三年和南下的鞑子交过手。
清军已经改革过军制,原本是举旗皆兵的制度,后来慢慢演变,在十三年的时候,基本上已经是把全族皆兵制度做了根本xìng的改革。
每牛录会抽十几名精锐到护军营,也就是白甲兵。
再抽几个特别精锐的,到前锋营。
抽取更多的马甲到骁骑营,这三营就是旗下战兵的精华所在,任何一营,都足以摧城拔寨,所向披靡。
当然,最为精锐的肯定是前锋营,那里的畜生是白甲中的白甲,武艺胆气头脑都要一等一的好汉才能进入。
再其次才是护军营和骁骑营,再下来,才是火器营、善扑营、虎枪营、步军营。
到了这个时候,满清才有了一个正经的国家军队的雏形,而并非当日的部族军,每旗只在旗主之下,旗主再挑选一些勇士在身边护卫,只有旗主和护卫们平时才脱离生产,专责打仗和训练,而普通的八旗兵,在闲时还要耕作,战时才披甲出征。
不过诸营虽立,但当日八旗遗风犹存,所以在固山额真或是贝勒、郡王、亲王出征的时候,还是以本旗的部属为主要兵力,三大营和诸营成建制出征的事,在清初几乎没有过,终清朝一直到灭亡,也很少有三大营大举出征的事。
此时在钱楚魁眼前突然出现护军营的人,这也罢了,居然还有更加恐怖的前锋营!
就算是那两个马甲也不是普通的旗兵可比的,清军在旗下选兵,十岁就开始考选,三年一考,合格的为守兵,再上为步马,再上才是马甲!
并不是骑马就是八旗精锐,骑马的还有没有战甲的有马跟役呢!
“不能打了,栓柱,你快后退,跑!”
“什么?”冯栓柱手中一柄虎枪,斜握在手心里正握的发热,他最年轻,夜不收要胆大心细,经验丰富,所以太年轻的就不能小,年轻的不大容易胆小,可也容易冲动。
夜不收的主要任务是把消息带回去,而不是拼死力战。
“狗娘日的,我平时教你什么,你全他娘的忘了?”钱楚魁破口大骂:“你马最好,身量也轻,你他娘的不送信,我去?赶紧走,就说是鞑子主力上来了!”
夜空之中,钱楚魁的叫声不知道惊动了多少夜宿的飞鸟,附近林中,乌鸦嘎嘎的在林中飞舞着,叫喊着,给这突如其来的小规模战事更添了几分凄厉。
“好,我走!”
毕竟是经过调教,冯栓柱知道自己身量最轻,马也最好,用来报信最好不过。而且他也认的出来,过来的六个鞑子,哪怕自己这边不是四个而是十四个,甚至是二十四个,能不能打的过,也得两说。
这还是夜不收是明军精锐的提前下,若是换了普通营兵,恐怕来四十个也是白给!
鞑子前锋营和护军营的凶悍,绝非普通的明军能敌。
“驴日的,给你们一箭!”
掉马转身的同时,身手了得的冯栓柱已经扭腰折身,取了骑弓在手,这么近的距离,那几个鞑子已经跃到不到二十步的距离,再黑的天也看的比较清楚了,他搭箭上弓弦,用力一拉,二十个力的骑弓已经是不小的力了,三棱的破甲箭在空中发出摄入的嗡嗡声,向着不远处跃纵的身影疾掠过去。
一箭射出,冯栓柱根本不敢再看,就此掉马离去。
身着前锋营士兵的铠甲,带人mō上来的并不是普通的八旗将领,更不是什么拔什库之类的小军官。
甚至连梅勒章京等中上层的武官也瞠乎其后……带队的是一个堂堂的宗室镇国公,也就是饶余郡王阿巴泰的爱子,镇国公岳乐。
这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和当时的八旗贵胃们一样,自幼在马上长大,除了没有如父辈那样还参加渔猎之外,他们一样经受了严格甚至是严酷的训练和调教。
他们在马上长大,自幼就得学习骑射,成绩不好,必定无颜面立于宗室伙伴之间。
要知道,连已故太宗皇帝皇太极的幼子,现在的皇帝福临在六岁的时候,也得持短弓去射猎,并且射中了一头鹿!
骑马射箭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便是漫长的无休止的征战。
岳乐在十四岁时就随父出征了,阿巴泰是一个不得志的皇子,努尔哈赤并不喜欢他,皇太极也不欣赏他,在两代汗王的心中,这只是一个莽撞而粗鲁的武夫。
在漫长的几十年的征战生涯中,阿巴泰从未专领一军,哪怕是岳托这样的侄子都封了亲王,阿巴泰却一直在贝勒的位子上老老实实的呆着。
现在的饶余郡王看似因功授爵,其实倒不如说是摄政王看这个哥子太老了,施舍给饶余贝勒的一样!
