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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强兵-第1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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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昂扯掉了身上的大氅,飞落在身后的地上,这时那匹被太仆寺卿(即曹牧)唤作小紫儿的黑马停止了嘶鸣,看向了站在面前不远处的人,一时间,一人一马,四目相对,安静地看着彼此,只剩下北风吹过的声音。
    看着场中一人一马对峙,那些牧场的驯马牧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次那个要驯服这黑马的世家公子也是被那黑马这样盯着,最后被猛地冲来的黑马扬起的前蹄踏碎胸口。一命呜呼。
    年老的太仆寺卿看着始终不动地李昂,忽地觉得这个要买三千黑骊的年青人或许就是他的小紫儿一直在等的主人,太仆寺卿养了一辈子的马,从一个小小的马场牧监走到今天,靠得便是他对马的热忱,他相信每一匹好马,来到这世上都是在等一个能驾驭它的人,去驰骋万里,去建功立业。
    黑马打着响鼻。盯着面前站着的人,忽地一声嘶鸣,四蹄飞奔而起冲了出去。看着朝自己疾奔而来地黑马。李昂的目光变得锐利起来,不过刹那间奔到他面前的黑马猛地止住了前冲地势头,人立而起,扬起的硕大马蹄在寒风中带着狰狞的气息。
    马蹄落下的瞬间,站在马场外的驯马牧监们都是吓得脸都白了。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眼,只有太仆寺卿仍是静静地盯着站着地李昂,他这一辈子在这马场里见过无数的将军,知道这个年青的将军绝非泛泛之辈,他身上的那种冷冽,让他想到了三十年前见过的那个人。
    众人再次睁开眼睛时。看到了他们根本没想到的一幕,原本在马蹄下地黑衣年青将军不知何时到了黑马的左侧,撮掌成刀,一掌切在了黑马的脖子上,都是心里发寒,能在这牧场里驯养战马的都是些有真本事的人,他们自然知道马脖子处是气血流转的地方,一旦被重击。再烈的马匹都难以承受,少不得要蹄子发软,跪在地上缓过气才能起来。可是那黑马却不是一般的马匹可比,这个能一掌把这黑马打趴下地黑衣年青将军是个不简单的人,那手上的功夫厉害得很。
    见那黑马只是跪在地上,晃了一下就再次站了起来,李昂心中暗惊,他刚才手上的力道用了透劲,要是换了一般马匹,恐怕得在地上跪上一会儿才爬得起来。这黑马的强悍让他意外。不过方一起身,那黑马转了个身。撅起后蹄就朝李昂劈头盖脸地踢了过去。
    李昂没想到这黑马的性子这般凶暴,猝不及防之下,差点就被踢(电脑小说网;16K;Cn更新最快)实了,只是他的胸口却被海碗大的马蹄子擦了一下,不过绕是如此,被擦中的地方也火辣辣地疼,可见那黑马蹄上的力道。
    李昂再次闪到了黑马面前,出手快得如电,这次他下了重手,七成力道地透劲打在黑马的脖子上,顿时让那黑马双蹄一软跪在地上,哀鸣了起来。
    见那黑马盯着自己,李昂走到它面前静静说起了话,也不管那黑马听不听得懂,“你要再敢撅蹄子,我就打到你不敢为止。”说完,他站在那黑马面前,等它从地上爬起来。
    见李昂不趁着黑马跪倒地时候骑上去,那些牧场马监都是发起了愣,难道这黑衣的年青将军就打算跟这黑马耗下去,直到把它打服了为止,只有太仆寺卿知道李昂在想什么,他不想占它的便宜,要让小紫儿服气,他就得在马背上征服它,而不是靠着武功把它打服。
    黑马起了身,它此时见面前的李昂有些发怵,不过仍旧不改性子,只是却不再敢扬蹄子去踢李昂,好像是听懂了李昂先前说的话,撒开蹄子就往边上跑。
    见那黑马奔跑起来,李昂双脚发力蹬地,在黑马奔起的刹那,窜上了它的马背,双手紧紧环住了马脖子。动作干净利落,看得那些牧场马监也是一阵叫好,光这上马的功夫,他们就看得出这个黑衣的年青将军是个驯马的行家。
