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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天长地久-第37章

小说: 天长地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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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付红雪也是越来越好,时常买些女孩子喜爱的小东西送给她。

本来付红雪是不想收的,可是说真的她有些害怕于光头忽然竖起的眉毛,而且,她也喜欢这样清静的晚上,累了一天,不用被一帮混混纠缠着,却有一个人陪自己说说话,说乡下的生活,说爸妈姐弟,说以前的朋友,虽然于光头爱听不听的,但他总是一个人,一个不打断她偶尔还会发表一点看法的人。

时间长了,她甚至有些贪恋这样的夜晚。

何况于光头细看去长得还真不错,笑起来相当好看,高兴起来说话逗趣,让自己笑个不停。

直到有一天晚上。

那晚于光头没有来,她等了一阵就关了门,忽然觉得有点空落落的,很久都没有睡着,躺在床上对着窗外明亮的月亮睁大眼睛,一点一点地猜测他为什么没有来。她忽然发现自己竟然连他的名字都不晓得,他住哪里家里有些什么人都不晓得,每回都是自己说话,他虽然听着却挺不耐烦的样子。下回,她想,下回要问问他。

这个下回过了三晚,于光头直到她关门了才呯呯地敲,她听到是他的声音马上就开了门,然后看到他胳膊上血淋淋的就这么冲了进来,站在阴影里咧着嘴笑:“别怕,打群架而已。有酒精没?”

美容院里当然有医用酒精,量不多,倒也足够他用。他嗤牙咧嘴低声又吼又叫地忍着刺痛让她消毒,右手胳膊上长长一道伤口让付红雪吓得心脏几乎麻痹,只顾抖着手,小心地抹酒精,血不断地涌出来,他倒了一瓶云南白药上去,然后把衣服撕成条紧紧扎住,说:“明天才能去医院。”倒头便睡在了她的床上。

第二天才知道前一晚,桥头大规模械斗,两帮派的人打得头破血流,其中一个帮派的头头肚子被捅了一刀,差点死掉。如果于光头当晚去医院,就是自投罗网。

在于光头伤口差不多好了的一天晚上,半是于光头强迫,半是付红雪愿意,付红雪把自己给了于光头。



起先付红雪没跟姐姐说,后来也就自然而然的知道了,付红梅也没说什么,就笑着说:“慢慢来吧。”付红雪不明白什么意思,不过打小姐姐都对她好,她也不多问。

和于光头在一起,当然也有他的好,美容院里的事情还是要一五一十地做的,但临近的一些小混混把她当成了自家人,一口一个阿红,感觉就象以前的同学和家人一样,都存着几分真心。付红雪虽然还是有些怯,渐渐的眉眼舒展开来,也会跟他们开玩笑,或者笑着听他们胡说八道,完了会跟她打招呼:“阿红,走了啊。”“阿红,我来关门闸。”“阿红,快拿一瓤西瓜去,喂,棒冰!”吊儿朗当的口气,随心无意的招呼,却越发显得亲热无拘。

休息的时候,于光头就带了她和兄弟们一起骑摩托车飚出去玩,那些兄弟也会带了女朋友们,玩得天翻地覆。

付红雪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过这样放肆轻松自由的生活。

刚开始会同姐姐兴奋地描述去了哪里哪里玩,吃了什么好吃的,偷摘了人家地里的瓜,还有喝得半醉原来这样舒服……。付红梅看着她笑,漫不经心地说,开心吧?

姐姐和姐夫一直都在吵架,当然不关付红雪的事。姐姐怪姐夫无能懦弱,怪公婆多管家用闲事,也生气自己在厂子里三班倒累得臭死。

可是姐夫一家其实待付红雪很好,家里也不宽敞,四个人住六十多平米,付红梅把红雪领了出来,长年住公婆家,半句话也没有。虽然后来付红雪不是住美容院就是住于光头租的房子里。

付红雪其实挺同情姐夫的,是,姐夫很善良,善良到无能,什么事都作不了主,不是推给父母就是推给妻子,父母因知儿子性格,多管了一点,妻子便生气,或者其它一些……,其实婆媳住一起总归是一定有矛盾的,最重要是付红梅半点也不愿意退让,有时甚至是她挑衅。

有一次付红雪跟姐姐说:其实,姐夫人挺好的。付红梅漂亮的脸上露出厌恶:“你知道什么叫做好?红雪,你以后能不过来就不要过来这边,我给你租个房子,有什么事情随时打我手机。”付红雪一怔,红梅叹一口气:“我不是不管你,你不要多心。我实话跟你说了吧,当时嫁过来就是为着一个户口,咱们那乡下,能有什么?进了城,才好想以后的好日子。回头我就跟他离了。”

付红雪不说话了。她早知道姐姐是心高的,可是离婚?

