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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今岁当开墨色花-第5章

小说: 今岁当开墨色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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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曾经伤害过我,但是我却始终记得在38摄氏度的午后,他赤罗着上身,在没有电扇的厨房,细细地打理着一根一根排骨,然后和我说醋要什么时候放,糖要加多少,只为我做一盘糖醋排骨。也会记得,南京东路被淹没的那个下午,他趟着水,只为挑选一个送与我的生日礼物。在路经花店的时候,也会想起来他送的一束百合花,他说,那是他最爱的花,代表着百年好合。而我,则喜欢搂住他的右臂,可我喜欢的是曼珠沙华呢,美得妖娆至极,却不曾受到祝福。

甜蜜与苦涩,才是完整的爱情。现在,我所要做的,不过是渐渐忘记这些甜蜜与苦涩罢了。

遗忘,其实对我而言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因为,所有人都说我性情炎凉。

然而,却不曾甘心,就这么遗忘了。

只是,爱情还是要继续的吧。

拨了拨手上细细的链子,好像颜色褪了一些,没有像刚买来那会儿亮了,我的手腕上常年带着一根银色的细链子,上头配了一块鱼骨头,是当年在法国读书的时候买的,说不上多珍贵,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上了心,以至之后整整六年的时间都带着这根细链子,就连睡觉也不曾脱下。每当我无聊或者是有心事时,总会拨弄一下。

“生生,明天陪我去相一下亲吧。”墨珊小心翼翼地开口。

“不要。”我想也没想便一口拒绝。那种没有硝烟的战场还是少去为妙,一直都很抵触这种场面。

就像一场商战,而当事人则身兼两职,时而是摆在商柜中的物品,在聚光灯下无处可遁,接受着各种挑剔的眼光,还要摆出自认为最为端庄的姿态,迎接一轮又一轮的审视,时而又是一个挑剔的买主,把眼睛擦的锃亮锃亮的,想透过那层光打造出来的特效,回归他的本质,再对比一下之前见到过的那些物品,看看是否物有所值。

那种感觉,光想想就能令人头皮发麻。

“生生,你不能见死不救啊。”

“见死不救向来是我的专长,”顿了顿,“珊珊,你已经经历过了那么多次了,这对你而言是小菜一碟,大不了,我负责帮你收尸。”这种情况之下还是明哲保身比较理智。毕竟相亲这种时髦,能不赶还是不赶的为妙。

不是我不愿意救场,实在是有幸亲身体验过一次极品,到现在回忆起来还是能成功使我毛骨悚然。那一次,我经不住同事孟梦的诱惑,愣是以一餐在八秒钟里的大餐为代价,ding着孟大小姐的名字替她出席了永生噩梦的相亲之宴。

对方看着也是中规中矩的,然而讲的话却是十分不中听。

“孟小姐,既然我们都是抱着相同的目的来的,那我也不妨开门见山,我看着孟小姐长得也算是清秀可人,虽然说我们男人看重相貌,但是娶回家的毕竟不是情人,家里摆着个花瓶心里也是极不放心的,像孟小姐这样子的,十分适合当妻子。但是”他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用词。我当时听见他夸赞我清秀可人,心里还是十分陶醉了一把,但是,一听后面几句,心里“腾”地升起了一把火,水中的冰块透过一层薄薄的玻璃,将刺骨的寒意透到我的掌心,凉凉的水气早已在杯子外结成了一张网,将我的手浸地透湿透湿的,“你丫的算老几啊,竟敢在老娘面前大放厥词”然而,想了想,现在我还是ding着别人的名号,于是忍住了心头的怒火,强忍着没有将这句话说出来,抬眼看了看西装革履穿地整齐的男人,用力地克制住自己没有将手中的杯子往他的额角扔去。

对面的男子嘴巴一张一合,仍是十分尽兴地按照自己的思路将这一番话进行下去,“你知道的,我们男人都是喜欢c罩的,孟小姐你”我看见他的眼睛往自己的兄部扫了扫,“当然啦,我们可以考虑去韩国做一下这方面的手术,还可以顺便渡一下蜜月……”

我“噌”地一下站了起来,“这位先生,你花这么多钱让你老婆隆兄还不如去八佰伴,照每晚880块钱来算,每个星期五次,你可以尽尽兴地玩上二十年,而且每晚还不带重复的。”说完就将手中的水往他脸上一扑,抓起手提包,便往门外走,第一次摊上这种极品,掏起手机就和孟梦一顿狂轰乱炸,后来,孟梦带着我去八秒钟*了整整一个星期才将心头的怒火压了下去。

