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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前妻成新欢-第54章

小说: 前妻成新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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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终归是有许多话要交待沈亦晨的,于是抽了个三人都有时间的日子,将新婚燕尔的他们叫到了家里。

郁欢那时已经怀孕快五个月了,沈亦晨带着她回家,一切都做的很精心。

郁家在政府分下来的家属大院里,那是个很大的小区,郁家的位置就在最里面比较幽静的小别墅里。

其实说起来,郁欢也算是个大院子弟,和他这个豪门少爷倒是门当户对的很。

沈亦晨一手牵着郁欢,一手提着几个价值不菲的老年人保健品礼盒,站在郁家门口,郁欢仰起脸看了看他,微微的笑了笑,抬手去敲门。

郁正国是个市委书记,什么大场面是他没见过的,又有什么饭局子是没吃过的?

他不知道对于老人送什么礼物比较好,再加上郁正国的身份,他便更加踌躇了,这些东西还是郁欢帮他准备的。尽管她说心意到了就好,可是沈亦晨还是觉得不够。

郁欢却抱着他,轻轻地笑着说,只要他对他好,父亲就是最满意的。

其实郁欢已经很清楚,父亲的病已经到了难以抑制的地步,陆子琛私下里给她打过电话,说郁书记的病确实已经非常严重,癌细胞扩散的迅速而激烈,他又不肯接受手术治疗,一定要这样耗尽自己最后的生命。

郁欢知道,父亲是在担心手术的危险性。如果不做手术,或许她还能多活一些时日,但如果手术一旦失败,他和女儿相处的最后一段时间也会就此消尽。

他愿意以病痛来换看看女儿最后的幸福和安稳,郁欢的日子稳定了,他也就能瞑目了。

棕红色的防盗门很快被人拉开了,郁正国脸上带着惊喜和欣慰的笑,笑容可掬的站在门口,伸手招呼他们进来。

“爸……”沈亦晨站在门外,有些生涩的叫了一声。他还是不能适应这样的身份,活了快三十岁,突然多出一个和蔼可亲的父亲,有些陌生,可是他们当中又有一个对他们来说同样重要的女人,似乎又很亲密。

沈亦晨觉得这样的关系真是既奇妙,又有些微妙。

郁正国瞟了瞟他,心里对于他之前对郁欢的态度,心里还耿耿于怀。

“爸……”郁欢一踏进熟悉的家,就觉得鼻头有些泛酸,她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回来了,看到熟悉而温馨的布景,她仿佛又回到了没有出嫁前的日子。

“欢欢。”郁正国叫着她的小名,伸手去拉她的手,话里有些颤抖和哽咽,看着女儿隆起的肚子,郁正国抬起有些沧桑的脸问道:“有五个月了吧?”

“嗯。”郁欢笑的幸福,忙不迭的对父亲点头,手在肚子上抚了抚,又抬起脸,“快五个月了,医生说宝宝很健康……”

“男孩女孩?”郁正国拉着她坐下,关切的问着。其实是男是女都好,都是他的外孙,他同样疼爱。

沈亦晨跟着走过来,坐在郁欢的身边,拉起她的手握住,又对岳父道:“还没有去查,欢欢说孩子的性别不重要,不一定非要查清楚。”

郁正国认同的点点头,抬起眼看了看沈亦晨,他今天穿着休闲服,闲适而俊逸,整个人都散发着一股儒雅和成功的气息。

不知道是因为接手公司,亦或是成家立业的缘故,他确实和从前见面时不一样了,少了结婚前的那份桀骜和狂妄,现在的他则多了一分成熟和稳重。郁正国看着面前的女婿,心里不由的安慰起来。

沈亦晨进来之后,其实已经将郁欢的家大概看了一遍。郁家没有沈园的房子大,但是也是小二楼,家具看上去有些脱离时下的流行趋势,就连大件的家用电器,也是很早以前的牌子。但是整个屋子却收拾的很细致,就连头顶上的灯也是干干净净的,没有什么灰尘,沙发上用了浅咖啡色的沙发套,阳光照进来,给人一种柔软而舒适的感觉,整个人像是沐浴在丝滑的牛奶咖啡里一样。

从郁家的布局和装修来看,他就知道面前的岳父是个低调而沉和的人。并且如人们口中所传,是个清廉而正直的市委书记。

这里没有沈园装的那么奢华前卫,却比沈园要有家的味道,很多时候,沈亦晨都觉得沈园就是父亲的另一个办公室,每天都是沉闷而肃静的气氛。沈亦晨忽然觉得,虽然是第一次来,但在这样的房子里心里却莫名的熟悉而温暖。

