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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春风化雨-第54章

小说: 春风化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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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居然知道我在想什么!”宝茹调皮地吐吐舌头。

家讴很配合地笑了笑,说:“我沿着这条线晨跑了大半个月,还第一次看到伦敦有雾,所以你运气很不错。”

“我运气一向很不错,”宝茹往手上呵了口气:“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如何?”丫

“?”家讴挑一下眉表示有点兴趣。

“伦敦的雾让你想起什么”

“Sherlock·Holmes。”家讴表示毫无压力。

“他住在哪里?”

“伦敦市贝克街221号B公寓。”

“出生时间?”

“1854年1月6日。”

“身高?”

“六英尺,”家讴补充,“约183公分。”

“喜欢的运动什么?”

“西洋剑……还有拳击。”

“擅长的乐器?”

“小提琴,并且演奏水平高超。”

“最欣赏的女性谁?”

“Irene·Adler。”

“他有个助手……”

“华生。”

“福尔摩斯跟华生不有一腿?”

“……”

……

家讴一头黑线地看着他,顿了顿,想说什么,最后又放弃了。

第一次看到家讴吃瘪,场面居然还那么有趣,宝茹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家讴摇头失笑,他这种总一本正经的人,一点想不到她居然会耍贱招吧。

不过,宝茹还惊讶了一下:“你福尔摩斯的粉?”她很惊讶,家讴居然也会有偶像,她一直以为他不会崇拜他人和迷信权威的那种人呢。

“我福尔摩斯的粉。”家讴点头。

“我也。”宝茹很开心地说,他们开始有共同的爱好了呢。

她想想,“……性情冷漠、孤僻,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这些用来形容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词,某种程度上,不就程家讴先生的写照吗?

“我们下午去贝克街福尔摩斯博物馆吧?”宝茹突然提议。

“下午计划的行程里没有这一项,不过……”家讴微笑,“有何不可?”

他们坐双层巴士回到leicester square,去诺丁山market的咖啡馆吃brunch。到诺丁山的时候天气正好放晴,露出一阵短暂的太阳,又恰好赶上每周六的露天古董集市,狭窄的街道上热闹得很。宝茹流连在挂满了波西米亚首饰的摊头,街头艺人在她身后表演手风琴。家讴在花店买了一小束勿忘我送给她,他们抱着花束、简奥斯汀的小说和面包店刚出炉的咖啡核桃吐司,赶在中午灿烂的太阳消失掉之前往公寓的方向走。

“真希望夏天的时候还能来伦敦,”宝茹说,“到时候就可以坐在露天的酒吧喝着桶装的啤酒聊天,一边听人家讨价还价,一定很有趣。难怪人人都喜欢伦敦,这里到处有看不完的风景。”

“7月份的时候你还没毕业,还可以来伦敦。”家讴淡淡地扬起嘴角。

“但那个时候你已经不在英国啦,”宝茹有点沮丧,“就算夏天的时候这里更美,但一个人看,总归觉得很寂寞。”

家讴顿一顿,却笑了。

“做人不能太贪心。”他说。

宝茹想一想,也笑了。

走到路口的时候遇上红灯,他们停下来。

“对了,”宝茹抱着花,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我刚才好像赢了你吧?”

“?”家讴等她说下去。

“所以我明天可以不用早起跑步了!”宝茹简直想要欢呼。

“别忘了晚上还要接着玩scrabble。”家讴在一旁淡淡地说。

宝茹的脸垮下来:“至少你不能拿跑步当赌注了。”

家讴不慌不忙地点点头:“没问题,只输了的那个人要负责用英语去问路。”

“……”宝茹的脸再次垮下来。

家讴每次都能轻易击中她的弱点,真太可恶了!

在伦敦的最后一天,宝茹跟着家讴去丽兹酒店参加了一个世界骨科论坛,家讴投稿的论文被通过而收录其中,成为发言人之一,也为他这次的交流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坐在台下当观众用力鼓掌的时候,宝茹没有任何一刻比此刻更能感觉到家讴的优秀,也第一次领悟到,原来从多年前在姨妈家见到他的那一刻起,即使后来她努力装作不在乎,然而其实在她内心深处,一直仰慕着家讴。

这的确她的初恋。

40 十四、(1)

