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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重生之非常完美-第2章

小说: 重生之非常完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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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上学要花钱,光靠种田也不是个事啊!即使至养一个小孩,也是很累的。你再考虑考虑,想好了过来和我说啊。小李,你就让你陈婆婆帮帮你,好好坐月子,都是邻居,别那么见外。”说完,陈爷爷把小茉交给妈妈,带着陈婆婆和那小鬼走了。

    等等,一个小孩,姐姐呢?她前世不是还有一个姐姐的啊,虽然那时候很羡慕好朋友是独生女,家里有吃的都归她的。不像自己家,都是平摊的,本来生活就不是很好,有饱饭吃就很好了,更何况是零嘴呢。有也基本上是别人给的,本来就少,还要平摊。所以那时候看到别人在吃东西,她脚都挪不开,现在想想,怪丢人的,也曾在那时候很希望自己是独生女,没有姐姐,只有自己一个,回去和爸爸妈妈说,还被笑了很久。而那时,爸爸已经在工作了。家里状况也好了很多,那会儿还有零花钱,可那一毛钱根本就不够自己吃的。可如今姐姐貌似真的不在了,而她真的成了独生女,可一点都开心不起来。因为虽然小时候和姐姐争吃的,但是她一直让着自己,直到她出去工作了还经常买东西给她。但是现在又能怎么办,现实中我已经没有姐姐了,再纠结也是豪无意义的,不知在哪个地方的姐姐一定要幸福。

    刚刚陈爷爷和爸爸商量的貌似是入股那家工厂的事,貌似前世是自己4岁的时候的事。要问为什么知道,因为记得自己5岁上小班,之所以去了就是因为前一年爸爸入股的厂效益不错,家里有了一笔不错的收入,才让提早上小班。因为在农村,小班其实学不了什么。都是家里有点钱,而父母很忙的才上的。现在这件事提前了3年,就等于家里将要提前3年享受比较好的物质生活了,而接下来有一个转折,爸爸因为觉得厂里效益不错就拒绝了姑姑的合伙开公司提议。小学5年纪的时候,姑姑自己一人开起了建筑咨询方面的中介机构,刚开始很辛苦,可是后来证明姑姑真的很有眼光。因为接下来几年,房价一天比一天贵,所以建筑房地产方面真的很赚钱,直至重生的前一天,房价尽管有点下跌,但大体却绝对还是赚很多,毕竟房子是人人需要住的。而爸爸的厂却被收购了,爸爸也失业了,不过那时她都上高中了,家里存款也够自己上大学的,所以也没什么大的经纪上的困扰。可现在不一样了,为了有更好的发展,家里的经济状况一定要好,因为即使将来想出国留学或旅游,也能有足够的资金后盾。

    后来,陆陆续续又有一些住的比较近的亲戚来看小茉,不过那会儿她已经迷迷糊糊了。

    忽然想到前世的好朋友,萧敏,比她大二岁。原来这小妞学习也很不错,后来她爸爸妈妈忙着赚钱,没有管她,成绩一路下滑,以至于普通高中都没考上,上了职高。在学校里每天谈恋爱,然后去哪里玩玩。交了家境不错的男朋友,但最后没工作整天玩玩还堕了一次堕胎,男朋友又染上赌瘾,直到到她重生前一天还是要分不分的。

    据说男方的妈妈对她很好,而她儿子也说愿意改,几年下来的感情她也舍不得。这都是后来她听别人说的,两人已经好几年没联系了。最近的一次也是她刚堕完胎不久,跟自己说后悔当初没有好好学习,现在想学也来不及了,而那时她已经辍学3年了。而这一次,她一定要争取和她同级,让她不要再走上那条她曾经后悔的路了。

    爸爸如前世那般入了股,过着朝九晚五的上班生活,不过没有双休日的,除了节假日可以休息。当然地也没荒废,但都是下班去忙活的。不过爸爸也算股东了,所以偶尔不去上班去地里到也没人说的,毕竟田还是得种的,是正事又不是偷懒。不过好几年之后到是周日可以休息的,不过那时爸爸是老油条了,也会抽一天带她出去玩买东西什么的。妈妈在婆婆的要求下做起了月子,因此,那一个月,她就天天看到陈临风小朋友,也终于发现小正太年纪小小就有当唐僧的潜质了。

