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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赏金天下-第2章

小说: 赏金天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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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远拍着他的脑袋,怜爱地看着他。闵禅感觉到无比温暖,这世界上,除了自己的外公,少有人了关心他了。远在海外亚马大陆的娘亲虽然不时的捎上问候,但是自己却一面未曾见过。

    至于那个父王,闵禅没有好恶。

    “禅儿啊,如今你也出师了,这几日到西川郡去游耍一番吧,据说那边的西华山有大量的妖兽,适合你磨砺法术。我会让清风山的几个高强弟子陪你一起去。男儿应当往外走走。”郑远慈祥地望着闵禅道。

    “如果我走了,谁来照顾外公。”

    “哈哈,你整天少在天南乱撞就是照顾我了。每天不知有多少人来讲你那些风流韵事。”

    闵禅秀脸一红道:“遵命,我什么时候去?”

    郑远道:“行李帮你收拾好,即刻便走吧。”

    世界上闵禅最信任的人对他开了撒了一个谎,否则以他之聪明灵慧,怎会轻信外公之言,便这么离开天南呢。

    数日之后,郑家迎来了一场空前的浩劫。

    …

    有哲学家说,人活着的本能是追寻自由。当你一个人想获得自由的时候,需要拥有凌驾于各种权利之上的力量,所谓无欲则刚;然而当你想让大众都获得自由的时候,需要通天的智慧与坚韧的品性。

    两个引子,两个少年追寻自由的传奇,从此开始!



………【第一章 神话与光】………

    无穷戈壁,座落于秦川大陆的极西之处。

    这是一条一望无垠的沙漠,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生物,也包含着各种各样的气候。白天与夜晚的温差往往会相差四五十度,奇异的自然环境,将这座沙漠渲染得神秘异常。

    有这么个传说,无需横跨海洋,穿过无穷戈壁,便能到达亚马大陆。

    秦川与亚马两个大陆确实只是被这无穷戈壁给生生地撕开了,但是从来没有人敢独自穿越过无穷戈壁。在秦川大陆这一千年的历史里,除了一些强大与不畏死的商队,从没有人敢轻易地挑战无穷戈壁能来到秦川。但是有一个神话始终流传着,那就是在无穷戈壁里确实埋藏着一条独道,被人称为“一马平川”的黄金之路,可容纳十万人的军队安逸渡过。

    一千多年前,秦川大陆曾经崛起一个帝国,通过“一马平川”从腹地攻克了目前被西海隔着的亚马,那是秦川人最为辉煌的时代。

    无穷戈壁就是有着这么神秘,但也充满了危险,除了气候,还有生物,最危险的生物当然是人,这里面有着最凶悍的马贼。

    天蒙蒙亮,北风突然渐起,吹得整个背山城蒙上了一尘阴冷萧杀之意。小城背靠无穷戈壁,虽然亚马大陆的几个帝国绝对不会从传说中的“一马平川”攻进秦川,但是这里依然建起了一个小型的要塞,并且有一个编制为五百人的军队驻扎。

    站在城墙上的哨兵一丝不苟地看着城外,他们要尽量往远处望,有时候因为风沙太大,被迷了眼,也不肯轻易地眨一下眼。对于他们而言,眨眼有时候等于丢掉性命。背山城不会迎来亚马的那些蛮人,但是因为经济逐渐起步,成为西川的一个重要商贸聚集地,这几年经常受马贼攻击。

    尤其是大清早,哨兵们最不敢打瞌睡,因为无穷沙漠里面的马贼经常是这个时候发起攻击的。清晨,是人意志力及注意力最薄弱的时候。

    远处响起了驼铃的声音,引起了哨兵的注意。哨兵将耳朵贴在了地上,不是马贼们的马蹄声,心里大安。马贼成群而来,马蹄声会大得多。但在哨兵的眼中,远处奇怪的场景,让他感到诡异。

    一个还不及马高的男孩牵着一匹骆驼,而骆驼上趴着一个老者。老者手中拿着一根布条,每隔十次左右呼吸的时间,便将布条抽在男孩的身上。

    因此背山城的清晨,响起了一个极有节奏的声音,“叮铃铃,啪,叮铃铃,啪。”

    奇怪的是,小男孩似乎不觉得疼,吃力地拉着骆驼,但是脸上却充盈着微笑。

    又被打了一下,小男孩抖了一个激灵说道:“老爷爷虽然你的鞭子打得我有些疼,但我的心里却是觉得畅快无比,真是好生奇怪啊。”