宝茹去医院等工作到旧年最后一天的家讴下班,除夕的大街上人来人往,到处都在堵车。他们放弃了坐出租车的打算,穿过人群,走路去最近的地铁站坐地铁去姨妈家。

医院发了不少年货,家讴挑实用的拿了两盒,拉着宝茹的手挤上了晚高峰的地铁。地铁里挤得连个拉手的地方都没有,家讴腾出一只手虚抱住宝茹,让她半靠着他,而他稳稳地站着,看起来十分可靠。宝茹拧住了家讴的一枚衣角,随着车厢的行进晃悠晃悠。在英国的时候他们也时常一起坐地铁和公车,但回到熟悉的城市,在这个城市里被众多与自己有着共同信仰和文化的人们注视着,仿佛更像一种见证。宝茹抬头看着比她高了一个头的家讴,他的目光很平静,仿佛穿透了整个车厢望向别处。他不笑的时候,眼神会显得很忧郁,但她现在知道,这个看起来严肃冷酷有着坚硬外壳的男人,嘴唇很柔软,内心也很温柔。

这一年的除夕格外热闹,因为家恩和周禹也回来过年了。姨妈一整天脸上都乐呵呵的,一点都不嫌麻烦地给他们做了一大桌菜。话不太多的姨父虽然没有像姨妈那样表现的那么开心,却一直在跟家恩他们聊天。就连爸爸妈妈都显得特别高兴。宝茹和家讴进屋的时候,他们正坐在沙发上聊天,虽然周禹不太会说话,但只要有家恩在,大家都会很开心。宝茹其实很羡慕家恩,因为她觉得家恩从小到大一直活得很自我,她很明确自己想要什么,并且从来没有因此伤害到别人。她聪明又风趣,机智又迷人,不管姨父姨妈还她爸爸妈妈都特别疼爱她。每次在舅舅家的家庭聚会,她和家恩还有世玉三个人中,家恩总最讨大人欢心的一个。尽管他们也会说宝茹可爱世玉文静,但大人们总最喜欢聪明优秀的小孩。

相比起来,尽管姨妈也很疼爱她,但她觉得那主要因为家恩一直在国外的关系。

吃过晚饭,宝茹拖了家讴的手要他去便利店帮她买烟花,那种可以拿在手上的细细的小烟花。家讴掏出打火机帮她点燃,她举在手里,笑得像个小孩。

“怎么不开心了?”家讴帮她拿着剩下的那些烟花,目光穿过火花看着宝茹。

“我没有不开心啊。”宝茹挥舞着手中的烟花,蹦蹦跳跳倒退着走。

家讴没有说话,只静静地看着她,然后慢慢往前走。

夜空里不时啪啪地炸开大朵大朵的烟火来,宝茹走在前面,慢慢就停下来,仰头看着那急如星火的绚烂,胸腔里的一点闷意很快散去,突然盈起了满满的幸福。她不太贪心了?至少,今年的除夕,她终于不再孤单了呢。

又一朵烟花炸开的时候,她回头望了望一样停下来站在她身后的家讴,火光照亮了他英俊的脸,那种忽明忽暗的光线在他脸上落下阴影,反倒衬得他面目愈发深邃耐看,他明亮的眼睛在夜里熠熠生辉,他的眼神忧郁嘴唇柔软,她三年级的时候就知道他长得很好看了。而现在,他她的家讴了。他可以代替她的父母关心和照顾她,聆听她的心事,帮她解决难题。

“你知道吗,我小时候还一直偷偷羡慕你和家恩。”宝茹对家讴说。

“?”家讴转过脸来,做出聆听的样子。

“我还记得你来姨妈家的第一天,穿得可神气了,”宝茹露出嫉妒的表情,“一身名牌,和家恩一样。我妈都不给我买那么高档的衣服,她总会说我还在长身体,买那么贵的衣服,没多久就不能穿了。后来长大了,才知道那只她不想给我买的借口。”

家讴有点哭笑不得地看着她,陈宝茹这家伙,总把重点放错地方。他看她晚饭吃得不太香,还以为她在计较着多大的事情呢。

“所以后来我就很努力地吃饭,想要我早点把自己长整齐了,她就再也没有借口不帮我买了。”宝茹沉浸在沮丧的回忆里,“可长大后,反而就没那么喜欢了,而且能穿那些衣服的年纪都已经过去了。”

家讴沉默地看了她一会,然后朝她张开手臂。宝茹把手里的烟花扔掉,扑过去抱住家讴。

“傻瓜,”家讴有点好笑地揉揉她的发顶,“所以你在嫉妒伯母对家恩的大方?”

