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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爱上酒吧女歌手-第37章

小说: 爱上酒吧女歌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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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上说,杜鹂这个人不怎么样,其实,心底我还是蛮佩服她的,人长得精神,嘴上功夫厉害,心狠手辣,颇有大将之风,她们班的女生都和她好,听她的,男生也对她很尊敬。

那次,我班上的两个男生在我背后喊我外号,又兼之手舞足蹈。杜鹂扯过来就一人赏了一个耳光,给那两男孩子吓得,瞪着两只惊恐的眼睛,张大了嘴巴,木立在那儿了,可能他们心里想呢吧:这老娘们儿怎么这样儿呢?!

我还羡慕她和她的同学在一起谈天说地,从古今中外到天文地理,无所不包,无所不容。我多想象她们一样整天忙忙碌碌,叽叽喳喳,庄重严肃的侃大山啊!可我还小,十七岁对我还说是遥不可及的。

杜鹂有一次和她的同学们谈论爱情被我偷听到了。

那时,我刚洗完头发,头上捂着毛巾,水淋淋地满哪儿找吹风机,杜鹂和她的死党肥猫、鸭子正神秘地窃窃私语。

我到她们附近的抽屉里翻吹风机,偶尔听到一句话:“啊呀,当时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脸上热极啦~~~~~”鸭子用略沙的嗓音极富感染力的描绘使我对她们的谈话产生了兴趣。

我在抽屉边蹲下来,有一下没一下地翻着,耳朵却早支起来了。

肥猫忘了手里拿着薯条,象是喘不过气儿来似的问:“那后来呢,后来呢?!”

鸭子叹了口气说:“后来~~~后来,他就拍了拍我的头,笑了笑,转身走了。哇!他的身影潇洒极了。我真想冲上去告诉他,我喜欢你!!可是我一直就傻傻地站在那儿,一动也没动,直到上课。”

肥猫激动地站起来,举起右手,庄严宣誓:“哇!帅呆了,酷毙了!现在我郑重宣布:徐少华就是我的第一偶像!”

杜鹂白了她一眼:“你少神经了!坐下听我说。”她一把把肥猫拉到椅子上,三只脑袋凑在了一起。

她们的声音一下子降低了好多,我只能听到只言片语:“~~~~个纸条~~~~他怎么~~~~他不~~~~那不就惨了~~~~”

为了听到更准确的信息,我向她们那挪了两步。然后右脚碰倒了椅子,被杜鹂骂了好几句:“臭丫头,大人讲话,滚一边去。”

我站起来,用毛巾在头上抹着,嘴角撇向一边,不屑地说:“嘁!一个个地就臭美吧,你们!”

(二)

那天夜里,窗外的月亮静静地照进屋子。

我听到杜鹂失眠了,在被子里头辗转反侧,象我妈烙饼一样。

我也睡不着。

她们白天说的话对我也产生了影响,在我的心里也泛起了如水的波纹。

在有限的几本姐姐的藏书中我曾领略过何为爱情:就是一个男孩子想和一个女孩子好呗!这方面有一个叫琼瑶的可能是专家,杜鹂她们整天说她厉害!

还有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梦话、呓语啦,山盟海誓啦,天长地久什么的,最后男孩子走掉了,女孩子哭了,就是这么回事儿呗,反正爱情就是挺坑人的东西。

这是,突然从我的心底涌起几行字,然后读出来是这样的:

那位翩翩的少年

骑着白马而来

经过我身边

他的身后是夕阳

他的来处是天边

他为什么停了下来

下了那美丽的鞍鞯

我想呵,可能是漂亮的马儿

想要大便

“哈哈哈!”乐死我了,我捂着头在被窝里乐得不行了。“嗳!”我捅了捅杜鹂,“没睡呢吧?”

“讨厌!”杜鹂训我,“黄毛儿,有什么心事三更半夜不睡,讨厌死了!”

“唉,失眠哪——姐,你说什么算是爱情啊?”

