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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傲世法则-第46章

小说: 傲世法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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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长归队之后,汤森再次开口:“现在,开始奖励作战有功人员!”
  除了汤森的老底子之外,部落勇士们都是一愣,作战奖励?那是啥东西?
  在他们疑惑的目光中,有人端着大盘子来到汤森身边,上面摆了两指宽、四指长的菱形金片,金光灿灿,质地似乎是纯金的,颜色可比那种掺了别样金属的金币好看多了。
  事实上,这些纯金是在驼队首领的私人包裹里发现的,汤森灵机一动,将就驼队里携带的工具就给化开了,铸出大小不等的好几种勋章来。实际上除了颜色,做工还真不怎么样。
  部落勇士们虽然不知道金币的确切价值,却知道黄金是非常昂贵的东西,于是一个个目不转睛地盯着,目光说有多依恋那就有多依恋——好东西谁不想要?汤森长官给下来的,自己拿着应该理直气壮吧?
  似乎很满意眼下这种效果,汤森大喊一声:“猴子!”
  “到!”猴子站到汤森面前一个立正。
  “猴子作战勇猛,指挥有力,记大功一次!提升上尉!奖励果敢勋章一枚!”汤森拿起一枚勋章,挂在猴子的脖子上:“祝贺你!”
  “谢谢长官!”猴子再次敬礼,眼中满是泪水。之前在哈维镇的时候,他分得的金币很多,但都没有这个薄薄的金片来的珍贵……汤森拍拍他的肩,又扬声叫:“船长!”
  “到!”船长大步走了过来,立正、敬礼。
  “船长作战悍勇,调度灵活,记大功一次!提升上尉!奖励果敢勋章一枚!”汤森同样拿起勋章挂在船长脖子上:“祝贺你!”
  “谢谢长官!”就算是船长这种沉稳性格,也红了眼圈。虽然汤森授予的军衔和功劳只在内部有效,但这种意义却是非凡的。
  接下来,汤森为每一个出身香辣佣兵和驼队护卫的指挥官都颁发了勋章,而且提升了所有人的军衔。香辣佣兵们基本上是中尉和少尉,驼队护卫那边绝大多数是少尉,这是根据战斗中各人的表现为依据,大家都带着眼睛在看,所以都很认同这个结果。
  等这三十几人的勋章发完,下面的部落佣兵们早已等得望眼欲穿了。好在有人接着端出来另外几个大盘子,上面的勋章同样是纯金制成,只是体积要小些——军官们开始挨个唱名,被点到的人喜滋滋的跑上前,学着长官的模样给汤森行礼,然后被挂上勋章外加被勉励几句,最后心花怒放地跑下来,连自己姓什么都给忘记了。
  他们给自己部落打猎可没有奖励!
  所有的部落勇士都得到了军衔,不但有士官,甚至有直接提升到准尉的。虽然大部分勇士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等级,但也明白这些人是被汤森长官看重的,之后肯定有好处。
  汤森挂勋章都挂到手软,但依然咬牙坚持着,因为这些细节关系到接下来的大事,他不得不亲自处理。好容易弄完了这些,大家都以为要回家了,汤森却微微一笑,继续讲话。
  “你们,”他指着大家说:“别把勋章当金币用了,这玩意以后会非常非常值钱的。”
  大家眨着眼睛回望汤森,不少人心说黄金不就是很值钱吗?还能值钱到那里去啊?
  “勋章是用来做什么的,你们知道吗?”汤森脸色一正:“实事求是的说,挂在你们脖子上的勋章,就是第一次胜利之后的纪念,是你们曾经参与到这场战争中的证明!这枚勋章,比任何兽牙兽骨更能证明你们的勇敢和优秀!”
  “是的长官!”部落勇士们很明显处于两难境的,挂着黄金不能用,就别提有多纠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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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想吧!当很多年以后,当我们的团队继续发展,当我们的人数到达千人、万人甚至百万人之后,这些勋章却依然只有今天这么多,那将是多么的宝贵!”
