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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驯养-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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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准备的是个音乐剧,听说已经通过了学校的初选,全班同学25人全体参加,讲述的是高中各种无疾而终的初恋故事。孩子们在高中时大概偷偷摸摸谈恋爱谈得太憋屈了,一到大学就迫不及待地要把他们的悲凉故事搬上舞台。
我看着剧本里一句句肉麻的台词,觉得年轻真好。忽然余光里闪过一线人影,我心一惊,抬头一看,却又不是他。但眉眼身形都很像,温啸天比他更加俊朗一点。
那个人看见我,热情地走过来跟我说:“你是卢欣然?”
亦如当初我热情地走过去:“你是温啸天吧?”
我有一丝时空错落的感觉。我看着他出神。那个人在我眼前晃了晃手,说道:“你是我们的班主任吧?我是班长,我叫曲世成。”
我醒过来,连忙说:“原来大家把班长都选好了。那基本上都没我什么事情了啊。”
曲世成狡黠地笑笑。我又被这笑容搞得恍惚了一下,可我很快让自己保持理智。最近我老沉浸在发黄的记忆里作茧自缚,我不想这样。
我说:“你应该叫我卢老师。”
他看了我一眼,说道:“你才大我几岁啊?”
我说:“十岁。孩子。”
他嘟嘟嘴,似是被唤作“孩子”有点不乐意,不过很快又笑着跟我说:“卢老师,这次迎新会上,你过来做我们的临演吧。”
“你们25个人还不够?”
他浓浓的睫毛在阳光下颤动,说道:“音乐剧里有个场景是《私奔到月球》,里面会有情侣接吻的片段。你也知道在学校那些古板老师面前,怎么可以堂而皇之地接吻呢?”
虽然他入学没多久,就当着我这个老师的面说我们古板,有点不把我这村长当干部的意思,可他说的也是句句属实,我没得可争辩,只好问:“你们还真亲啊?借位不就成了?”
他说:“借不借位是我们演员自己的事情。可要那帮老师相信我们是假亲,让其它观众认为我们真亲才够热烈啊。”
我瞬间觉得跟孩子们对话挺费劲的,涌起了无力的苍老感。我说:“那你需要我做什么?”
他眼睛一弯说道:“老师,你做一棵树就行了。”
因为他眼睛一弯,跟记忆里温啸天那双眼睛完全重叠在了一起,我竟然也就这么答应了。当我站在台上的时候,我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我记得我二十岁时,看过一部路人皆知的韩剧,里面的台词是“哥哥,下辈子我要做一个棵树。”我想,只要她见过我这辈子做树的样子,绝对不会再说这样的傻话。


我活到这年纪,二十多年都在学校里学习,从来没有在舞台上待过。我仰望那些在舞台上或精彩绝伦或枯燥沉闷的演出就够了,却不料晚节不保,这个岁数还要去舞台做个临演。
我望着台下乌泱泱的观众,正对音乐剧报以热烈的掌声。其实这音乐剧就是把所有的流行歌曲串烧在一起,然后穿插着高中的一些情事,我本以为没有几个人会有兴趣,可没想到90后们用掌声表示了这是对他们来说喜闻乐见的表演方式。
其实我什么都不用做。我只要抱着一个绿纸板挡着我的脸就行。可我还是有些紧张,我才知道舞台上牛掰的人不是寻常的牛掰,不仅要有技艺还要不怯场,这么想着温啸天真是个天才,那时候手指头飞舞得跟蝴蝶似的,搁我十个手指头都分不开了。
《私奔到月球》的音乐声响起,按照台本,后面曲世成和另外一个叫叶琴琴的女孩子会在我身后接吻。我呢要举起绿纸板做左右晃动状,晃动频率就跟合唱团唱红歌时左右摆动的频率差不多。可人家摆动时是一群人摆动,现在倒好,全场舞台就我一个人倍儿神经地踮着脚尖晃着,还得保证绿纸板的树枝高度能挡住近处主席台的视线,又得保证远处吹着口哨的疯孩子们能看见身后的亲吻。
我觉得我真是傻冒无比。快三十岁的人了,跟90后在这舞台上瞎闹就算了,还穿着树干色的连体塑胶打渔裤,做着这么丢人现眼的事情,想着要是平地里能出来道闪电,就把我劈了吧。

最后真有一道闪电劈了过来。在帷幕拉起,快要并拢时,我看见主席台上有个熟悉的人影。秦绍在主席台的中央,跟看一怪物一样盯着我。
我浑身颤抖,我不知道秦绍跟我们学校还有关联。他要是跟坐在他两侧的任何一个人透露我的情况,我都会死得很难看。
我以为我没得可失去,可我忘了,我还有我待了十年的校园。

