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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锦荷记-第72章

小说: 锦荷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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旖年(二)(林玮筠)

那个下午之后,永喆便常常来拜访我们,众人都心照不宣地认定他对樱馥的倾慕之意。而樱馥也一改以往对她追求者的冰冷倨傲,每次永喆出现时,她的眉梢眼角便会含了我从未见过的潋滟娇赧。

有天夜里她睡不着,偷偷跑进我房间里,和我挤在一床(启轩睡眠不好,为了不影响他休息,我们早已分房而睡)。

“姐姐,”樱馥将头枕在我肩上,喃喃低声道:“我喜欢他,我喜欢他。”我一贯心高气傲的妹妹,此时竟像是着了魔。

永喆对本地很熟悉。他常常请我们去他家在莱蒙湖边的别墅作客,或者带我们去湖边风景最美丽的角落野餐谈天,去日内瓦听歌剧,去藏在转弯抹角的小巷的一家餐馆里品尝最正宗的干酪火锅,或是去近旁农人的果园里采来新鲜的莓果,将它们泡在香槟酒里,第二天再将它们捞出来,然后裹上巧克力,制成美味的甜点。他是一个非常真性情,又很懂生活情趣的人。

我们原以为永喆只是一个来此度假的家境富裕的大学生,但启轩在日内瓦的朋友却告诉我们,永喆年纪虽轻,却已是日内瓦的名人。他生长在瑞士,但他的家族却是中国最古老显赫的一脉,而年纪轻轻的他已经是瑞士画坛上颇有名气的画家。他的家境非常富有,但为人却极随和亲切,尤其是他笑起来的时候,明朗单纯,让人直暖到心里去。就连一向交友挑剔的启轩都很喜欢他。

我提醒过樱馥:“他这样太过出众的男子,是很招女孩子喜欢的,他在这方面的为人你该先了解清楚才是。”

樱馥对我眨眨美丽的凤目,曼声笑道:“姐姐你放心,我早打听过了。他的女人缘的确是相当地好,喜欢他的女子很多,跟他约会过的也不少,但一般都是女孩子主动约他。跟他约会过的女子都说他体贴温柔又风趣。我不是三岁小孩子,不会以为他这样出色的男子从没有过感情经历。”她停了一停,凤目中盈光闪闪道:“我只要做最后那个得到他心的女子,就可以了。”

转眼我们在莱蒙湖边已经住了两个多月。一日用过午饭后,樱馥如往常一样去了湖边散步,而启轩则躺下午睡。我正想提笔给父母写张明信片,只听门外有轻轻的敲门声。

我打开门,看见一身清爽白衣的永喆。

“下午好,玮筠。”他朝我灿烂一笑,仿佛午后所有的阳光都落在了他脸上。他从不肯称呼我章太太,每次都直呼其名,也坚持不让我们叫他李先生。我知道他直爽不拘,也就不跟他客套太多。

“你好,永喆。来找樱馥的么?她去湖边散步了。”我礼貌一笑回答他。

“那我们一起走过去迎她好么?”他提议道。

“你去找她就好了。我掺和什么?”我笑着摇头。

“这一路走过去这么长,你就发发善心陪我说会儿话。再说,你平时太静了,该多动动,对身体有好处。你要是身体不好,谁来照顾启轩呢?“他孩子一般赖起来,但却偏让人没法拒绝。

我给启轩留了张字条,告诉他我和永喆去了湖边找樱馥,免得他醒了之后不见我会着急。

我们一边闲谈一边穿过树林朝湖畔走去。永喆一路给我讲他小时候和父母一同来湖边度假的趣事,他在大学里与同窗的恶作剧,以及他最近作画的心得。我都浅浅笑着,静静地听。

他是一个离我那样遥远的人,此时却前所未有地近。他美好得如同此时的阳光,樱馥若能嫁给他,该是怎样地幸福。不知为何,我心中竟有了一丝隐隐的怅然,大概是我自己虽已为人妇,但却从未经历过真正的爱情吧。

这时,明亮的阳光突然隐去,瓢泼大雨伴着隆隆雷声倾泄而下。永喆拉着我,赶紧避入树林中一座被人废弃的马厩里。

“樱馥会怎么样?会被雨淋着吗?”我有些着急,又要冲进雨里。

永喆一把攥住我,急声道:“这时候不能出去!我们现在是在树林里面,只有待在这马厩里最安全,因为马厩顶上有避雷针,如果出去就很容易被雷击中!湖边有很多咖啡馆和小店铺,樱馥是个聪明女孩子,会很容易地找到避雨避雷的地方。现在比较危险的是你而不是她!”