  说到这里,汤森的声音放缓了点:“与此同时,这枚勋章也包含着我对大家的感激。因为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你们对我伸出了手!我知道,感激的话说多了没用,所以这枚勋章,也是大家以后在我这里换取金币的凭证。”
  “换金币?”听到这句话,勇士们的眼睛开始发亮了。
  “大家不辞辛苦,拼了老命来帮我打赢这仗,我当然要对得起大家才行。但大家也看到了,在咱们的缴获里面,金币其实挺少的。所以大家要给我一段时间去赚钱,去筹措。”汤森也不管他们听懂了没有:“每枚勋章后面都有记号,一个月之后,你们可以用勋章从我这里换到五枚金币,三个月之后可以换十枚、半年之后五十枚、一年期满两百枚!”
  “哗——谢谢长官!”的一声,勇士再也按捺不住自己的激动了,汤森长官当众说了,只要一年期满就能换两百枚金币啊!这是可是西海岸啊!很多人这辈子就没见过金币!
  “大家也别担心现在没钱花,打了胜仗怎么可能会没钱?”汤森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他哈哈一笑:“先给每人五个金币!随便花!”
  “长官英明!”猴子带头欢呼,部落勇士们有样学样,跟着用这样的语言抒发自己狂热的情感:“长官英明!”
  “永远跟着长官!吃香喝辣分金币!”香辣佣兵的老人们喊这种话那是很熟练的,后面那些勇士们也稀里糊涂地跟着喊:“永远跟着长官!吃香喝辣分金币!”
  喊了好几轮之后,军官们“呼啦”一声冲到勇士中间去,拉个手抱一抱,嘴里说:“好!以后就是兄弟了啊!都是自己兄弟了啊!”
  傻啦吧唧的部落勇士们到这时还没反应过来呢,等到稍微有点反应过来,效忠汤森长官的话都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了,不过反正他们脸色黝黑,完全看不出来有羞愧神色——但军官这边却只是热情,并不拿话去挤兑人。因为汤森吩咐过,眼下这样做会适得其反,只要稍稍挑破一点窗户纸就够了,时机成熟之后自然能见到效果。
  “长官,咱们真的不够钱吗?”猴子悄悄问,他现在管缴获,多少钱心里一清二楚。
  “够,多发五倍都够。”汤森对自己的老兄弟毫不隐瞒,他拍拍猴子的肩,轻声跟他说:“别声张,慢慢看,你长官我做这种事情,绝对是有原因的。”
  “明白了。”猴子连连点头:“我只看,谁也不告诉!”
  其实站在旁观者的立场,汤森这种举动并不难猜,他只是打定主意不想把这些人还回部落去,今天站在这里的人都具有实战经验,就是他的班底,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钱不是问题,但如果现在都给了他们,谁还会回来?
  这枚勋章,将会在勇士和酋长之间制造出极大的矛盾,而且它的作用还不至于此。
  “兄弟们,回仓库镇!”汤森看事情进行的差不多,下达了回撤的命令。
  当天色擦黑时,押运着俘虏和缴获的大部队终于抵达了仓库镇。于是整个镇子都沸腾了,早就等在这里的酋长村长们情不自禁,纷纷冲出镇子迎了上来。他们顾不得先跟汤森寒暄,先绕着缴获转圈子,口水都快滴下来了。
  个别人还想抢人家脖子里挂的纯金勋章,结果自然被被军官们阻止了。这个小插曲不大,可在勇士们中间影响却很坏,每个人都有的东西,被抢了之后自己不是矮人一头吗?而且在汤森长官手下,军官们从来不抢别人的东西,自己的酋长村长怎么就能这样呢?
  汤森心里不禁偷着乐,在很多时候,发现差距是因为有比较。在自己手下混了几天,这些人恐怕很难再对自己的酋长村长心服口服了……
  当夜,仓库镇灯火辉煌,各方代表聚集在旅社的空地上,就着篝火开分赃大会!
  这个举动在正规军看来一定很俗气,但没什么比这个更能刺激人们的眼球和心灵了。
  按照汤森事前的承诺,所有的缴获都分成六份,自己得四份,其余的让三部落十一村按出力多少均分。军械、驮马、金币物资什么的全部如此,但分过之后,汤森却从自己的份额里拿出金币来,当场从酋长村长们手里购回了军械和驮马,价格给得很公道。
  军械驮马,这是汤森目前急需的东西,金币反而不是那么重要。而在另一方面,他知道酋长村长们肯定会中饱私囊,自己的公正和他们的贪婪一比较,这又是一种拉拢人心的胜利……很多时候,类似事情的关键不在你做多做少,而在你是否做的无声无息,无迹可寻。
  分账完毕之后,熊熊火光映照下,汤森再次走到场中,意气风发。
  “之前在这个团队成立的时候,我这个首领没有给团队起名字。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时候不到!”这个原因大家都是知道的,所以回答得很整齐。
  “没错,时候不到,但是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了!”汤森清朗有力的声音回响在夜空中:“今天,我站在这个无可辩驳的胜利上,我站在敌人的血肉上,为大家揭示我们共同的名字!”