    一身灰衫的老者闭着双眼,既没有解释原因的意图,似乎也没有一点想享受着清晨有点湿度的空气,闭着嘴巴,保持沉默。“啪!”一鞭又打了过去吗,打破寂静。

    男孩却没有闭上嘴的意思,继续说道:“老爷爷,你前几天让我念的口诀,我今天又背了一遍,应该不会记错了!我背一遍给你听吧。”

    “气脉浮于体表,精神藏于心脾,气劲收于丹田,灵觉汇聚脑丘……”

    老者听着小男孩在一边不停地说着话,下的鞭劲重了几分,打得男孩冷哼了一声。但是男孩哼完之后又开始碎碎念。

    老者摇了摇头,自言自语地念道:“早知道昨天晚上把你也给杀了,今日老夫可尽得点安静。”

    小男孩却是不怕威胁,嘴巴继续嘀嘀咕咕个不停。

    骆驼晃晃荡荡地来到了城门前。哨兵看了老者手上的入城通行证,便放开了城门。这座城虽然显得不够气派,但城门因为常年被马贼攻击显得破损不堪,显得凝重沧桑。

    哨兵细细地打量了两个入关的人。老者一脸慈祥,眯着眼睛,长长的胡须显得仙风道骨,可惜背稍有点驼,不然真有点道仙出尘的的感觉。男孩似是被沙漠狂暴的阳光晒多了,一脸焦黑,但是黑黑的眼珠却在不停滴转,显得十分激灵。

    稚嫩小孩牵驼,垂朽老人举鞭,这个场景,确实有点怪异。尤其对看着小孩身上因为被抽打而发红的伤痕。哨兵摇了摇头,叹了声气,心中暗道:这个男孩真是可怜,被一个喜欢虐童的大爷如此折磨,不过同情归同情,少管闲事是俊杰。

    老者上了骆驼,拿着布鞭继续赶着小男孩上路。小男孩嘴巴里,又在蹦着稀奇古怪的话。

    “老爷爷你知道沙漠的清晨为什么这么舒服吗?”男孩停顿了一会儿,见老者没有反应,自己解答道:“我娘说,因为沙漠的中午与夜晚,一个热得死,一个冷得死,所以相对而言,清晨就舒服了。”

    “老爷爷,你知道为什么沙漠夜里面能看到那么多星星吗?”

    “我娘说,因为沙漠是秦川的宝藏,人死了都会往沙漠走,然后变成星星。”

    “老爷爷,你知道为什么沙漠里面没有大树,只有仙人掌吗?”

    “我娘说,因为沙漠之神瓦格最不喜欢里面绿色的东西,所以派沙子将带绿色的东西都吃了。大树想了个办法,变成了浑身带刺的仙人掌,沙子无从下口,瓦格就只能留下仙人掌了。”

    “老爷爷,我娘说”

    ……

    “真是个奇怪的小孩啊!”老者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地道。

    男孩在沙漠里就开始了这种状态,一张嘴巴不停地说着,丝毫不怕浪费口水。在这缺水的沙漠,口水也很重要啊。老者叹道:“若不看你是红雷天体,我起了怜才之意。几天前,在马匪寨中,你这张小嘴巴早就闭了吧。”

    男孩笑道:“老爷爷,我得谢谢你,我娘说,马匪寨都是坏人。因此你杀了他们,是做了好事。”

    老者脸上一副淡然,心中却是冷笑,“谢谢”二字已经很久没在耳边响过了。杀马贼,或者说杀人,只是自己的一个爱好罢了。而放过这个小男孩,则是因为自己对红雷天体非常感兴趣,这种天赋神通,使人体的提升恢复能力及抗击能力超于常人。前天,将独门武功三脉真经的炼体传授给男孩,这无穷沙漠白天的强烈阳光正好让男孩淬炼身体。

    一个几百年难得一见的天赋,如何演变,自己观察一段时间,可能从变化之中,领悟武道化境。

    “你小时候是不是被蒂卡仙给咬过,竟然无法吸聚内力,真是有点可惜了。红雷天体,若是能凝聚真气,给我打磨,不出二十年,世间必能又多一个神话。”老者说完这句话,有点后悔,因为小男孩肯定顺着话,又得叽喳一番了。

    不知是否是懊恼自己多说了话,“啪!”老者又是一皮鞭,甩了过去。

    男孩皱起眉头,忍住说道:“我娘还在世的时候,说不让我练武,于是有一天便拿来了一条怪蛇,让它咬了我下。”

    老者平静地脸上起了点波澜,说道:“你娘竟然知道蒂卡仙能散人丹田之气,到不是一个普通人。”

    男孩有点自豪,又有点感伤地说道:“他们都说我娘是有才华的人。可惜被恶贼给害死了。”

    老者没再说话,继续挥打着布鞭。

    想起了死去的娘,男孩有点哽咽道:“你昨天杀了那恶贼,所以我谢谢你!”