父王的窘况岳乐是一直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不论如何,父亲的这种尴尬绝不能再落在自己的头上,这一顶郡王帽子,承袭下来就是贝勒,再减一等以国公承袭也并非是不可能。
大清不比明朝,皇子就是亲王,亲王嫡子仍为亲王,世袭罔替!
在大清,只能是以军功来换!
咱爷们不被上头欢喜,那就是用实打实的军功来换好了。
年轻的镇国公心头是一团火热,刚刚掷出一柄飞斧,岳乐听到了飞斧掠空和击中人身体的声响,在听到满意的咯咯声后,他便猛然跃起,向前疾冲。
这一队明军如果惊慌失措想上马奔逃就最好不过,这个距离,明军刚刚上马,他便会带着人赶到,到时候,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斩敌于马下!
在朦朦胧胧的夜sè中,他看到为首的明军并不曾逃走,而是上马,持兵,向着自己这边冲了过来。
与此同时,有一个明军调转了马头,还折身射了一箭。
这一箭就在岳乐的头顶掠过,差了一指多的距离就能射中他的顶门。
刺骨的冷风之中,这位大清镇国公也是惊出了一头的冷汗。
“杀汉狗!”
敌人难缠,不过这不可怕,反而jī起了镇国公杀光强敌的嗜血yù望,在抖动了自己的虎枪之后,岳乐长枪猛出,向着一个明军的前xiōng猛扎过去。RO!。


 第二卷 南方 第二百九十七章 会战(33)

“杀鞑子啊!”
在看到冯栓柱逃走之后,钱楚魁的心也镇定了下来。他看到一个年轻的鞑子靠近了过来,以一个老卒的经验,他立刻把全部精神都放在了这个鞑子身上。
对方把枪身一抖,丈二长的虎枪带着疾掠过来的风声,立时刺向他的前xiōng。
钱楚魁暴喝一声,手中的斩马刀斜挥过去,正好击在对方的枪尖之下。
双方都是感觉到了一股大力震在手心,因为速度太快,而且以铁击铁,在发出了巨大的金铁交鸣声后,刀锋和枪身还掠出了一股漂亮的铁花出来。
这么一点亮光,在黑夜中太显眼了。
钱楚魁清楚的看到,两个弟兄都被人围攻,但两人策马向前,手中都是拿着短火铳,扳机也是扣了起来,在他的注视之中,两个人都是用力一扳,火铳啪啪两声巨响,枪管中冒出火光,两支短火铳都是击中了敌人。
有一个清军被打翻在地,粗壮的身躯前xiōng冒出沽沽的鲜血,这一枪是把铁甲都给打穿了,如果把这个清军翻过来就可以看到,他的后背一定是被打出上拳头大的一个窟窿。
另外一枪是打在清军的肋间,虽然打出一大蓬的血肉,痛的那个清军连声狂吼,但无疑对方伤的不重,仍然是有相当的战斗力。
“入娘的,这个自生火铳真他娘的好用啊!”
到这个时候,钱楚魁后悔了!
做为尖哨,清江那边早就给他们配制了不少先进的武器。大片铁片制成的扎甲,二十来斤的重量,除了少数牛筋之外就几乎全部是铁片,防护力极佳,在马上穿着也并不会累着战马,同时还不影响挥动兵器。
这副扎甲,钱楚魁就很不客气的领了一副。
铠甲虽好,但量太少,毕竟甲仗局要供应大量的士兵,要打兵器,用在扎甲上的时间不会太多。况且有一段时间清江是有银子而无物资,巧fù也难为无米之炊。
钱楚魁一直很遗憾的觉得,如果所有的尖哨夜不收都能装配上好铁甲,再加上他手中的这种斩马刀,就算是和清军的侦骑一对一百对百的撞上,打起来,清军也占不到太多的便宜!
不管怎么说,能入选尖哨的都是军中最棒的人选,有了好铠甲好兵器,就等于是将士们多了一条命,两条命!
但这种短短一截枪管,而且没的点火绳的自生火铳,钱楚魁就是不那么信任了。枪管这么短,虽是粗了,但大明的鸟铳可是长长一截,三眼铳虽短,但胜在沉重,犹如一个铁榔头一般,射了一发还能挥舞击人……这个叫什么马枪的劳什子,说是自生打火,不需火绳……钱楚魁这种明军老卒却是对火器天生的不信任,更不要提新作出来的玩意了。
枪是领了一把,但几乎就没怎么练习和使用过。几个部下使用,他也是只当大伙儿打着玩儿,玩了一阵子,他这个上司就又督促着大家练骑术,练射术,练刀枪术!
只有把这些都练好了,战场上才能克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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