郁正国要给他们做的是很家常的菜,甚至有些出乎沈亦晨的意料。

就是平常人家常常吃的可乐鸡翅。

郁正国进了厨房,一阵后又出来,拿起外套准备出去,有些不好意思的对女儿笑笑,解释道:“瞧我这记性,说给你们做可乐鸡翅,结果连可乐也忘了买,你们先坐一下。”

沈亦晨倒是主动站起来,浅笑着说:“那我去吧。”

“你对这边的路不熟悉,我跟你去吧。”郁欢扶着椅背,也跟着站起来。

沈亦晨本来不想让她去的,她现在怀孕的月份大了,走起路来都有些困难,可郁欢的态度很坚决,他也只好由着她。

大院的外面,沈亦晨随便找了一家小超市,信手拿了一瓶可乐,掏出钱包才发现自己除了整张的百元就是卡,连一张小面值的钱都没有。

还是郁欢出手帮他解了围,“下次记得在钱包里放一些小钱,你可能多数时候用不到,但也可以应急。”

他和乔安娜在一起的时候,他的钱包里就再也没有放过零钱,买什么都是用卡,给乔安娜钱或者是开支票,或者是给她卡。就算买些小物件,也是挑贵的买,余出来的三五块钱,他也不屑于要,就连路上看到可怜的乞者,他也是慷慨大方的扔给一张或几张一百块。

郁欢的声调很软,微微的浅笑着,话语平淡,就像是在叙述一件很平常的事情,让沈亦晨一瞬间想起一个词来,“贤妻”。

他伸手在郁欢脸上轻轻地捏了捏,又听话的点了点头。

从那晚之后,他就对郁欢悉心起来,他不知道乔安娜是不是真的出国了,但是他确实没有任何音讯,也没有再找过他。

那件事仿佛是被所有人都故意遗忘了一样,没有人提起,沈亦晨也只是给郁欢解释,他只是去朋友那里喝酒。

然而沈亦晨不知道,表面的平静,只是在酝酿着一场更大的暴风雨。

“走吧。”郁欢接过店员手里的可乐,微笑着看他。

沈亦晨忽然被郁欢这样的笑给看呆了,她的笑很淡,太过一尘不染,莫名的给人一种安稳。他伸手揽过她的腰,扶着她小心的出了那间小店。

两人回到家后,沈亦晨和父亲执意要她安心的坐在沙发上休息,他则进了厨房给父亲打打下手。

沈亦晨从小到大没有接触过这些,做起来有些手忙脚乱,郁正国也不催促他,只是一个劲的指导他,却也训斥了他。

沈世平最近身体不好,李姨一直在沈园照顾着,而郁欢已经怀孕五个月了,他再让她下厨做饭,万一一个不小心弄出个好歹,这后果是谁都难以接受的。

“上菜啦!”一切都准备好了,郁正国端着盘子从厨房里出来,欣然的语调让人不由得也跟着开朗起来。

郁正国放好盘子,一边对着客厅喊道:“欢欢,来吃饭了。”

直到郁欢端上来米饭,三个人才齐齐的坐到了饭桌前。

“亦晨啊,我这次呢,也没给你们做什么特别的,就是这家常便饭,你就凑合吃吧。”还没开吃,郁正国就先对沈亦晨说道。他知道沈家是什么财力,沈亦晨应该很少这么吃饭才对,其实他有些担心沈亦晨会嫌弃这样的菜色,最重要的,他怕沈亦晨会嫌弃郁欢。

“没有的事,爸,家常便饭就很好了,用不着特别准备的。”沈亦晨听了郁正国的话,不由得开口说道。

“我也不知道你爱吃什么菜,事先也没有征求你的意见。”郁正国一边说,一边给沈亦晨夹了一块最大的鸡翅放在他碗里,又看了看郁欢,笑着说道:“不过这可乐鸡翅是欢欢最爱吃的,她这孩子,嘴刁,很少有能入得了她的口的,你也尝尝看吧。”

沈亦晨很容易的就从郁正国的话语间,听出了对郁欢的宠爱,对于这么直白又温柔的父爱,他似乎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了,隐约的,他竟然有些羡慕起郁欢来。

“可惜啊……没有酒。”郁正国看着一桌子的菜,却没有点酒,顿时觉得像缺了点什么似的。

沈亦晨一笑,对郁正国说道:“爸,您稍等,马上就到。”说完便起身出了门。

沈亦晨再回来的时候,手里还多了一瓶五粮液。他笑着把手上的酒递给郁正国,尊敬的说道:“爸,给您的。”

郁正国接过来,仔细的翻看了一下,便惊叹起来:“85年的五粮液,亦晨,这酒可贵了。”说罢,抬起头惊异的看了看沈亦晨,继而又低头审视着。

沈亦晨也不接话,只是笑说道:“您开心就好。”