我本想是让她训我几句“小毛丫头,想得挺多啊”之类的话。可是出乎我意料之外,杜鹂沉默片刻之后,对我说:“等你长大了就明白了!”语调深沉极了,象是她知道什么叫爱情似的。

“哎,姐,给你念一首诗,是我刚才想出来的。”我把刚才的几句话念给她听,把她乐的卟哧卟哧的。然后,她竟然点亮灯,铺开纸问我怎么说来着,把它记到了纸上。

这是我今生的第一首诗作,它为我后来在诗坛上叱咤风云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杜鹂说要第二天带到班上给她的同学看。



那是多么美好的岁月呀,无忧无虑,充满阳光欢笑。在那时候,我们写诗、唱歌,象一群快乐的鸟。

在我们班成立了“星星诗社”,我是其中一员。

星星诗社的社长是我们班长李刚。

李刚,男,十五岁。

李刚和我同岁,但生日比我大,他是二月的。

那时候,我们定期出刊,每周一期。这是我们业余生活中最振奋人心的事情。

李刚的诗充满了灵感,就象是山和水原本就那么存在着,却又充盈着美感。

在我们星星诗刊第六期,李刚有一首诗很受欢迎。学校对我们诗社也重视了起来,在学校的大会上表扬了我们。

这是多么令人激动、自豪的啊!

李刚的那首诗叫《寻找》,多年以后,我仍能把这首小诗背诵如流。这首诗象水一样,在我心底流了好多年。

诗是这样写的:

《寻找》

我们常常寻找

一种幸福

就是人们常说的

那种成熟

而当找到之后

才发现

单纯

也是一种美丽

〈四〉

由于诗的联系,李刚和我的接触多了起来,我们常在一起谈论诗歌什么的。

从他口中我知道李刚的哥哥李强是个很了不起的诗人,李强曾经在《诗潮》等刊物上发表了几十篇诗歌,他还写小说呢!

李强?!这个名字好熟啊!

记忆中有一点白色晃来晃去……我想起来了,那次饭桌上姐姐讲的大头鹅。

杜鹂真是有眼无珠,这么出众的人她竟没有发觉。

李刚把李强的诗集借给了我。那天晚上,我捧着厚厚的诗集,读到了深夜。

诗集的首页用遵劲的钢笔字题着《驽骀诗集》,我查看字典后才知道驽骀的意思是劣马——李强真是一个谦虚的人啊。

扉页上写着“献给我梦中的D。L。”

我沉醉地翻阅着。一页一页的诗化成一片蔚蓝色的天空。我变成了一只鸟,在天上自由地翱翔着。

深夜,我从诗中抬起头。

窗外,依然是熟悉的夜色。

双眼累了,闭上,李强的诗又浮现在眼前。

李强的诗比李刚写的大器得多,引经据典,穿梭时空,过去将来。还有一些比较深的东西,我体会不了,但也能振憾我的心。

诗是一个人内心深处的真实。从他的诗中我了解了他的人和思想,还知道他偷偷地喜欢一个叫D。L。的女孩子,因为这个名字在诗里就象空气一样,无处不在。

我把诗集抱在胸前,幻想自己就是D。L。,和李强一起看月亮、数星星、采野玫瑰。

思绪在我脑中涌动,满脑子全是李强的影子。

那一夜我彻底失眠了。

〈五〉

在往后的数不清的日子里,我晕头胀脑,迷迷糊糊。常常傻傻地愣半天,脑子里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一有机会,我就到杜鹂的班上找她,有时候是拿钥匙,有的时候是借钢笔,目的只有一个——是极度保密的——那就是为了能够见上李强一面。

有的时候,看不见他,有的时候,眼光扫到他的身影,心里就咚地一震。

回去之后,半天时间,全是乱七八糟的东西:李强穿的是什么衣服,他在做什么,看书还是写字儿,这些东西在我脑中一遍一遍重复着,我象嚼甘蔗一样,拼命吸吮里面的糖汁。

这个秘密是可耻的,又是甜蜜的。我不敢对任何人讲,只有把它放到心里,有时它就象一个充满了气的气球,在我的心里塞的满满的,后来知道那种感觉叫做幸福。

有时,思绪是空白的,我就拿起笔在纸上划着,竟成了一首首颇具灵性的小诗。

很久以后,我听过一句话,感触很深:一个人的创作灵感来自于两方面:一个是爱情,一个是孤独。

我不知道当时的感觉算不算是爱情。

我把这些诗交给李刚,叫他请李强帮助指导一下,然后我就拿了带有他笔迹的纸,整夜整夜地发呆。

〈六〉

这时,突如其来的事件,使我从恍如梦境般的生活中惊醒了。

爸爸因工作需要,调往北京。

我们全家也要搬走了。

怎么办?!我怎么办?!

我以后还能见到他吗?

