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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傲世法则-第64章

小说: 傲世法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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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马奇人的财力物力,再加上晨曦议会的支持,骑兵的总数也只能保持在两百人上下,因为这支骑兵实在太昂贵了——全员都装备着来自内陆的精良武器,金属铠甲是改装过的见习骑士铠,仅这幅全身铠就重达四十余斤。能穿起这套铠甲的武士,都是从部落中层层遴选而出的佼佼者,他们的作战经验最丰富、体格最强壮、对酋长也最忠诚。
  马奇部落一共拥有两名异能师,除了长年陪伴在酋长身边的烈火师之外,另一名异能师就直接配备给了骑兵部队。所以从战斗力上评价的话,这支骑兵是当之无愧的本区域最强,而且他们也没令自己人失望过,在历年战争中,骑兵始终保持很高的胜率。
  在不久前围剿瓦胡部落的战役中,骑兵的功劳也是最大,最终决战时,由他们组成的钢铁阵列正面粉碎了瓦胡人的突围企图——那可是瓦胡六百精锐和上千平民的轮番冲击!
  但这时没人会想到,他们的敌人也看上了这支部队,或者应该说是看上了他们的装备——在什么东西都稀缺的荆棘玫瑰眼中,两百套见习骑士重甲还有配套的武器,这简直就是个宝库啊!如果不抢过来,怕是老天都会唾弃自己。
  汤森的信条之一是不打无准备之仗,所以他充分调动了手上的人力资源,汇集了所有关于马奇人作战的情报,充分了解到每一支马奇部队的建制、配备和作战风格,甚至还从仓库里翻出他们的库存装备检验——有瓦胡人和这个营地的帮助,马奇人在他眼中如同裸体。
  在汤森的角度看,打败马奇骑兵根本不是问题,关键是如何一口吃掉——现有条件下,两百骑兵很可怕,两百精锐步兵也很难缠,但如果是两百骑着战马的精锐步兵,那事情就大不一样了。穿上骑士铠甲,骑着雄壮战马,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天下无敌,在这场战争中,相反还很大程度上削弱他们的优势。
  其实,主力兵种是要专注某一领域的作战,又或者是要兼顾各种情况,这两者并没有绝对的好坏对错之分。从部队本身角度来看,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会有固定答案……这就好比一碗面粉,做个小面包就紧,做个大面包就软,不可能两边便宜都占。
  打战这种事不能一厢情愿,就跟厨师做面包的时候要考虑客人的喜好一样,对症下药才会立竿见影。你如果是面包,就要被撕开泡汤抹盘子,如果你长得像肉包子,就别埋怨被人拿去打狗……一支四不像的骑马重装步兵,他们其实两头不冒尖,属于卖不出去的赔钱玩意。
  之所以从前能够驰骋称霸奎尔萨北方,是因为他们还没遇到真正强大的军队。
  袭占营地只是战争的开局,在此之后,汤森针对马奇骑兵的设伏才是关键的重头戏。
  大战靠谋划,小仗看发挥,袭击讲究分秒必争,红色帝国的战争理论也很注重这点,所以在此战中,汤森对部队的要求就是先敌到达、先敌展开、先敌攻击!
  战场选择在距离马奇主营地三十里处的一个缓坡,距离最近的北营不到十五里。这个距离还不到准备作战的心理红线,所以敌人除了派出侦察兵探路之外,不会有更多的作战准备。
  这也体现出汤森的阴损狡诈,因为走在这个缓坡上,侦察兵既能够清晰的看到南营燃烧的浓烟,也能看到北营的概况,关心则乱,这会在很大程度上转移他们的注意力。
  而且在普通人看来,这个缓坡真不是设伏的好地方,它长不到六十米,高不到二十五米,而且是一条直路,路宽不到四米,路两侧没多远就是与行进方向垂直的陡坡。总之,这里既没有开阔地安排弓箭手,也没有可以固守的险要地势,甚至满地青草连火都放不了。
  但汤森偏偏就选了这里做战场,他每个环节都打在敌人的心理盲点上!
  因为受地形限制,一百二十人已经是潜伏的极限了,就是这个人数,还要把不少人挂在两侧的斜坡上,当然他们都是汤森最拿得出手的老底子部队——三十个近卫、三十个长枪手、二十个弓箭手,其他的全是轻步兵。
  在强大的伪装潜伏能力帮助下,几组马奇人的战场尖兵就像睁眼瞎一样打汤森等人身边路过,然后无比激愤的冲向了前方的原野,就是没发现草皮下灌木中还藏着一支部队!
