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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傲世法则-第24章

小说: 傲世法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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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森走过去,静静打量了一下盘坐在地的摊主。他是个年轻人,面容憨厚,表情有点紧张,穿着打扮上虽然也是西海岸风格,但跟本地人有很大区别。织物的服装包裹了上下半身,头发指甲什么的也收拾的很干净。甚至可以说,他算是一个整洁、儒雅、文明的西海岸人。
  虽然他还背着一根异常豪迈的狼牙棒。
  “你好,”汤森对他淡淡一笑:“这些东西怎么卖?”
  “我的东西不卖,”跟汤森一般高摊主站了起来,他看了汤森一眼,用沉闷的语音回答:“这是用来引鱼上钩的。”
  引鱼上钩,无论站在什么角度看待,这都算是找茬的话。
  “有意思,”但汤森脸上的笑容依旧:“你的意思是说我们有仇,要打?”
  “我们没仇,不用打。”摊主摇摇头,他满脸认真的回答汤森:“我用这些东西来吸引一种特殊的内陆人,需要这些东西的人,愿意付出时间的人。”
  “这种人被吸引过来之后呢?”汤森已经领教了西海岸风气,他知道对方其实只是说话方式上有点问题,所以显得很有耐心:“你接下来要做什么?”
  “我先要问你几个问题。”年轻的摊主似乎很固执:“你是内陆人吗?你识字吗?”
  “当然,我是翻越隆达山脉过来的。如果你说的是字,我肯定认识。”
  “你有时间吗?”摊主接着问:“不需要太久,一到两天就可以。”
  “空闲倒是有,但我不能出仓库镇。”汤森回答他:“如果你是要雇人跟你去什么奇怪地方探险的话,我显然不能满足条件。”
  “不是探险,也不用出仓库镇,”摊主摇头,而且面露喜色:“我们需要一个骗子!”
  一方面,汤森对异能有一定的求知欲,另一方面,他也对这位摊主的想法感到好奇,于是在十分钟之后,他们一起回到了旅社。
  作为当事人,汤森总算见识了此地的走私生意是怎么做的。
  ——作者的话:各位,汤森的新奇之旅就从这一节展开!大家睁大眼睛仔细瞧着吧!收藏推荐会员点击也不要闲着啊!另:又收到十张热情洋溢的催更票,小明心里这个纠结啊……咱放周末好吗?敢不敢放周末?敢不敢?
  首先,在大家都同意找“骗子”之后,他跟摊主之间不能再有任何的对话,隔着一张桌子大眼瞪小眼,涉及到交易的物品就摆在双方的视线中点,就算原主人也不能再碰。
  摊主后来拿出来的粉末和矿石远不止地摊上那点,而是足足五倍的量,可以武装十个异能师小妞。
  其次,西海岸人费尽心机培养的“骗子”真是太挫了——就像负责汤森这笔生意的这位,他在穿着打扮上就像一个部落巫师,羽毛啊兽皮啊什么的拼了老命一样往身上插,成功地把自己打扮成一棵圣诞树。
  虽然他一直保持着满脸笑容,但皱纹太多太深,实际上比哭还难看。
  驼队首领问汤森是否需要帮忙,汤森反问其中有什么窍门,但得到的答案却让人很无语。驼队首领说:“没窍门,就当是陪对方玩玩,所谓的骗子也就是起一个抬价和见证的作用。”
  既然如此,汤森就自己上场了。
  “尊贵的客人,我的朋友说,他的货物不换金钱,”专业商务骗子的表达能力比一般人要强,但也有限得很,他立即就卡住了:“而只需要换取你的一些时间和……”
  “服务?”汤森真是替他着急。
  “对,服务!是服务!”骗子感激不尽:“如果你可以提供这些服务,那么桌上的东西都全归你。”
  “服务内容是什么?”汤森问。
  “尊贵的客人,我的朋友需要你,替他读出一本书上的文字,就在旅社的后院空地上。”骗子回答:“这本书有大概五分之一个贝壳那么厚,两片幽蓝香树叶那么宽。”
  汤森回头,驼队首领给他大概比划了一下大小和厚度——小十六开,五十页。
  “两天之后,我就要跟驼队回去,而且两天时间不能全干这件事,我可以用两个上午来服务。”汤森摊摊手:“读一读倒是没问题,但我不保证你能理解。”
  骗子跟摊主交头接耳几句,然后转头跟汤森说:“尊贵的客人,我的朋友答应,你可以用两个上午的服务来换取这些物品。你只需要付出两个上午的时间,其他的不在约定之内。”
  “但我有个问题,你必须如实回答这笔生意才能做得成。”汤森收起脸上的笑容:“为什么你会找上我?”
