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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朱门继室-第100章

小说: 朱门继室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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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天才刚刚大亮,但是朱家的大门外头就已经又了好几个衣着整齐的小厮,拿着自家主人的拜帖,迫不及待地送到朱家人手上。

沈月尘没想到,这个时辰也会有客到访,那些小厮原本只是送拜帖,没想到却能遇上朱家大少和大少奶奶,一个个立刻巴巴地凑上前来问候一声,攀谈几句。

可是,朱锦堂对这么人却是没有什么好脸色,只是挥挥手,让门房的人将他们都挡开,然后,自己翻身上马,等着沈月尘和身边的丫鬟婆子坐上马车。

朱锦堂不喜坐车,平时出门十有八九都是骑马,就算是远途,也会是马车同行,骑马骑累了,才会回到车上歇一会儿。

沈月尘见他一个人骑在马上,本想劝他一句,但又怕自己多事,便没说什么。

门房的人把前来的送帖的小厮全都挡在一边,但是挡不住他们说话的声音。

许是,大清早地就被拒之门外,有的人甚至开口抱怨起来了:“呸!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就是仗着自己和皇亲国戚沾点边儿,也不用把眼睛长在脑门儿上看人吧。”

朱家门房的小厮,也是见惯了各种场面的人,见他们开始语出不善,便冷笑道:“既然这么埋怨,还何必一大早过来讨人嫌呢?我们家的老爷们每天要见的人,多到从这里排到结尾都数不清,你们要不是诚心来拜访的话,就趁早走人,被耽误了别人!”

那人被他那话一堵,顿时没言语了。

他们之所以不辞辛苦,一大早就排在这里,还是奉了家里主子的命,要来朱家送礼见客。

沈月尘轻轻撂下车帘,从没想到朱家的大门外,从每天早上开始就是这样一幅景象。

看来,阮家得势之后,朱家在德州城的地位,越发上升了不少。

从德州到京城,只能走官道,不能走水路。

马车走了小半天,沈月尘见外面太阳越来越大,便吩咐翠心下车,去把朱锦堂请进来坐坐。

翠心闻言,立刻跳下马车跑过去传话。

朱锦堂正好有些口渴,便进到车里来歇一歇。

沈月尘将备好的茶,往他的手上一送:“放着马车不坐,大爷何必非要骑在马上受罪,一会儿天热起来,又得晒出来一身的汗。”

朱锦堂几乎是一口气把一碗茶喝完,只道:“我习惯了,坐车反而更累。”

沈月尘继续道:“大爷既然都进来了,就别下去了,等午时过了再继续骑马走。”

朱锦堂想了想,还以为她是第一次出门,觉得无趣,便多留了一会,陪她坐一坐,顺便用些茶点。

两个人平时都鲜少歇午觉,如今在颠簸的车上,就更是睡不着了。只能坐在一起,喝喝茶,说说话。

沈月尘出嫁之前,只出过一次远门,就是跟随祖母去往莱州探望父亲。如今,算是她人生中的第二次,巧合的是,这次的目的也是去看望父亲。

沈月尘光是闭着眼睛想象,都会能想到祖母和父亲此时在京城会是怎样的得意洋洋。沈家虽然算得上是书香门第,但是祖上还有人做过五品官。

沈月尘心中微微一叹,人在势,花在时,如今朱家和沈家,似乎都赶上了最好的时候,实在是难得地巧合。

沈月尘偶尔掀起帘子,看向车外,见周围都是空荡荡的,不禁诧异道:“这条路看上去很冷清了,有可以落脚的驿馆吗?”

朱锦堂正在闭目养神,听到她的疑问,开口道:“这条路我走了很多遍,依着咱们现在的速度,午夜之前就能找到一间驿馆休息。”

沈月尘拿出之前朱老爷子赏得怀表,看了一眼,心中有数道:“晚上才能住店,大爷不如趁现在小睡一会儿吧。”

朱锦堂一直闭着眼睛,淡淡地应一声:“你也稍微闭闭眼睛吧,这一路会很累的。”

第一百六十章  京城(四)