离婚也不是那么容易,也不是那么难,付红梅从小要做的事,从来没有失败过,半年后她终于离了婚,从婆家拿到了五万块钱。

工厂里马上就不干了,租了店面,开始做美发店。付红雪当然在原来的美容院辞了工,到姐姐店里做事,纯粹做美发。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美发店,并不是纯粹做美发的。这条美容街上大多数都是这种店。付红雪在这条街做了一年多,实在清楚不过,付红梅决定不开美容院而要开美发店时,她也明白要开的是什么店。虽然她刚开始觉得别扭,但那是她姐姐,这种店也是需要一个真正有点手艺的人来看店、美发、当师傅的,不需要很好手艺,能教几个店员粗浅功夫即可。

付红雪在这一年多来,一直记着姐姐的话,所以学手艺一点也没荒废功夫,这让付红梅很是满意。而于光头以及一帮混混带来的附加值,更令付红梅开心。

做久了,付红雪也就习惯了店里男人的来来去去,和混混们从别处带来的姑娘们进进出出。只是付红雪自己一直纯粹做着美发,这一点也是付红梅强调的:你要钱,自己从店子里拿,其它的,你碰也别碰。

至于付红梅自己在外过的什么生活,付红雪一半是害怕,一半是根本无从过问。只是付红梅越来越少出现在店里,为着方便,她在外租的房子付红雪也不大去了,只住在店里,替姐姐守着店。

一天晚上,关了店门很久,于光头才来。付红梅租的店比较小,却临近另一小街的街口,那条小街有点昏暗,来往的人就显得暧昧,店子分里外两间,里间很小,放着一些美发用具和一张一米三的床,窗户靠着小街,以前兴许是做饮食的窗口,拉开铁闸可以容一个人攀着窗沿跳进来,于光头来的时候便不用开外头的大闸门了。

付红雪喜欢望着窗外的月亮出神,那天晚上,她就是这样出神的时候,看到一个人影在窗外晃。然后,便听到不远处有响亮的奔跑声,剧烈的喊打喊杀声,震得付红雪躺着的头嗡嗡响。

付红雪噌地坐了起来,身边于光头按住她小声说:“别开灯,他们打群架。”

付红雪想起那晚于光头一手臂的血,心头发紧,头皮发麻,直坐在那里动也不敢动。于光头也默不作声地贴着墙坐在她身边,一直听着外头的动静。

过了十几分钟,遥遥的听到有警笛隐隐约约传来,窗外的人影忽然晃了过来,又晃过去,一声尖利独特的竹哨声刺耳响起,紧接着,打架的地方静了一静,劈里啪啦又一阵打斗,似乎是趁乱摸鱼,接着蹬蹬蹬的脚步一片乱响,但警笛已渐行渐近围拢过来。于是脚步声纷乱转来转去。

正紧张间,一张脸贴近窗户,明亮月光下看得清清楚楚,这张脸清丽无俦,笑吟吟说:“打开窗户!”

付红雪一怔,里间暗黑,外头明月,她怎么知道里间有人?正怔神间,她忽然又侧脸一笑,月光照了她一半的脸,另一半隐在阴影里,衬着美丽笑容十分诡异却好看到极,象魔鬼又象仙子:“不然明天砸了你的店!”

于光头早已麻利地拉开铁闸,推开窗,一眨眼间,一条轻盈的人影跃了进来,再一条黑影也跃了进来,然后反手关窗,于光头迅速拉上铁闸。

3





四人坐在一张床上听着窗外警笛声、杂乱脚步声和粗暴的喝骂声,渐渐的,安静下来,警车大概带了一些人,继续响着鸣笛开走了。

窗外恢复了宁静。月光不受遮挡地洒进一片,屋里的黑暗被稀释,付红雪看到完全阴影里的那个人影一动不动,便转向看窗台边的那个女孩子,她漫不经心地打着拍子,嘴无声地动着,好象在唱歌?

于光头拉开了灯。

付红雪看到了这辈子看过的最好看的一男一女。

看年纪大约十八九岁,男的修长身段,一张脸英俊魅惑之极,却偏偏带着说不出的冷淡;女孩子肤若白瓷,修眉浓睫,美貌非常,灯光下如有一层淡淡的雾气遮住她容颜。

女孩子打量了一下屋子,起身推开内外屋之间的门,按亮灯,笑着回头:“你会理发?”

