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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七绝刀-第81章

小说: 七绝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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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喜笑了笑道:“我明白了。”

邓定侯道:“明白了什么?”

丁喜道:“你是想助她一臂之力,金枪徐再强,当然还是比不上神拳小诸葛。”

邓定侯苦笑道:“这是正大光明的比武较技,局外人怎么能插手?何况,看来这位王大小姐的脾气,一定是宁死也不愿别人帮她忙的。”

丁喜道:“那么你是想在暗中帮她的忙,在暗中给金枪徐吃点苦头?”

邓定侯叹道:“我也不能这么做,因为……”

丁喜道:“因为一个人有了你这样的身份和地位,无论做什么事都得特别谨慎小心,绝不能让别人说闲话。”

邓定侯道:“我的确有这意思,因为……”

丁喜又打断了他的话,道:“因为我只不过是个小强盗,无论多卑鄙下流的事都可以做。”

邓定侯道:“不管你怎么说,只要你肯帮我这次忙,我一定也会帮你一次忙。”

丁喜看着他,脸上还是带着那种独特的、讨人喜欢的徽笑,缓缓道:“我只希望你能够明白两件事。”

邓定侯道:“你说。”

丁喜微笑道:“第一,假如我要去做一件事,我从来也不想别人报答;第二,我虽然是个强盗,却也有很多事不肯做的,就算砍下我脑袋来,我也绝不去做。”

他微笑着转过身,大步走了出去,走入灿烂的阳光下。

邓定侯怔在那里,怔了很久,仿佛还在回味着丁喜刚才说的那些话。

他忽然发现他那些大英雄、大镖客的朋友,实在有很多都比不上这小强盗。

(二)

现在屋子里只剩下两个人。

喝茶的女孩子抬起头,四面看了看忽然站起来,很快的走到小马面前,叫了声:“小马。”

她叫得那么自然,就像在于千万万年前就已认得小马这个人,就好象已将这两字呼唤过千千万万次。

小马也没有觉得吃惊。

一位陌生的女孩子忽然走过来,叫他的名字,在他感觉中竟好象也是很自然的事。

在这一瞬间,他们谁也没有觉得对方是个陌生人。

喝茶的女孩子道:“我听别人都叫你小马,所以我也叫你小马。”

小马凝视着她,道:“我叫马真,你呢?”

喝茶的女孩子道:“我叫杜若琳,以前我哥哥总叫我小琳,你也可以叫我小琳。”

她的胆子一向很小,一向很害羞,从来也不敢在男人面前抬起可是现在她居然也在凝视着小马。情感本是件奇妙的事,世上本就有许多无法解释的奇妙感情。这种感情本就是任何人都无法了解的。有时甚至连自己都不能。“小琳……小琳…小琳……”小马轻轻地呼唤着,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

她纤弱的指尖在他强壮的手拿里轻轻颤抖,可是她并没有抽回她的手,

小马的人就像是在梦中,声音也很像是在梦中来的。

“我一直是个很孤独的人,没有认得你的时候,我只有一个朋友。”“我本来也有一个朋友。”

“谁?”

“王盛兰。”小琳道:“她不但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姐妹,有时我甚至会把她当作我的母亲,这些年来,若不是她照顾我,也许我已经……”

小马没有让她说下去,轻轻道:“我明白你的意思。”

他的确明白,没有人能比他明白。

因为他和丁喜的感情,也正如她们一样,几乎完全一样。

小琳道:“所以我想求你替我做一件事。”小马道:“你说。”

小琳道:“我要你替我去救她。”

小马道:“救你的朋友?”

小琳点点头,道:“别人都说她绝不是金枪徐的对手,可是她绝不能败。”

小马道:“你要我帮她击败金枪徐。”

小琳道:“不管你用什么法子,我只希望你能为我做到这件事。”

她已握紧了小马的手。

“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

现在他们已走出去。

这里本是个充满了欢乐的地方,现在却忽然变得说不出的空洞寂寞。

人世间本就没有永恒不变的事,更没有永恒的欢乐。

红杏花慢慢地从后面出来,用一双洞悉人生的眼睛目送着他们走出去,叹息着喃喃自语:“我就知道你们只要一见面,就会互相纠缠,自寻烦恼的,我早就知道……”

有些人就仅是钉子和磁铁,只要一遇见,就会粘在一起。

小马和小琳是这样子。

丁喜和王小姐呢?

