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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驯养-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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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回学校哎。”

晚上的麻辣烫最终没有吃成。我刚走到西门,就收到了郑言琦的电话。
“喂,亲爱的,在哪儿呢。”这句“亲爱的”不管听多少次,我都没法适应。
我望望人来人往的马路,说道:“没在哪儿呀。在学校窝着呗。”
“赶紧过来让姐姐看看,瘦了还是胖了啊。”
我说:“你在哪里呢?”
“新光天地的星巴克里啄螺蛳呢。快过来,姐姐带你玩好玩的。”

挂了电话,我问艾静,咱学校哪趟公交车去新光天地啊?
艾静是个土著A市人,脑子里定时更新A市的公交图。每次一问她,我都感觉像是电影里那些高科技影片里悬挂在半空的透视屏幕,正噼噼啪啪地以纳米的速度计算结果出来。
艾静果然在三秒钟后说道:“呦,那有点远。你过去怎么着都得倒两趟车。就说我们这破学校,到哪里都是起步两趟车。”
我想着,要不找个由头不去得了。念头还没成形,郑言琦就像我的蛔虫,立刻给我短信,让我打车过去,车费她来报销。
我一看完短信,立马朝马路伸出了手。

郑言琦和我是同市的老乡,虽然考到了不同的学校,但当时考到A市的,就我和她俩人。我们俩当时手拉着手进的A市,连衣服都不分,我还把我那暴发户的爹给我买的衣服送了一半给她,并天真地想着这就是古时说的同袍之情。当时这家伙也是村得要死,现在一步步地,终于混成了时尚圈的达人,天天刷微博,晒45度角举着手机拍的收下巴大头照。那天在电视上的一个时尚选秀节目上,我还看见她穿了件玫红的裙子,把眼睛画得跟熊猫似的去做了人家的嘉宾,跟吉米老师两人举个大牌子给人家打分。现在我成了学校里的一穷苦书生,她却已经打入了风光无限的娱乐圈。风水真是轮流转的事情。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都说多了,七年时间反转剧情就绰绰有余。
其实郑言琦跟原来的朋友都散得差不多了,唯独还跟我保持着若有若无的联系。原因我大概也明白点。首先我是个优秀的倾听者。我在该沉默的时候沉默,在该发言的时候发言,她常借着酒意找我当垃圾桶倾倒一次,blabla地说完事情跟我说谢谢,接着就神清气爽地大吃大喝。我经常产生我被凌辱后,强奸犯还坐旁边悠闲地抽事后烟的错觉。其次我口风紧,不爱搬弄是非,这点很重要。虽然我有时候忍不住想去天涯上写一条“八一八我这些年身边的极品拜金女,老娘终于要掀桌了。”但也只是想想,大多数时候,我还是很奴性地过去,听她一次次地强暴我的耳朵。
因为想着自己是去做垃圾桶的,所以打车这样的待遇我也受得起。晚饭时间的A市寸步难行。三环的路上车尾灯亮亮灭灭,车几乎停滞在路的中央。我看到计价器表上的数字一次次往上跳,即便费用不用自理,心里也没骨气地跟着一抽一抽地,只好掏了钱提前下了车。

今天走的路真够长的。要不是我小时候务过农,走过不少山路,现在我这两条腿都迈不进星巴克了。我把打车票放在郑言琦的面前。今天郑言琦穿了条香奈儿的短裙,露出两条跟去了皮的白藕一样的长腿。见着我的时候,也没看我的打车票,就皱着眉头跟我说:“亲爱的,我快要烦死了。”
郑言琦每次跟我吐苦水的时候都是以这句话作开场白的。连这两个短句的前后顺序都不会变一下。
我照例回答:“怎么了呀?”
然后我肯定会听到一段冗长的独白。夹杂着“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XXX就是个婊子。”“她丫肯定是被潜规则了的。”“XX最近顺风顺水,你知道她后台是什么人吗?”
今天郑言琦没有喝酒,所以说的话也算是比较有条理。大致上是一个富二代玩完了她找了个下家,她有些不甘心这么快就被甩了,而且她觉得她对他是有真感情的,所以她想再见他一面,去挽回这段真感情。