  正午时分,姗姗来迟的马奇人骑兵出现,他们以纵队方式抵达缓坡。
  不愧是马奇部落最精锐的部队,即使前面有尖兵探路,他们依旧习惯性的保持着战地警惕——整支部队大致分成两个部分,前面的骑兵队形很整齐,每排并列四骑,共有二十多排;后面是相同数量的骑兵,但队形要稍微散乱些。
  两拨人之间有三十米的间隔,这里是留给异能师和指挥官的安全位置。
  这种队形简单但有效,可以应付任何方向的突发状况,而且也利于指挥和展开。但遗憾的是,这些优势并不包括在上坡路段遭遇突袭——领队的马匹上坡时可以因情况而变换速度,可后面的人因为视野不良只能亦步亦趋,这必然造成连锁拥挤现象。
  更重要的是战马上坡要用小步,虽然这种马匹体重超过六百斤,但身上的载重也不轻,不可能在这里还保持速度优势,所以马上的骑手也很难对突发敌情做出恰当反应。
  就在领头的一排战马驼着两百多斤的重量、喘着粗气走到距离坡顶十五米距离时,一声冷酷坚决的命令声响起,只有一个字:“打!”
  最前面的骑兵旗手猛的抬头,只看到一道雪白的光亮掠过视野,然后视线就离奇的跃起,整个天地都在飞旋。他甚至看到下方有一个无头骑士,右手还举着半根光秃秃的旗杆,而一群手持长枪的敌人正从两侧冲上路面……然后视线剧烈抖动,全部视野被一片杂草给占据。
  “那是……我?”这是旗手最后的意念,之后他就失去了一切感知。
  旗手被一刀斩下头颅、战旗同时被砍成两截,这个开局带给马奇人的震撼相当巨大,也完全出乎他们的预料——敌人居然没有逃走?他们居然还敢用这点人手来设伏?!
  “有埋伏!”第一排的骑兵军官大吼一声,伸手就去拔剑。
  就在旗手的鲜血冲天而起的时候,三十名敌军长枪手已经完全占据了路面,四排亮晃晃的枪头分外狰狞,居高临下的直指马奇人。
  “长枪队——前进!”刚刚砍了马奇旗手的军官大喊一声,他把手中的长刀一横,冰冷的金属破空而动,低沉的呼啸声响起,第一排的四个马头同时被斩断!没了脑袋的马身或侧倒或后退,马上的骑兵全被摔了下来,包括刚把大剑拔出一半的领头军官。
  穿着四十斤的铠甲,各种零碎加起来将近六十斤,他们从马背上砸下去就别想再站起来,四个倒霉蛋只能在半昏迷中一路向下滚,被自己人的铁蹄踩踏再踩踏。
  “前进!前进!前进!”敌军的长枪手紧紧依靠在一起,随着呼喊声一步步走下去,三步之后微微下蹲,两排一尺多长的枪头对着第二列骑兵的马头就刺——经验丰富的军人很难被吓到,但战马可不一样,趋利避害是生物的本能,看到枪头迎面而来,这些畜生自然会躲。
  这一躲,可就出大事了!
  两侧的马匹会下意识的转向,但打横的马身目标更大,当即就被长枪刺中,剧痛之下的马匹开始挣扎,然后向坡下摔倒!这几百斤的分量砸在路面上,可以说是飞沙走石,翻滚起来的破坏力比一般的檑木还要厉害。
  一个跟着战马同时摔倒的骑兵,连惨叫声都来不及发出就被直接摔晕过去;另一个骑兵在倒地时叫了半声,然后就被自己的战马压断了脖子。
  中间两匹马倒是没转向,它们是直接往后退,立即跟第三排的战马撞在一起,只能容纳四匹马的空间挤进了六匹马,变得连动弹一下都嫌艰难,更别说什么抵挡动作了——但从上面杀下来的敌军却不会给马奇人任何机会,他们依然在呼喊声中前进。
  “前进!前进!前进!”三声之后,他们越过了倒毙的战马,尖锐冷冽的枪头再次突刺!而第三排的骑兵受空间限制,连武器都没有抽出来——于是之前的悲剧再次上演,一匹战马被当场扎成马蜂窝,剩下五匹马可耻的后退,又跟第四排战马撞成一片。
  窄窄的路面上,大堆战马拥堵在一起,有的要上前,有的想退后,有的在躲避,有的干脆就受惊开始踢人,真是纠缠不清的混乱……第五排的骑兵见势不妙已经下马了,但他们却被退下来的战马逼得不住后退,甚至有挡了战马的路、在战马坐倒时被一屁股压死的!