沈月尘算得上是第一次出远门,经验自然不如朱锦堂老道,经验丰富。

旅程刚刚开始的那几天,她还能够应对自如,可是随着行进的路线越长,时间越久,她就越觉得自己快要吃不消了。

连坐了十多天的马车之后,沈月尘渐渐有点理解朱锦堂,为什么喜欢骑在马上了,就算要风吹日晒,但要比拘在马车里好太多了。

因为要赶路,沈月尘只能在中途休息的时候,下车舒展一下身体,活动活动手脚。

明明是坐车赶路,却比想象中的还要累。

这天早晨突下了一场大雨,雨势越下越大,没法赶路。朱锦堂和沈月尘便在沿途的同喜客栈多住了一天,这间客栈是百年老店,在这一带很有名气。

行商在外的人,不管是打尖还是住店,都会十分小心,从来不住新店,以免被人算计,人财两失。

朱锦堂和同喜客栈的谢老板是多年的朋友了,彼此知根知底,很是稳妥。

谢老板本名谢无忧,今年不过才三十岁,可容貌却是十分苍老,看着根本就不像是一个人正当年的青年人,而是,活像是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家。

沈月尘是第一次见他,不免有些小小地吃惊,若不是朱锦堂提醒了她一句,她差点就要说错话了。

因为要耽搁了一天的功夫,朱锦堂和谢无忧两个人难得可以多聚聚,平时朱锦堂总是来去匆匆,片刻都耽误不得。不过,这次是例外,不是为了生意,而是陪妻子去京城省亲。

同喜客栈之所以有名,一来是因为它是百年老店,二是因为它的酒菜是出名了的好处,虽然建在乡野之地,周围又都是一些小村庄,但是过路吃饭的客人,往往都是来头不小,甚至有些达官贵人也会闻风而来,品尝一下同喜客栈的好酒好菜。

谢无忧亲自温了一壶酒,和朱锦堂两个人一边吃酒,一边下棋,倒也很是惬意。

两人一局过后,朱锦堂是赢家,谢无忧忍不住拍拍手道:“朱老弟近来棋艺见涨啊。”

朱锦堂轻抿了一口酒,淡淡道:“谢大哥太客气了,方才要不是您心不在焉,我这局棋肯定是输定了。”

谢无忧闻言摇头一笑:“输了就输了,没什么好说的,只有输不起的人才会给自己找借口呢。”

朱锦堂点一点头:“也对,谢大哥您一直是个输得起的人。”

两个人都是话里有话,谢无忧最先挑明了道:“上次朝廷筹集粮食,你们朱家应该赔了不少吧。”

朱锦堂直言不讳,实话实说道:“确实不少,几乎把这两年赚得银子都赔上了,而且,还险些背了骂名。谢大哥呢,想必也赔了不少的钱吧?”

谢无忧淡淡一笑,眼角皱起深深的皱纹,道:“朝廷有难,牵一发而动全身……天要刮风下雨,咱们都得跟着遭殃不是吗?”

朱锦堂缓缓起身,走到窗边,看着外面的大雨如注,半响没有说话,只听谢无忧道:“这次的筹粮只是个开始而已,咱们往后的日子要难过了!”

朱锦堂见他的语气有些诉苦的味道,便道:“谢大哥何出此言?您的消息最是灵通不过,风要往哪吹,雨要往哪落,这些事情不是都在您的心里吗?”

同喜客栈,表面上是一件百年老字号的客栈,但是内里也是一个互通消息的好地方,每天都有不少人在这里交易信息,有时常常在谈笑之间,成千上万两的银子就不见了。

朱锦堂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情形,父亲朱峰带着银票过来买消息,而他则是半懂不懂地跟在他的身后,只见,谢无忧只和父亲轻声耳语了几句之后,便把父亲递过去的银票,叠好揣进怀里,然后,风淡云轻地笑了笑。那是有生以来,朱锦堂第一次看见有人可以如此轻轻松松地赚了那么多银子。也是,他第一次发现,这世上原来又比黄金和宝石更加值钱的东西。

如今,谢无忧已经成了他的朋友,而且他也成为了这里的常客。

谢无忧听了朱锦堂这般恭维的话之后,脸上的笑意淡了几分:“今时不同往日,如今我这个乡野村夫,已经是孤立无援了!”

李政登基之后,京城一片动荡,连带着不少地方官员也随之沉浮不定。那些从前给他互通消息的大人物,如今大部分都已风光不在,只能勉强自保而已。

朱锦堂自然能听懂他的话中含义,只道:“谢大哥,您是老江湖了,甭管这外面的风雨有多大,您总有办法好好应对的。往后,咱们还要多多互通消息才是。”

谢无忧闻此拿起酒壶,亲自给他斟了一杯酒,语气感慨道:“朱老弟有你这句话,我心里就踏实了。”

因为阮家出了一位皇妃,如今,朱家在京城的名声越来越大。所以,谢无忧很庆幸自己和朱家多年来一直互有交情,心情有点像是在赌坊赌钱,输得几乎分文不剩的时候,最后一注,却能翻身赢了个盆满钵满。

这是他的运气,也是他的机会。

朱锦堂和谢无忧喝了一壶酒,下了两盘棋,一直到傍晚时分,才回到客房休息片刻。

沈月尘正在屋里做针线,打发时间,见他回来了,便含笑起身道:“大爷,今天输了还是赢了?”