秦绍为什么会在这里?还能坐在主席台上?我蠢得一无所知。



第11章 第四章 暗涌。惊(2) 
下了台,我和孩子们招呼都没打,就跑回了宿舍。他一个月没出现,我以为他离我远去,没想到回来时,他以他的王者风范又吓到了我。
我满头大汗,脸色苍白,身上还留着打渔裤留下的塑胶味。我被塑胶味熏得大脑突突地疼。我想闯入我人生这场大戏的卡司都太强大了。他们无所不能,上天入地,我驾驭不了我这样的角色,一不小心就砸了戏还把自己砸成了馅儿饼。
我哆嗦出了一声冷汗,惶惶间还是打算去浴室里冲个澡清醒一下,好理清思路。
浴室在同一层宿舍楼里,我抱着浴巾和换洗衣服走过去。心里又像是有什么预感,把手机也随身带上了。
莲蓬的水有些凉,哗啦啦的水流让我全身一激灵,也让我冷静下来。我猜秦绍不会把我和他的关系说给别人听。秦绍的情妇应该很多,他还不屑于做这样的事情。秦绍出现在学校,有可能是因为他给我们学校捐过钱,是我们学校的金主。其实很多国家机构都跟情妇一样,花钱时都问大款要,学校呢就刻个名誉博士的金杯送给大款作为回报,让大款有高级知识分子的精神满足感。可能秦绍很早之前就和我们学校有联系,只不过我以前一直不认识他,所以没注意到。他到学校里来,就跟拜访另一个情妇一样,所以跟我没关系,即便见到我了,也就是见到了而已。

我做好这些心理建设时,感到身体又有了力量,倒了沐浴露,开始慢慢地洗了起来。
可是我心理建设做得再好,也不敌秦绍的一个电话。
我看见屏幕亮起时,我所有的心理城墙都被推翻了。我连忙接起电话。水流砸在地面上,发出一阵喧嚣。
我还没说话,秦绍的声音就传来。他说:“你到东门来。我在车里等你。”
我连冲洗沐浴露的心情都没有了,拿了浴巾毛毛躁地擦干了身体,换上衬衫牛仔裤往学校东门走。
上次他就是派人从东门接我走的。这次他本人亲自过来,我预感事情不妙。

我的预感成真。秦绍变成了一个神经质的疯子,他不顾我的苦苦恳求,在学校大门口的车里,仔细地研究着我精心捆绑的皮带。曲世成就在车外盯着我,而我只能惊恐地看着秦绍疯狂的眼神,似是要把我吞噬。
听到他说“事不过三”时,我心里最后一条底线被挑破,翻滚的胃液快要夺口而出。我撕心裂肺地喊了声:“啸天救我!”

然后那些胃液终于听从了我的话,它们顷刻间终于开始往回退。可是我的嘴巴却停不下来了。我一直重复着这句话:“啸天救我,啸天救我,啸天救我……”
我不知道秦绍又是怎么把我带回他家的。
我一直神智不太清醒。但我又觉得是清醒的。我一会儿念着“啸天我好痛……”,一会儿念着“爸爸我们都去死吧……”但我想我念得最多的名字应该是啸天。我把七年来忍着不唤的次数全都要补回来了。我每唤一次,我都觉得我的心被活活剐了一次。我喊得喉咙都痛了,内心千仓百孔,可是我还是想喊下去。
他的名字刺痛着我,可是也让我镇定。我只有举起刀子一刀刀地伤我自己,才能让我好受些。
我已经顾不得以后了。我连他活没活着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还要这么苟延残喘地活着。最好明天就是世界末日,所有的人都跟着这个星球一块儿毁灭了吧。
然后我觉得我仿佛在床边看见了温啸天。他没脾气地看着我,像是准备对我的死缠烂打投降的无奈样子,我摸着他的眉骨,摸着他的鼻梁,摸着他的嘴唇。可是他很快用力地把我拍开。但我不在意,我本来就是靠这样子的方式把他追过来的,我怎么会放弃?我继续捧着他的脸,我从床上跪坐起来,我把我的嘴唇奉献给他。他还在逃避。可我用嘴唇努力寻找着他。轻轻地,深深地,浅浅地,沉沉地,我把我所有的吻都奉献给他。你看他慢慢地回应了我。他还这么用力地回抱了我。我满意地笑了。我知道他最喜欢我笑。他虽然经常训我,可是他也是说过那么一些甜言蜜语。他说我笑起来的样子最迷人。因为只有在大笑的时候,单边的酒窝才会像盛开的海棠花。他说有酒窝的人是上帝都会眷顾的人,因为酒窝是上帝亲吻过的地方。
所以我大声地笑了。七年来我第一次这么欢畅地笑了。我的酒窝已经远离我七年了。我的海棠花已经凋谢七年了。我把他抱在我怀里,我的头枕在他的肩上,我在他耳边委屈地说道:“啸天,我想你了。你为什么不带我走?”
然后我感到背后的手一滞,可我感到无比地安心,就这么在他的肩上睡着了。

