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玄幻电子书 > 傲世法则 >

第73章

傲世法则-第73章

小说: 傲世法则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吸吸鼻子,汤森闻到点肉类的气味,眼睛一转,他顿时就被墙边桌上的一只烤鸡吸引,跑了好半天的路他真是饿了。
  于是汤森左右看看,垫着脚尖靠近拐角处的桌子——以汤森的本事,“嗖”的一声拿走烤鸡不是问题,但是呢,做贼要有做贼的自觉,要小贼要有做小贼的自觉。
  对衙内来说,这叫体验生活,必须要让自己进入角色,那才够爽。
  汤森注意着身后,十分享受地伸出手去,两根手指“变成”个小人,指尖在桌面上交错点出,一路“鬼鬼祟祟”的靠近烤鸡,甚至还绕了个弯,这才“攀”上了鸡腿,最后轻轻一拉——居然没拉动!
  烤鸡自然没有这种本事,胳膊掰不过大腿的说法,在这里肯定不成立!
  “嗯?”汤森不回头还好,这一回头,他顿时又惊又怒!因为他看到在对面、抓在另一条鸡腿上的另一只手!
  一只戴着灰黑布手套的手!
  这只手套的布料很普通,但做工繁复针脚细密,覆盖在不厚不薄、不肥不瘦的手掌轮廓上,柔和的线条从指尖开始,最后归拢在手腕处,衬出手掌的稳健有力、手指的窈窕修长……
  “好,好,好。”汤森脑中念头一闪:“好一双贼手!”
  汤森的目光向上移动,灰黑布的衣袖进入眼帘,与手套同样的布料,却不知用什么手法勾出了流云样子的暗纹,手肘关节略有弯曲,正是第二次发力夺鸡的先兆——汤森嘴角溢出冷笑,五指一紧、硬是没让对方得逞。
  “跟我抢?还早了一万年!”汤森面带得色一仰头,把目光放到对方的脸上。
  对面的盗贼脸上蒙着灰黑色的蒙脸布,连头发的包得挺严实,但这块布却让他的脸部轮廓更加明显,也掩不住稍有些消瘦的面颊。
  他五官端正、淡褐色双眉长的很秀气,眉梢也挺长挺雅致。
  大眼睛、双眼皮、鼻梁挺拔,肤色白皙,这正是迷死人不赔命的小白脸长相。但在那双纯净沉默的湛蓝眼珠里,此时涌动的愤怒又使他的气质显得很锋利。
  “孙子——别跟我抢。”汤森冲他呲牙,这厮的打扮绝不是主人:“你不会是个娘炮吧?”
  “放手!”对方听了汤森的话更加愤怒:“你想变猪头吗?”
  “哟呵——”汤森被气笑了,娘的什么时候一个乡间小贼也如此嚣张了?西海岸真是出人才啊!这样想着,他的拳头已经握起来了。
  “你们……”汤森正要出拳,靠里的侧门边突然走出一个小女孩,她头发上扎着黑色蝴蝶结,穿着漂亮的蕾丝宫装裙,怀里还抱着一个布娃娃,睁着一双大眼睛问:“你们是谁?”
  这才是主人吧?汤森顾不得打人,清清嗓子就要开口——但他怎么都没有想到的是,旁边的小贼先开口了。
  他对小女孩说:“你猜。”
  汤森当场噎住了,同样一句回答被他生生地咽了回去,整张脸上泛起了真正的愤怒。但就是这一分神的时候,乡间小贼已经“嗖”的一声抢了烤鸡夺门逃走!
  汤森差点没骂出来,但小女孩的目光却笼罩住了他,对着一个如此可爱的小萝莉,他可骂不出脏话来——这个就是家教,他老子拿武装带抽出来的家教。
  “你是谁?”小女孩还是瞪着她那双漂亮的大眼睛:“是谁?”
  “我……我……”汤森笑了笑,用温柔的语气对小女孩说:“我是雷,我是风。”
  他转过桌子边,停下脚步又一笑,娘炮的文艺腔脱口而出:“我是朝霞,我是彩虹。”
  “我——”汤森背过手去,终于摸到一只猪蹄子:“我就是天空!”
  然后身影一缩,汤森从窗子上倒翻而出,偌大的厨房里,只留下一个膛目结舌的小萝莉。
  翻上屋顶的汤森也顾不得暴露行踪,两眼一扫,就瞅见正在往村外飞驰的黑灰色身影。
  “孙子——给爷站住!”村落上空顿时响起汤森无比愤怒的吼声:“你居然敢抢我台词!”
