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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傲世法则-第16章

小说: 傲世法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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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进一里正常、行进两里正常、行进五里正常、行进九里正常——到九里半时,向导做出观察动作,在短时间之内,他朝着路外某个固定位置连续观察!
  “停!”在发现向导的异常之后,汤森果断下令停止前进。
  他根本不去管向导,自己把武器包裹往地上一丢,转身对手下说:“累死了,原地休息!”
  “真的好累啊!”猴子的反应很快,不但配合汤森,还会打眼色让尖兵们都把东西丢了,甚至让人四仰八叉的躺下——自然而然的,尖兵队变成了散兵游勇,就像汤森到来之前那样。
  “怎么回事!?尖兵队,怎么回事!?”后面的骑兵上来一个:“汤森少尉!”
  “别喊,没事。”一脸疲惫的汤森擦着汗:“兄弟们都走不动了,休息一会,就一小会!”
  “汤森少尉,我必须提醒你十里一休息!这是规矩!”
  “已经十里了,不信你拉尺子量啊!”汤森嘴角一抽,当场耍起赖皮:“哟!现在知道跟我说规矩了?平时上面按规矩喂养我们了吗?我这身体,觉得这就十里了,多一步也没有!”
  滚刀肉啊!真的滚刀肉啊!看着抛满一地的装备武器,看着躺倒一地根本不怕自己的尖兵,骑兵怒火中烧却没有丝毫办法,只有捏着鼻子回去,向后面大队打出十里休息的信号。
  于是,后面的部队也停了下来,整个秃鹫联队提前半里进入休息状态。
  半里,这在冷兵器战争中是个什么概念?
  半里,标枪射不到,一般弓箭射不准,是个标准的正面阵列冲击距离——作战着装的士兵“飕飕飕”的跑半里大概要一分钟,“叮叮当当”的跑半里大概要一分半。
  但对埋伏一方而言,这距离却显得很远,真要跑过去的话埋伏就变强攻了,更何况叛军还不在半里的距离上。反正,他们就是看得到吃不到。
  汤森选在这里休息,那当然是大有讲究。
  这里距离战场一里到两里,休息之后的尖兵正好用这段路程做调整,让身体与意识都保持在兴奋状态中。而三里之后的大部队也是一样,只不过他们会刚刚好处于战场正当中……但是,他们跟汤森的关系很好吗?
  让他们避开休息之后刚上路的最虚弱时刻,已经是天大的人情了!
  在汤森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向导很沉着,他默不着声蹲在一边,看尖兵们喝水吃腊肠。虽然看出向导的饥渴,但汤森不开口下令,就没人肯给他任何东西。
  “尖兵队出发!”十五分钟之后,汤森站起来喊:“快点,再不起来长官们就要发飙了!”
  “身体挺好啊!走了这么久一点汗都不流。”完了他还排着向导的肩膀,亲热地说:“来,麻烦你受点累,为兄弟们分担些——瞪什么眼?小爷多给钱不行吗?还瞪,来,这水壶也给你挂上,给我带到前头给一银币!小爷我不信还有不要这钱的!”
  看到汤森少尉发飙了,向导服软了,他身上挂着十几二十个水壶赶路。
  越走,向导眼角就越是流露出一种要报大仇的目光——与此同时,在汤森眼里,商路两边出现越来越多异常。
  尖兵队已经进入了叛军预设的战区!
  “大哥,你们玩什么把戏?这是伏击啊!把草皮挖成这样,草根都翻出来了也不怕暴露?”汤森一边观察,一边在心里大摇其头:“还有树上的仁兄,穷得只剩一套衣服就不要学人爬树了,你不知道这树会变颜色的吗?你娘啊!我只是尖兵,不要拿这么大的弩箭对着我——大鱼在后面!”
  “长官,嘿嘿!长官,给点吃的吧!”
  距离太近,看出异状的可不止汤森一个,猴子满脸的笑容,慢慢的靠近,最后压低声音说:“长官,我们完了啊……到处都是……”
  “完不了——我们很安全!”汤森仍了一截腊肠给他:“别乱看,别乱说,走就是了。”
  “可是……长官!”猴子眼底里有惊恐流露:“我们是尖兵啊……”
  “我们是尖兵不错,但谁说我们就是秃鹫的尖兵?他们就要完蛋了,我们只是自己的尖兵。”汤森嘿嘿一笑:“去!告诉兄弟们,低头看路不准说话,长官带大家吃香喝辣去!”