  又是一阵交头接耳,骗子才转头过来说:“尊贵的客人,我的朋友说,他的族人曾经去那种规模很大的走私镇子试过,但结果却很悲惨,通常物品会被别人抢夺。在我们这种小走私镇,一般内陆人并不识字,也不认识他的物品,而那些识字又认识物品的人却不愿意读给他听……他已经去过很多地方,这次是从很远的地方赶来仓库镇的。”
  “明白了。”汤森点点头:“那好吧!这笔生意我认可。”
  “很好!生意成交!”骗子喜滋滋地站起来,伸手从桌面上的物品中拿取了一部分当做佣金,在汤森的角度几乎只是象征性的收费,然后他把一个粗瓷的盘子“哐当”砸得稀烂,张开手臂大喊:“在天空海洋以及祖先的见证下,双方约定,不可反悔!”
  年轻的摊主这才郑重其事地向汤森行礼,并且介绍自己说:“你好,陌生的内陆人,我叫瓦胡,是遥远地方的部落首领的幼子。我的通用语说的并不好,你不要生气。”
  “我叫汤森。”汤森说:“你的部落有多远?”
  “我的部落也在海岸边上,但中间有很大的树林,要经历四十五个日升日落才能到达。”瓦胡解释说:“汤森,我们现在可以安静安全的说话吗?”
  “我们把这种事称为‘私下谈谈’,”汤森可没想到自己有一天还能教人语言:“可以。”
  跟旅馆老板商量了一下,汤森得到了一个僻静的小院落,当然费用是固定的不用找骗子。在没有旁人的情况下,瓦胡的表现依然谨慎,可见部落的酋长们也会对后代实行精英教育。
  但在汤森面前,部落酋长的精英教育只是个笑话,他都不用费什么心思,瓦胡就把事情说了个一清二楚……原来,瓦胡的家乡一直陷于战乱中,几个大部落因为各种原因整天打仗,瓦胡所属的部落虽然是大部落,但由于别的部落有异能师,所以始终处于被压迫的地位。
  最后他老子一狠心把儿子们召集起来,宣布谁要是能找到对付异能师的办法,谁就是下一代酋长。当然了,那个时候瓦胡还在穿开裆裤,他当时是流着鼻涕含着手指列席的会议。
  酋长的宝座闪闪发光,所以瓦胡的十几个哥哥都很兴奋,他们立刻开始行动并持续努力了十几年。有人选择召集勇士去刺杀异能师,结果自然是失败了;有的人跋山涉水去各地的“走私镇”聘请内陆异能师,结果自然也是人财两空。
  钱给少了没人搭理,钱给多了通常会被抢劫,想不通的哥哥们追上去理论还会丢掉小命。异能师干掉几个西海岸人,那都不叫杀,而叫试练。
  西海岸的荒芜之名传遍世界,没有任何内陆人愿意跑来这里生根,更别说高人一等的异能师。唯一例外的是晨曦议会,这个在内陆跟光辉教会斗争上百年最后一败涂地的秘密组织,当初逃难一般流窜到西海岸,光辉教会都懒得跑来这边追杀他们。
  但晨曦议会很快就凭借异能抖起来了,也就是他们的异能师在支持瓦胡的敌对部落,或者那应该叫控制才对。
  在哥哥们相继失败甚至为此丢掉性命之后,最年幼的瓦胡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他觉得哥哥们之前使用的办法都不能达成效果,自己要想当上酋长必须另辟蹊径才行。
  瓦胡同学想了好多年,最后一狠心,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
  他跟他老子打了个招呼,然后乔装打扮后混进了晨曦议会在异地开办的进修院——按照汤森的话,那是个专门训练神棍的地方。
  瓦胡原本只是打算学好通用语,顺便学习一些内陆人的生活方式,好深入内陆去“广交朋友、猛砸金钱”,因为有晨曦议会的例子在前面,内陆一定会有类似这样不得意的异能师存在,只要自己能带回一两个,部落受欺负的现状就能改变。
  但瓦胡却没想到,混到进修院才没几天,晨曦议会就发现他具备异能潜质。
  瓦胡吓得魂飞魄散,因为晨曦议会的异能师,哪怕是学徒也要追溯上三代家谱,来历不明和身份有问题的都会被押到广场“咔嚓”掉。瓦胡哪还敢耽搁?他当天晚上就落跑了——好在还记得自己的使命,他在逃跑之前偷了一本笔记,正是进修院用来训练异能学徒的东西。
