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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情与血-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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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真反省事情经过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如果将来再有类似事情生,我会用书桌砸了对方后假装受伤摔倒,就能连检讨也不必写了。”

    ……

    下午放学,陈依等到那男孩推着单车离开学校大门后才离开教室。

    这座城市没有真正的冬天,九月份的天空仍旧烈阳高照。学校的周围也没有修理单车的店铺,只有离开住宅区拐弯再走五十米的天桥下才有在路边摆摊修理单车的小买卖人。

    这种天气推单车步走绝不是件愉快的事情。

    快离开小区的时候,那男孩浑身已经被汗水湿透。

    陈依在这时候骑车追上他。

    “早上我的做法是太过份了。但希望你能体谅一二,我的单车昨天新买,恳求我爸很久,被你那么撞歪墙上实在很生气。”

    那男孩依旧沉默推车前进,脸色却没那么冷了。

    陈依指指后座。

    “你骑上车抓着后座,我带你过去买气芯。”

    那男孩略显迟疑。

    “不会还生气吧?都是同班同学,抬头不见低头见,为这么点事情闹的不可开交多没必要。今天的事情我们都有错,不如一笔勾销忘了吧。”

    男孩终于表态,默然上车,抓住陈依的单车后座。

    对于这结果陈依感到很满意。

    当一场比斗中你已经取得胜利,就不能给对方反败为胜的机会。如果不能让对方畏惧屈服,就要设法消除对方的仇恨,化敌为友。既然不再是敌人而是朋友,对方当然不会再跟你斗。

    这是聪明的做法。因为陈依能想到很多种早于报复的可能,他的单车是新的,这男孩的单车不是。

    这男孩可以偷偷的拔走他的气芯让他也在烈日下推车步走十几分钟,也可以拿钥匙在崭新的单车横杠上划下道醒目的印痕。

    如果让敌意继续存在,最后演变成这种斗争,他是新单车,注定吃亏。

    现在这样很好。

    一路到修单车的小买卖人的地方,他们都没有再说过话。

    陈依并没有兴趣真的跟男孩交朋友,毫不介意。他知道男孩绝不会再主动挑事,人们接受别人好意的同时必然自觉亏钱,无论是否表现,都会视对方友好。这是很寻常又普遍的心理。



………【第十节 渴望公平的心】………

    对男孩的处理方式陈依还有另一层考虑。

    人有时候就像加工制造的产品,其中总有个别不合格的失败品。每个年级甚至班里,总有一撮恶劣的坏孩子。

    他们无事生非,优越感和自我价值建立在欺负弱者的基础上。

    他们总想方设法的讨好跟了校外古惑仔的学生,一边又狐假虎威的对弱小的乖孩子动辄呼喝瞪眼威吓,或者推搡戏耍取乐。这撮人在近似烂仔的学生眼里几乎没有地位,但又让乖学生畏之如蛇鼠。

    学生属于什么类别,在校园里很好区分。

    不能惹的学生绝不是高大强壮,那时代烂仔的象征是追逐潮流奇装异服的群体,抽烟更是他们独有的标志。那时候的乖学生和普通学生绝不会,也不可能穿另类突出的衣服,穿耳洞戴耳环。因为父母就会先把他按家里地板上狠狠修理个够。

    除了不能惹的,还有一类属于没必要尽量不惹的。这类群体成份多是些不能惹群体相识的朋友,还有就是不怕吓又打架凶狠的。这类学生冲动易怒,动手不分轻重。除非主动挑事太得罪人,否则纵使烂仔群体的学生也不会吃饱了撑的去招惹。

    狐假虎威的那批坏产品般的群体当然更加不会。

    陈依虚张声势的抓书桌砸人,为求让同学眼里对他形成这种定义。

    他成功了,三班里也有坏产品般的学生,没事推推搡搡对人呼呼喝喝装凶狠,欺负那些默不作声不敢稍作反抗的学生。

    但没有人来招惹他。

    甚至在推搡戏耍陈依前排的男孩时,他多事插手,那两个狐假虎威的小恶棍也没有作声。

    开学一个月后班里调整过座位,他和路遥仍旧同桌,前面多了一排。

    他前排的那个男孩是个特别的人。

    陈依知道一种说法,人的双手自然交错合拢时,左手拇指总是最靠近胸口的人逻辑思维较感性思维强,如果是右手拇指靠近胸口,则是感性思维优秀于逻辑思维。而大多数人都是后者。