  听到汤森这大逆不道的话,猴子如同被闪电击中一般,眼中闪现着各种惊恐。
  在确定长官不是开玩笑之后,他很是迟疑了会,最后咬咬牙、一狠心一跺脚,转头去传达汤森的军令了。
  普通尖兵并没有得知汤森的前半句解释,他们只收到往前走什么都不要管的命令,长官都这样说了,他们有什么好犹豫的?
  谁都不是九条命。
  既然顶头上司都这样说了,士兵们还能怎么样?
  于是乎,在群敌环视的状况下,小小尖兵队默不着声死命往前走!虽然每个人都看出了不对劲,每个人手里都攥着一把冷汗,但在长官的镇定和命令下,他们依然坚定地向前走着!
  半里了、一里了、一里半了……他们心惊胆颤的走过埋伏一方的前队、走过战场中心。
  “啊哈哈……这天气,真是累啊!”汤森站在路中间,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有斑点鹿阿喂!大家快看啊!那是一头斑点鹿啊喂!”
  向导、猴子、船长、厨子还有尖兵们都一脸迷糊地看着汤森手指的方向,眼前除了树就是草,有鬼的斑点鹿!
  “愣着干什么啊?抓啊!抓到晚上加餐啊!”汤森大手挥动,同时一脚把向导踹进商路边的水沟,跟着自己先一溜烟地跑了:“快呀!斑点鹿呀!”
  大家瞬间明白过来,长官这是要带大家落跑啊!
  “快呀!斑点鹿哇!抓到加餐啊!”汤森十米之后是狂奔的猴子,再十米后是狂奔的船长,再十米后是厨子和整个狂奔的尖兵队:“加餐啊!加餐啊!”
  挂着一身水壶地向导掉在阴沟里,他挣扎着才刚想叫,就灌进了一嘴的污水和杂草。
  “又在出什么花招?等会一定要收拾他!”后面的高级尖兵中,有人愤愤不平的骂,浑然不知大难临头。他们都不知道,后面的大部队就更加不知道了。
  尖兵队这边马力全开,才刚刚跑出百多米距离,大伙儿就听“咻——!”的一声尖啸响起!那应该是在骑兵队身后大概一里处,与响箭同时出现的,还有一声粗犷而豪放的呼喊。
  “晨曦议会——光照大陆!”
  听到这声雄壮的呼喊,秃鹫联队上上下下的人,他们的第一反应居然不是戒备,而是好奇。有人还问呢:“长官,晨曦议会是个什么玩意啊?”
  被手下问到,尉级军官一脸迷糊,但校级以上的军官脸色煞白。
  “晨曦议会——光照大陆!”商路左右,无数人群起回应:“杀呀!”
  “敌袭!敌袭——是叛军!快点布置防——啊!啊!呃!”秃鹫联队中,同样一脸苍白的中校总算醒悟过来了,但刚张嘴还没喊完一个命令,他就被三根异常粗大的弩箭、从不同方向连续射中!
  精美的金属盔甲瞬间被洞穿,大片的血肉在喷溅!
  就像被三根竹签串上的烤肉,最高指挥官中校大人掉下马去,当场毙命!
  突然遇袭,大多数军官还没反应过来,刀还在鞘里,枪绳也没有解开,就看到十几个“火人”从商路两边爬出来,蹦蹦跳跳、带着喷溅的橘红色火焰和浓烟,直接撞进了联队指挥部!
  轰然巨响中,指挥部所在的地段窜起十来米高的火墙,纵横翻卷,惨烈的哀嚎连成一片!
  “异能师!”恐慌瞬间弥漫整个秃鹫联队:“叛军有异能师啊!”
  商路边的草地里,上百块草皮被揭开,露出穿着杂色服饰或者根本没穿衣服的叛军士兵来,还有他们手里的简陋猎弓——“咻咻咻!”羽箭不断飞落,又给秃鹫联队添上一种恐慌!
  “晨曦议会!”商路两边距离最近的草地中,站起一排赤裸上身,但肌肉团团鼓起的精壮男子,他们扛着雪亮阴森、造型和重量都极为夸张的长柄大砍刀:“光照大陆!”
  “狂徒!”秃鹫联队中,有军官认出了这些敌人的来历:“叛军的狂徒战队!”
  “跑啊!”心惊胆战的叫喊声,有人带头逃跑,这种行为瓦解了秃鹫联队仅有的抵抗力!
  “晨曦议会!光照大陆!”狂徒战队占据了商路的路面,他们并排而立,一边向前推进,一边舞动长刀——他们组成了一架毫无情感、高效而强悍的战争机器。没有任何人能挡住他们的脚步,无论长枪短剑,也无论人体马匹,全都是一刀两断。
  金属的锋刃在他们手上轮转飞旋,温热的血肉在他们面前抛洒喷射!
