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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驯养-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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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绍措手不及,蜷缩起来,像只高级餐厅里的澳洲大龙虾。
我说:“你丫够变态啊,折磨我还不够,还得算上我的孩子。别人都说父债子还,你是要证明你比别人的境界高,连孙子辈都要染指啊。你有没有人性啊?秦绍,你够狠!我跟你说,你以后要是再敢碰我,你就试试看,我保证你一辈子用不到避孕套,谁也不能替你生孩子!”

我全身颤抖,虎毒还不食子,他竟然不惜用让我怀孕的办法,让他对我们家做的事情世世代代地承受下去。
我咚咚咚咚地下楼,从厨房里抽出一把切肉刀,又咚咚咚咚地上楼,踢了踢蹲在原地眼角充血的秦绍,嚷道:“你这个人渣,活该你老婆堕胎,像你这样的人,有了孩子也是个祸害。你不配有孩子。能跟你生孩子的女人早就死绝了。我就是做石女,也好过生下你的孩子。”
秦绍慢慢从地上站起来,一脸淡漠地看着我。
他又慢慢地逼近我,对着尖刀走过来。
我只好一步步往后退:“你别以为我不敢啊。大不了我们同归于尽。你这条命比我值钱多了,要是陪你死,我也划算。”
秦绍突然伸出手,握住锋利的刀刃。血汩汩地从他指间冒出来。
我用力拔刀,秦绍却握得更紧,最后一抽,我手中的刀就被他夺过去,扔到了地上,发出了一声清脆的声音。
他还是一步步地逼向我,我紧张地往后退。现在的秦绍是嗜血的野兽,尤其是看见了血光后,眼里都发出别样的光。像是看到了一头猎物,他随时会扑过来,然后徒手把我撕裂,掏出我的脏腑,塞进他的嘴巴里。
我被逼到角落里。
秦绍扬起拳头,朝我劈头盖脸地过来。我感受到拳风从我耳边掠过,最终听见咔嚓的声音。我身后的挂画以一点为圆心,玻璃有规则的裂开,像是把一颗石子投进平静的湖面而荡出的涟漪。挂画摇摇欲坠,挣扎了几下,最终哐当一声落下,玻璃哗拉拉的碎成一地。
秦绍还是逼向我。他没穿鞋,赤脚下是崩裂的玻璃渣子。没过一会儿,他的脚也开始渗出鲜血来。整个场面像是命案现场。
他用那只满是鲜血的右手,扼住我的下巴,喝道:“把你刚才说过的话收回去。”
我被他的气势震慑住,问道:“哪句啊?”
他的手用了更大的劲,眼睛里充满了血丝。它像是一头暴戾的犀牛。
我说:“同归于尽吗?”
我被他抓着下巴,整个身子像是快要被他提起来,脚都踩不到地板。
我说:“生孩子吗?行,我收回。你当自己是种猪随便撒,祝您遍地开花结果,儿孙满堂。”
秦绍还是举着我,手掌的鲜血顺着手臂蜿蜿蜒蜒地往上爬。
我想既然我已经妥协一步,他还是这样不作调整,那我只好随他意了。我闭上了眼睛,等他处置我。
过了好久,我感觉下巴渐渐放松,脚慢慢触到了地板。睁开眼睛,秦绍正缓缓地往外走。他身后的地板留下一串鲜血轨迹,触目惊心。




38第十二章  再遇·酸(1)