“……”宝茹不说话,默认。她有点感激家讴能懂她的这些小心思,虽然他一定并不认同。

“为了让你心理平衡一点,”家讴想了一下,才继续说,“我跟你说个秘密。”

“什么秘密?”宝茹惊讶地抬起头来。

“其实家恩并不伯父伯母亲生的,他们以前有个儿子,3岁的时候生病夭折了,”家讴淡淡地说,“如果我父母早几年离婚,我应该就会过继给伯父了。只不过当时他们已经领养了家恩。”

“……”宝茹瞪大眼睛看着家讴,完全不敢相信,可这种事情,家讴一定不会在说笑。

“为什么我从来不知道这件事?”宝茹诧异地说。

“知道了也没什么好处,”家讴说,“自然不知道比较好。”

宝茹想想,也对,妈妈没有告诉她,一定希望她能把家恩当成真正的姐妹吧。这样想来,为什么家恩很早就出国读书并且一直呆在国外,为什么姨妈对家讴像自己的儿子那么好……这些问题,都想得通了。妈妈每次对她唠叨的时候总会说,因为自己生的小孩才会这么唠唠叨叨,换了别人她才懒得管,乐得大方做好人。以前她一直以为这些都妈妈对她不满意的借口,现在才知道,原来只有对亲人,我们才会毫无保留地苛责,会跟他们闹脾气,会觉得他们可以“欺负”的。

“那家恩自己也知道的吧?”宝茹问家讴。

“别忘了她有140的EQ,”家讴的神色淡淡的,目光望向了远方,顿了下却说,“我想,恐怕家恩未必就不羡慕你吧。”

宝茹却觉得又难过又失落,原来她一直以来对家恩的那些莫名其妙若有如无的小嫉妒全都自己的妄想症而已。尽管并没有实质性的举动,也只一点点不为人知的嫉妒,但她觉得自己错怪了家恩,错怪了很多人。

“现在有没有好过一点了?”家讴拍了拍她耷拉着的脑袋。

“并没有,”宝茹无精打采地,有点埋怨家讴,“我觉得更糟糕了,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么重要的事情?”

“我有告诉你什么事情吗?我可什么都没说。”家讴严肃地抱起手臂,瞪着眼睛一脸无辜又莫名其妙的表情,仿佛根本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也不知道他说过什么话。

宝茹慢慢笑了起来,她不知道原来家讴也可以这么无赖,而且无赖的那么可爱,一点都不像那个总面无表情冷酷沉闷的大男人,也不像那个专业冷静到可怕的程医生。甚至有点像,三年级时那个坐在她后面,总爱在上课的时候揪她的辫子、当她回头瞪他的时候又耍赖说没有揪的小男孩。

她好像已经认识他很多年了,却又像刚刚才认识他。

家恩说,每个男人,不管他到多少岁,心里总住在一个小男孩。原来就这样的吧。

而宝茹突然觉得,其实每个人都像一颗坚果,有些有着坚硬难摧的外壳,另一些则柔软一些。但不管外面的壳坚硬还柔软,只有剥开来,才能真正看到他们的内心。比如家讴,比如家恩,再比如周禹。

如果要用一种坚果来形容家讴,那么他一定最难磕的夏威夷果吧。

走回去的路上,宝茹突然笑了出来。

“傻笑什么?”家讴回头古怪地看了她一眼。

“没什么,”宝茹还嘻嘻笑个不停,“我突然很想吃夏威夷果。”

……

。。。。。。

41 十四、(2)

家讴年初二就回医院值班了,相比起来,因为恢复到学生的身份,宝茹的寒假过得十分悠闲,跟着爸妈去奶奶家那边走亲戚,整天吃吃喝喝拿红包。初七那天文雯和姜鹏约她见面,还在学校附近的星巴克,一人点一杯焦糖玛奇朵。大半年不见,大家仿佛都变了很多。文雯把头发剪成了时下流行的短发,并且转到了五年级组教英语,她跟宝茹抱怨高年级的学生反而比低年级要难教。姜鹏还当着没心没肺精力过剩的体育老师,却跟朋友合伙开了一家餐厅。唯一不变的他们之间诡异的暧昧关系,姜鹏依然没有正式的女朋友,而文雯依然在不断约会并且热衷算命。宝茹自己也有了变化,她开始恋爱了,并且把头发留长了一些,看起来成熟了不少。

不过,还好,他们还一见面就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我以为你离开吴城以后眼界会放得宽一点,没想到最后选择的依然程医生。”文雯虽然祝福了她的新恋情,却似乎对她浪费了国外那么多好资源而耿耿于怀。

(文)“其他的好不好对我来说都没什么关系,我就觉得他最好。”宝茹笑眯眯地说。

(人)“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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