  有威猛到无可抵挡的主战阵列,两侧以及外围的还有弓箭手和轻兵配合,失去指挥的秃鹫联队毫无作为,他们已经彻底被叛军碾压。
  其实秃鹫是有机会的,因为叛军的数量并不占绝对优势,装备也比他们要差很多,甚至突袭时机也不算最好。但秃鹫这些细微优势抵消不了指挥上的愚蠢,也抵消不了从战略到战场的错误积累。在指挥上、在精神意志上、在实打实的拼杀中,叛军比秃鹫强一个档次!
  他们甚至比秃鹫残忍得多。
  外围的叛军小队驱赶着失去战斗意志的残兵败将们,把他们从商路赶到草的,又从草地赶到商路,不给他们任何聚集和冷静的机会。就像把一时杀不完的家畜分出次序那样,他们会在既定的时间段分出去一些给狂徒战队屠杀……
  断臂在刀光中飞舞,残肢散落得到处都是!大量的血流淌在路面上,在践踏中汇集,流下商路,流进水沟,一直流进运河……
  这种精准巧妙、需要紧密配合的血腥战术,叛军使用得很顺畅。从这点来看,他们完全不像是叛军。苦哈哈的农夫游民,他们能想得出这种战术?能计算出狂徒战队的吞吐量?能预估到战场上的各种变化?能知道秃鹫联队看似强大实际稀松的真实水准?
  半个小时,仅仅半个小时,秃鹫联队的所有建制都七零八落,军官全被叛军神射手射杀,没有任何人能组织起三个人以上的反抗!只是因为叛军的杀戮能力有限,他们的士兵还有一部分在跑动……但一切都只是时间问题,可以说从上到下,秃鹫联队已经完了。
  唯一例外的是前哨尖兵队,应该在开战前大声示警然后被叛军屠光杀绝的前哨尖兵队、连军官带士兵总数二十四人的尖兵队——此时此刻,他们正在奔跑,他们流着汗、流着口水、流着眼泪,奔跑在通往“吃香喝辣”的坦途之上!
  “救命——救我——我是——呸!呸呸——救命——”在战场边缘,在商路的某截阴沟里,有一个挂满水壶陷在淤泥的人在叫喊:“救命啊——”
  一般情况下,跑有两种状态。
  第一种是惬意悠闲的,包括锻炼、玩乐和追逐在内,其特点是可控。跑快跑慢都收发由心,也谈不上什么压力,不爽了可以随时停止;第二种则要狼狈得多,包括躲藏、溃退、落荒而逃等等,显著特征是完全被动,跑多远跑多快都不能自决,主要是看跟追兵的相对距离。
  但尖兵队现在的情形有点奇怪,他们介于这两种状态之间。当然了,作为败军的一分子,他们的确是在跑给人家追,但追逐过程中的主动权却捏在汤森手里。
  从战斗的第一时间起,叛军就满怀热情要全歼秃鹫联队,丝毫没有放过尖兵队的意思。所以他们派来的追兵也算拿得出手的那种,足足六十多人,开始还一副气势汹汹势在必得的样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追逃之前的距离也越来越大。
  因为有汤森的存在,尖兵队的整体素质要比追兵高出很多,所以逃命的第一阶段异常从容,爬坡过坎、翻山越岭都不在话下。没有谁会转头去看追兵还有多远,二十四人盔甲整齐刀枪俱在,甚至保持着大致队列。
  五里之后,尖兵队开始钻林子,顺便把一些小玩意随手乱丢乱放,等他们从树林里出来时,后面的追兵已经无影无踪了。当然追不上了,因为他们都在抱着血淋淋的两腿嚎哭呢——鱼干腊肠是好东西,不但能换袜子,还能换尖钉和猎夹,这些小玩意随便往草地上一丢就算安装好了,效果却阴损得很!
  长官的原话是,欺负这些没鞋穿的叛军又怎么样?有本事追上来咬我啊!
  后面没了追兵,但汤森却没有放松的意思,相反他的脚步一直在加快,几乎是在压榨手下的极限——汤森不想当少尉、更不想为安道尔联盟拼命,所以他绝不会在下个镇子停下来,他的目标是跑出战区、跑出边境!
  汤森深知战场上的时间宝贵,靠跑步就能争取到的时间更加宝贵。逃跑大计里的关键就是时间,后面的逃离需要交通工具,需要跟当地人打交道,这都需要时间来运作。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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