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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重生之老子怎么了-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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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兰兰脚步一顿没回头扬高声音说:“你都能突然忘了那里有电子眼,我当然也可以在短短几天内就练到这样的技术。”

程渭南对她那毫无逻辑的、莫明其妙的回答感到好笑,摇了摇头轻笑一声没打算再问,打开车门坐进车内,他没立刻开走而是点了一根烟靠在椅背上抽着。

这个周兰兰真是个神奇的女孩子!最初她留给他的印象只是个满口粗话留着寸头的假小子,后来是巴着小轩子不放的花痴,再后来感觉她文明了不少身材也变好了,電子書網WWW·UMDTXT·COM但这都没令他觉得怎么样,可是今天她居然和他赛车而且速度之快车技之娴熟大大地出乎了他的意料。

他知道她刚拿到车本,半个月的时间都不到居然就能将车开到这个水平,在转弯时她居然还会玩飘移!他都是在开了好几年的车后才学会的飘移,她居然短短几天就会了。

还有在高速上刹车时他自己都惊出了一身冷汗,因为那一刻他忘了后面还跟着一个死追着的她,他都闭上了眼睛等着她撞上来做好了自己再醒来会是在医院的心里准备了,结果预期中的碰撞并没有发生,一个大大的刹车响后再睁眼发现她已经躲开了,她的车并没有和自己撞上。

这如何不能让他惊奇!一个刚刚高中毕业的女生居然能有这种本事!

任何一个女人在他面前不是害怕就是想要勾引,唯独她不同,对他不是冷嘲就是白眼伺候,这么多的与众不同令她的形象非常鲜活。

他突然觉得小轩子的眼光不仅不差,反而还相当得好!因为和周兰兰这样随时能给人惊奇的女人在一起根本就不用担心无聊,不知为何他有点羡慕小轩子了。

赛车是件危险的事,她即使技术再娴熟终究是个女人,他去说她肯听才怪,还是将这件事告诉小轩子吧。程渭南想完事后正好一根烟抽完了,熄掉烟头后就开车离开了。

两天后周兰兰上网登录自己的邮箱看到了两个任轩发来的邮件,她犹豫了会儿将它们点开了。

最先看的是先发来的那个,上面写着他不后悔自己那天吻了她,因为他从初中就喜欢上她了,他守了她这么久那天是不想再忍下去了才那样做。还说离开时在机场没有看到她他很失望,他相信她不是一般的女生,不会因为他突然的一吻就会冷冻他不再将他当朋友,他希望她能尽快放下这件事不要再和他计较了。

前一半说的是这些后一半说的是在英国的一些琐事,现在他还没开学,只是写了点在那边认识的新朋友等等。

周兰兰看完后心情很复杂,他居然向她告白了,而且是在邮件里告的白。由于已经猜到了他对她的感情,所以看到他写的内容并没有多大吃惊,只是不得不感慨任轩确实是很了解她,因为她确实不是那种因为他突然吻了她一下就将他的好全抛在脑后然后和他绝交的人,她现在只是需要时间去消化那件事,不管任轩对她做了什么,他在她心中都是最特殊的存在,是除了父母外她最重视的人。

看完第一个邮件便打开第二个,看到上面的内容后她突然板起脸来。因为上面写的是不许她在马路上开快车尤其不让她再赛车了,说她刚拿到车本觉得新鲜就到处开车瞎闯这样太冲动了,如果出了什么事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后面说的全是苦口婆心的话,叮咛她不要再冲动地和人赛车,还让她暑假期间老实点儿别老往外跑,免得天热中暑。

虽然周兰兰看得非常不耐烦并且深感不以为然,但是能体会到他地真心在关心她,知道他在英国那里不放心她,在知道他对她的心意后再看到他嘱咐她的话,心里不免感到有丝异样。

赛车的事不用想都知道肯定是程渭南那家伙告的状,周兰兰在心里鄙视了那家伙好几回。她又不是小混混更不是赛车手,当然不可能像任轩担心的那样老去和人赛车,今天她只是一时兴起冲动了一次而已。

看着邮件里那个“回复”按钮,犹豫了半天终于将鼠标定在那里点了一下,然后手放在键盘上想了一会儿最终写下“我以后会注意交通安全的,不会再开快车了。”,后来想想又觉得不好,于是又改成“我开车会注意的,你也多保重。”

写完后深吸了一口气,最后点了发送按钮。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想着是夜里码好一章后放存稿箱里然后等上午十点时再发的,后来想还是现在发了吧,早发晚发都一样,现在发了也省心。

于是一下子连着看了两章的章鞋们上一章的花也不要藏起来啊,爱你们~~~~

想你了

“周兰兰!你怎么还在睡觉?林学长在道馆等你呢,丫真不厚道。”

还在睡午觉的周兰兰突然被吵醒,迷迷糊糊地掀开薄被坐起来看向刚进来的舍友含糊不清地问:“他找我干什么?”