  兴奋几天之后,瓦胡发现了新问题,因为时间很短,他没来得及学好通用语和文字。而在西海岸,识字的本地土著极少而且通常跟晨曦议会有关联,所以瓦胡也不敢去那些大的走私镇,只能到类似仓库镇这种晨曦议会都不想搭理的地方碰运气。
  事实上,他的确算是走运了,才到仓库镇第一天,他就遇到了满足一切要求不打他也不抢他东西的人。现在,这本寄托着瓦胡和整个部落希望的笔记就在汤森手里。
  汤森粗粗翻看了一下,已经明白瓦胡不敢去大镇子的原因了。因为笔记上的文字并不多,每一页都有图示,哪怕是拆散了找人翻译也能被看出问题。就西海岸标准而言,瓦胡是个难得的聪明人,至少他已经懂得回避危险。
  “……我并不是异能师,我想这点你应该明白。”汤森对他说。
  “我知道。”瓦胡点头,他的道理很直白,透着一股淡淡的哀伤:“异能师才不会搭理我,他们会打我一顿,吐我唾沫,然后拿走我的东西。”
  “……你这本笔记,其实也不是最初级的东西,”汤森又说:“也就是说,你不一定能把上面的东西学到手。”
  “我知道,这是第二年的学徒们练习时用的。”瓦胡点头:“一时学不会不要紧,只要你翻译出来让我记住,我不行就传给我儿子,我儿子不行还有儿子的儿子,总有一天能行!”
  “既然你都明白,那么我们之间就不存在问题了。”汤森很满意瓦胡的通情达理,如果他胡搅蛮缠的话自己还真没什么好办法:“我得先看一遍,明天上午开始怎么样?”
  “好!”瓦胡点头,但又马上追加了一句:“但我要在你身边——不!是在笔记身边。”
  “孺子可教!”汤森哈哈一笑,放下笔记出门去,他先要把手下的事情安排妥当才行——没想到就这一会,十几个手下也在街市上淘换了不少好玩意,还给留在营地的同伴带了礼物,丰富到要另买两头驼兽才能运回去。好在这都是他们自用的东西,不算坏驼队的规矩。
  安顿好一切,汤森才回房,在瓦胡的注视下研究起笔记来。
  坦白说,汤森对异能有些兴趣,毕竟是全新的领域,但他这种兴趣并不特别大,或者说刺杀异能师小妞的成功带给他一种强大的自信。所以在研究的过程中,他的心态是很轻松的。
  笔记其实是一个初级异能的详细教材,包括全面的练习和使用方法——这个异能的名字叫“咆哮”,属于那种每个异能师都要掌握、也一定能掌握的基础技能。虽然本身只是学徒级的初级异能,却并不单纯,反而有点博大精深的意味。
  除了最简单易用的基本状态之外,咆哮有九种衍生状态,另有三种非常高端的巅峰状态。
  很明显,这本笔记给人“一招在手、天下我有”的感觉,或许也就是这个原因,异能才令人沉迷吧!不过这不关汤森的事,他不是异能师,也没想过要往这方面发展——想在全新领域中有所建树,必然要付出极大的艰辛努力才行,汤森巴不得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努力奋斗这种事自然是能免则免。
  会指使人的、欺男霸女都不用自己动手的才叫衙内,汤森深谙此道。
  笔记后面的高级玩意汤森不懂,他也没闲心去猜那些专用名词,但最前面的五页,关于咆哮的基本形态的阐述他能理解。按照文字说明去做的话一点都不复杂,属于水到渠成的技法,当然了,前提是你必须是异能师或者学徒。
  除了异能,从这本笔记中汤森还能得到一切别的信息,比如他推断出晨曦议会的教育不怎么样,而且充斥着一种急功近利的作风——通篇文字全都是指使学习者如何去做、做到何种程度才算合格,却没有任何“警告”和“注意事项”存在。不管怎么说,这种可以用来杀人越货的异能属于危险品吧?难道不怕中途出现事故吗?
  现象可以揭示本质,细节能够反映全局,所以汤森对晨曦议会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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