相亲猛于虎。

------题外话------

瞬间看不下去了…。这么多不能用的词…。

☆、七,顾氏小开

回家的时候,顺便在报刊亭淘了一本娱乐杂志回家,没办法,我这个人兄无大志,只能拿这些消遣的书籍来打发这段长长又短短的时光。虽然我也曾发过誓,一定要努力一把,出人头地,然后不可一世地在出现在一些社交场合,裙裾高扬,画着优雅的妆容,以便遇见高显时可以用鼻孔对着他,无言地和他说,“看,她能给你的,我未必不会给不起你,我甚至能给上更好的。”然而,这个想要变得更好的念头自我回了莫家之后,便成了铁板钉钉的事实,我已经无需要再做些什么,往自己脸上贴些金。于是,心安理得地duo落了许多,仍凭自己往自由懒散的路越走越远。

刚翻开,便看见一行斗大的标题,——姜凝眉夜会神秘男子疑恋情曝光。扫了几眼,便看出那个神秘男子,其实就是暗指现在风头正劲的富家公子,顾睿。

说起姜眉凝,真真觉得她这个名字和人相应两得彰,尤其是她轻轻蹙眉的时候,真恨不得能将美女抱在怀里,细细安慰一番,连一个女人都有这种冲动,更何况那些荷尔蒙分泌过盛的男人呢?只可惜,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把姜美女定位成花瓶,没有人承认她出色的演技。我看过几部她演的电视剧,觉得这美女演技真是到位,光拿眼神,含着七分忧伤两分薄怒还有一分爱恋,就觉得丫能领个金棕榈奖了,结果愣是一个奖项没有到手,和她演对手戏,为了衬托她的演员倒是拿了一个最佳配角,想来是被那美貌所累了吧,人类往往是视觉动物,只要美人一出境,那两眼便生生胶着在了那沉鱼之姿上了,哪还有什么心思去琢磨她的演技到不到位,表演够不够细腻呢。“卷帷望月空长叹,美人如花隔云端”,不知为什么,第一眼看到姜凝眉的时候,回旋在我脑海中的就是这句诗,一见凝眉误终身,作为一个资深的电视剧迷,我很能体会戏中男一号的心情,那么一个清丽脱俗的女子俏生生地站在面前,还用那种眼神凝视着自己,怎么不会误终身呢?

细细地盯着那张略显模糊的却又棱角分明的脸,心中暗暗笑了一阵,顾睿尔啊,顾睿尔,当年这个顾小开还真是叫对了呢。

顾睿原本叫做顾睿尔,但是在小学毕业后,他嫌人家叫他睿尔,就像是在唤一个女生,于是便将尔给去了,然而,我和他小学就是同学,早就习惯了叫他顾睿尔,而且,就算是去掉了尔字,也不曾不觉得他有什么男子汉气概。

小时候,我一直把顾睿当成是姐妹来看的,一则是因为那会我连个伪淑女都算不上,除了头上的马尾辫,可以算得上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假小子,每天混在男生堆里弹玻璃珠,那时女生堆里最为流行的跳橡皮筋都不会,只能当个撑子,而那时的顾睿却长得唇红齿白的,比我手中的洋娃娃都还秀气,最要命的是,他很能哭,记得有一次,不知什么原因,他被人推了一把,一屁股坐进了放置在教室后方的簸箕中,第一件事,便是呼天抢地地哭,连从簸箕中站起来这一步都直接略过。

没曾料到,当年那个长得份嫩的爱哭鬼竟然成了各大名媛想要嫁的顾睿,岁月,当真是一把杀猪刀,于我,它生生地剜出了条条细纹,磨去了当年那个假小子的棱角,变成了一个不知为何而活在世上的女子,不像子裴,连享受,都是那么头头是道。倘若我混在了一群人堆中,绝对没有人会发现我的存在的,就如同一滴水混在了湖中,于顾睿,则是,妙笔生花,将当年那个伪娘磨得棱角分明,硬是加上了不少男子的气概,现在的他走到哪里,都像是在聚光灯下,外人绝对不会相信,年幼时的他曾是一个爱哭猫。

真不知道当年读读到休学的顾睿今天竟然能闯出这么一片天地,虽说,父母这一代很重要,但是,守江山更难,没料到,在自己去巴黎的短短三年中,他会有如此的成绩,要知道,当年读高中的时候,连一道数学题都要眼巴巴地跑来请教我,世界不公平啊。

