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禽别恋-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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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这样……不对,放松一点,身体不要太僵硬。”芊芊记得,楚扬的大手覆在她的手上,正好可以完全包裹住,渗进点点的暖意。那双手的虎口处却带着淡淡的粗糙感觉,像是很久以前留下的老茧,虽然近几年来保养得宜却还是顽固的不愿意完全褪去。
刚开始被他说话时带出的气息喷至脖颈,芊芊还真的有些不习惯,可是不知什么时候,或许是他的方法真的很管用,或许是那天的太阳太温暖,导致她的叛逆不知不觉的都被暖暖的教化,或许,只是因为是他。
总之那一天,她跟着他整整练了一个下午的挥杆,他一遍又一遍的带着她,不厌其烦,明明刚开始完全不想学得,可是看着最后自己潇洒漂亮的挥杆动作,遮掩不住的笑容,还是偷偷的爬上了她的眼角。
那天以后,原本对所有的体育运动都一无所长的芊芊突然就对高尔夫这项绅士运动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反正她的职业是老师,也正好到了放暑假的时间,全天有空。楚扬自称是老板,隔三岔五的就会翘班赋闲在家,芊芊那段时间对他狗腿的表现出了格外的殷勤,有时候楚扬窝在空调下面装傻充愣,也会被芊芊暴力的塞入钥匙,手痒的一定要他带她去球场上练上两把。
芊芊出师后很喜欢和楚扬打比赛,虽然他总是懒洋洋的,挥起杆来看上去自由散漫,可是她却偏偏一次都没有赢过。楚扬似乎就是喜欢看她被气得跳脚的样子,每每望着她因为生气而涨红的脸颊,总会心情极好的朝她笑,露出森森白牙,魔掌拍上她的肩膀,锲而不舍的继续打击她:“如果有奇迹发生的话,你说不定可以赢我一回。”
看着自己打出的那杆好球,惊险的擦着草皮,直接掉进了洞里,芊芊不是不激动的,可是却仅有一秒钟,就散开了。既然那个人看不见,那么即使是再好的球又有什么意义?茫然的挥着球杆,并不是想要炫耀,只是一种习惯。习惯了每次都输给他,然后看着自己不灵光的球技懊恼的把球杆挥来挥去。
原来,并不是她的球技太差,而是他的太好。
芊芊好半天才从那长久的回忆中回笼了神智,望着面前满脸吃惊的叶谦宁,才发现常年低调的自己,竟然神不知鬼不觉的在这一次大大的高调了一把。周围人地面色上流露出的也全都是震惊,却读读寻不到欣赏称赞。
“哪里……真的只是巧合而已。”芊芊连忙摆手,一手摸着自己的后脑勺,露出很傻气的笑容:“你看,真的奇迹真的像你所说那般发生了呢。”
叶谦宁还沉浸在难得的震惊中,一旁的张行风却比他先一步看出了门道,咄咄逼人的继续问她:“看你的动作明明是会打的。你什么时候学的?你怎么会去学这个?”
这样的问题,里面的看不起之意再明显不过。芊芊有些不自在的捏了捏手里的球杆,压着帽舌苦笑,她也是后来才知道的,高尔夫这种运动,在中国,只有有钱的人才玩的起的。
和楚扬分手后,她也曾经想过要继续这一项难得的爱好。原以为就算贵一点,也最多像高级的羽毛球、网球场馆那些,多出个几百块钱办张卡而已。等她真的找到一处去问,才是惊得差点连下巴都要掉下来。
那个负责办卡的小姐刚一见她,就用X光一般的视线将她全身上下凌厉的统统扫射了一遍。涂着桃红色唇彩的薄唇微张,高傲的抬起下巴问她:“我们这个俱乐部,要交七十万入会费才能成为会员,你有吗?”
被人大大讽刺了一通,最大的感觉竟然不是愤怒而是一种说不出的沮丧。抬眼望见外面碧色场地上零星的挥杆会员,眼睛竟然会不由自主的去寻找穿着白色运动服地身影。
他总是这样,对她的好不会告诉她。买那么贵的名牌裙子,说的好像是在抢购商场里的打折衣服一般轻巧容易。陪她打了这么多场简直是天价的高尔夫球,她问他为什么会带她去的时候,他却只是挑了挑眉,避重就轻的说是要给她这个不热爱体育运动的懒惰人士找一样适合的而已。
本来今天是为了给叶谦宁提前庆祝生日的好日子,被她那一杆挥下去,不知怎么搞的,就把欢乐的气氛给打乱了。虽然说不上不悦,可是那些人看她的表情,却多多少少一致的加重的了一点嫌恶。芊芊早已习惯,换好衣服就挎着自己的包包一声不响的跟在他们后面,只盼着这与自己格格不入的一天可以快点结束。
可却不知是哪一个的女伴在将实现不小心投向她的时候再一次高声的叫了起来,声音尖细难听,带着再明显不过的嫉妒,刺的她耳膜鼓鼓作响:“呀!你——你怎么会有爱马仕最新款地背包?!”