其实我听到她说真感情时,我都快要笑出声了。要我说郑言琦也够多情的。每次都信誓旦旦地说有真感情,可没过几天,又找到了别的男人继续她的真感情。反正她的感情跟自来水似的,一直哗哗地留着,这盆满了换个脸盆接着再放。
郑言琦在每段感情结束时都会找我。每个月一次,跟例假一样准时。
我说:“那你准备怎么办啊?”
郑言琦转着眼珠跟我说:“今天晚上听说他们在STAR会所有个聚会。我想过去凑凑热闹。”
我一如既往地说:“好啊。你去呗。”
郑言琦眨眨眼睛,厚厚的假睫毛一翘一翘地,我深怕它们掉到咖啡里。她说道:“你和我一起去吧。”
我说:“我干嘛去啊?我就一学生,去你们那里多不合适。”
我特想说:“去你们那个声色场所多不合适。”
郑言琦把位置挪了挪,坐到我边上说:“亲爱的,你陪我去吧。我求你了。我得找他算账去。可我没底气,你帮我壮壮胆吧。”
我摇摇头,说道:“我又不会打架,真要打起来了,我也就能负责打个120。”
郑言琦推了推我胳膊,说道:“你这榆木脑袋,谁让你打架去啊。我就是想让你用手机拍几张我们在一起的照片。”
哦,我明白了,这就是网上说的那种炒作。拍几张照片一曝光,点击率噌噌地上去了。再开一下媒体澄清会,又能成为话题,红个一个半月不成问题吧。
我坚定地摇了摇头。我爱看八卦新闻,又不说明我爱制造八卦。
郑言琦拿出杀手锏:“我爸爸让你好好照顾我的,你这点忙都不帮,难道眼睁睁地看着我去死吗?”
我想你还知道你爸,五年都没回一趟家,爸爸长什么样子都快忘了吧,就在这种时候才能从你这嘴里念叨句你爸。
我说:“这是原则问题。我不去掺和你们这事。搞不清楚你们之间的复杂关系,我还是不添乱了。”
郑言琦把我推得跟不倒翁似的,说道:“求你了求你了,亲爱的。就这一次,下不为例。”
我用我刚毅的眼神告诉她,这事没门。
郑言琦忽然停下来,跟我说道:“亲爱的,听说晚上聚会,那个人也来。”
我抬眼看了她抹得跟白瓷一样的锥子脸,漫不经心地说道:“谁啊?”
“温啸天。”
我听到我自己的嘴巴在说话:“放屁,怎么可能?他不是死了吗?”可是我的大脑却大片大片开始空白,又像是有人一桶一桶地往我脑子里泼红油漆,血淋淋的。温啸天是个声控按钮,只要有人一说这个名字,我的大脑就这个反应,我没法控制。然后他弯弯的眼睛,他挺挺的鼻子,他紧抿的嘴巴,像是《法证先锋》里演的那样,一个个器官慢慢地拼凑出嫌疑犯的那张脸。
算命师其实没全说瞎话,我双十年华确实谈了场恋爱。如果像当初计划的那样,一大学毕业就结婚生子,我们的孩子应该可以上小学了。我哪还能在这剩女的大道上越走越远?天涯上的人说得对,没法再恋的人,心里往往住着另一个人。我的心里就像草甸堡上的猪毛草一样,住着一个个温啸天,漫山遍野的都是。生命力极其顽强,霜冻暴晒也没法杀得了它们。

郑言琦说道:“哪张嘴这么不积德啊?好好一大活人,怎么会死了呢?”
我自言自语地说道:“对啊,好好一大活人,怎么就死了呢。”





第3章 第一章 初见。缘(2)
郑言琦说的STAR会所离新光天地很近。我们俩是走着去的。郑言琦还刻意地跟我保持了一段距离,大概是怕别人拍到我们俩在一起的照片。毕竟我今天穿了件灰白色的廉价T恤,上午的汗渍还留在上面,跟她穿着嫣红香奈儿短裙子的样子站在一起,简直连做绿叶的资格都没有。
我很识相地跟在她后面。走到偏僻一点的路上,郑言琦又过来拉着我的手,在我耳边继续跟我絮叨她和那个富二代不得不说的那点破事。
谁都觉得自己的故事感天动地,发过的誓言气拔山河,稀罕得不得了,可在别人眼里,说白了其实就是点破事,可能别人还会附赠你一句傻逼也说不定。