朱锦堂闻言,淡淡一笑:“赢是赢了,只是赢得不痛快。”

沈月尘道:“哦?谢老板今天又让着您了?”

朱锦堂点点头:“是啊,让的我都不好意思再赢下去了,索性回来躺躺,休息一会儿。”

沈月尘闻言笑了笑,再没说话,继续低头绣花。

她一针比一针绣得慢,最后,忍不住轻叹一声,决定放弃了。

朱锦堂听见她的叹气声,转过头看她道:“难得今天不用火急火燎地赶路,你还不好好歇着,何必受这个累?”

因为朱家府上一直有专门做针线的人,而且,身边的丫鬟婆子们也都会针线,所以,缝缝补补这样的事,主子们是从来不用沾手。

“妾身也是想打发时间而已,总不能一整天都睡懒觉。”沈月尘说完这话,微低了低头,继续道:“我果然是没有做女红的天分,只能挑些简单的,稍微难一点,就会出问题。”

朱锦堂还是第一次听她这样挫败的语气,嘴角微微勾起,似笑非笑道:“你要是觉得闷的话,过来陪我下盘棋如何?”

沈月尘微微一怔:“妾身不会下棋。”

朱锦堂看着她,语气很是认真道:“我可以教你下。”

沈月尘还是摇头:“光是几缕线我都理不清了,更别说纵横交错的棋局了,我不要学。我看……大爷还是陪我说说话吧?”

正好,她还正有些事情想问他。

朱锦堂淡淡地应了一声,径直走到对面的床上,半靠着床头躺了下来,选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和她说话。

沈月尘犹豫了一下,开口道:“其实,我从刚刚住店的时候开始,就觉得谢老板这个人……嗯,怎么说呢?就觉得他这个人有点奇怪……”

朱锦堂心中早料到她会好奇这件事,也难怪,自己第一次见到谢老板的时候,也是微微吓了一跳,因为他那个时候的样貌就和现在差不多一样老,可是那时,谢无忧的年纪才不过十五岁而已。

“他确实和普通人不一样,他身上有一种病,一种会让人苍老的病。”

苍老的病?沈月尘听了他的话,脑海中立刻浮现出“早衰症”这四个字,听说患了这种病的人,身体衰老的过程会是平常人快上好几倍,而且,容貌形似老人,器官也会很快跟着衰退。

沈月尘沉吟了片刻道:“听说这种病,都是家族遗传的,看来谢老板的家里人,应该也有这样的病人。”

朱锦堂见她居然还能接上话,不免微感诧异道:“你早就知道这种病?”

沈月尘掩饰道:“以前曾经在庵里见过这样的人,所以知道一点点。”

朱锦堂听了,只觉她没说实话,仔细想想,真的很奇怪。

她虽然从小在偏僻的尼姑庵长大,但是见识却很广,几乎没什么是她不知道的,或是没见过。写字,算术,还有平时说话时,不经意透露出的只言片语,一切地一切都让人诧异。

沈月尘此时并不知道朱锦堂的心思,只是继续问道:“我听大爷说过,这间同喜客栈是百年老店,那么谢老板也一定有家人在这里了。”

朱锦堂微微缓过神来,“嗯”了一声道:“听说,他的父亲和他是一样的,只是我没有见过。”

沈月尘轻轻点头道:“恩,原来如此。”

朱锦堂看着她若有所思的脸,忽然问道:“看到这样的人,你会觉得害怕吗?”

从前,他和秦氏入住此处的时候,秦氏一看见谢老板就吓得慌忙地别开了眼,那神情仿佛他是什么妖怪似的。虽然,谢无忧已经见惯不惯,并不在意,但还是会让人觉得失礼。

沈月尘想了想道:“虽然有些奇怪,但不会觉得害怕。我看谢老板为人很随和,很沉稳,一看就是个精明豁达的生意人,其实也没什么可怕的。”

朱锦堂淡淡道:“说实话,谢无忧其实是一个很可怕的人,和他做过生意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可以有能力帮人摆脱一切烦恼的人。”

沈月尘听得似懂非懂,只道:“大爷说的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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