付红雪怔怔地点头,目光望向她扎成一束的马尾,许是因为肤色白,发色就不是浓黑,带一点点天然柔黄,看上去从来没烫染过。她转向那男孩:“等我毕业了,我要烫头发,就来这儿吧!”

然后弯下腰,仔细看着架子上一瓶一瓶的发剂等,兴致盎然地研究。

这边男孩却皱了皱眉,说:“我记起来了,你叫于光头吧?”

于光头嘿嘿一笑:“对。”

男孩看也没看他一眼:“很久没见你了。”

于光头有些尴尬,耸了耸肩:“我谈恋爱了,想赚点钱。”

付红雪听了心里一暖,却见男孩扫了自己一眼,眼神淡漠,那不是一个少年应该有的眼神:“你本来打架也不行,何况,我夏为春从来不强迫别人。”

于光头摸摸光头,呵呵笑着转移话题,道:“我学了厨师,下个月要开一个饮食店,你们来吃吧,不用钱。”

男孩靠在墙上,双手插在裤袋里,嘲讽地笑笑。

付红雪憎厌他居高临下的样子,却不得不承认,他真好看,这一笑,虽然带着嘲讽,却更加魅惑,让人心跳都加快了几拍。

过一会儿,那个叫夏为春的男孩说:“一一,走了。”往前门走去。

那名字奇怪的美貌女孩却大摇大摆走回窗口,转过脸笑:“我喜欢跳窗户。”哗啦啦打开铁闸,推开窗,手一撑窗台,姿态美妙地旋了出去,然后探进头,作个鬼脸,然后笑着对付红雪说:“谢谢你啦。”夏为春看着她,脸上有些不耐烦,却还是不自禁露出一点笑容。

付红雪看着窗外,那女孩先是去拉他的手,他低声抱怨了句什么,她马上松开,朝自己手上吹一口气,走到前头去,过一会儿,他快走几步,拍一拍她手臂,顺势往下,状似不耐烦地握住她的手,女孩哈哈大笑。他侧过头,似乎也笑了起来。



付红雪说:“他们长得真好看。”

于光头却说:“是两个狠角色。”

付红雪好奇,于光头看了看她,说:“上次我受伤那次,你记不记得,对头帮派肚子被捅了一刀?就是这个女孩干的。”

付红雪呆住,那样清丽非凡如仙子的女孩子?

于光头笑笑:“你那晚临睡前还说,为什么夏为春会让女孩子把风。罗一一的拳脚不知多厉害,而且你别看她笑起来象朵花一样漂亮,动起手来一样漂亮,狠得不得了,而且,特别机灵。”

付红雪看着他:“可是那晚我看你盯着她看,不知道多入迷。”

于光头倒也不害臊:“她真的长得漂亮啊,那些女明星都没有她漂亮,看漂亮人有什么不对?你还不是也看夏为春?”他哈哈大笑,戏谑地看付红雪。

付红雪涨红了脸,说:“我不喜欢那个夏为春。”可是她想,如果他对她好,她就会喜欢他的吧。

不过,她看着于光头,又打消了自己的想法。

这两年来,于光头慢慢变了。虽然还是一样流氓相,一样和混混们胡作非为,但也开始正经做点事。他比付红雪大五岁,今年已经二十四岁了,付红雪知道他从前也交过女朋友,不过第一是人家家里看不上他,第二也是他不爱受拘束,统统都散掉了。对于付红雪,于光头刚开始是玩玩,后来倒也慢慢定了性,开始真心哄起她来。

甚至跟她回了她几百里外的乡下。

于光头家在城郊,很穷,父母就只得这么一个儿子,本来专心供于光头读书,可是他最讨厌的就是读书,最后索性逃出来在外面混日子,仗着小聪明和仗义疏财的性格,却也没饿着冻着,和一帮狐朋狗友不知道多投合,有时还会拿些钱回家。父母是顶顶懦弱的,也管不了于光头。

付红雪的父母却是最精刮的,两个女儿是资本,特别是以后供养儿子锦衣玉食的来源。这样的于光头显然不是他们的指望,可是于光头多狡猾啊,一张嘴能把死的说成活的,虽然他们仍然不中意于光头,却也不当面给他难看了,只在暗底下对付红梅说,无论如何要拆散了他们。

于光头却一味撒赖,伏低做小,委曲求全。看在付红雪眼里,想起原先于光头是那样嚣张厉害的,为了自己这样委屈,便变成了十分的难过,再说,自己已经跟了他,便不肯听姐姐的话。

付红梅的店被抓了几回,罚了些钱,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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