可我却没心思像往常那样对她的言语做成任何回应。我心里不停地在颤抖。郑言琦说他会出现在这里,那么他有可能跟我们一样走在这样的马路上,也许是在这个红绿灯,也许在下个路口,七年没见,不知道还能不能跟以前一样,在人山人海里一眼就认出他。
那时候我沉浸在自己编织的美梦里,觉得残花都是美丽的,阴天也是浪漫的,我还拿着书里肉麻的话深情地跟他说,爱人和爱人之间是有磁场的。俩人心里只要深爱着对方,哪怕是扔在早高峰一号线的地铁里,也能感应到对方所在的车厢。
这话现在听来,无疑是傻冒且矫情的。早高峰一号线的地铁里,每个人都挤压得跟照片似的,挺直了腰呼吸都困难,要抬头找人那是奢望。甭说隔着个车厢,就算是一个车厢里,一米之外就是异度空间了。这种超自然的力量我们这种凡夫俗子怎么会有?
可是当时他安静地听我说完,还难得配合地过来掐掐我的脸颊,跟我说:“难怪你走到哪里,我闭着眼睛想一想,睁开眼睛就看见你了。”
我那时多二啊,听着这话觉得上苍注定要我们走在一起,情深意切地相互看看看着就啃上嘴了。
又不是坐着哆啦A梦的任意门过来,哪能眼睛一闭一睁地就能看见我了呢?又是一句谎话。

郑言琦甩着我的手跟我说道:“亲爱的听见没有。到时候我带你进去后,我们就分开,假装互相不认识。你呢拿着这个手机偷偷替我拍两张照片。记得得趁我们俩人都在一个镜头下才拍啊。”
说着她把她的白色爱疯塞到了我的裤兜里。我拿出来后比划了一下,发现像素高,成像非常清晰,想着如果有可能,我要用他来拍温啸天。发现他消失的那天,年少气盛的我,想着你既然不要我了,我也不要你,把照片删得一张不剩,连钱包里放的我最心水的大头贴也撕了个粉碎。所以每次想他的时候都只好靠大脑做器官合成,这太费劲了。“一点念想都不要留下”,听着很洒脱,其实就是把事做绝了苦了自己。人家死了丈夫还能抱个遗像哭会儿,我倒好,开头那几年空着双手傻哭,一点楚楚动人的样子都没有。


STAR会所其实没有想象中的豪华,坐落在一片洋槐树深处。两层高的小白楼,外观看着跟我们学校的大食堂似的。只不过咱食堂门口停的一辆辆没响铃加两锁的破车,这儿停的一辆辆保时捷兰博基尼玛莎拉蒂之类的跑车。
酒香不怕巷子深。哪像当时我那暴发户的爸,每次带我出去显摆,都去装潢得跟皇宫似的地方,金碧辉煌,一亮灯都能晃瞎人眼。
会所的迎宾没有拦我。虽然我比起郑言琦来,像个刚挖完煤的叫花子。可见这里的迎宾素质都比其他地方要高了很多。那时我爸还挺享受看迎宾把不上档次的人拦下来的事情的。他总觉得这样他就高人一等与众不同了。
不过也有可能过了这么多年,不只是这家会所,所有高级场所的迎宾都这么高素质了也不一定。又或者是最近土暴发户太多。他们看像我这样的人也许背后有个大煤矿也没准,遇得多了,迎宾也习惯了。总之,我就这么太平地进来了。

郑言琦把我带到二层的一个娱乐厅,指了指远地方穿了个粉红裤子的男人,作为我今天的摄像目标。我看了看,觉得郑言琦的眼睛画得跟熊猫似的也就算了,怎么眼光都跟熊猫看齐呢?丫穿得跟一彩虹一样,染着几缕黄毛,一看还是个非主流的90后呢。
我说:“这种幼齿你也敢下手?”
郑言琦瞪了瞪眼睛,嗔怒地说道:“现在都流行姐弟恋,老牛吃嫩草什么的,最诱人了。”

她让我先走到粉红小弟边上那桌喝会儿饮料。她得过会儿再去搭讪,不然容易露馅。
我总觉得她布局布得有些明显。
我到哪里都是焦点。她现在跟我说了这么多话,不引起注意才怪。倒不是我自恋,主要是我穿的这一身,跟这里的布置有很强的违和感。我看大家一个个穿得都是从意大利法国那边发过来的限量名款,连驴牌这样的都不好意思穿出来了。我一个人穿着连吊牌都没有,出口转内销的文化衫,实在是很——不——搭。

可是,也许能看见他呢。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我跟他做了三年的情侣,一算也有十万日的恩了吧。哪能说断就断了的。
粉红小弟那一桌是个环形的真皮沙发,从我坐的这个角度看过去,我能看见七八个人头,还能看见四五张正脸。有一个秃头男的旁边坐了两女人,穿着抹胸的小礼服,胸前的两团肉呼之欲出。两人都贴着秃头男,跟贴着银行取款机的表情一样。要说呢,这年头双飞这种事情还带出来先聊会天,现在的人真是越来越有情调,要搁我那倒霉爹,可能迫不及待地去开房了,哪有这雅兴在这里谈天说地扯家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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