    黑马暴躁地跳了起来,想要把背上的李昂掀下去,可是,任凭它跳得再猛再凶,李昂仍是稳稳地骑在它背上,没有给掀下来,看得那些牧场马监都是傻了眼,他们中不是没有驯过烈马的人,可是和那蹦得足有人高,毫无停歇的黑马比起来,他们以前对着的那些烈马就像是温驯的小猫咪一样乖巧。
    尽管李严宗一向对李昂有种盲目的崇敬,可是眼下看着那暴烈的黑马没有半刻停歇,心里头也不由为李昂捏了把汗,这黑马实在是太凶了,
    敢打包票,就算是个训练有素的精锐士兵,空手对着迟早被活活踢死,能像李昂这样骑上去的,估计整个大秦也不过寥寥十数人而已。
    伏在马背上。李昂只觉得全身的骨头架子都像是要给震散了,绕是他内外功都练得强猛,在这像是没有穷尽的剧烈颠簸中,身体也开始疲惫起来,有些支持不住的感觉。
    十月的长安早已入冬,不知不觉间,阴霾的天空里飘起了小雪,在北方里打着旋儿落在了地上,太仆寺卿看着在偌大地驯马场里化作一道黑影一人一马。似乎又回到了过去,那个时候,那个人驯服了当时牧场里最暴烈的黑骊。后来去了海西,打下了偌大的威名,也许这个年青人也会和他一样,成为一个英雄。
    太仆寺卿最后记起了那个人的名字,那个人是夏侯家自第一代先祖夏侯惇之后的最强者。他的名字叫夏侯棠,那个时候他只是这马场里的一个小小的牧监,还做着哪一天可以骑马去战场建功立业的梦。
    太仆寺卿始终看着在驯马场中咆哮腾跃地小紫儿,他脸上忽地开心地笑了起来,喃喃自语道,“你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主人。以后再也不会孤零零的一个了。”
    雪渐渐地掩盖了天地间地一切事物,马场的牧监们在落雪和寒风中打着哆嗦,可是却没有一个人离开,他们从未见过如此惊心动魄的驯马,黑马的每一次腾跃嘶鸣都让他们为骑在马背上的黑衣年青将军担心,生怕他从马背上摔落,可是他们又希望他能驯服这匹黑色地烈马,他们实在很想知道当这匹黑马披挂上精钢打造的披挂具装。冲锋起来是怎样的场景。
    李昂已经渐渐感觉不到自己的手臂,可是他仍旧死死地环着黑马的脖子,骑在马背上,他知道这场较量比得是谁更有韧性,他胯下的黑马已经不像先前跳得那般高,嘶鸣声也黯淡了下去,接下去只是看谁能坚持下去,等到对方先认输。
    李严宗看着在落下地雪中渐渐模糊的黑影,不由急躁了起来,他此时再也顾不得什么。要身旁的马场牧监进去,只是却被太仆寺卿阻止了。“这是公平的决斗。谁都不能去打扰他们。”太仆寺卿花白的胡子颤抖着,一脸的凛然,让李严宗和周围的牧监们都是看得呆了。
    驯马场中,黑马渐渐地安静了下来,李昂伏在马背上,感受着安静下来的黑马身上传来地温暖,大笑了起来,笑声中他从马背上跌落了下去,倒在了雪中。黑马看着雪中的李昂,俯下了头,伸出舌头舔舐着李昂,赤色的眼睛里没有一丝狂野,而是一片宁谧。
    雪越下越大,李严宗视线里的黑影也变得模糊一片,终于他再也不管太仆寺卿的阻拦,跳进了驯马场,要去找李昂。就在这个时候,他忽地看到了和黑马一起走来的李昂,接着所有的人都愣住了。
    “主上。”回过神的李严宗跑向了李昂身边,不过还没有近身,李昂边上的黑马已是身子一转,撅起后蹄朝李严宗踢了过去,好在它先前已是几乎耗干了力气,不然的话李严宗未必躲得开这一蹄子,不过仍是把李严宗吓得够呛,不由朝李昂小声道,“主上,这马好凶。”
    “它还有些认生,等以后熟了就好。”李昂安抚着黑马,朝李严宗笑了笑,接着看向了不远处痴痴盯着他身旁黑马地太仆寺卿道,“从现在起,它是我的了,它地名字叫紫骊。”
    “紫骊,紫骊。我的小紫儿长大了,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主人了。”太仆寺卿看着紫脖子上紫色的鬓毛,低着头念叨着,过了会儿,他才抬起头看向站在紫骊边上的李昂道,“你以后要好好待它。”
    “我会的。”李昂朝太仆寺卿点了点头,他敬重这个把马当成了一切的老人。
    李昂骑着紫骊回去了,一路上缓过劲的紫骊奔跑起来就像黑色的雷电一样,不但迅疾如电而且如雷一样猛烈,让跟着的李严宗叫苦不迭,他胯下的马匹根本跑不过紫骊,只能看着李昂在面前化作黑点,消失得无影无踪。傍晚时分,李昂回到了自家的庄子里,安置好紫骊以后,李严宗才骑着马赶了回来。