“你什么记性!昨天晚上不知道是谁说今天下午要去练跆拳道的呀?”

“哎啊,我忘了。”周兰兰蓦地睁大睁,残留的困意立即消失,迅速爬下床,“杜玫,真是谢谢你,要不是你叫醒我,时间就让我睡过去了。”

“真不知道你是怎么考上大学的,忘东忘西,以后随身带个本子将重要的事记下来吧。”杜玫摇头直叹气。

“呵呵。”周兰兰换上休闲服穿好鞋,然后拿起梳子拢了拢有点凌乱的短发就出门去了。

现在周兰兰已经大二了,大学生活非常丰富,如果忽略那繁重的课业的话,大学生活还真是相当滋润,没有了老师在屁股后头管着,学生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比如谈恋爱!中学时只敢偷偷摸摸搞暗恋,即使两情相悦了也不敢将恋情摊在日光下,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在校园里拥吻即使被班导师校长等人看到了都无所谓,没人会管。

还有各种联谊,各系各社团组织的活动五花八门的,令初来到学校的大一新生着实新鲜了一把,但几个月后新鲜劲儿就消失了。

周兰兰只参加了一个社团,那就是跆拳道社,当时学校里各个社团都在招人时她转了好几个地方都兴趣缺缺,唯独这个跆拳道社还勉强入得了她的眼,于是她就报名了。

跆拳道她以前练过,来大学后由于对这个感兴趣,于是一有空就跑去练,时间一长她的身手就越练越好,现在除了力道远低于上辈子,其它方面都已经和上辈子不相上下,比如动作的娴熟度、灵活性还有身体的反应能力等。

到了场馆,稀稀松松的有几个人在。现在是上课时间,大部分人都在上课,即使没课也很少有人来这里练习,只有几个兴趣特别大的人才经常泡在这里,比如她还有已经大三的社长。

“你怎么这么晚才来?”其中一名男生走了过来,抱怨地看着周兰兰。

“睡着了,我这不是赶过来了吗?你等会儿,我现在去换衣服。”周兰兰抛下一句话就去换道服了。

几分钟后换完衣服返回场地,她对那名男生说:“社长,来吧,我们开始。”

“快来快来,兰姐又要和社长决斗了。”

“啊啊啊,我终于可以目睹一回他们决斗啦。”

场内几名学生兴奋得差点没跳起来。

一直感叹队员不求上进的林凯自周兰兰加进社团后,就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兴奋,浑身充满了劲儿,将自己会的都倾囊相授,教完了就陪她一直练习,他这样做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惺惺相惜,出乎意料的是,一年多后他打不过周兰兰了,最近几次都是两人在经历一场激烈的斗争后,以他输作为结束。

于是这一次也不例外,比周兰兰高半头多的林凯再次被打倒。

“啊,社长输了,兰姐好厉害。”“太精彩了,回宿舍后一定要大肆宣传一下。”

林凯从地上爬起来,他输了也不觉得可耻,没好气地看了那两名在两眼冒星星的人说:“与其在这崇拜别人,不如将自己的身手练好了。”

“呵呵,我这就去练哈。”几人点头哈腰地跑一边练习去了。

“真痛快。”周兰兰打了一场后觉得身心舒畅,她感觉自己的灵魂还潜藏着暴力因子,现在她是乖学生,不能打架闹事,而现在偶尔和林凯打一场也可以舒活一下筋骨,发泄一下暴动的血液。

“真是的,你一个女生居然可以将功夫练得比男生还好,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啊。”林凯揉着被周兰兰踢疼的胸口说着。

“当然是好事,不仅可以强身健体不爱生病,出门在外还不怕被人欺负。”周兰兰理所当然地回答道。她对这位社长有一点点佩服,因为他每次当着众人的面被她打倒了都不在意,还会和她谈笑风生,这是令她相当欣赏的一点。

“听说你前两天教训了一名男生?”