第二十四章 看低
芊芊迟钝的反应了良久,才终于敢确定,那声带着颤音的控诉竟然是针对她的。顺着那个女子有些发红的目光往下看,终于找到了那只所谓的爱马仕最新款的皮包。
黑色,上面有几颗装饰用的金属纽扣缀在上面,给黑色底色添上了几抹活泼的色彩,大体上算是长方形的,配一条简单的黑色被带。芊芊把它拿起来左看右看,通体连一个标牌都没有,为什么这个女人就可以如此羁定的说出爱马仕的名字?
这个包包是她早上跟着叶谦宁出门时从柜子里随便拿的,当时也没有注意,被那女的说了才发现竟也是楚扬买给过她的那些许许多多东西中的一件。
从和他正式交往后,芊芊就发现楚扬有一个十分之大的恶习,就是特别喜欢买东西。如果两人逛街,只要是她多看上两眼的,他总会眼尖的找出来,然后极力劝说她去试一试。在大部分的情况下,芊芊都是拗不过他的,无奈的对他点点头。
芊芊一直觉得,坐在商店的沙发上,看着她像百变女郎一样换着一套又一套服装,已经成为了楚扬不知什么时候养成的恶习。几乎每次都是这样,当她还在镜子面前琢磨这几套衣服中那套比较合适的时候,他已经把这几件都买下来了。
其实她很喜欢看他站在收银台前,抱着双臂,豪气的对服务员指手画脚:“全要了,这、这、这,都给我包起来!”这样的姿势和说话口气,一点也不像翩翩佳公子,反倒和山西的煤老板有几分相似。
楚扬出差的次数很多,基本上每半个月左右,就要去一次国外的公司,每次回来,自然也免不了会买很多东西给她。从衣服鞋子到香水丝巾,反正只要是女性用品,几乎无一不包。即使有些东西她曾经和他重申过很多遍自己是不用的,可是到了下一次,他仍旧会喜滋滋的全部拖回来。
这只包应该也是其中之一,芊芊依稀记得,那一次他回来的时候,难得的只带了这一样东西。她跟着他公司的司机去把他接回来的时候,他就等不及的从旅行箱里掏出这只皮包,献宝似的呈到了她面前。
楚扬那时捧着装着这只包的袋子,唇边的笑容咧的很大,全身都喜气洋洋的:“送你的,喜欢吗?”
那时候她在他期盼的眼神中拆开包装,拿起这只黑色的皮包,虽然一眼看过去,实在是没有找到什么令她惊艳的地方,不过考虑到他刚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风尘仆仆的回来,实在是不忍打击他的积极性。所以芊芊还是非常友善的回了他一个大大的笑容,使劲点头:“嗯,确实很漂亮!”
“是吗?”某人在得到肯定后笑容继续往后脑勺处扩散,殷勤的往她边上挨了挨,继续问她:“你觉得哪里特别漂亮?”
“呃……”芊芊偷偷的抽了下嘴角,苦于实在找不出可以对答的话,只能把那只包拎起来,装出一副在仔细研究的模样。可是很仔细的转了一圈,最后也只想出了一个十分蹩脚的回答:“这黑色的皮很亮,蛮好看的。”眼神闪烁的抬头看了他一眼,又很快低了下去。其实她还隐瞒了一句真心话没有说:黑色的嘛,耐脏!