红杏花叹息着又道:“小马这样子已经够糟了,可是丁喜以后只怕还要更糟,我实在不应该让他们见面的,我早就知道……”

(三)

阳光灿烂。

发亮的长枪,在阳光下更亮得耀眼。

蓝天白云,远山青翠,竹简下开满了鲜花,蜜峰和蝴蝶在花丛中飞舞,甚至连风都在传播着生命的种子。

这本是个生命孕育生命成长的季节,在这种季节里,没有人会想到死。

只可借死亡还是无法避免的。

金枪徐慢慢地解开了套在金枪上的布袋,眼圈一直在盯着他的对手。他心里还在想着“死”。

很少有人能比他更了解“死”的意义,因为他已有无数次接近过死亡。——不是我死,就是你死。

这就是他对于“死”的原则。

这原则简单而残酷,其间绝没有容人选择的余地。

在江湖中混了二十年之后,无论谁都会被训练成一个残酷而自私的人。

金枪徐也不例外,所以才活到现在。

可是现在他面对着这个对手,实在太年轻了,年轻得连他都不忍看着她死。

——不是她死,就是我死!

——她不能败,我又何尝能败?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从布袋里抽出了他的枪。

金枪!

金光灿烂,亮得耀眼。二十年来,已不知有多少人死在这耀眼的金光下。

枪的型式削锐,枪尖锋利,枪杆修长,就算拿在手里不动,同样也能给人一种毒蛇般灵活凶狠的感觉。

丁喜远远地看着,脱口而赞:“好枪!”

邓定侯同意:“的确是好枪。”

丁喜道:“霸王枪若是枪中的狮虎,这杆枪就可以算是枪中的毒蛇。”

邓定侯道:“江湖中本来就有很多人,把这杆枪叫做蛇枪。”

丁喜道:“据说这杆枪本来就是用黄金混合精铁铸成的,不但比普通的铁枪轻巧,而且枪身还可以随意弯曲。”

邓定侯道:“所以金枪徐用的枪法,也独具一格,与众不同。”

丁喜道:“我也听说过,他用的枪法就叫蛇刺。”

邓定侯道:“他们家传的枪法,本来—百零八式,金枪徐义加了四十一式,才变成现在的蛇枪—百四十九式。”

丁喜道:“霸王枪呢?”

邓定侯笑了笑,道:“霸王枪的招式,只有十三式。”

丁喜也笑了笑,道:“真正有效的招式,一招就已足够。”

邓定侯忽又叹了口气,道:“只可惜你没有看见当年王万武施展他‘霸王十三式’的威风,霸王枪在他手里,才真正是霸王枪。”

丁喜再也没有说什么,因为这时决斗已开始。

阳光下普照的庭院,仿佛忽然变得充满了杀气。

这两杆枪都是经历百战、杀人无数的利器,它们本身就带着一种杀气。

金枪徐的人,也正像是他手里的枪,削锐、锋利、精悍。

他的眼睛始终在盯着他的对手,双手合抱,斜握金枪。

这正是枪法中最恭敬有礼的起手式,他已表示出他对霸王枪的尊敬。

王大小姐却只是随随便便的将大枪抱在身上,就凭这一点,也已不如金枪徐。

一一高手相争,尊敬自己的对手,就等于尊敬自己。

金枪徐嘴里露出冷笑,却还是礼貌极恭,沉声道:“当年王老爷子在时,在下无缘求教,如今老成凋谢,枪在人亡,请受我一拜。”

他左腿后曲,真的行了一礼。

王小姐只不过点了点头,淡淡道:“我是来找你麻烦的,你也不必对我太客气。”

金枪徐沉下了脸,道:“我拜的是这杆枪,并不是你。”

王大小姐冷笑道:“你最好记住,从今以后,霸王枪就是我,我就是霸王枪。”

金枪徐冷冷道:“在我眼中看来,王老爷子一去,霸王枪也已不在人间了。”

王大小姐怒道:“你看不见我手里的枪?”

金枪徐道“这杆枪在王大小姐手里,已只不过是杆平平常常的大铁枪。”

王大小姐用力咬住了嘴唇,显然在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怒气。

她也知道高手相争时,若是心情激动,就随时都可能造成致命的错误。

金枪徐盯着她,又道:“在下还未到这里来时,已将所有的后事全都料理清楚。”

王大小姐道:“很好。”

金枪徐悠然道:“王大小姐,你的后事,是不是也已交待好了?”

