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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妖怪传奇-第76章

小说: 妖怪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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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菩萨赐我净世甘露,我在观音菩萨的莲花台前立下誓言――终生陪伴杨戬左右,做他的忠臣死士,效力马前鞍后,以自己的血化解过去千万年积下的业,以赎尽绿萝今生的劫难。

从那天以后,我生平第一次有了名字,啸天犬。我同杨戬一起为天帝作战沙场,征讨四方邪魔外道,杀死一个又一个厉害的妖怪,收服一个又一个魔头。有了我的协助杨戬立下赫赫战功,在天界众神中地位骤升,被尊称为『二郎神』大将军。有二郎神的地方,必有啸天犬,我忘记了思考,忘记了说话,变成了一只单纯的狗,每天跟在杨戬身后,蹲在他的脚边,只要杨戬一声令下,我就义无反顾的冲上前去,流血断头眼也不眨。凡间的人敬畏『二郎神』的同时,也尊称我为『天狗』、『神犬』,就连月蚀日蚀这种屁事也要归到我头上,编什么『天狗吞日月』的神话故事。人世间立起了大大小小的『二郎神』庙,我也被做成泥胎塑像,蹲在杨戬身前,一起享受香火。

这样的日子一过很多年,直到有一天,我遇见了一个自称叫『齐天大圣』的猴子,一切才开始有了点改变。那是在战场上,杨戬照例把我放出去打头阵,猴子很强,很厉害,我使出全身解数跟他大战上百回合,从日出打到日落,我遍体鳞伤,猴子安然无恙。

『你也很厉害嘛,干吗要做那家伙的走狗?』

猴子问我,眉眼间充满了不屑,这家伙以为自己比我聪明,甚至想拉拢我跟他一起倒戈,我默默无声,做我应该做的事情。我缠着猴子打了一天一夜,待我筋疲力尽,几乎要吐血昏厥的时候,猴子也把力气用了个七七八八。我看了一眼天界的方阵,开始击鼓吹号,我知道杨戬准备上阵了。

后来猴子被杨戬第三只眼的金光罩住,被太上老君的金刚圈套住,最后被如来佛祖的五行山压住,这样的结局我一点也不意外。任何人都会遇到自己永远打不过的敌人,但每个人选择的结局不同,有的人选择认输,有的人选择继续战斗。猴子直到被压在五行山下那一刻为止,我都能看到他眼中熊熊燃烧的火焰,他不服输,不甘愿受命运摆布,我很佩服他,尽管他其实很傻。那一刻我已经变成石头的心开始振动,有一个声音对我说,离开这里吧,找回你自己。

离开需要一个合适的机会,我在不动声色的等待,许久以后的某天,一个少年手持一柄石斧头出现在杨戬面前,他是杨戬的侄子,名字叫沉香。我看到他,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沉香的身世跟杨戬几乎一般无二,母亲华山圣母与凡间书生刘向私订终身生下了他。不过,他的遭遇就比杨戬更凄惨些,天界一干亲戚们根本不承认他这个血统不纯的野孩子。杨戬身为他的舅舅,当年硬是奉了天帝王母之命亲手把他的母亲打入华山之下。他在襁褓里的时候我曾见过他一回,再见面,他已长成少年,拜了霹雳大仙做师父,学了些武艺法术。此次出现在杨戬面前,是为了救出母亲,要向自己的舅舅挑战。

如今的杨戬已经与从前判若两人,曾经傻的冒气的杨戬,早已在天界的生活中变得高傲、残忍、冷酷、狡猾。他根本没有把沉香放在眼里,依旧放我出来打头阵,我一面与沉香厮打,一面细细的端详这个少年。

他很像当年的杨戬,一样的执着,一样的力大无脑,我暗笑,不知道等他长大以后,会不会变成第二个杨戬。不去想那些遥远的事情了,从明天开始,这一切与我再无关系,这样想着,我迎上了沉香的开山石斧。

不错的斧头,锋利程度丝毫不逊于杨戬的两刃三尖刀,这孩子是准备用它来劈开华山么?在我元神出壳的同时,看到了杨戬惊愕的表情,我暗暗笑,随即附在少年的耳畔轻轻道

『小心应付他第三只眼射出的金光,祝你旗开得胜!』

…… ……

地府是个很没有意思的地方,我在里面待了很多年,看厌了酱油汤一样的奈河,听够了枉死城城里没日没夜的鬼哭狼嚎,还有那些面无表情傻子一样的亡魂。上面的人间界变了又变,我不是不想去瞧瞧热闹,忍着性子在这里待这么久,是怕杨戬来找我的麻烦,结果他没来,八成是把我忘了,于是终于有一天我下了一个决定,我要投胎。