知道无法挽回地非走不可之后,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见见李强。

可我找遍了学校、宿舍、他家,都没有李强的半点影子。

我遗憾极了,感觉此生再也见不到他了。

开往北京的火车是三点二十六分的。

爸爸、妈妈、杜鹂还有我在车站同亲朋好友们告别。行李已在运往北京的途中了。

这时候,我和杜鹂都哭了,爸爸、妈妈也泪光闪闪的,毕竟我们在这儿生活了这么多年啊!

列车快启动了,车头呜地叫了一声,吐了口黑烟,象是在为我们的远行而叹息。

我们踏上列车的时候,我见到他了。

李强穿过人群向着我们跑来,我先看到了他,冲着他挥手喊“李强哥!”

李强跑到我们面前时,气喘吁吁,满头大汗。不知道是累的还是怎么的,他的脸红红的。

他的手里拿着一个小盒子,低着头呐呐地说:“知道你们……要走了……也没什么好送的……这盒子里装的是我们这山上的叶子,和水边的卵石。希望你走后不要忘了这里的山和水还有这些朋友。”说完这些后,他抬起了头,把盒子递给我姐姐,这时我见到他看向我姐姐的目光,我一切都明白了。

他的目光,如丝如缕,连绵不断,含着一点泪光,还有一点点的痛。

当然,这些东西杜鹂一点也没有感觉到,这些除了我没有人能察觉出来。

杜鹂的激动是因为对故乡的眷恋罢了。她当然不知道她是李强心目中的D。L。,梦中的蒙娜丽莎。她以后再也无从去探究事情的真相了。

所有事情的真相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我看着李强的目光如炽热的太阳照在杜鹂的脸上,“哇”地哭了。

我感觉到李强的手在我的头顶拍了拍,没有听清他说些什么。

〈七〉

列车缓缓地驶出车站。

别了!我的故乡!

如诗如画的故乡缓缓向后退去,我把头探出车窗,再次对这块土地凝视。

〈八〉

我们搬到北京后,我在海淀上中学,两年后,我考入高中。

当我高中毕业,并考取了北京大学外语系时,我的姐姐杜鹂,大学已快毕业了。

时光荏苒,杜鹂大学毕业之后,到了一家很大的美国人开的贸易公司,任公关部经理。

两年后,姐姐同所在公司的业务经理,美国来的汤米桐爱了,然后不顾家为的反对,办了出国手续,不日将飞往美利坚合众国。

那时,我大学毕业,在一家合资企业担任秘书。偶尔的,我还写两首诗,心情好时,送到报社发表了,心情不好时,随手扔到抽屉里。

我所在的公司里,男孩子不少,也有不少对我放放电什么的,可是我总找不到当初的那种感觉,我知道,对李强的那最美好的初恋,一去不复返了。

在杜鹂终于同汤米乘机飞往那美丽的国度时,我和爸妈去机场送行。

在机场上,姐姐好象是一去不回了似的,眼睛红红的。

我在宽敞明亮的机场大厅恍然不知身在何处,因为我这时候见到了李强。

李强成熟了,头发向后梳去,身穿紫色西装,手里拉着蓝色的施行箱,刚从机场出口出来。

我激动极了。我曾在梦里无数次幻想过我们的相遇。竟没想到这想遇在近十年之后。

我喊:“李强!”

声音很高,在空旷的机场大厅回荡。

李强看见了我们,从容地向我们走来。

“你好!”李强带着意味深长的微笑和杜鹂握手,“你好!”李强重复。

杜鹂也说你好你好。

我在李强的眼睛里看到了许多说不出来的东西,这些东西只有我能体会。

“我刚从美国飞回来,”李强说,“看来你正要去。我记得几年前你们搬到北京的时候,我曾说过别忘了我们故乡的山和水,可是最先背弃的却是我。在美国,我待了将近五年,如今我回来了,我要回到故乡去,再也不走了!”

至于杜鹂和李强又讲了些什么,我都听不见了。我只是从哗哗流泪的眼中模糊地看着他俩的手紧握在一起,很久没有松开。

我终于又见到他了!

这时,我心底涌起了一句话,象是我们跋涉过千山万水而走的路的总结:

当我们成熟了,

我们也就老了。

(完)

《每天晚上喝二两》

《每天晚上喝二两》

在很久以前,我就是故事中所说的酒鬼。

作为一位浪漫颓废的诗人,我赞叹我所处于的孤独。在灿烂的孤独包围下,我知道所有妙不可言的,能使人黯然泪下的,散发着诱人光芒的隽语警句无不是拜酒之所赐。

我习惯于在夜深人静之时,凝视苍白的稿纸。右手持笔,左手举杯。

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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