我听了这才冷静下来,无奈地听着远一声近一声的雷响,等着雨停。

这时,我突然发现自己的手还一直被永喆握在掌,便火烫了一样抽出来,离他远远地站着,但无奈狭小的马厩让我躲无处躲。而浑身湿漉漉的他就站在离我咫尺之遥的地方,直直地看着我,目光中灼灼的火烧得我心中惊乱成一片。

“玮筠,”他中了魔一样看着我,低语道:“我要向你坦白一件事情。”

“什么事?”我身上突然抖起来,声音也发颤。

“那天下午,我第一眼看见你,就觉得在梦里见过。我从那一刻开始就知道自己完了。我没有一秒钟不在想你。我接近樱馥,也只是为了见到你。”他喃喃的声音就像是高烧病人的呓语。

他的话如同一个惊雷击在我身上。我摇头道:“你一定是疯了!我是有丈夫的人!”

他懊恼地一抹脸上的雨水:“你用不着提醒我,因为我每天都在提醒我自己 - 喜欢别人的妻子是一件应该下地狱的事情。但是没有用,我眼睛里看到,耳朵里听到,心里想着的,全都是你!我知道我会为此下地狱,但是我没法控制自己。让它去吧,为了你,我愿意下地狱!”

我眼中突然有刺目的泪意升腾,但却强压住了,冷冷对他说道:“李先生,你这类似的话究竟对多少女孩子说过?其中也包括我妹妹吧。”

他睁大一双漂亮的眼睛看着我,目中的震惊与受伤一览无余:“你原来是这样想我的?我是约会过很多女孩子,但是我从没对任何人动过真心,也从没对任何人说过我爱你!至于樱馥,我承认我利用她来接近你是不对,但是我对她从没有比对一般朋友更亲近,也从没跟她单独出去过。我一心想着的就只有你,再没有别人。如果我撒谎,就让雷劈死!”

我知道这时我本该对他轻蔑一笑或严辞呵责,但我却落下泪来,心里防佛有一块压了千年的大石被突然抽掉了,但却又空得发痛。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哽咽道:“你为什么不喜欢樱馥?论容貌,论才情,我都不及她。况且她芸英未嫁的女儿身体,哪一点不比我好?你又何苦来找我?”

他一步一步走到我面前,用手托起我泪流满面的脸颊,缓缓对我说道:“樱馥是漂亮,明艳得让人睁不开眼睛,但你在我眼里却是最美的。你像朵清幽的茉莉,总那么安静地站在一旁,总那么温婉腼腆轻轻地笑,每次我看你的时候,你总会浅浅地低头,那样子把我的心都捣碎了,简直要让我发疯。你和樱馥站在一起,我就只看得见你,看不见她。我不在乎你嫁过人,给我一百个处女也抵不上一个你。你还不明白么,玮筠?我爱你。”

这时一个尖厉的炸雷劈下来,我一声惊叫,整个人朝地上软下去。永喆双臂一紧将我钳进他怀里。

他的唇落在我的上面,用舌启开我无措的齿关,深深地和我纠缠在一起。他的舌热烈而细腻,风暴一样卷过每一处,又在每一处都缠绵地辗转。启轩以前也吻过我,但我却不喜欢男人的味道,不让他吻得深了,每次只温温浅浅地带过,尽管我和他是夫妻。

我从不知道与男子接吻会是这样疯魔般地让人着迷。我喜欢他的气息,贪恋他唇齿的碰触。我昏乱地回吻他,甚至忘了呼吸。是的,是的,我爱这个男人!第一眼看见他,我的心就跟他一起走了!

良久,他的唇放开我,但仍将我抱在怀里,柔软的唇在我眼帘鼻上不舍地流连。

“玮筠,玮筠,”他低低在我耳边唤我:“你既不爱启轩,就跟他离婚吧。嫁我,好不好?我会疼你一辈子,也会好好补偿启轩的。”

我倚在他怀里,本还在云里雾中,现在却突然醒了。

启轩?我怎么忘了启轩?我虽然不爱他,但我怎么能伤害他这样一个善良而且重病在身的人?我如果离开启轩,那么无疑是置他于死地。还有樱馥,她如果知道永喆爱的是自己的亲姐姐,她怎么受得了?我怎么能这样自私,这样无耻?

我用尽全力推开面前的永喆,冲进瓢泼大雨里。他从后面追上来拉住我喊道:“玮筠,你怎么了?”