来到转轮王殿,阴森森的殿堂空无一人。

『喂!有人没有?我来投胎了!』

吆喝了三四声,才见一个青皮蓝发的小鬼从幕后转出,

『今天不投胎,改日再来吧!』

『为什么?!老子等投胎等了多少年了你知道嘛!』我张开血盆大口吓唬小鬼,

『龇牙咧嘴也没用,今天转轮王不在,回去等着吧,有消息我们会通知你的!』

小鬼面无表情,丝毫不怕我的样子,哼,算你狠,我掉头离去

『你等等!』它忽然背后叫我

『干什么?』

『你……是啸天犬么?』

『是又怎么样!』在地府呆了这么久,头一遭有人认出我

『真是你啊,好,你等等,我给你查查看!』

小青鬼说着转入幕帷后,稍顷,走了出来

『那个,做人的名额已经预约满了,做狗的去不去?报上名马上就能投胎!』

『也行,只要让老子赶紧离开这个无聊透顶的地方就行!』我不假思索的答道

『好,跟我来吧!』

『等等,不是只有转轮王才有权引渡投胎的吗?你是谁啊?』

『我是转轮王的好朋友,今天来替他值班的。』

『有这种事?俺啥也不懂,你可别骗俺啊!』

『你就放心吧,跟我来好了,包你满意……』

『嗯,对了,告诉俺你的名字,敢蒙俺的话下次再来投诉你!』

『哈哈,那个啊,不满意的话随便投诉!我叫葻,青鬼葻』

就这样,我投了胎,变成了现在的『阿墨』,当然,也蛮不错的。至少还多认识了一个葻某人,是吧,葻某人,你可要罩着我啊!

(话外音响起:阿墨,上哪去了?阿墨,吃饭了――!)

『汪!』『汪!』我来了!我来了!葻,我先赶饭去了!我的故事回头再说哈……(阿墨的声音渐渐远去)

第五集 第三十六章 神兽阿墨 后篇   

『你……吃饱了?』

『嗝~~好饱,好舒服哦!』

『……干吗用这样的眼神瞪着我?难道吃饭也有罪吗?!好,好,别发火,知道你一直在这里等着我,我继续讲故事就是!』

从哪里说起呢……唔,就从见到我现在的主人开始吧。

因为通过非正当路径投胎(见前篇),我没有被消除生前的一切记忆,很多人都说保存前一世的记忆是一种折磨,因为那等于背负了前世的所有痛苦,我似乎没什么特别痛苦的回忆,所以无所谓了。

我出生在一间犬舍,犬舍就是人类开的专门养狗卖狗的地方,幼年唯一的痛苦便是,从睁开眼就要和一群傻乎乎的狗兄弟们争夺妈妈的乳头。与前世的强大相反,这一世的我似乎特别羸弱,吃奶的时候争不到一席之地不说,还要被我的兄弟们踩在脚底下,我的幼年,唉,不说了,全是眼泪……

痛苦的记忆截止在两个月的时候,那一天是狗仔们出更的日子,犬舍老板一早把所有小狗都抱出窝,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脖子上挂了号码牌,放在散发着木屑味道的大木头箱子里。一群对未知世界充满好奇的小家伙,争先恐后的踮起后爪探出头去想看个究竟,我则找了个宽敞的角落蜷缩起来,这群傻叉,一点也不知道自己不过是待价而沽的货物。

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我突然被一双手抱了起来,耳边传来一个女孩子兴奋的声音

『这只的睡相好可爱哦!』

接着是一个男孩子的声音

『可是看起来有点瘦啊!也没什么精神的样子。』

『呵呵,这可是只好狗啊,瘦点怕什么,回去好好喂喂就壮实了!』

犬舍的老板赶紧在一旁打圆场,说着暗中捏了我一把,大概是示意我赶紧醒过来摇晃摇晃小尾巴给买主看看。我的觉还没睡够,真的很不愿意给他这个面子,不过他很快又捏了我第二下,好疼啊,我只好勉强睁开眼。看见了两张离我距离很近的脸,

『看,它睁开眼了!好可爱啊!』

女孩子高兴的把我又摸头又揪耳朵,弄的我极为不舒服,真像张口咬她,不过看在她有一双很大很水灵的眼睛的份儿上,还是打消了念头。

这一对男女是两个恋人,他们对养狗显然完全是外行,在犬舍老板的连吹带哄的攻势下喜滋滋的付了一笔数额不小的银子,抱着我回去了。一路上我坐在他们的车里,听着女孩开心的像只的麻雀似的唧唧喳喳说个不停,不禁暗自好笑。这两个傻瓜,他们被老板骗了,我一生下来就有很严重的关节病,身体状况很差,走路都很勉强。他们很快就会发现这一点,到时候大概会把我扔了吧。