  敌军四排长枪手的脚步从不停留,他们也不去理会那些摔倒的骑兵,严格保持三步一刺的频率,像是精密运转的机械一般——其特点是节奏稳健,手法粗糙。
  在长枪兵身后,一群刚刚从路边爬起来的“杂兵”也上阵了,这些人装备不一但异常老辣。他们会用脚踩住倒地骑兵的后心,左手抓起他们的盔樱,右手的短剑弯刀顺着头盔和肩甲的缝隙刺进去,搅动之后拖出一蓬猩红来——其特点是手法精细,残酷高效。
  战马和骑兵的尸体,就像檑木一样滚下来打乱自己人的阵脚,后面紧跟着敌人的长枪阵列。于是,马奇骑兵阵列从缓坡顶部坍塌了,这就像堆积木似的,轰隆一声之后局面就变得不可收拾。
  有一些骑兵拼尽全力驾马出了路面,但他们立即会在路边遭遇不测,通常是战马肚子上挨几刀,然后从两侧的陡坡摔下去,虽然只有十几二十米高,但摔死人的条件之一是看重量。
  卑鄙的敌军,他们在整个坡上都埋伏了人!
  “前队退后列阵!稳住阵脚!”这时候,缓坡下的骑兵指挥官别说后悔,他连吐血的心都有了:“后队上前,平行阵列支援!”
  其实在他发令的时候,刚上缓坡的骑兵们就自发的退下来了,但在这么狭窄的路面调头可是高难度动作,所以最后只退出了三四排的样子,从距离来说也就是十来米。而在更前面的路面上,挤成一团的骑兵还有将近三十人——指挥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被撞倒、被摔下马、被敌军用宰鸡手法屠杀殆尽。
  血淋淋的路面上,此时已经有更多的敌军出现了,长枪手在前,轻步兵居后,那些杂兵松散的占据了道路两侧。在那个凶悍的军官带领下,他们步调一致地向骑兵们杀来,完全无视那些已经下马、正在列阵的马奇“骑兵”。
  很快,缓坡上的厮杀就彻底结束,算上那些从两边摔下去的,马奇人在这段路面上丢了大约五十人。也就是说,仅仅一个相见欢,马其部落的精锐就死了四分之一。
  好在前队后半部分有惊无险地退了下来,五十来人在距离缓坡三十米处排列成排,他们两翼前突,中段后凹,是个逗人进攻中间然后两翼合围的小阴险队形——后队骑兵全员下马,从两翼靠近,按序列充实到战线上。
  另有一群散兵游走各处,等待寻找敌军列阵的空隙。
  “长枪队——停步!”敌军的带队军官战刀一举,长枪阵列呼喊一声在距离坡底十五米的位置上停下。后面的轻步兵送上大盾,长枪兵把盾牌一支再架上枪,也摆出一副死守姿态。
  “弓箭队——自由射击!”命令声中,二十来根羽箭从坡上飞出,稀稀拉拉的射向各处。大多数羽箭都没射中,几根羽箭好运射到骑兵的铠甲上,却全都“叮”的一声弹开了。有人送上敌军的箭头,差点没把骑兵指挥官气晕过去——这是部落孩子射鸟用的轻箭,箭杆是用树枝做的,没剥皮甚至还顶花带刺,后面没粘尾羽,前面用火烤硬了就算是箭头。
  长这么大,指挥官还没见过这么羞辱人的事,差点就直接冲杀上去了,但以往的经验在此时发挥作用,他突然明白过来这是敌人的奸计——他们就是想让自己冲锋,然后捡便宜。
  “狗杂种们,我会让你们见识到马奇人的愤怒!”骑兵指挥官咆哮一句,转头看向旁边一个神色清冷身穿长袍的中年人:“大人,必须要请您出手了,一定要杀光他们啊!”
  他恳求的对象,自然就是配属给这支骑兵的异能师。
  在战斗中,异能师的职责之一就是打破僵局,于是中年人倨傲地点点头,轻轻一提缰绳向前行去。因为对方的阵列太远了,已经超过这个异能师的有效射程,按照异能师公会的判断标准,他就是个中级异能学徒,手短。
  几名骑兵跟随在异能师两侧,小心翼翼的举着盾牌提供掩护。虽然对方射出的羽箭跟过家家似的,但谁也说不准这里面有什么猫腻,那怕异能师只蹭着一点皮,他们战后都要倒霉。
  “异能师!异能师!异能师!”徒步列阵的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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