    他前排的男孩常习惯保持双手交错合拢的姿势,左手拇指从来最靠近胸口。而且这个男孩上课很少听讲,也很少说话,总是独自思索些别人猜不到的东西。但是,这个男孩的数理化考试成绩总在班里名列前茅,只是文科成绩比较一般。

    这类学生好像每个年级甚至班级里都必然存在。老师也会对这类学生特别关注教育,即使他们的文科一塌糊涂,上课从来不听课作业总是不交,也仍旧固执的认定这类学生非常聪明。同学也会觉得这类学生很神奇,从来不听课不笔记甚至不完成作业,偏偏考试成绩很好。

    但陈依觉得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理科其实最容易得到好成绩,文科必需理解字的意思并且记忆课本大量的文字内容。

    但理科需要记忆的东西很少,一堂课里需要知道的只是新公式的含义。只要明白这点,所有以此为根本设计的题目都能解答的易如反掌。

    其它的例题和文字都只为那区区几十个字的公式和公式字符做解释而已。

    譬如x加1等于6。求x等于多少是6减1。明白这公式,无论1和6变成什么都无关紧要。

    复杂的题目不过是蓄意隐藏套用公式的必要条件。譬如把6变成y,再告诉你y加2等于8。不过是让解答过程多一步而已。

    但是,从小学起就有同学请教数学题目。无论陈依怎么告诉他们1和6的变化无关紧要,请教的学生好像总不能明白,总是因为1和6的变化陷入迷惑。

    后来他不得不承认,跟这类同学的确无法解释明白,不如直接给他们解题过程来的有效。

    现在他前排就坐着一个某方面和他类似的人。

    陈依看眼后排,一个男孩肆无忌惮的竖起课本,趴桌上睡觉。

    这也是个从来不听课也不交作业,但理科考试总在班级前五名的‘奇迹’。

    这个孩子叫王福,跟前排的于成杰不一样。

    王福很懒散,从骨子里就透出对学校无所谓的态度,常常不穿校服上衣,今天是黑色印荧光骷髅的显眼T衫,昨天是闪光的银灰衬衣。下课放学就跟年纪里几个同样服装另类的孩子混迹一起,出了校门就点烟。

    于成杰的容貌很清秀,皮肤白皙,体型不如王福高大强壮,但很匀称结实。很少说话,但同桌请教他问题,必然认真的回答,即使是隔着个走道外貌能吓倒大象的女生找他请教题目,他也绝对耐心。

    于成杰跟班里许多男同学一样暗恋路遥。因为她的确漂亮,年级里别班不少男生都希望认识她,课间有事没事经过时目光都会透过窗户朝她注视。不过那个年代敢跟陌生女孩搭讪的还是极个别,公然谈恋爱更不可能。

    教师会知道了要教育,然后是年级主任教育,接着通知家长继续教育。女学生们会用异样目光注视,背地里拿来讥讽嘲笑。如果哪个女学生遇到的男朋友是个大嘴巴,把相处的事情跟旁人说了,更是种厄运。

    很快所有人都会知道那个女学生已经没有了初吻,已经不干净不纯洁的事情。是的,那个年代的普遍认识和看法就是如此。

    于成杰也只是暗恋路遥而已,而且他在这方面是个很羞涩的孩子,跟路遥说话时都时常脸红。

    路遥时常会请教些理科题目,陈依总怀疑她是无话找话。因为她的成绩很好,而且全面优秀。

    她不仅请教陈依,也请教于成杰。

    陈依和于成杰会渐渐熟络要归功于她的桥梁作用。

    于成杰回家的路线跟陈依基本一致,开始他主动放学等陈依同走,渐渐变成了习惯。后来他开始早上在路口等陈依,不久一起踩单车上学也变成了习惯。

    这样的形影不离持续了两个月,他们的交谈才渐渐变多。他们都不是容易敞开心扉的人,这之间即使放学同走,上学同来。多数时候一句话也没有,只是一起走,一起来。

    这天早上于成杰依旧在天桥路口准时等待陈依,然后一起踩车到校门外,一份豆浆加肠粉是他们的早餐。

    “班主任说今天要重选班长。你会投谁的票?”