  汤森的怒火不是乱来的,身为一个衙内,最不能忍受的事情里有这么两样——参加晚会撞衫(军装不算)、跟人说话的时候被人抢了台词。这可是大仇!怎能不报?
  “你想变猪头了?”可恨的是,那抱着烤鸡的乡间小贼还回头,轻蔑而冷淡的喵了他一眼:“只要你追的上,我可以成全你。”
  “我就靠啊!孙子你等着!你等着!”汤森又气又急,差点没用一个咆哮给他轰上天去,但不行,男人的事情必须用男人的手段来解决,一定要追上他,一定要把他打成猪头才行!
  必须用烤鸡噎死他!
  任何一个人,无论他多么的普通多么的卑贱,只要不是傻子,那么在他内心中就至少有一处不能被触犯的范围。
  这里所保存着的,有可能是一段零散记忆,也有可能是一个模糊的名字,但无疑都是能令他赤诚面对的存在——俗话也说了,伤不起。
  只是站在普通人的角度,面对巨大的现实压力,普通人知道自己不够资格把这个叫着“逆鳞”或者“底线”,所以他们大多选择把这块蕴含怒火的隐秘深深埋藏起来,以免引发悲剧而自我毁灭;但衙内却完全不一样,他们不但有很多片逆鳞,而且从不隐藏,甚至就那么明晃晃的挂在脖子上,专等着某些倒霉蛋撞上来。
  因为衙内的生活也会乏味,而这是个发飙的好借口——喂,这是小爷的逆鳞哟!
  当然,这也包括汤森在内。他的确干过那种只说“我是某某”然后借口别人不认识而发飙的无聊事,至于跟别人微笑寒暄然后转头问熟人“这孙子谁啊?”的事情也经常复习……所以说衙内这种生物,在某些事情上、在某些时候还真是有点故意耍贱。
  当然,能撞在衙内逆鳞上的倒霉蛋都不会是普通人,因为衙内对神智正常的普通人有很大的包容心。你是一个衙内,你好意思跟普通人打对台?除非像汤森这种例外——在汤森心情不好或者特别好的情况下,他会把自己压制到普通人的程度,然后跟人比谁的板砖抡得圆。
  不过在苏醒过来之后,首先要为自己和手下兄弟的身家性命拼搏,这种事情汤森就完全顾不上了。但是现在兄弟有了,军队也不少,而且还有地盘,往日作派自然就悄悄滋长。
  所以,被抢了台词这个意外,已经把汤森这一副衙内小心肝烘的美滋滋的。加之对方鄙视、轻视、漠视的神态,他的怒火开始熊熊燃烧,哪怕是一路追到光辉圣城去,他也要把前面这个乡下土贼给收拾了!狠狠的收拾!
  事实上,他已经追出十多里的,而且一路上还丢了不少石块土疙瘩打人家。
  “孙子!看招!”又一块小石头飞出汤森的手心:“别客气,吃了它!”
  一路东躲西藏累得气喘吁吁的乡下土贼终于忍受不住了,他脚后跟“吱”的一声来了个急刹车,然后左脚尖一旋,右脚瞬间弹起,“啪”的一声就把石头踢了回来。
  但他却没想到自己的对手阴险狡诈的程度,汤森手里拿布包了三十多个石块,趁土贼转身的时候两手一抖,把石块劈头盖脸地泼了过去——土贼那能想到自己有这种待遇?但一时之间也没有好办法,只能忍痛丢了烤鸡全神应对,专挑那些大的、棱角尖锐的石块躲。
  不得不说,作为一个贼,他的观察力很强,动作也很灵活,甚至带出一些姿态风雅步伐飘逸的意味来——只是干净利落的踏出两步,他就把自己移出石块的攻击范围!
  但即便有这样的本事,土贼最后还是载了,而且是载在某人混在石块里的各种调味品上。几声轻响过后,他头上已经染上了红色的粉末,肩上斜挂一片淡黄色的胡椒面,腰侧还有几点酱油的痕迹……总之,现在的土贼全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子烧烤香气。
  “哈哈哈哈——你以为你是黄金右脚?”汤森意气风发,两手叉腰大喊:“孙子,服吗?!”
  其实在土贼停步转身的时候,汤森就看出土贼不简单,但这不妨碍他有所建树的快感——酣畅嚣张的笑声还在天上回荡,就听“啪!”的一声轻响,一块泥巴盖在汤森左脸上,很明显,乐极生悲说的就是这种景象。
  “看不出来你还有胎记啊!这形状真别致。”乡下土贼冷漠的回应着汤森,他不再像之前那样压着嗓子说话,声音立即就变得清朗起来。
  他带着讥讽语气,但腔调显得柔和文雅,能跟西海岸的蛮荒背景相互融合,哪怕是跟土著混了很久的汤森,此时听起来也不会感到怪异。
  衙内吃亏了,第一反应不是哭着转身抱大腿,也不是面色狰狞的吹哨子,而是豪迈地笑。
  “哈哈哈哈哈!”汤森抹去泥巴,放声大笑之后脸色一正:“你!去!死!”