忘了说,顾睿只有幸念了6年的平民小学之后,便被他们家打发去了贵族学校。外公把我接回莫氏之后,我又在奢华的校园中碰上了他,这一次,他由我的同桌变成了我的后桌。

那时我正在追一部武侠追得欢畅,桌子上方生生地多了一张数学卷子,还有顾睿那张小俏脸,当场七魂便去了三,还以为是老班巡教室来了,谁知道,他竟天然不耻下问地跑来问数学题目。愣了好一会,才低头细细地看起题目,没过一会儿,便理出了头绪,于是柔声对他一一讲解,他的头在白炽灯光下拖出一道长长的影子,打在白色的卷子上,鼻翼上,还是肥皂的香味,那时,第一次觉得,原来,男生身上有香味并不是一件令人难以接受的事,至少,比那些一身汗酸味的要好上千百倍。脑海中,小说里打斗的场景渐渐平息下去,只余一个个方程式,那道数学题目是什么,我再也记不起来,连同那些方程式,一并归还了老师,但不知为什么,那题目的答案却清晰地刻在了脑海中,经过了整整七年时光的洗礼,都不曾磨灭。难道真是如同人所说的一般,结果比过程重要么?

只是,背后那一道目光似乎没有那么友善。漪漪红肿的眼睛让人不忍细看,原本剪水般的双瞳此刻变成了两只又大又肿的胡桃。自从昨天她回到宿舍就这么一直哭个不停了,我睡在漪漪的上铺,差不多整个晚上都能听见她轻轻啜泣的声音。本来就难以入眠,只要一点点的声音都会搅得我睡不着,现在一个大活人在下铺哭着,鬼才能睡的着,无奈地翻了翻身,真想把顾睿尔那个家伙狠狠地揍上一顿,好端端地分什么手,人家姑娘多好啊,还天天帮他泡药,换个人早就腻了,想到药,我偷偷地看了顾睿尔一眼,心里满是同情。一开始,我不明白好好的一个人,为什么每天都要喝那么苦的中药,记得有一次好奇心驱动之下,便问了一下漪漪,结果漪漪红着一张脸,半天没有开口,还是一个男生回答的,“还不是他那方面不行。”我瞬间将眼睛盯着漪漪,结果漪漪的的脸更红了,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那时,我的心里便充满了同情,然而更多的是对漪漪。顾睿尔拿着卷子起身离去后,我才感到身后那道目光淡了些,但愿今晚能让她好好睡个觉吧。轻轻地叹了口气,我捡起放在一边的武侠小说,继续啃着。

结果,第二天,还是被拖着当了一回电灯泡,亲身体会了一次现代相亲宴。随意地披了一件休闲短外套,将一头长发打了个结,塔拉着运动鞋便出去了。反正只是绿叶,衬托出墨珊那朵小红花就好了。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没有工作的日子真是天堂,虽然我现在这样的除了报道一下,和无业游民一般无异,但是,终归是要踩着上班那个点,不像厚脸皮的子裴,从来都是两天打渔,三天晒网。真想不通当时的自己为什么会一心想要摆脱学习,和那些个长长短短的假期说永别。

今天的墨珊倒是着实让我惊艳了一把,微卷的长发披散下来,抹着淡淡的彩妆,一条深蓝色的连衣裙,腰身上系了一条细细的皮带,手里拎着一个深棕色的皮包,远看还真是一个小淑女,只要,她不开口讲话,“靠,你就这么个样子给老娘来了啊。”

“额,起晚了么不是,好不容易一个周末,睡个觉都不让啊。”果真,只要墨珊一开口,她就变成了一个伪淑女,我嘴角一咧,绽放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今天的主角是你,我是路人甲,不碍事,不碍事的。”说着,便一把搂过她的胳膊,“我可是连早饭都没有吃哦。”

“还早饭,现在都11点30了。”从小,墨珊对我非常好,不管做什么,她都不会生气,从来都是一副晚娘的脸,一颗豆腐的心。

对方已经到了,我瞄了一眼,觉得还不错,金边的眼睛,西装革履,总归是中规中矩的,于是,便挨着墨珊坐了下来,拿眼斜了斜墨珊,指示自己要点蚝油牛肉和糖醋排骨,怎么着,也要把自己的五脏六腑填饱了再说,反正自己也是一个陪同,那些头痛的事还是交给墨珊自己去处理好了。

吸了一口椰汁,看着墨珊和儒雅男一问一答地进行着相亲必经环节,第一次觉得,原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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