    “路镜。”

    陈依的回答让于成杰很意外。

    直到把单车锁进靠边的棚下,他终于忍不住说话。

    “路遥挺喜欢你的,她一直想当班长,你怎么会不选她?”

    漂亮女人很容易让人情不自禁的想入非非,善于运用这点总是很容易成功。陈依看过不少乱七八糟的书,最后得出这种结论。于成杰会有这种误会毫不奇怪。

    “你误会了。她找我说话多只是因为想当班长。”

    于成杰默默不语的跟陈依走进楼梯道,那张脸上没有对这话的激烈情绪反映。

    “她应该不是这样的人。”

    快进教室时于成杰才说了这么一句。



………【第一节 生怨】………

    陈依没有回答。

    因为他判断路遥当不上班长,尽管男生可能最少有一半会选她。

    路镜不漂亮,话不多,也不少。处事很公正,说理不帮亲。从不打小报告,性格十分平易近人。

    路遥很漂亮,性格看似开朗单纯。但处事暗藏圆滑,也不止一次帮别人说情托课代表放过不交作业的同学。而且男生虽然都挺喜欢她,但女生背地里觉得她卖弄风骚总喜欢群男人堆里,风评很差。

    最糟糕的是陈依知道路遥暗地里多次打小报告。

    开班会前,陈依一群小学同学和几个三班里较熟悉的男孩埋堆闲聊,说到选班长的事情时,几乎全说要投票路遥。

    “陈依肯定也投路遥她老跟你说话是不是对你有意思?”

    “我投路镜。”

    一干人都感到吃惊。

    “为什么?”

    “你们为什么选路遥?”

    陈依不答反问。

    “她漂亮啊……”

    “你看路镜长的……”

    一群男孩七嘴八舌的拿路镜的模样取笑,乐此不倦。

    “路遥不当班长就不漂亮了?不当班长你们就不能意淫她了?她当了班长你们能亲她一口还是能抱她一宿?因为漂亮选她才该问为什么吧。”

    就有人七嘴八舌的说开了。

    “就是哦。谁当班长关我们屁事。”

    “路镜其实人不错。上次放学我跟x不小心把玻璃打碎了,路镜正好回校拿东西看到,叫我们第二天早上前买块玻璃安好,说不会告诉班主任。”

    “后来班主任不是在班里批评你们了?”

    “不知道班主任怎么知道的,绝对不是路镜打小报告。第二天我就怕她口是心非见她去办公室就跟着过去偷听,下午时班主任还把她说哭了,怪她隐瞒事情。”

    陈依知道那事情是路遥打小报告,那时候她和路镜关系还好,那天放学一起回的学校,只是没进教室,但也知道此事。也是这件事情之后路镜再也不跟路遥来往。

    但他从不喜欢说人是非,此事虽然心知肚明却从来没对人提过。

    路镜那天确实被班主任说哭了,当时陈依在办公室被英语老师罚抄单词五十遍。陈依跟路镜从几乎没有说过话,但一直认为她是个有德的人。班长分两种,一种为班主任当班长,另一种为班级当班长。

    荒唐的事情虽然很多,但陈依觉得三班的同学不会在这件事情上犯糊涂。

    班会的选举结果最后是路镜以十三票领先。

    面对结果的时候,路遥不仅脸色难看,甚至眼眶红。

    第三节课的时候,路遥的脸上藏着愤怒质问陈依。

    “听说班会前你叫那些朋友别选我,是不是?”

    陈依早知道会有人对她这么说。

    “是。”

    “为什么帮她?”

    “我想要一个公平的班长。”

    路遥那对芊弱的拳头竟然激动的紧握抖。

    “我想不到你是这样的人!好多次你没交作业我都帮你跟课代表说情不让老师知道……”

    “没错。但是你不知道在你说完后我就让课代表在本子上该怎样就怎样的写上了我的名字。”

    陈依不理会路遥的错愕,放缓了语气。

    “当时我已经态度明确的高你不要这么做。所以不必说这些,我选路镜只是因为她公平。”

    “我看错你了,陈依!”

    这节课,他们再没有说话。

    课间活动的时候陈依正在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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