事实上,这酒还是前些天孟靖谦送给他的,沈世平向来不喜白酒,他也就扔在车上忘了拿,久而久之倒忘了这事,要不是方才郁正国提起,这酒还不知道要在他车上放几天。

“开心,开心。”郁正国连连说道,笑得合不拢嘴,摸着五粮液的酒瓶,“其实我现在虽然身处这个位置,但这种好酒已经很多年没有沾过了,人上了年纪,各种病痛都寻上门来,这些好东西再舍不得,也得忌口。”

自从被查出了癌,他就开始注重自己的身体健康,以前太过忽略,以至于现在到了命不久矣的地步。

你对身体不好,他自然也会对你不好。

他说完,又轻轻地笑了笑,对沈亦晨神秘的说道:“不过啊,我常常一个人在家偷喝两口小酒,哈哈。”

听了父亲的话,郁欢这才恍然大悟,出声嗔怪道:“爸,我说怎么家里老是有酒味,原来是你偷喝啊!”

郁正国笑了笑,也不在意郁欢的话,反而得意地说道:“那你不是也没发现?”

郁欢笑了笑:“您倒是藏得严实。”

郁正国听了,心里更加爽快,像是个偷吃了糖的小孩子一样,又对郁欢说道:“不过都是十几二十块钱的二锅头,无伤大雅的,哈哈。”

沈亦晨看着郁欢和父亲,忽然觉得这才是像是家的样子,这才应该是他应该过的日子,或许钱和荣耀都不重要,重要的实际是家,更是家人。

抚着酒瓶,郁正国不禁又感叹道:“老实说,这五粮液,我大约有二十几年没喝过了,我第一次喝啊,还是在你爸爸结婚的时候,那时候的钱多值钱啊,能喝五粮液那是想都不敢想的。我可能天生没什么好命,第一次喝这么好的酒,还喝多了,全吐了,哈哈。”

想起往事,郁正国说的更加兴起,岁月碾过的脸上已满是皱纹,可那些年轻时候的回忆,仍是那么清晰,仿佛而发生在昨天一样,可惜现在,他已是个过了今天,可能就没了明天的人。

父亲的话不仅让郁欢心惊,更让郁欢心疼,便急忙出口呵斥道:“爸,瞎说什么呢!”

“哈哈。”听了郁欢的话,郁正国开怀的笑道,顺着郁欢的话又说道:“不说不说。”

家里寂静了片刻,郁正国转身去小厨里取出两个小酒盅来,放在沈亦晨面前一个。

打开酒瓶,给沈亦晨和自己分别倒了一瓶之后,郁正国举起酒杯对沈亦晨说道:“来,亦晨,咱爷俩今天喝一个。”

“好!”沈亦晨也大方的说道,岳父女婿碰了一杯,相视一笑,举起酒杯便一饮而尽。

“嘶——”一杯酒下肚,沈亦晨就辣的呲牙咧嘴。

这还是他第一次喝五粮液这样的白酒,以前和孟靖谦还有荣凌、荣律、童非几个人混在一起,大多是喝洋酒,喝多了也是因为几个人胡闹,啤的红的混着喝。沈亦晨没想到第一次喝酒就遇上了个老酒鬼,而且喝的还是56度的五粮液。

“你这小子。”郁正国看看沈亦晨的样子,爽朗的大笑起来,又细心地为他倒了一杯水。

“喝酒这事呢,有许多门道的,比如说绝对不能空腹喝酒,这样对胃不好,再比如说喝酒不能太快,因为我们的胃不能太快的吸收,所以就容易醉,不要信什么‘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之类的话,解铃还须系铃人,这才是关键。还有呢,白酒是种烧胃的酒,所以在喝白酒的时候,要多喝白开水,这样就可以起到稀释酒精的作用,就不容易醉了。”郁正国一边为沈亦晨讲着自己的多年经验,一边还比划着,倒还真让沈亦晨有所了解。

他的父亲从未对他讲过什么,他第一次喝酒,第一次开车,都是在朋友的教唆或者帮助下完成的。

沈亦晨的脸上有了一些落寞,像是要掩饰自己的尴尬,他又为两人斟上了酒,再次举起杯,对郁正国说道:“爸,我敬您一杯。”其实他那声“爸”还叫的很生硬,可郁正国也没有管那么多。

沈亦晨说罢便一饮而尽,大约是喝的太急,一下被呛到了,随即便剧烈的咳嗽起来。

“你慢点啊……”郁欢一边为沈亦晨拍背,一边有些焦急又嗔怪的说道。

郁正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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