王大小姐一张脸已气得通红,大声道:“我若死这里,自然有人替我料理后事。”

金枪徐道:“谁?”

王大小姐道:“你管不着。”

她的手一抡,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就飞舞而起,带起了一阵凌厉的枪风,压得竹篱的花草全都低下了头。

金枪徐却没有低头,身形一闪,已从铁枪抡起的圆弧外滑了过去。

丁喜叹了口气,道:“看来这位王大小姐的确太嫩,竟看不出徐三爷是故意激她的。”

邓定侯却笑了笑,道:“也许徐三爷这一着反而用错了。”

丁喜道:“为什么?”

邓定侯道:“霸王枪走的是刚烈威猛一路,本是男子汉用的枪,王大小姐毕竟是个女子,总不免失之柔弱。”

丁喜同意。

邓定侯道:“可是她怒气一发作起来,情况就不同了。”

丁喜道:“哦?”

邓定侯微笑道:“我可以保证,他们家传的脾气比他们家传的枪法还要厉害得多。”

他们只说了七八句话,王大小姐的霸王枪已攻出三十招。

她的枪法虽然只有十三式,可是一施展起来,却是运用巧妙,变化无方。

她的招式变化间虽不及蛇刺灵巧,可是那一种凌厉的枪风却足以弥补招式变化间之不足。

无论谁都看不出这么样一个柔弱的女孩子,竟真的施展了如此刚烈威猛的枪法,竟真的能将这秤大铁枪挥舞自如。

这种长枪大戈本来只适于两军对垒、冲锋陷阵,若用与武林高手比武较技,就不免显得太笨重。

可是她用的枪法,又弥补了这一点,无论枪尖、枪柄、枪身,都能致人的死命。而且枪风所及之处,别人根本无法近她的身。

她十三招攻出,金枪徐只还了六招。

丁喜皱眉道:“看样子徐三爷只伯是想以逸待劳,先耗尽她的力气再出手。”

邓定侯又笑了笑,道:“徐三爷若真的这么想,就又错了。”

丁喜道:“为什么?”

邓定侯道:“霸王枪份量虽沉重,可是招式一施展开,枪的本身,就能带动起一种力量,她借力使力,自己的力量用得并不多。”

这道理正如推车一样,车予一开始往前走,本身就能带起一股力量,推车的人反而像是被车子拉着往前走了。

邓定侯道:“也因为这杆枪的份量太重,力量太大,要闪避就很不容易,所以采取守势的一方,用的力气反面比较多。”

他笑了笑,接着道:“以前有很多人都跟金枪徐有一样的想法,想以逸待劳,所以才会败在霸王枪下,这其间的巧妙,若不是老头子偷偷地告诉我,我也不明白。”

丁喜道:“知道这其间巧妙的人,当然不会多。”

邓定侯道:“除了百里长青和我之外,王老头子好象并没有对别人说过。”

丁喜道:“因为你们是他们的朋友?”

邓定侯道:“他的朋友本来就不多。”

丁喜道:“他是你的朋友,我却不是,你为什么要将这秘密告诉我?”

邓定侯笑了笑,道:“因为我喜欢告诉你。”

丁喜也笑了,

这解释并不能算很合理,可是对江湖男儿们说来,这理由已足够。

现在王大小姐已攻出七十招,非但已无法遏止,再想近身都已很不容易,只要对方的枪杆一横,他就被挡了出去。

徐三爷忽然发觉这杆枪最可怕的地方并不是枪锋,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枪,每一分、每一寸都同样可怕。

无论谁都看得出他已落在下风。

只有一个人看不出。

突听一声大喝,竟有个人赤手空拳,冲入他们的枪阵。

这个人竟是小马。

他真的醉了。

不管他醉的是人,还是酒?他的确已真醉了,否则又怎能会看不出这两杆枪之间,枪风所及处,就是杀人的地狱。

看来他不但是“愤怒的小马”,简直是个“不要命的小马”。

居然还举手大呼:“住手,你们全都给我住手!”

丁喜的心已沉了下去。

他知道王大小姐是绝不会住手的,也不能住手,因为霸王枪本身所起的力量,已绝非她所能控制。

在这种力量的压迫下,金枪徐想必也一定会使出全力。

一个人若已将全力使出,一招击出后,也很难收回来。

就在这时,两杆枪已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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