  汤森把手一挥,船长和班奈德就走上前去,两人手里各捧着一面折叠好的旗帜。跟上去的几名军官和管事分别拿起一角,缓缓地把两面旗帜拉开,让上面的图案在火光中展露出来。
  旗帜底色不同,船长手里是鲜红色,班奈德手里是湛蓝色,组成图案的绣纹是金黄色,所以在夜色中十分显眼——图案的核心是两支玫瑰花,左上的刚刚盛开,右下的含苞待放,其下环绕着一丛荆棘,篝火映照下,巨大的旗帜缓缓荡漾,让这组荆棘玫瑰栩栩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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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众瞩目当中,两面旗帜上的金色线条熠熠生辉,无论荆棘又或玫瑰,这图案都是活灵活现,充满了动感。
  “荆棘玫瑰,这就是我们的标志!”汤森的语言充满了激情:“盛开的玫瑰,就是我们的力量!等待开放的玫瑰,就是我们的愿望!我们从废墟中诞生,从布满荆棘的西海岸诞生,但总有一天,我们的旗帜会飘荡在整个大陆之上!荆棘玫瑰——万岁!”
  “荆棘玫瑰——万岁!”欢呼声响彻广场,无论明白与否,众人都被汤森的话感染了。
  “我们会站在这面旗帜下战斗!我们会站在这面旗帜下胜利!我们会举着这面荆棘玫瑰旗帜,从胜利——走、向、胜、利!”
  “胜利!胜利!胜利!”所有人群情激奋,这个根本不用解释,汤森长官嘴里的胜利就代表着分钱、代表着过好日子!
  “兄弟们——拿起酒来!”汤森接过手下送上的大碗,高举起来转了一圈,顿时,全场都是高举的酒碗:“为胜利——干杯!”
  “为胜利——干杯!”轰然回应中,几十斤酒就下了大家的肚子。
  “喝酒、吃肉、唱歌、跳舞——不醉不休!”
  “谢谢长官!”在手下们的大声回应中,音乐响起,整只的烤兽被抬进广场,整捅的美酒被打开,气氛进入高潮。汤森拿着酒碗,挨个跟酋长村长们祝贺,人到酒到、酒到必干,后面上来的军官接着灌,只把这些人喝得两眼外凸、肚皮溜圆。
  汤森显得极其豪迈,脸上的表情也很到位,但内心却保持着冷静。其实这种风格跟他平日的懒散谨慎都不沾边,也跟他的性格无关——团队首领的失败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是实力不济,有的是运气不好,但如果输在气质不够上面,那可真是冤枉死了。
  所以,一个称职的首领无论本性如何,在类似场合气质一定会给够。如果汤森的手下是内陆人,他肯定不会如此辛苦,但谁让他现在身处西海岸土著中呢?
  一圈走完,趁着酒劲还没上来,汤森悄悄找个地方挖喉咙吐了,再用饮料漱了口,才带着班奈德和船长来到旅社地下室。
  班奈德和他的副手当然知道这是去做什么,两个人一直无法保持平静。
  汤森安排在在门口的看守有两个人,是一个中尉和一个少尉,以表明自己不会私下提审俘虏。班奈德的表现很称职,所以汤森乐意在细节上考虑他的感受。
  被囚禁在地下室里的,当然是敌人的首领,这是个稍显肥胖的中年人,肤色白皙,显然是养尊处优惯了。
  他双眼被蒙住,双手反绑坐在一张窄椅上,听到房门被打开有人走进来,脸色很是慌张,但被堵住的嘴里,除了能垂下点唾液之外,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看见这个人的脸,班奈德和他的副手眼中几乎喷出火来,藏在袖中的手已经握成了拳头。
  汤森对班奈德做了个冷静的眼色,不紧不慢的绕着这胖子走了个圈,用这种悠然的脚步声给足了压力之后,才让人解开胖子嘴里的布团。
  “……你们不能伤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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