醒过来时,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沿着窗户切割下来的一圈光。厚厚的窗帘没有遮盖严实,外面的阳光顺着缝隙投进屋子,产生像极光一样的效果。它让我想起大学时,我非拉着忙得飞上天的温啸天看柯南的动漫,每次真相揭晓前,都会出现一个片花,一道锁住了外面阳光木门,缝隙里也漏着光,象征着挡在门外的真相。现在我的人生也是一部悬疑片。温啸天生死未卜,我爸命在旦夕,而我如坠阿鼻地狱。
我转头,看见睡在一旁的秦绍。昏暗的光线里,他脸上原本分明的棱角磨得柔和,长长的睫毛安静地附在眼睑上,看上去像是一只睡着了的老虎,如虎年时台历本封面的Q版虎娃。昨晚的事情我有些想得起来,有些却不能确定是不是幻象。我微微地抬头,看见自己衣服完好如初地穿在自己身上,只脱了鞋和袜子。
秦绍可能睡得不熟,我稍微一动静,他就清醒过来。我惴惴不安地看了他一眼,他没有跟我说任何话,就起身出了门。
我坐了起来,在床沿坐了很久才站起来,轻轻地拉开窗帘,阳光倾泻而入,我都能感到它像是滔滔的海浪,迫不及待地以千军压境的气势扑鼻而来,把我紧紧裹住。
我坐回床边,蜷着腿,看着窗外。



第12章 第四章 暗涌。惊(3) 
不一会儿,秦绍家的女佣就上来了,看见我坐在床边,立刻惊慌地说:“卢小姐,您赶紧起来吧。”
我不知其然,莫名地看着她。
她解释道:“少爷不喜欢别人穿着衣服坐在床上。”
这我还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听见有人唤“少爷”,我一直以为这个称呼已经在民国时期逐渐走向没落了。我想,秦绍果然是个禽兽,喜欢裸体到这个程度。
女佣又说道:“少爷有严重的洁癖。卢小姐您平时可要留心点。”
我想这个建议姗姗来迟,可能不太有用了。我都在这个严重洁癖的少爷床上和身上吐了两次了,我还活着真是世界第九奇迹。

一回生,二回熟,这次我快速地找着了楼梯。下了楼,我看见秦绍在餐桌边看着报纸喝着红茶,跟TVB里的富人们一模一样。我那个暴发户的爹就不行,他早晨还是爱吃大饼夹油条,有时换换口味,来个煎饼果子,连装逼都装不到位。
我慢慢地坐在秦绍的对面。我倒不是想和他共进早餐,只是大致能回忆起来我昨天在车里嚎啕大哭的场景。他不可能把这事默默翻过页了。早死早超生,要是有什么噩耗,就在早餐桌上了结了吧。
秦绍跟我先说的话:“把纹身擦了。”
我说:“什么纹身?”
秦绍拿茶匙远远地指了指我的脚踝。
我脚踝上纹着两个大写字母X,两个字母之间是两只紧紧拥抱的嫩黄的蝎子。当时候我痛不欲生,心里像藏着个随时会引爆的炮弹。我特别需要身体上的其他痛苦来转移一下,我当时没有钱,去了一家不太正规的纹身店里。店面狭小,烟雾缭绕,灯泡悬挂在低矮的半空,像极了港片里小罗罗们聚会的场所。我问里面的人,哪里纹身最痛。他说碰到骨头的地方都痛。我想了想,就伸着脚踝给他。我经常四脚冰凉,这符合我纹身的心情,而且够痛苦,够释放装在我心里的硝酸甘油。
罗马数字XX表示二十,我在最美的年纪开始了我的爱情。X是“卢欣然”的“欣”、“温啸天”的“啸”,我们都是天蝎座,我们的幸运色是嫩黄色。所以我纹了这样的图案。可惜时间久了,颜色开始褪去,蝎子变得斑白。就像很多看似海枯石烂的爱情也会沧海桑田一样。

如果不是近距离仔细看,几乎看不见这个纹身。可秦绍却发现了。我疑心他是给我脱袜子的时候发现的,可是秦绍是洁癖,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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