“是那人欠揍!”周兰兰翻了个白眼。

“说说看。”

“还能有什么?太将自己当回事了呗。”

“是告白不成恼羞成怒了吧?”林凯大笑了起来。

林凯喜欢过周兰兰。第一次见到她时是在迎新生那天,她一个人提着行李来的学校,他主动上前帮忙,给她带路帮她提行李,那时他没有女朋友,看到气质独特的周兰兰就起了想要追求的心思,那一天他特意记了一下她的专业和宿舍地址,以求以后方便追求。

没想到老天都帮他,她居然报名了跆拳道社,这样他们相处的机会多了,他刻意去接近她,知道她喜欢练功夫就将自己会的都教给她,后来等两人关系熟悉了之后他就决定要告白。

只是还没等他告白就发生了一件事,就是那件事打消了他告白的念头。

那时周兰兰刚来大学一个多月,有个大二的男生看上她了,向她告白,那人被拒绝后不死心企图对她用强的,结果被周兰兰打得鼻青脸肿,由于他自己理亏不好意思去告状,于是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但是那名男生有一天喝醉了将这件丢脸的事全抖了出来。

周兰兰这个人是个特殊体,喜欢她的人真喜欢她,不接受她的性格因此讨厌她的也不在少数。她来学校没多久就吸引了不少男生的眼光,有胆子大的或者对自己特别有信心的人在知道那名男生的下场后仍然不信邪地去告白,“自尊心”强的不只那名男生一人,后来相继还有几个男生企图用强的,结果可想而知又被狠揍了一顿。

于是周兰兰开始名声大噪,真真达到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地步,不仅是她太暴力连揍了好几个对她告白的男生,还有一点是因为那些个男生之中不乏一些相当受女生欢迎的人,可她都看不上眼,居然还将他们都揍成了猪头,她想不出名都难!

还有一个传言,现在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就是如果有男生对周兰兰告白了,几经拒绝之后还不死心的话,就会被陌生人恐吓,被威胁的人据说还不只有一个,个别人胆子大没将那恐吓当回事,还继续去纠缠周兰兰,结果没两天众人就会发现他不再去纠缠了,问其原因那人便脸色苍白一脸惊恐,连连摇头一字都不提,见到周兰兰也会绕道走,由于他行为太过奇怪,于是各种猜测都有,另外几个被威胁过的人就猜肯定是因为这个人不听话,惹怒了那名隐蔽在暗处的人。

就是因为这样,在周兰兰拳头下吃过亏的男生太多了,于是林凯便打消了要追求周兰兰的念头,他感觉得出来她只是将他当朋友看待,于是便聪明地选择了隐藏对她的感情,时间一久这份感情也在他的努力之下转淡继而消失不见,现在他已经有了女朋友,他们相处得很好。

“你少在那幸灾乐祸。”周兰兰懒得跟林凯一般见识,自己去一边练踢腿了。

总是被自大的男生烦令周兰兰相当困扰,她没自恋到认为那些死缠着她不放的男生是因为被她迷住了才会这样,她非常清楚大部分男生这样做完全是因为征服欲在作祟,总是想以自己的男性魅力来降服她,到时就可以在学校里扬眉吐气,可以拿鼻孔看人横着走了。

谁能征服她谁就会成为众男生膜拜的对象,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些男生就像是神经病似的,拒绝一遍没用拒绝两遍还没用,赶走了一个还会来第二个,令她烦不胜烦!

只要对方没做得太过分,她都忍着,一旦对方做出出格的事,她就该揍就揍,狠狠地教训对方一顿后拍拍手就走人,即使闹到领导那边她也有理由为自己脱罪,好在那些男生也意识到是自己有错在先没人敢去告状。

大学里相处比较好的就是林凯,周兰兰跟男生相处能很好,但是和女生相处得就一般了,宿舍里的人和她相处得还不错,但是其他女生就不行了,她发现自己是招女生烦的主,初中到高中,高中到大学,走到哪里都受女生不待见。

周兰兰从道馆出来后就去吃饭,吃完饭回宿舍后上网,第一件事就是登录邮件去看收件箱,每次有新邮件她都很期待地去点开,结果每次都失望,因为都不是任轩发来的。

说来很奇怪,最初他经常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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