人如天上的明月是不可拥有情如曲过只遗留无可挽救再分别为何只是失望填密我的空虚
——李克勤《月半小夜曲》

我百般无奈,只好想出一险招来。
我从万能的淘宝上订购了一堆长寿膜,无纺布,遮阳网,聚乙烯高发泡软片和一些必要的农具,又从网上订购了一本《大棚蔬菜种植指南》,对着书一样样干起活来。
首先我用耙子把一半草坪给翻了。连平时清心寡欲样子的管家也在旁边心惊肉跳地说:“卢小姐,这个草坪是少爷亲自选的草种,维护了好多年了啊。”
我说:“那你把少爷去请下来,问问他我这么做行不行。”
秦绍最近看到我都懒得跟我说话,我交流还得请和平大使管家传递。
我左手的力气还没恢复,单手支着各种庞大的物材有些费力,只好让瘸腿的然然替我打打下手。
我正满头大汗地琢磨各种物料的用途和搭配方法时,秦绍拄着一根黑色的拐杖出现了。他提着拐杖指了指草坪上乱作一堆的材料,问:“又折腾什么?”
我说:“想种点大棚鸡毛菜。我们老家经常能吃到这个,在A市老吃不到。”
秦绍说:“现在是一月。”
我不以为然地说:“所以我用大棚技术了。”
秦绍就怒气冲冲地看着我,抿着嘴不说话。最近几天他有些显瘦,即便在外面加了厚厚的外套,脸部的线条还是有棱角了很多。
我说:“你想吃什么?我给你种点儿。”
秦绍仍然沉默。
我继续问:“芹菜?小白菜?西红柿?茼蒿?大力士菠菜?”
秦绍终于鼓着气说:“哪样快你就种哪样。”
我翻着书本看各种蔬菜的生长期,最后说:“那要不种小白菜?半个月就行。呐,是你说要吃小白菜的,你过来帮忙吧。”
管家在旁边手足无措地看着秦绍,又看了看我。大概他们少爷从来没有务过农,尤其是负着伤在自己家门口务农。
可我必须得逼着他出屋。一天天地逼他往外走,让他养成习惯。等他放松警惕,行动又不方便的时候,我再偷偷溜回书房,去搞定他的笔记本。
不然他天天跟钉在书房里似的,我哪有机会下手啊?
我指着头上的太阳,跟秦绍说:“对养病来说,最好的医疗方法是良好的心情。你看今天阳光这么充足,你还待在屋里,不怕得白化病或自闭症啊。现在买的蔬菜都指不定是不是喷农药的,写着绿色食品也许也是骗人的,空着这地都浪费啊,搞点种植业玩玩嘛。”
秦绍指着翻了土的草坪,说道:“这是空着地吗?”
我说:“又不能把草炒了做菜吃,你是马吗?”
秦绍一脸心不甘情不愿,但我还是把一卷长寿膜交给了他手中。

虽然如此,秦绍还是默默地参与进来了。其实我对秦绍能不能对这事保持一定的热心抱有深度的怀疑。我只是凭借当初我把然然养在家后,他也慢慢接纳了它这一点,想着他只要参与了,也许就能有点感情了。那万一一沉醉在其中了,我也就有机会下手了。
当然,在初期,我的重点是陪他培养对种植业的热情。
所以,我收敛了前些天咄咄逼人无理取闹唯恐天下不乱的斗争状态,虽然不可能像早前那样温柔,至少要学着贯彻不抬杠,不挑衅,不斗嘴的“三不”政策了。
秦绍因为瘸腿,行动不是很方便,我只让他负责撒撒种子之类的事情。而我单手拿着个锄头,做翻土,挖畦之类的重活。
因为天气寒冷,我们每天在室外只能操作正午的几个小时。但秦绍好歹不是那么排斥这事情了,跟我说话也从原来的五六句增加到了五六十句,看来气已经消了一半。

一天干完农活,秦绍在阳台上泡功夫茶。阳台是玻璃屋顶玻璃窗密封起来的。冬天太阳下得早,不到四点,只剩几缕余辉透过阳台照射进来。我则坐在地上的软驼毛地毯上拿笔记本上网。
我看了看书房,它就在秦绍的身后。我想我吃了豹子胆也不可能在他眼皮底下偷东西的。不在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我不敢冒险。

为了避开温啸天,我已经手机关机很多天了。他确实也没再联系过我,而我也没再听到任何有关他的消息。我最近大概一直忙于备战,每天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的,连想温啸天的时间都没有。
手机是不能用了,我只好打开笔记本开QQ找艾静聊天。
我很少上QQ,QQ上的朋友也没几个,拥有它的主要用途在于联络导师和艾静,我想艾静长时间没联系上我,可能会着急,果然一登陆后,QQ就哔哔哔哔地叫起来,满屏都是艾静的留言,而且一条比一条都让人感到惊悚和意外。
“卢欣然,你真是见色忘友啊。我前几天看见温啸天了。原来你们已经和好了,这都什么时候的事情呀?恭喜啊,丫头,终于苦尽甘来了。”
“丫头,我怀孕了。三个月了。唉,真不想做先乘车再补票的新娘。”
“我们1月21号结婚。反正我们都是本地人,亲戚朋友也都在A市,大年二十九结婚也没啥。你来做我伴娘啊。一定啊。我们以前说好的。”
“对了,刘志他博士论文通过了,他忽然说靠研究不能养活我们娘儿俩,说要进公司奋斗。说得也是,要养我们一个还行,要是还有个孩子,怎么也得拼一拼了。可你说去什么公司靠谱呢。有些地方一听博士,反而不敢招人了。”
“我的QQ空间里有我们结婚照。影楼还没来得及美化,我着急先把它们放上去了。你先看看,肚子看得出来吗?呵呵,穿上婚纱的时候,才觉得自己真的要嫁人了。”
我又重新看了眼留言,想着温啸天为什么不告诉她实情。艾静以为我们和好,才会这么肆无忌惮地晒幸福和甜蜜地抱怨。
艾静正以一日千里的速度,砸掉了和我一同高举多年的剩女金字招牌。我们俩在大学时因温啸天结缘,在温啸天消失后,艾静成为我唯一的闺蜜,陪我走过了孤零零的七年。这七年,她虽然也遭遇了开得不温不火的几朵桃花,但每次生命期短得跟小白菜一样。我们俩就这么你抱着我我抱着你,相互支撑着走过了最艰难最孤独的岁月。如果几年前,艾静选择了结婚,可能我还要在自卑自怜中度过,但因为还有人陪着我,那个人不是虚伪地围观或者怀抱邪恶的八卦动机,而是和我有着差不多的境遇,我的日子便不是那么青丝伴枯灯了。现在志同道合相依相偎的战友离开了,我真心为她祝福,可内心深处却涌过一丝淡淡的苦涩和凄凉。从今往后,扛着剩女招牌的人就剩我一个了,只身一人独闯硝烟弥漫的婚姻抢夺战本身就带着一种悲壮感。

