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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大帝传-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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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了想又接着问,“你有能力让冰狼认为你是冰狼王,为什么不改变魔兽或神兽的想法,认为我比它更强大呢?”
  “主人,我不可以永远改变高级智慧生物的思想。这违背了行为准则第一条。永远改变高级智慧生物的思想,其实是用某种形式剥夺它的生命。”
  所以当阿拉卡和马迪尔一人一个抱起小冰狼并露出爱不释手的神情时,我叹了口气,大方地将小冰狼送给了他们。老冰狼送给外公不错,以老冰狼的实力,施放冰箭虽然很难穿透铠甲,但可以一天内连续五次施放每次三百支左右的冰箭。对付重步兵、重骑兵虽然有困难,但对付轻步兵、轻骑兵和弓兵倒也不错。外公喜欢它一定会超过对极品红狐的程度。谁让他是一个顽固军人呢?
  第一部 第五章
  塞斯公国的军队里出现驯养的魔兽,是自法英哥。萧伯爵开始的。由于塞斯公国处于平原地带,只有小片的森林,魔兽本来就很少。而驯服魔兽又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哪怕是驯服一只幼兽。而奇怪的是,法英哥。萧伯爵的魔兽银光在他人面前露面时,那已经是一只成年的魔兽。由于没有系统的训练魔兽方法,训练成功率是极低的,因而导致塞斯公国里偶尔出现的驯养魔兽成为主人炫耀身份、财富的象征。没有谁肯将如此昂贵的奢侈品投入到危险的战场上。自从法英哥伯爵将冰狼银光带上战场后,人们意识到了驯养魔兽在战斗中的作用。可惜的是,驯养魔兽的高投入是扩大军队魔兽数量的瓶颈——
  《塞斯公国地方志》
  接下来的三天,我们三个人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阿拉卡和马迪尔得到兰仆的指导,明白应该怎么才能更好地驯养小冰狼后,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他们各自的冰狼身上。阿拉卡倒是没忘了自己的职责,开头老是询问他应该为我做些什么。可是我实在没空理他,便给他放了假,让他自由活动。而马迪尔呢,除了每天的例行请安,几乎不怎么来我屋里。似乎他的那只小冰狼才是他的真正效忠对象。而我呢,则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
  兰仆的知识太丰富了。我猜他没有不明白的事——可惜有些东西他讲给我听,我却听不明白。在这三天里,我学会了斗气的基本知识,也学会魔法基础:冥想。
  有一些学者认为骑士的斗气与魔法师的魔法力是同源的一种力量。不过兰仆否定了这种观点。“斗气,是受人体体质极限限制的。你们世界骑士、剑士的最高成就是传说中的圣骑士、圣剑士,虽然与大魔导师的单独对决中,他们不处于下风,甚至从某种程度讲,圣骑士、圣剑士与大魔导师的对决中处优势——只要大魔导师不逃跑,圣骑士、圣剑士最终可以杀掉大魔导师(废话,打不赢还不跑的那是骑士、剑士,我可从没听说过魔法师有那样的行为准则。要不然风系二阶魔法飘浮术、其衍生三级魔法飞行术、土系四级魔法空间转移有什么用呢?)。因为由大魔导师施放出来的魔法根本无法透过终极圣斗气而伤害圣骑士、圣剑士。即使是传说中的魔王,对终极圣斗气也颇为顾忌。不过从另一方面讲,一个火系魔导士,如果掌握了流星火雨这一魔法,那么一支没有相应保护的军队遭受这种袭击时,根据施法者的魔力大小及队形的密集程度,死伤者从十几个人到几百个人不等,而这么多人,除了圣骑士、圣剑士可以用终极圣斗气达到相似的效果外,别的战斗型人员就不可能达到这样的成果了。而假设魔导师使用出禁忌魔法,可以瞬间使上万人丧失生命,这是终极圣斗气不可能达到的效果。