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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流光十五年-第35章

小说: 流光十五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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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蓉妈第一次敲门进来,给两个人削了一盘水果,看见胡蝶在滔滔不绝地说说说,一个小时以后,又进来,询问胡蝶要不要留下来吃饭,看见胡蝶仍然在滔滔不绝地说说说,于是柳蓉妈心有戚戚然关门出去,想着,这姑娘是多能说啊,她脑袋不疼么?
  两个小时以后,胡蝶同志的演说终于告一段落,开始从她那小包里往外翻东西,神秘兮兮地说:“我专门带了礼物给你,梁雪和常露韵她们也有——哎,常露韵怎么不在家?她妈说她住校去了,考上哪了,这么早就开学?”
  “常露韵去一个县中复读了,打算再考一年。”柳蓉有点纳闷,“你外面带了那么多大包小包的土特产,怎么还有?别瞎花钱。”
  胡蝶摆摆手说:“那是给你们家带的,这个是专门给你们几个人带的。”
  她从包里掏出一个十分精致的化妆盒,柳蓉一看,居然还是名牌,兰蔻的一整套,这在她心里还是“妈妈这样的大人才能用”的高级货,眨巴眨巴眼睛,指了指自己:“你给我的?”
  胡蝶放在她桌子上:“不给你给谁的,上大学了嘛,该打扮打扮了。”
  柳蓉抓抓头发:“我不会呀……哎?你怎么买这么贵的东西,你们那比赛有那么高的奖金吗,给自己留点。”
  胡蝶说:“不是呀,这个是我男朋友去香港出差,我叫他帮我带的,算给你们践行啦,都考上大学了,将来说出去,我胡蝶的姐们儿都他妈是知识分子,闹的呢!”
  柳蓉从她的话里提炼出了两个信息:第一,胡蝶有男朋友了,貌似非常有钱。第二,需要“出差”,就是已经工作了,所以胡蝶的男朋友是个大叔……
  她直觉这件事好像不大对,可又不能像老师家长似的那样居高临下地盘查一番户口,只能装作八卦地问:“咦,你有男朋友啦?”
  胡蝶美滋滋地说:“比赛的时候碰见的一个大哥哥,赞助商那边的人,跟你说,可帅可帅了,给你看他照片。”她好像迫不及待地要显摆自己新玩具的小孩子一样,翻出自己的钱包,指着里面夹着的一张照片,塞到柳蓉眼睛底下,唯恐她看不清楚。
  “帅吧?”
  照片上的男人脸上架着一副无框的眼镜,和小鸟依人地抱着他胳膊的胡蝶比起来,看上去十分高大,干净的白衬衫和西裤,一副精英人士的气场。
  “……”柳蓉沉默了一会,违心地说,“哦,还不错的……就是……他多大年纪了?”
  平心而论,这男人长得算是中等还能偏上一点点的,客气客气,也能说得上是“帅”了,可柳蓉的思维还没从“中学生行为规范”里跳出来,总觉得这样的男人,走在路上碰见了是要叫叔叔的,是“社会上的人”,是“大人”。
  “三十二。”胡蝶笑靥如花地把钱包收回来,柳蓉就在心里掐算了一下,他三十二,胡蝶十八……这是什么组合?
  胡蝶的滔滔不绝于是换了个话题,变成了“她男朋友怎么样怎么样,多好多好,给她买过什么什么”,柳蓉就开始惯性走神,心想,三十二的男人,和十八岁的小姑娘,平时有话说么?
  难道就听见胡蝶说“XX那个女人哦我给你讲,表面上是这样这样,其实是那样那样……”
  “哎你现在在看那个电视剧吗?我不爱看那个,闹哄哄的,我喜欢XXX,那个男主好帅啊,男配也很好,就女主角看着不顺眼……”
  “那个XX牌新出了一款裙子,好美好美,我可喜欢他们家的衣服了,今年一年就买了好多,都快成他们家VIP了……”
  胡蝶她那个大叔男朋友,每次听见她在耳边念叨这些话题,不会觉得很……吗?
  柳蓉看着胡蝶,心里疑惑地想,还是她只和我说这些?
  还有……三十二岁,那个人结婚了么?