第一卷 恰同学年少 第三章 学知识

    话说陈小朋友今年5岁了,按小茉前世那样也是可以上幼儿园了。但是他偏偏不要,一定要跟着爷爷奶奶过。

    陈爷爷是C市的人,知青下乡后和婆婆认识,两个人就相爱结婚了。后来知青可以回去了,他也不愿意走了,只是他儿子出生后被陈爷爷的爸爸妈妈接走了。现在陈爷爷婆婆家只有他们两个人,小临风也算是和他们作伴了。据说这里待到10岁,村里读几年小学再被带走。

    这先不管他,比较重要的还是另一件事,陈爷爷写了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她前世小学时练毛笔字练得不错,就骄傲自满了,没有继续练下去,以至于后来的字也变丑了,导致之后都不好意思跟别人提以前练过毛笔字,提了也没人信,而这一次她一定要好好抓主机会并且不要再骄傲自满了。

    婴儿的日子真的很无趣,从最初的每天吃了睡睡了吃以后,小茉逐渐的无聊起来。尽管陈小朋友每天都过来给她作伴,但是拜托,讲得东西也太无聊了,不是东村的两条大黄狗打架了就是西村的谁被揍了,小茉很想跟他说那关你小破孩嘛事啊。不过还好后来换讲童话故事了,尽管都听过了,但总比那琐事强啊。

    无聊的日子就这么过着,每天都重复着,好不容易快一周岁了,也就是来年的9月,小茉终于可以走路了,而且也不用受陈小朋友的荼毒了,因为他要去上学了。9月1日的那一天,天特别的蓝,空气特别的新鲜,自己是特别的活力四射啊。

    一大清早,陈临风就跑到她家。“茉茉,我今天要去上学了。爷爷说老师会给我们讲很多很多故事的,等我听完了再回来讲给你听,好不好?”说完后,他就用那双大眼睛亮晶晶的眨巴眨巴地看着小茉。

    “就你眼睛大,就你眼睛亮,老娘的也很大好不好,俺出去谁不是说苏家闺女长得像洋娃娃似的”。好吧,小茉承认都是小时候他那一句“她好丑”伤自尊了,害得她看他那祸害样,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他走了自己心里欢呼雀跃啊。

    不过表面上还是甜甜的说了一句,“谢谢风风哥哥,哥哥真好,那你放学了早点回来找我玩哦!茉茉会想你的。”陈小朋友听了小茉儿的话,重重的点了点头,小小的年纪第一次觉得自己肩膀上的任务很重,转过身的时候却没有看到小茉儿一副奸计得逞的样子,不然定伤心不已。

    乡下的娱乐真的很贫乏,小鬼上学去了,家里只有她和妈妈两个人,妈妈在附近的皮鞋厂里上班,今天休假在家。妈妈初中毕业也算是小有文化了,在家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让她开始教自己学习吧,就从今天开始正是踏上改造之旅。

    “妈妈妈妈,风风哥哥去上学了,茉茉也想上学。”小茉拽着妈妈的袖子,使劲地撒娇。“好不好嘛。”

    妈妈把她一把抱起,说:“茉茉还小,现在还不到上学的年龄啊。”

    “可是,妈妈,茉茉也想像风风哥哥一样学知识。”

    “哦,茉茉为什么想学知识啊?”苏母一脸好笑地看着自己的女儿。

    “因为有了知识茉茉就是聪明的小孩了。”

    “那茉茉的意思是茉茉现在不聪明了咯。”

    “不是的,妈妈,茉茉要变得更聪明。”小茉大寒,装小孩可真痛苦啊。

    “好。”妈妈一脸正色的看着她,“那茉茉如果真的想好好学的话,就让妈妈来教你吧!”目的达成,小茉一脸灿烂的点点头。

    之后妈妈一有空就教数数,教生字。前世小茉学习成绩还可以,只是不用功,学校的老师经常夸她聪明,就是太马虎,以至于就这么浑浑噩噩的上来一所三流的大学。但是如今可以重来那就不同了,她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做一个成功的人。不过现阶段鉴于年龄还小,不可太锋芒毕露。在这次的学习过程中,居然还发现自己有过目不忘的本领。虽然前世已经学过,而且这些小学生的文章也简单,但过了十几年,已经全部忘记了。如今看一遍后,尽然就能全部背出来,怎叫她不高兴,这或许就是重生的好处吧。

    苏母也很开心,因为她发现女儿很聪明,是个小天才,很多东西一讲就懂。于是就把这个发现告诉了苏爸,苏爸一听,更为开心,女儿从小就是自己的福星,一出生就给家里带来了好运。别的小孩经常哭闹,她却很乖。你累了,她还会给你揉揉肩。“爸爸爸爸”的那叫的一个甜。都说女儿是爸爸的贴身小棉袄,此言一点不假,所以他从来不会羡慕那些有男娃的家庭,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女娃比别的男娃好一百倍。