圣斗气优于魔法力的地方在于,只要掌握了圣斗气,那么使用者除非已经精疲力竭了,否则其使用成功率为100%。而魔法呢,一个魔导师使用禁忌魔法的成功率往往低于70%,使用一般五级魔法时,成功率也很难达到90%。只是使用五级以下魔法,其成功率才基本达到100%。这还是魔导师的成功率。通常来讲,魔导士对三级魔法有把握,高级魔法师对二级魔法有把握,而魔法师,虽然他可能会使用三级魔法,但往往只有一级魔法才是100%的成功率。为什么有这样的区别呢?因为斗气是自己的能力,而魔法力,则是召唤魔法元素的能力。通俗地讲,魔法力实际上也不过是喊帮手的能力。一个人再厉害,也不可能达到一个很会招唤帮手的人在战斗中的成果。不过喊帮手也有一定的缺陷,一来帮手有多听你的话就要根据放法者自身的能力;二来,在沙漠中想要找水元素做帮手以及在海洋中找土元素找帮手,都是很难的。而且从另一个角度看,只要你比别人招唤出任何帮手都还厉害,那么这个人就很难在对决中战胜你了。”
  我听得很神往。“哇,终极圣斗气、禁忌魔法!我都想要!”没经过大脑,这句话就脱口而出了。
  兰仆摇摇头。“实际上,能够使用终极圣斗气与使用禁忌魔法的人在远古时代分别是两个不同的种族。战士型的种族相信自己的力量,因而大力开发自己本身的能力。而魔法型的种族认为大自然有大量不稳定的魔法元素,完全可以利用起来,因而将精力投向发展魔法的方向。两者分别在各自的领域取得了成功。魔法元素本身虽然不存在任何意识,但是所有的魔法元素都属于四系主神管理(魔法四系元素主神并非神族中的一员,它们属于一种意识体,或者称之为精神体),在与四系元素主神达成协议后,魔法型的种族便可以让魔法元素为他们服务了。后来,四系元素主神区别一个人是否属于魔法型种族后裔时,是根据他是否含有魔法型种族的血统。如果完全符合古代魔法种族的血统,他就可以使用最高级魔法——禁忌魔法。但一个人如果可以使用魔法,那么他的血液中就会或多或少受过魔法元素的影响。这种情况下,他也就不可能使用出终极圣斗气。而主人你,既不是纯魔法血统,也不是纯格斗血统。”
  听到这里,我有些丧气。兰仆看到我这个样子,安慰我说:“主人,一般人就算是纯格斗血统或纯魔法血统,也未必能使用终极圣斗气或是禁忌魔法。他甚至可能只是一个小商人,也可能只是一个农民,一辈子也没有接触过格斗或是魔法。就算他接触格斗或魔法,也未必能够发展到最高层次的。”见我听完他的话还是有些闷闷不乐,兰仆沉吟了一会儿,终于说:“其实我有办法让主人你既拥有纯格斗血统又拥有纯魔法血统。”
  虽然非常渴望拥有强大的力量,但那是一种少年的情感特征,我还不至于想强大想得发疯了。人与其他种族都可以有后代,比如说半兽人就是人与兽人的后代。半兽人拥有人的血统,也拥有兽人的血统,这很容易理解。但同时拥有两者纯正的血统,我想不出那是什么东西。
  兰仆看出我有些不相信的样子,补充道:“伯爵大人是公国的重要贵族,他每年可以从公国国库领取一定数量的金币。但是假如我为伯爵大人假造一个法兰西奥帝国直属贵族的身分,那么他不是也可以从法兰西奥帝国的国库领取一定数量的金币吗?”
  “噫。确实有道理,你接着说。”
  “我可以为主人做一个精密的手术,使你的身体完全不排斥魔法元素,这样就可以拥有使出终极圣斗气的权力。然后将你的血统模拟为完全纯正的魔法血统,这样就可以拥有使出禁忌魔法的权力。但是这个手术的成功率只有70%,如果失败,主人将失去生命。”
  我皱皱眉头,就算拥有纯正的血统,也未必能够学会终极圣斗气或是禁忌魔法。况且人生有那么多有趣的事,比如骑马、打猎、下棋、画画,光享受生活我都忙不过来,干嘛冒生命危险做那个劳什子手术呢?不过听了兰仆的话我还是高兴了些:不是不可能使用终极圣斗气和禁忌魔法,只是我不想罢了。
  算了,反正目前看来我也不大可能学会那么高级的东西。先把初级的学会再说吧。
  基于以上理由,我心安理得地向兰仆学习了基础的斗气知识和魔法知识。