  她忽然就想起了那年在五中的校医院里,胡蝶提起过的惊世骇俗的梦想,心里一凉。
  胡蝶保持体型不容易,又罪恶地喝了半杯果汁,所以只能谢绝了柳蓉爸妈留她吃午饭的邀请,柳蓉最终也没说出什么来,她本身就不是那种有啥说啥的人,只是在送胡蝶到门外的时候,犹犹豫豫地提醒了一声:“你平时也多几个心眼,别嘻嘻哈哈的,不要被人骗了。”
  胡蝶脚步一顿,回过头来看着她,露出一点思索的神色,柳蓉以为她听进去了,谁知道这傻妞下一句就是:“放心放心,老娘闯荡江湖这么多年了,早金刚不坏了,还能被人骗?哦呵呵呵呵呵呵,姐姐不去骗别人就不错啦!”
  柳蓉就知道自己的口水是被浪费了,看着胡蝶美滋滋一扭一扭地往前走,拦了一辆出租车,上车前还对着自己挥手的模样,无语地想,闯荡江湖多少年,哪怕胡蝶变成了蝴蝶精,她也会有个始终如一的艺名如影随形——缺心眼子。
  柳蓉暑假打工的钱,用掉了二十块买路边摊,又用了二百多,请爸妈在家附近的小饭馆吃了顿饭,还剩了一多半,她想了想,买了一个包,还有一些日用品,放在梁肃的店里了,让他在自己走了以后,再转交给梁雪,谢谢她给自己介绍工作。
  打工一个月,柳蓉觉得这辈子从来没受过的委屈全都受遍了,可又一想,人家梁雪一直不就是这么过来的么?她忽然觉得自己和梁肃梁雪那两兄妹比起来,就像是一个发育迟缓的巨型婴儿。
  梁肃最近很忙,忙得连奶茶店都托人给看着,据说是受前一段时间“大学生创业大赛”的启发,还没毕业,就联合了几个同学,筹集了一笔钱,打算开始着手做实业。
  柳蓉和梁肃告别的时候,忽然觉得他好像变了很多,笑起来的时候那股子满不在乎地张扬意味不见了,隐隐露出一点内敛的味道,随口聊聊,梁肃像个真正的大哥哥一样,嘱咐了好多离家的注意事项,居然比柳蓉妈还要周全,条分缕析。
  临走,梁肃撕下一张便签纸,写了自己的电话号码给她:“保存好了,到了学校换了新卡再告诉我号,以后有事解决不了,别老让你爸妈操心,找我就行。”
  柳蓉忽然觉得有点窝心,装作若无其事地问:“有解决不了的事找你,你是哆啦A梦吗?”
  梁肃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然后在她脑袋上拍了一下:“你才伸手不见五指呢。”
  八月底,柳蓉上了去远方的火车,跨过半个中国的距离,来到了她的大学。

  第四十章 冰火两重天

  新生报道那天,火车站、沿途的主要地铁站都有带着胸牌举着旗子的C大志愿者,有帮忙指路的,有帮忙拎行李的,还有给塞入学注意须知小手册的。
  那新生手册还挺厚,柳蓉翻了翻,从哪个食堂的哪个餐厅特色菜最好吃,到附近购物地点,到C大地图,图书馆使用注意事项,乃至于当地常用方言注释,全都有。
  柳蓉爸妈比她精神饱满多了,她像个小跟屁虫一样,自己拖着一个很小很小、只放了几本书的小行李箱,踢踢踏踏地跟在四处东张西望的父母身后,好像不是她要上大学一样。她觉得有些梦幻,心里不时冒出一些很无厘头的“我居然就这么上大学了?”之类的念头。
  C大给她的第一个感觉就是大——并在以后的四年里,不断地加深着她这个认识,新生手册上写着这个校园占地面积四千多亩,柳蓉对四千多亩没啥概念,只是觉得地图上短短的一截,怎么老也走不完哪……
  一路摸索着地图,去找寝室。他们住的地方暑假里才刚刚重新粉刷过,学校为了照顾外地生,把所有外地学生都安排在了阳面,四人间,每间寝室配有独立卫生间和洗手间,有大落地窗,一推门进去,室内明亮极了。走出去有一个小阳台,趴在阳台上可以看见学校里的一条小河,寝室楼底下是大片的草坪,和小树林。
  然后是兵荒马乱地放行李,买没想到带来的东西,出门签到,找班主任,领校园卡和学生证……
  柳蓉他们一家三口分头行动,也一直折腾到晚上四五点钟的时候才弄完。整个学校都是四处跑来跑去拿着地图拼命认路的新生和家长。
  在C大活着,最重要的一个物件之一,就是自行车,柳蓉用新领到的校园卡带着爸妈去吃饭,途中买了一辆自行车,走一段就要停下来看看地图,然后一起去逛校园。
  在学校最南边的一条主干道上走了大概有一半的路程,就足足用了大半个小时。太阳下山以后气温降下来,空气里漂浮着一股水汽,有特别好看的小水鸟在一边蹦跶,不怕人。