  起步、腾身、飞腿!
  两条身影不约而同地飞起、两条同时弹出的飞腿“噗”的撞在一起!
  “丝——”两人都痛的倒吸一口凉气,汤森落地时踉跄,土贼也退了两步才站稳。他们相互打量的目光中不但又怒又恨,还多了点疑惑与谨慎。
  “对方不简单!”汤森和土贼同时顿悟了,而且,两人的下一个顿悟都发生了奇异的转变:“管他什么玩意,机会不好找,先打了再说!”
  于是“啪!”的一声响起,这回是两只拳头撞在一起。
  “嗯——!”汤森挺胸抬头,土贼目光如电,但都把痛到抽搐的右手背到身后去。
  “土贼,有两下子。”汤森嬉皮笑脸;土贼冷若冰霜:“流氓,也不差嘛!”
  “取你狗命!”针尖对麦芒:“送你归西!”
  这一回,汤森没敢再用打老师傅的乱拳,而是换了厉害很多的擒敌拳;土贼不退不让,踏着一种沉着稳健的步伐迎上来,拳头走了个圆弧砸向汤森下颚——汤森变拳为掌挡住对方攻击,同时一肘撞向土贼胸口。
  土贼临危不乱,膝盖暴起回撞,典型的两败俱伤打法。
  “砰!”地撞击声中,两人身体错开,居然是谁也没占到便宜。郁闷到极点的土贼转身,正想提升威力给这流氓来个狠的,却没想一粒黑影飞闪过来,然后眉间就是一痛!
  如此要紧的部位被袭,土贼不由一愣。然后有一粒红通通的东西从他额头上掉下来,原来是一枚染了色的松软草籽。说起来,被这东西打到也不是很痛,但代表的含义不一样。
  “你——”汤森一脸冷酷地把小弹弓插到腰带上,目光中带着一股不屑:“已经死了!”
  土贼又愣了一下,才明白对方的意思是“你死了”。
  “我低估了你的无耻,但这种错误我只会犯一次。”土贼并没反驳,相反他的目光更加镇定了些。说着这样的话,他伸手取下了自己头上套的布——坦白说,在这个头套还在的时候,汤森已经看出土贼长相不凡,但其实,土贼的长相比他预想的还要出色。
  他有一头灿烂蓬松的金黄色长发,五官清秀俊美,但神情刚毅,有点英武逼人的意思——但是有这种长相的人不是应该选择其他的职业吗?
  “我看见长得像小白脸的家伙,就想打他的脸。你说你长得……啊!这个模样,去勾引良家妇女多好,为什么要跑来偷烤鸡?而且还专挑我选的?”汤森带着一脸不解的表情:“别说我不给你机会,你是想被打左脸呢?还是想被打右脸啊?现在投降的话,还有优惠给你。”
  “优惠吗?承蒙关照,真是不胜感激。”他拿出一块精美的手帕,落落大方的擦去额头上的红色颜料,然后对着汤森微微一笑。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况且土贼这笑容是如此的真诚善良、温柔坦荡,汤森一时吃不准这个很有艺术气质的家伙想怎么做,所以这次换他楞了一下。
  但就在这个发愣的瞬间,他看到了土贼的鞋底——对方这一脚来得毫无预兆、极其讯猛。
  “我靠!”汤森两手上举,“嘭!”的一声,他虽然勉强挡住了,但没想到会被这脚踢退了半步。而且土贼得势不饶人,一脚更比一脚快。“嘭!嘭!嘭!”又是几脚瞪上来,汤森下盘不稳无法反击,两只手臂都被踢得麻木了。
  他从两臂的缝隙中看过去,土贼并没有放过他的意思,而且他看汤森的目光中明显带上了敌意,而不是之前的单纯愤怒。
  “啊——呸!”眼看自己就要被踢下山坡,万般无奈的汤森只好冲他吐了一口唾沫。这是个下意识的动作,通常帅哥们会极力避免此类打击,对手越帅越管用。
  果然,占据主动土贼有惊无险地避开了,他站在上风,眼中闪过不能置信的惊讶和鄙视,而且激动得手指发抖。汤森心中苦笑,知道自己疏忽大意,这下算是把土贼给真正得罪了……
  没错,在之前的交手中,汤森和土贼算是半斤八两,而且两人风格近似。可以说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