我打开QQ空间里的照片。第一张照片里,艾静拖着长长的白纱,倚着吊桥望向天边,意在制造飘渺又希冀的样子。穿上婚纱的女人都是美丽的,何况姿色本来就不错的艾静。第二张是两位新人的合照。尽管影楼化妆化得精致,也填不了刘志脸上的坑坑洼洼。只要把他的头盖住,整张照片也是意境悠远,人美花红。我以前不知道艾静为什么会看上刘志。刻薄地讲,刘志是360度全是死角的人物,我怀疑是俗语里讲的情人眼里出西施、猪油蒙了心或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相类似的缘故。现在我却有些明白,男人长得好不好,关上灯都一样,只要能踏实过日子就可以了。像我如今这样轰轰烈烈,每天活得跟深夜剧场似的,不是过日子,而是玩日子。不可能定下来,也没有准备定下来,像是一艘黑夜里航行在太平洋中央的独舟,茫茫不得港湾。说到底,比郑言琦还不如,她还有主动权说结束说退出,而我连这样的资格都没有了。

我一张张地翻阅着艾静的照片,秦绍忽然在旁边说:“想结婚了?”
我还沉浸在对生活真谛的思考里,不想去搭理他。
紫砂壶里已入了第二次水。乌龙茶的浓香渐渐散开,弥漫了整个阳台。秦绍一边倒杯,一边问我:“如果你想结婚,希望婚礼什么样啊?”
我想起温啸天曾经问过我,如果他想求婚,希望求婚的行程什么样。现在秦绍又来问我,希望婚礼什么样。男人问女人千遍这样的问题,还不如实实在在地做一次。
我合上笔记本。窗外是纯粹的蓝天,A市难得一见的蓝。天色虽然开始变暗,但因为暖气以及余辉,我出了层薄汗。秦绍抬头看了我一眼,我只好回答:“我的婚礼啊,独乐乐不如众乐乐,首先得在婚礼大堂的入场口站两排迎宾,一排是和尚,一排是道姑。我登场时,和尚立刻纷纷集体下跪,对对面的道姑说道:‘师太,您就从了老衲吧。’道姑就得说:‘yes; I do。’然后他们在我前面舌吻。进入大厅后,里面是清一色的各国型男,亚非欧各有特色,但必须长得人神共愤,贱得人尽可妻,胸肌翘臀六块巧克力腹肌随意让我摸。这天他们一水地穿兔女郎装,在我面前踩猫步。我勾一勾手指头,他就得跪着过来。”
秦绍拍了下我后脑勺:“跟你说婚礼呢,怎么拍成□大片了?”
我别过脸,说道:“那你说你问一个情妇对婚礼有什么想象,是有何居心啊?往人家伤口上撒盐是你的爱好?哪壶不开提哪壶是你的强项?”
“三不”政策实行起来总是有难度。婚姻之于一个被迫做情妇的三十岁大龄女人,就如同痱子之于初生婴儿的娇嫩敏感肌肤,瘙痒却又挠不得。
秦绍不说话了。
我说:“秦绍,请帮我朋友在你们公司安排个工作呗。”
我从来没求过秦绍什么事情,也从来没问过他公司的事情,所以秦绍略有些惊讶,连眉毛都挑了一下,可还是淡淡地问:“谁啊?”
我打开笔记本,指着刘志的照片说:“就是他。”
秦绍看了眼照片,不屑地说:“我们公司虽然重视个人能力,但长相起码不能低于国内平均水平,不然不利于公司文化建设。”
我虽然从心底里一百个同意他观点,但表面上我还是犟了一下:“你们又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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