  然后柳蓉爸妈心满意足地把她扔下,自己走了,顺便去旅游了一圈。
  柳蓉漫无目的地骑着自行车拿着地图四处逛,直到路灯一一盏一盏地亮起来,这才意识到,原来自己已经离家上千里了,一个人。她心里忽然不知道冒出一股什么样的感受,觉得有些畏惧,又有些期待。
  最后险些迷路,又问了一个学长,好不容易绕回寝室楼。
  寝室里其他三个女孩已经到齐了,除了柳蓉之外,一号床的姑娘是本地的,大眼睛长头发,自我介绍说叫陆路,二号那位看谁都乐呵呵的,短头发,带着一副眼镜,说是来自西北,三号床的小姑娘不大说话,是个南方姑娘,穿一件白裙子,活像画里走出来的似的。
  混到一起,很快就叽叽喳喳起来,话题从你们那怎样怎样,我们那怎样怎样,一直到冷笑话大比拼,笑闹到半夜——好像这样就可以驱散那种心里挥之不去的兴奋和焦虑似的。
  临睡前,柳蓉编辑了一条长长的短信,然后开始在通讯录里找人,想发给常露韵,犹豫了一下,把她跳了过去,想发给梁雪,估计她正忙着,也跳过,想发给胡蝶……跟胡蝶聊起来就没完了,还是跳过,又琢磨起发给爸妈,他们才刚走,自己就发短信,也显得太娇气离不开人了,于是再次跳过。
  柳蓉盯着发着幽幽的亮光的手机屏幕看了半天,最后只得把它给删了。然后忽然想起了什么,也没下床,就凭着记忆输入一个号码,编辑姓名“梁老板”,保存。
  大学的第一天,就这样兵荒马乱地过去了。
  有的人的生活翻到了新的一页,有的人还在原地踏步——其实这并不是真的,没有人的生活会原地踏步,只是他们自己感觉不到罢了。
  常露韵一整天都心神不宁,她知道她以前的朋友和同学都开学了,一个个坐飞机或者火车前往全国各地,进入大学,碰见很多新鲜的人,新鲜的事,而她还在这个小小的县中里,埋头在一套又一套的高考试题里。
  半个月以前,常露韵就到这个学校的复读班里报名了,现在她的同学大部分以前是本校的,彼此都认识,里面农村孩子很多,骤然看见她这么一个新面孔,对她很热情,第一天到这个建在半山腰上的学校的时候,同桌的女生特意抽出一个中午的时间,带她在每个地方都逛了逛。
  她的新同桌叫于秀秀,是个特别朴素的女孩,跟她说话的时候,她会侧过头来,非常认真的看着对方,不像柳蓉,不管干什么,都一副神游天外的迷糊样。
  人也很健谈,等到和常露韵稍微熟悉一点,就毫不在意地把自己祖宗三代的家底都交了,不用问,自己就说,也和前同桌柳蓉大大的不一样,那位虽然看起来呆,时间长了却让人觉得很有些城府,高兴不高兴从来不大表现出来,也很少向别人透露自己的事,有时候被问到,也是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三言两语地就把话题不动声色的代开。
  于是常露韵知道,于秀秀每个月的生活费是人民币八十元,两年没有买过新衣服,从不吃零食,在食堂吃四分之一份菜——她们四个女孩子凑钱买一份菜,分着吃,不够的自己带咸菜。最喜欢的事是上学,最讨厌的事是放假回家——因为回家要要很早起来帮忙干活。
  这个学校因为每年招收别的地方来的学生,所以住宿分好几个档,常露韵爸妈帮她找了条件最好的四人间公寓,全校只有几十个床位,一栋小楼。
  于秀秀则住在大部分学生住的学生宿舍——十六个人一间,采光不好,空气流通也不好,盛夏的时候那真是一进去就让人泪流满面,实在是太闷热了。
  尽管如此,常露韵还是在进入这个学校一个星期以后,身上长了好多痱子,一天到晚全身上下的汗没有干的时候,不用减肥,一个礼拜瘦了三公斤。
  教室里很黑,因为光线不好,白天也要开灯,空气流通不比十五个人一间的宿舍好多少,一个班里坐着六七十个学生,连吊扇都没有,老师上课自备毛巾手绢,一边讲一边擦汗,讲完了以后跟水里捞出来的似的。
  最让人无法忍受的,还是这学校里的厕所,厕所是那种旱厕,教学楼里的厕所是建给领导看,作秀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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