不过正处于喜悦状态的楚扬显然没有听出来,得意的往后座上一靠,脸上的表情差不多可以用心满意足这四个字来概括,黑曜石般的眼睛在稍稍有些暗的车厢里熠熠生辉,完全是已经得意到天上去了。
那时候的她还有些无语,只觉得他一个身高体壮的大男人,竟然在看着她拆礼物的时候,会有这么丰富多彩的表情,简直像个孩子一般。
那个尖声尖气的女人还在那里说个不停,芊芊只觉得她的嘴巴在眼前不停的一张一合,可是到底说了什么,她确实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右手扶上包包光滑的表皮。外表明明看上去很结实,可是摸上去的感觉却是极柔软舒服的。
难道,这就是顶级奢侈品的不一般之处吗?眼角有一些干涩,那时的不耐烦,推至今日,却反而沾上了微甜的味道,慢慢弥漫开来,就像清晨四散的薄雾,当欢乐在迷雾中消失之后,就只余下了苦涩。
那个女人的声音很快就被带她来的男人给止住了,不过显然还是有些不甘心,之后的半天,连同其他女伴都没有再和她讲过话。眼神瞟向她的时候,流露出的全都是敌对,或许,还夹杂了点小小的嫉妒。
芊芊从那些人地眼神里可以清楚的感觉到,她已经被这些人心照不宣的划分至了喜欢攀金主的低俗女人之列。叶谦宁对着她时的样子也与平常不大一样,失了亲切温柔,终是多出了一点冷漠与隔阂。
其实就算自己是喜欢攀附权贵的那种人,自己和她们,不是也应该是同一种人吗?为什么她们这几位就可以友好和睦的相处,而对自己态度却这样尖锐?芊芊在心里哀叹一声,或许自己真的就是如小敏上次从运程测试书上算出来的那样:天生就是个倒霉孩子。
在这样的处境里,如果说她心里一点也不恼不失落那一定是骗人的。今天毕竟算是他的生日宴,她不想扫了他的兴致,虽然他不再像一开始的时候那样对她关怀备至,但她依旧乖巧的一路都跟在他的身后。反正她本就是莫离的代替品,她抓了手掌忍了忍,最后还是决定要坚持到结束。
他们打完那场不尽兴的高尔夫以后,就去了棋牌室,四人一桌,呼啦啦的上麻将。显然这在坐的一个个都精于此道,十指灵巧的在桌面上穿梭,只一会就在各自面前码了一道整齐的城墙。
接下来的整个下午,芊芊都和别的女伴一样,乖乖的坐在叶谦宁的身后。她第一次发现,她心目中一直以为如清风一般温文尔雅的谦宁哥哥,在这方面,竟然也是以为佼佼者。他们桌一坐定,旁边的一位陆某某就出言恭维:“上次输的那么惨,谦宁你这次可要放我一马呀!哈哈哈……”
芊芊从侧面看过去,只觉得他面上一派风轻云淡,眸中却闪过一道锐利,然后轻轻的抿了一下唇角。这个动作她再熟悉不过了,从小时候起,每每他遇到了不顺心的事情或是见到了不喜欢的人,就会这样做。
她一直觉得这样的动作很好看,有意无意的去学,觉得唇角轻抿着,就算心里是生气的,微微上翘的弧度,别人看上去却也算带了一点笑意。因为年幼时对他的迷恋,才去学着做的动作。一直以为自己学的和他一模一样,可是在很多年以后的现在,却发现自己的和他的,其实一点也不相似。
既然是不喜欢的人,为什么会被冠上好朋友的头衔叫过来呢?芊芊想不明白,望着眼前那一桌打得兴起的男人,有的输了不少,对着面前的四方牌面色苦恼;有的不赚不赔,揶揄的对输的人笑;有的暂时占了上风,修长的手指握住一枚,悠闲的捏在只见转圈。她不懂这个,也没有兴趣去学。在她看来,其实他们是一样的人,都是急于求胜的赌徒。
枯坐了一个下午,终于熬到了晚饭时间。这是今天最后的项目,地点是早就订好了,是本城数一数二的大饭店。包厢很大,从卫生间、挂衣橱到沙发、电视机一应俱全。然而,到头来起到的作用也不过是提供一个灌酒的场所。
叶谦宁今天晚上就酒喝的很快,本就是寿星,别人拿起酒杯的时候都会先来敬他一下。即使在婚礼上的时候,芊芊记得他也是插科打诨的能搪塞就搪塞,今天却不是,不管是谁来敬,他都会极给面子的一口喝干。后来有些醉了之后,更是生猛,不但来者不拒,还会自己巴上去拼酒。
最后的结果当然是烂醉如泥,一干人把他扶出去的时候,他已经神志不清的开始说胡话了。一个人在出租车后坐上手舞足蹈,即使是三个男人齐上阵也劝不住。可是当芊芊从后面走过去的时候,他却突然就乖觉了。
送他回去的兄弟无法,只能把求助的眼神投向芊芊。芊芊踟蹰了一下推开不过,咬了咬嘴唇,还是不忍的走到了车门前。
有一辆拉风的跑车从后面以极快的速度开过来,带动的气流呼呼的吹乱了芊芊额前的发丝,她却忘记了去理,只望着那亮黄色的车影,凭借这极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