    好吧,在苏爸的认知里,自己的女儿是最好的。于是两人一合计,就让苏妈辞职,专心在家里培养小孩。而那一年,她已经3岁了,自认为不露锋芒的学完了一年级的知识,还考了双百,当然据卷子是苏妈向学校要的,具体怎么要来的就不得而知了。

    7岁的陈小朋友开始上小学一年级了,他现在的任务是每天把老师讲过的知识再复述一遍给小茉听。小茉觉得自己具悲剧,一年级知识学了两遍还不够,还要学第三遍,简直辱没其天才的名声。好吧,那“天才”是她自封的。

    小茉个人吧不是很想出名,自封“天才”自娱自乐是可以,但真让别人认同了,到时就会被当成猴子参观。毕竟是重生人士,到也不会像古代那谁谁谁幼时作诗一举成名后被其父拉去展览导致后来再无发展。但是时刻被人注视参观那真不是一件好事,做什么事情都觉得别人在看似的,为了不太出挑,她决定暂缓学习时间,打算学才艺。

    小茉考虑过了,可以先学毛笔和古筝。毛笔可以让隔壁的陈爷爷教,古筝的话本来是想向堂姐学的,但鉴于堂姐的年龄及技术的不过硬性,她决定还是磨磨爸爸妈妈,去镇上的青少年宫学习。

    青少年宫是那里最早期的培训中心,算是现在各类培训中心的始祖,里面分为艺术类和文化课类辅导,小茉参加的就是艺术类辅导。

第一卷 恰同学年少 第四章 说服爸妈

    一大清早,妈妈就带小茉坐车去镇上。

    那会儿,农村里都拼命追求吃饱饭,家境好一点的就吃好一点的,像花钱给孩子上艺术科真的是想都没想过,能让你上学就没事偷着乐了。所以爸爸妈妈愿意花钱让去学古筝她是很感激的,当然这跟家境好转密不可分的。

    在老师那边交完钱后就可以正式上课了,不过还是商量了一下上课时间。小茉是打算一三五七去上古筝课,毕竟以前没学过,所以要多花时间学,二四六在家跟着陈爷爷学毛笔字。写毛笔字毕竟还有点经验,到不用整天整天的学,下午还可以抽点时间学二年级的知识,免得爸爸妈妈感到不踏实。

    安排好以后,小茉就开始了比较有规律的生活。这样的日子其实很有意思,倘若在学毛笔字的时候陈小朋友不在身边叽叽喳喳那就更完美了。

    “茉茉,你的字真好看。”陈小朋友此时站在小茉旁边,看着写的字,十分羡慕的说。

    又来了,小茉无奈的翻翻白眼,第108次的回答:“风风哥哥,你那么聪明,你要是学的话肯定比我写的比我好看。”

    “嘿嘿嘿,金刚(他现在班里的同学)约我去捉麻雀,我先走了啊。”话一说完,生怕被陈爷爷拉着学毛笔字蹬蹬蹬地逃走了。

    想那会儿小茉告诉陈爷爷想和他学毛笔字的时候,陈爷爷本打算让陈小朋友也学的,但是他那会儿刚认识新同学,玩心正重,而学毛笔字最需要的就是静心。之后,她在练习的时候,他会过来在旁边叽里呱啦讲几句,最后又以上述问答结束。

    就这样学了一年,古筝入门了,之后修行靠自身了,小茉就不打算再去上课了,毕竟学这种课还是很花钱的。毛笔字也写的有模有样,陈爷爷建议她现在还不要专注于学某一字体,让其多多临摹不同字体。接下来坚持每天临摹一篇,让陈爷爷指点。

    小茉学艺术类的东西没想过要去拿奖什么的,只是为了培养自己的气质,到也没希望自己能学的有多好。不过,据教古筝的老师和陈爷爷的话来说,“小茉是个小天才,学的快,学的好。”想着,重生定律在自己身上还真就应验了。

    古筝和毛笔字学的差不多了,小茉还打算学舞蹈,现在年龄小,身子比较软,正是学舞的黄金时间。当然,最主要的就是学舞的女孩以后身材会比较好。为了美女梦,这是必须的。

    小茉本来还想学英语来着,但鉴于这个时代这个镇上发音标准的英语老师还真没有,就不花这个冤枉钱了。哥哥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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