  嘻嘻,我外公是公国里一位名将,可他是直到40岁之后才拥有斗气的。他还告诉我说,斗气是通过格斗修炼达到一定程度后,自然涌发的。他说的也不算全错。格斗修炼中有一门学问是如何在战斗中调节自己的呼吸。而兰仆告诉我的修炼方法呢,相较而言真是好太多了。平时就可以修炼,走路时可以,发呆时可以,下棋时可以,甚至睡觉时也可以。当然,在战斗时的也有一套独特的呼吸方法。兰仆告诉我说,用这样的修炼方法,要比我外公快上五倍多。本来我要求兰仆将这样的修炼方法教给外公的。可兰仆说由于外公的修炼方法已经成形,现在再学别的方法并不好。就算是马迪尔,虽然他学格斗的体质并不比我差多少,可是由于他以前刻苦认真地练习武技,现在只能根据马迪尔武技的路子适当帮他修改一下。不过好歹也能够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这三天里,我连睡觉都快要笑醒了。马迪尔那么认真地练武,可是很显然,这反而是使他以后的武学成就比不上我的致命原因。看来,运气才是最重要的。懒人有懒福!以后我可以心安理得地偷懒了。
  第一部第六章
  第二十八任塞斯公爵的识人眼光无疑非常卓越。他听法英哥伯爵的介绍后,就对兰特大帝产生了一种信任感。当第一次正式会面后,公爵更加确定兰特大帝是个优秀的人才。
  假如公爵不将女儿交给兰特大帝,大帝也就未必会积极参与塞斯的复国战争,以致于后来更是努力建立自己强大的政权。假如公爵当时就将女儿下嫁,兰特大帝或许就会选择以塞斯为根据地建立帝国,使塞斯获得历史上最高的政治地位。可见,历史确实由许多不确定因素所推动。当事情发生时,当时的人们往往认为那只不过是一件小事,可是以后世的眼光分析,那件小事却足以影响整个大陆的框架结构。
  ——摘自历史学家史瓦。克隆所著《论历史发展的偶然性》
  信使带来了外公的命令:他要我去塞斯首都曼城。
  我只好带着兰仆、阿拉卡、马迪尔一同向曼城出发。第二天,我们一行四人到了省城。到达省城外公的别馆后,我兴奋地冲了进去。这些天有太多事发生了,要告诉外公让他高兴高兴。
  冲到外公的书房里,我正准备张开嘴巴说个够,外公一个手势止住了我。“你来得正好,我们一起去公爵府。”
  外公对我倒是蛮好,可惜太严肃了。他长得高瘦高瘦的,脸上只能读出刚毅、严肃这类的词。听管家说,自从我母亲去世后,外公从来没笑过。他这副样子带兵打仗倒是很好,但问题在于我不是他麾下的士兵啊。来的时候我特意带上极品红狐皮与三只冰狼,就是想逗他露出一点笑容。
  外公牵着我的手向外走。老天,外公老是把我当小孩子。再过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就可以过成人仪式了。我赶紧挣脱外公的手,对他说:“外公,我驯服了一只成年冰狼,另外还有一件极品红狐皮制成的围脖都作礼物送给你。”“哦,真的?”虽然脸上没露出笑容,但至少不再是那张几乎不变的扑克脸了。
  “骗你干嘛?在客厅呢。”
  外公来到客厅,看见了那只蹲在兰仆脚边的大冰狼和阿拉卡手中拿着的围脖。外公点点头,“嗯,不错。”
  很显然,外公的确喜欢冰狼甚于围脖——尽管他的视线的确在围脖上停留了十多秒。外公看着冰狼好一会儿,他突然问我:“兰特,这只冰狼都已经成年,你怎么把它驯服的?而且,你把它送给我,能保证它听话吗?”
  “外公,您放心吧,保证没问题。我就知道您会很喜欢这只冰狼的。对付轻骑兵、轻步兵和弓箭手,一只冰狼无异于一支弓箭小队。而且在守城的时候,冰狼的作用也很大。对了,刚才您似乎有点着急的样子,到底是什么事啊?”
  外公回过神来,居然叹了一口气。“别问了,快跟我一起去公爵府吧。”
  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跟着外公向公爵府走去。外公居然会不因为我的调皮而叹气!这肯定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大约在我三岁时(爱克斯大陆历1401年),塞斯公国发生的一场大旱灾夺去了公国八千人的生命。外公领地内的农民、奴隶也逃不了饥不裹腹的命运。作为领主,他只不过皱了皱眉,然后决定除了保证我的口粮不变外,自己也每天只吃六个面包(虽然已经可以吃饱,但这可是一个伯爵领主的口粮啊。别的领主在这个时候仍然吃得不比平时差呢)。现在外公叹气,说明发生了比1401年更为严重的事。能够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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