事实证明我的想法只对了一半,很快,细心的女孩子首先发现我不像其他小狗那样活泼,很少出窝活动,走路也是摇摇晃晃的。她以为这是由于我太瘦弱的关系,于是对我加倍呵护,照着那些宠物杂志上的介绍,给我买来一大堆的营养品。随着身体的飞快生长,我的后肢越来越难以担负起身体的重担,没过多久我就站不起来了,膝关节处肿起了俩大包,可怜的后腿几乎变成了X型。到了这时候就算傻子也知道自己被骗了,果然,男孩子气乎乎的打算把我退回去,女孩子不同意,她开始带着我四处求医问药,坚信能够把我治好。

那端日子,我大部分时间都在昏昏噩噩中度过的,除了睡觉,每天要按时吃药打针,膝关节要打洞排脓,只能吃流质食物,大小便需要人帮助才可以解决,而为我做这一切的,都是那个女孩。她为了照顾我,干脆在客厅的地上铺毯子打地铺,就睡在我身边,只要我醒来,总能看到她的身影在眼前不远处。我开始在清醒的时候观察女孩,小雨,我听见别人是这么叫她的,女孩有一双很清灵的大眼睛,和那个人一样,不过除此之外,她的相貌可真是一无可取。但是在我看来,一个女人就算相貌不好也没关系,只要温柔一点,还是会受男人青睐的。

也不知道是她的诚意感动了老天,还是我天生命硬,就着样熬过了两个月,我竟然康复了。病痛并没有在我身上留下任何不好的影响,在小雨的照料下,我健康如常的长大了,变成现在你们看到的这只黑色的高大的威武的猛犬。

小雨家里很有钱,这点我从踏进这个装饰豪华的像皇宫一样的家的时候就知道了。小雨没有母亲,父亲是个商人,似乎很忙的样子,总是不在家,偌大一座房子只有小雨一人独自居住,所以她也就种点花草,养个宠物什么的,以排解寂寞。虽然她锦衣玉食什么都不缺,但我知道她很不快乐,从她经常神经兮兮的对着我说话这点,就能证明。

她那个男朋友,被我称作猪头三(不好意思猪小弟,我没有侮辱你的意思,只是拿你的形象做个比喻而已),似乎也是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除了长相还算过的去,外加有钱之外,简直就是一无是处,不但没脑子,蠢的要命,而且心眼儿还不好。真不明白小雨看上他哪一点,难道只是为了打发寂寞?看到那个家伙带着一脸自以为很英俊的笑容亲近小雨的时候,我就会忍不住低声咆哮,心底有种想冲上去撕烂那个家伙的冲动。

『小雨,你看你的傻狗,冲我呜呜个不停』

『哈哈,他那是吃你醋呢!再叫你对我心怀不轨!』

『胡说,哪有!我可是正人君子』

每当这个时候,小雨就会笑着跑过来,搂着我一阵乱亲,把她的口红胭脂什么的都蹭在我脸上,弄的我难受的一个劲儿打喷嚏。呸、呸!胡说,谁稀罕吃那个猪头三的醋,我只是看不顺眼而已,虽然小雨算不上一朵鲜花(最多也就是颗狗尾巴草花),可是也不应该插在他那坨牛粪上。

说实话我本来打算长大后就离开这个『家』的,因为我实在是厌倦了有主人的生活,我向往自由自在的日子。这个计划从我病愈后就开始酝酿了,待到我身体条件日趋成熟,适合独立的时候,一些别的事情又把我的计划打乱了。

先是小雨的父亲经商失败,一夜之间倾家荡产不说,自己还身陷衙囹,小雨眼睁睁看着一大群要债的蜂拥进门,把家里的东西搬了个一干二净,连一卷厕所手纸都没给她留下。要不是我及时『出牙』制止,恐怕连我那柔软温暖的狗窝都要不保了。债主们走光之后,小雨呆呆的坐在大厅空荡荡的地板上两眼发直,可怜的孩子,人世间的冷暖炎凉让她一下子尝了个遍。我漠然的看着,我知道人类总是很脆弱的,一点小小的打击对他们来说都足以灭顶,不过命运似乎不想就此罢手,打击接二连三的来到她身上。

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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