    老者心中叹了一口气,自己闯荡纵横秦川亚马这么多年,由衷地听到两次感谢的话,这真是个怪小孩啊!

    自从三年前,娘亲在绝望中自杀,男孩一只在隐忍着,那些个恶贼终于死了,虽然不是死于自己之手,但是娘亲在天上也能够安息了吧。男孩望着貌似慈祥的老者,他知道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好人,这个看似慈祥的老人冷血而残忍,在马寨那一天,无数人倒在了自己的面前。有自己讨厌的,也有曾经帮助过自己的。

    他既是我的恩人,又是我的仇人,男孩脑子里蹦出了这个想法。

    背山城虽然很小,但是经济却并不显得萧条,因为数十年前,传闻有人在此处找到一个小金矿,所以很多人到此来淘金。随着人流的增多,经济被带动起来,背山城慢慢地成了西川郡的重要贸易城市。在这个不大的城里,走私商人、妓女、退伍军人,充斥着,形成了一个畸形的社会。

    有了经济,所以有了贫富差距,有了贫富差距,所以就有了仇富的集体。背山城外不知什么时候,就有了几股马贼,不时地攻打下这背山城。这几年,背山城被攻破的次数又多了些,但是马贼从不把事情做绝,他们每次抢杀一番,却总不杀净。慢慢地,那个驻军也不全力抵抗了,更多的时候放着马贼进来,让其任意收刮一番,马贼也不轻易伤害百姓们的性命。背山城的百姓把马贼称为官老大,而那些哨兵是官老二。

    走进了客栈,老者让男孩安排小二牵走了骆驼。边塞老城客栈里寥寥几个人,时候太早,妓女们还没起床,不然,这个小店的人气会高上两三倍。

    两人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小二亲切地上来招呼道:“请问客官要什么?”

    老者平淡地说:“来几个馒头,来点清淡的小菜。”

    小二显然不太满意老者的消费水平,但是嘴巴上却热情的说道:“得嘞,客官稍等!”

    安排完了吃食,老者突然扭过头来,瞅后面那桌的客人看了眼。男孩望了过去,只见一个头戴蓑笠的中年汉子半趴在桌子上吃饭,显得有点奇怪,怎么形容呢?豪爽过了头。

    中年汉子向口中狠狠地灌了一口酒,嘴巴里又塞进一大快干牛肉,腮帮子一动动的,嘴里的东西似乎快要满了起来。

    饮了口酒,终于将东西吞了下去,汉子突然大声笑道:“没想到,在这边远的地方竟然能看到神话人物。”

    老者却是平静异常,回答道:“更没想到的是,竟然在这边远的地方,能同时出现两个神话人物了。”

    中年汉子将碗中的酒一口气干了,又拿着坛子,倒满,低沉而不失霸气地说道:“钱老魔不愧是钱老魔,一夜之间,竟然将名震无穷沙漠的马贼帮杀得干干净净,老弱妇孺一个不剩,真是佩服!”

    “世界上敢喊我钱老魔的不多了,今天又听到了一次,真是畅快啊。可惜杀马贼却是杀得不够畅快。”老者依然很严肃,但一旁的男孩却是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虽然本性里,很有胆气,但毕竟是孩子,回忆起满山的尸体,不由得又有点害怕起来。

    这次像村里种田一样的淳朴中年汉子,低着头又往嘴里夹了一小块牛肉,继续道:“那马贼们杀了,俺叫声好,那些寨中的妇孺,你却是为什么要杀!”

    男孩似乎想起了,吴雄,谭珉,那些马贼们的儿子,虽然那些人对自己很不好,经常欺侮自己,但是毕竟相处了那么久,总有点感感情。

    中年汉子猛然抬起头睁着双眼,顿时像换了一个人似得,注视着老者的一举一动,似乎随时可将老者杀死。

    老者却是淡淡地说道:“哼,你既然都喊我钱老魔了——魔怪、魔鬼、魔头、魔王,我乱杀人不正常得狠吗?男人们全部被杀光了,妇女孩子没法活下去,不如给他们点痛快罢了。”

    中年汉子却是收起了愤怒的表情,平静无比地说:“钱无痕,你们碧血魔宗向来都认为杀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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