我咬牙回身给他清脆的一记耳光,打得他愣在雨里。

我狠着心冷冷对他说道:“李先生,多谢你提醒我 - 我爱的人原来是我的丈夫。他是不如你优秀出众,但却是我一生唯一爱的男人。我险些被你迷了心窍,还好醒悟得快。你在我这里用错了情,找别人去吧。”说完转身疾奔而去 - 我不敢看他脸上的表情。

粗密的雨点击在我身上脸上,却丝毫不觉疼,因为我心里已是痛得快要撕裂。我只想让老天一个厉雷劈下来,让我死在当时,死在当地。

作者有话要说:永喆第一眼看见玮筠的时候有满眼的疑惑,是因为觉得自己以前在梦里见过她。樱馥比玮筠漂亮有才情,但玮筠真真是永喆的那杯茶,所以爱情这事很难讲原因。

旖年(三)(林玮筠)

那日从永喆身边逃回旅店,樱馥与启轩都未曾起疑,但我却知道这里是再待不得,因为下次再见永喆时,我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勇气再推开他。

我告诉启轩我很想家,他当即就表示要与我一同回去 – 他一般什么事情都会依着我。但是樱馥却不肯回家,说还想在瑞士再玩一玩。我知道是为了永喆的缘故,也就不好多劝,只得将她托付给我们在日内瓦的朋友,然后和启轩一起匆匆回了苏州。

接下来的日子,我仍旧照顾启轩的饮食起居,服侍他服药休息,表面一切如常,但心里却没有一天不在想永喆。

一个人的时候,我常常对着窗外发呆,想着永喆与樱馥此时在一起做什么。永喆也会对樱馥说跟我说过的同样的话吗?我是希望他说,还是不希望他说?我的脑子一团混乱,在矛盾和煎熬里数着分秒。

受不住的时候,我也想过要抛下一切和永喆在一起。但是撇开启轩和樱馥不谈,我不能为永喆生育后代,而他呈着那样一个姓氏,还是独子。让这个显赫的家族从此断了承继,我担不起,永喆也担不起。因此,我将心里那不安分的狂潮又按回黑暗里去。

几个月之后,樱馥回来了,但匆匆停留之后,她又前往瑞士 – 她已经联系好了日内瓦一所音乐学院,准备入读。父母虽不舍她去离家如此远的地方读书,但他们从来都迁就樱馥,她喜欢的事便让她去做。只有我明白她一心要去那里,只是为了永喆。

两年之后,樱馥与永喆在瑞士举行了婚礼。父母亲朋都纷纷前往,我却以要留在家照顾启轩为由没有出席。婚礼之后,他们定居在日内瓦,后来有了靖平。当他们举家迁回中国时,启轩已经去世,而我则孀居在苏州。

永喆与樱馥定居在北京永喆曾祖父当年居住的平王府中。当时,樱馥身体不好劳累不得,永喆不善管家,孩子又小,便邀请我搬来和他们同住,管理家中大小事务。

我寻思着过了这些年,永喆对我的心也该淡了,便应承下来。

我到北京家里的那天,樱馥首先跑过来,一把抱住我,笑得快乐:“姐姐,我们可算是团圆了。”

在她身后,一个高个的男子颈上跨坐着一个四五岁的孩童,朝我慢慢走过来 – 那是我已将近十年未见的永喆。他变化不大,依旧俊美挺拔,风采翩翩。

“下午好,玮筠。”他朝我灿烂一笑,表情语言与一如当年雷雨之前的那个午后。

“好久不见了。”我按住心中的狂涛,回他静静一笑,然后将目光转向正跨坐在他肩脖上的孩童:“这就是靖平么?”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靖平 – 这个五岁大的,家里所有人的宝贝。他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男孩,五官跟永喆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但他眼睛的形状却继承了樱馥那双绝美的凤目。我当时便想长大之后,他必定会和他父亲一样招女孩子喜欢。

我就此住下,将家中大小事宜全都揽过来,帮他们打理一切内务,这样樱馥可以静心养身体,教养孩子,而永喆也能够安心作画。一家人的生活就这样安定下来。

永喆对樱馥疼爱宠溺,和我也随意谈笑,看来他对当年那一时的冲动是真地淡了。我竟然莫名地酸楚,但之后告诉自己,这虽是你亲手推出去的幸福,但现在的结局对大家都好。这样想,也就释然了。

他们也有吵架的时候,唯一的原因是为了靖平的教育。永喆主张对孩子宽松一些,让他自幼发展个性,但樱馥却坚信玉不磨不成器,常常给孩子排了满满的课程,要他学很多东西。靖平那时太小,天性又活泼调皮,坐不住太久,常常惹得樱馥要罚他。靖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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