    晚上,听着李严宗讲述李昂驯马的事情,赫连勃勃他们都是大呼遗憾,为自己没能看到那么精彩的一幕唏嘘不已,而李昂自己则是被风四娘和林风霜一通埋怨,怪他不顾自己的安全,自从知道自己怀孕之后,风四娘和林风霜不知不觉间变得有些‘胆小’了,生怕李昂出什么事情。
    “我以后再也不会了。”看着风四娘和林风霜,李昂笑着认错道,他知道妻子的担心。
    夜晚,在送风四娘和林风霜回房以后,李昂来到了书房,那里李莫文正在等他,他现在虽是锦衣卫的大统领,可是打理锦衣卫日常事务的却是李莫文,平常李莫文也会隔三岔五地到李昂的庄子里来,不过用岑籍的话来讲,他就是来蹭吃蹭喝的。
    “将军,人手已经安排妥当,随时可以动手。”李莫文看着李昂,将手里的文书递了出去。
    “探丸郎吗?”李昂翻看着文书,眉头皱了起来,他想不到曹明德的余党,竟然打算刺杀几个大世家的家主,以挑起皇帝和世家之间的矛盾,为此不惜暴露了他们真实的身份,长安的隐秘杀手组织:探丸郎。
    “明天就动手。”将文书放下,李昂看向李莫文点了点头,曹明德的事情应该告一段落了。
    “喏!”李莫文看着桌上的文书,沉声应道,眼里的杀机浓重。





    复苏的帝国之卷 第二百二十一章 探丸郎
     更新时间:2008…6…22 12:02:30 本章字数:5676

        
    雪初晴,那景色最是怡人,不过对长安的西城百姓来雪景是富贵人家的说词,对他们这些要终日辛勤忙碌的人来讲,那是最好一日都不要下雪。
    天才蒙蒙亮,西城不少人家就已是起来,这一下了雪,他们赶到做工的地方要比平常花费更多的时间,不得不早起。寒冷的街头,李昂和李莫文坐在并不显眼的小摊里,喝着最便宜的牛杂汤,看着街上的行人。在李昂眼中,大秦此时已有了些资本萌芽的影子,由于打下了整个南洋,又有土着和昆仑奴这些努力耕作土地,大秦的粮食一直充裕,再加上开国的时候,打通了运河,南方的粮食可以比以往更快地运到北方,所以过去的关中沃野也渐渐变得不那么重要,越来越多的人口涌向了城市,于是工商业开始兴盛了起来,再加上大秦垄断了海陆的贸易,越来越多的世家涉足商业,对这些世家来讲,与其守着土地,还不如去经商,去赚外国佬的钱。
    ‘商人和世家,迟早有一天不会再那么泾渭分明,大秦将被一个新的阶层所掌握。’看着越来越多形色匆匆赶往各自工场的行人,李昂不由这样想到,他有时候一直在想,历史的改变究竟能有多么强大,像现在的大秦,百工兴盛,墨家成为了显学,对于那些开办工场的世家和商人来讲,普通的劳力并不值得重视,可是那些能为他们改良技术,甚至弄出新的赚钱玩意的工匠却是抢手货。
    就连太学这大秦最高的学府里面,势力最强的学说也是墨家学说,而儒家虽仍名列五大学说之首,可是对于太学生而言,儒家只是教会他们做人的德操,想要治国得学法家,想要让国家富强则得学墨家和道家,而要日后提剑上马替国家开疆拓土则得学兵家和武家。儒家只是用来修身,作为约束整个社会的道德标准而存在,而道德一旦沾染了权力,就会变得腐败,甚至更糟,因为人性本恶,用道德代替律法,只会让国家走向崩溃。
    看着有些走神的李昂,李莫文轻轻地咳嗽了一下。“嗯。”李昂回过了神。顺着李莫文的目光看向了街道一端的一家铺子,那里三个穿着布衣地少年走了进去,他们就是曹明德以前暗中建立的隐秘杀手组织探丸郎的成员。
    有些暗的铺子里。看着进来的三个少年,打扮成掌柜的探丸郎头领,重新掩上了店门,沉声问道,“有没有被人发现。”三个少年摇了摇头。他们从小就被当成杀手训练,对自己的身手相当有自信。
    “不管在强的组织或是个人,和国家对抗,最后都只有死路一条。”李昂看着被关上的店门,朝李莫文点了点头,“动手吧!”
    李莫文站了起来。打出了手势,化妆成各式各样人物地锦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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