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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傲世法则-第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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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暗刺客围上去!”看见手下的狂徒不断倒下,草原黑鹰两只眼睛都红了,他捶胸狂叫:“弓箭给我射!”
  畅快淋漓的杀敌,汤森把别人吓着了,也顺便把自己给吓着了。
  公正的说,汤森这颗心,起码有一半是专为杀戮而生。只要他进入战争搏杀状态,杀人就跟做饭切菜没啥区别,要片就切片,要丁就剁丁,不带丝毫犹豫。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在与异能结合之后,自己的杀人手法居然变得如此犀利,冲进狂徒群中都能势如破竹。
  狂徒声名远扬,是晨曦议会为战争训练的精锐,无论体格、武力和耐力都是百里挑一。
  原本汤森估计,冲进狂徒群、进出一次最多丢翻五六个敌人,说不定自己还得挂点彩才行,没成想才两个圈子兜下来,就足足放倒了十五个,自己毫发无损不说还没觉得累。其实不但是汤森,在场的人谁也料不到这个结果。
  汤森的眼光太毒、速度太快、没有阵型的狂徒也太脆弱了,被汤森找到了唯一的弱点。
  按道理说,不应该出现这种结果的,因为眼前这场战斗并不单纯,背后还带着争锋的寓意。可以说是一场较量,也可以说是武斗中的“文斗”,要的是心服口服,不是你死我活。再者说,大家都是有身份的人,得爱惜羽毛,动手时也要顾忌影响。
  在西海岸这块土地上,部落人对名声很看重,也比内陆人更敬仰英雄。
  晨曦议会虽然是外来势力,也得入乡随俗、以德服人。所以草原黑鹰此次行事也抱定这个原则,没有一上手就围殴汤森——异能师和武士有专属自己的战斗方式,具体应对方式也不一样,你要敢混淆起来用,那你就是卑鄙小人,你的名声就坏了。
  但草原黑鹰千算万算,却算不到汤森的战斗原则。汤森这个首领是半路出家,他根本不知道这个规矩。其实就算汤森知道了,可他是个实用主义者,肯不肯守规矩也很难说——你们都把我围上了,我还跟你们客气个屁啊!
  所以,当汤森带着剑跳下来时、当他开场就拔剑时、当他两相混淆杀人时,草原黑鹰心里才会那么纠结:混蛋你到底什么身份?混蛋你到底想怎么打啊?混蛋你不要拿着剑的时候丢异能还一脸大义凛然的样子好不好?老子已经心有千千结了你知不知道?
  由此可见,如果自己修养不够深,实力不够强,就别玩以德服人这套把戏。
  不过汤森知道这下要坏事了,因为先前订下的节奏会被打乱——死上五六个狂徒,对方也许不会立即抓狂,可狂徒死伤过半之后,光头们要是还能忍下去,除非他们都是属乌龟的!
  放倒身边的又一个狂徒之后,汤森用余光向远处一瞥,发现光头们果然沉不住气了,形形色色的小组合已经围上来。其中有人的脚步“噔噔噔”,有人的脚步“飕飕飕”,还有边走边拿刀子往身上割的怪物……
  一不做二不休,汤森变本加厉的杀起来,都搞成这幅摸样了,再说什么都是扯淡,还不如多杀两个减轻点压力。
  于是他决定马力全开、还要使出浑身解数。
  右手长剑刺进敌人身体、催枯拉朽切下去的时候,“当”的一声,汤森左手的长剑也粘在另一个狂徒的战刀上——解构异能顺着金属侵袭而去,瞬间将对方的战刀变成长剑的延伸,然后一拉一拖,平平地砸在原主人的肩膀上!
  “嚓”的一声,狂徒脖子断裂,身躯飞起。长剑带着战刀继续前进,下个瞬间又砸中旁边的狂徒,把他拦腰打了个对折。然后汤森收回异能,战刀旋转着飞离,把几个正在靠近的狂徒搞得乱了手脚,“当当当”一阵撞击声过后,无主的战刀才被他们格挡开,飞向外围。
  一个身材瘦小、阴悄悄靠近的小光头躲闪不及,被刀锋挂上断了条腿。在他开始哀嚎的时候,汤森的右手剑故技重施,又抢了一把战刀扔出去,造成另一方向上的混乱。
  趁对方忙于应付,汤森脚尖一点,冲向狂徒最薄弱处,似乎想要逃——“嗖嗖!”声中羽箭飞到,临身之前被风舞气流搅断,但汤森也被阻挡了一下,后面的狂徒已经追上来。
  汤森手放在身后一摆,身体立刻横移。
  “小心!”这一回,后面的烈火师终于感知到了异能力量,大声示警:“小心啊!”
  “轰隆!”巨响乍起,泥石飞溅,打得近处的光头们头破血流!
  被泥块碎石打中的人都是幸运的,爆炸中心有个十多米直径的圆形罩子闪现出来,被罩在里面的三个狂徒像被雷电击中一样,前冲的身体立即被定在原地、却又不停的剧烈颤动着,一股股鲜血从他们的身体中飚出来,立马被无形的力量搅成烟雾。
  不到一次呼吸的时间,整个罩子变成了猩红色!
  “狂徒战队快退!黑暗刺客上前!”烈火师含恨发令:“他开始用异能了,这是爆裂!”
  足足十秒之后,这罩子才算土崩瓦解,而里面的三个狂徒也变成了一摊稀泥。
  “杂碎!无耻!我饶不了你啊!”指挥战斗的草原黑鹰惨叫起来,他也算身经百战了,可过程如此艰难的战斗还是第一次遇上。
  实际损失是不大,但他憋屈,他被气得七窍生烟啊!
  黑暗刺客接替了死伤惨重的狂徒战队,他们手持两柄匕首,动作敏锐,虽然没汤森这么快,但胜在灵活。有匕首不用,就围着汤森蹦,一个个脚底下跟安了弹簧似的,就像一群蚊子围着你“嗡嗡”乱叫飞。时不时他们还撒点粉末出来,白的黑的都有,一看就不是好东西。
  单个的咆哮追不上他们,连串的咆哮算是小杀手锏,汤森不想现在就用。
  汤森身影闪动,想先找机会丢翻两个再说,可这些黑暗刺客跟烈火师的配合很好,每当汤森即将要开张的时候,总有七八个咆哮同时锁定他,还是威力很大那种。这玩意的苦头汤森吃过,必须要躲开才行。所以这一来二去的,汤森的速度优势就被抵消了。
  汤森故技重施放了爆裂,可每个方位上都有烈火师,他们会第一时间出声示警。黑暗刺客们都很鬼,他们虽然感受不到异能,可他们看得见汤森的行动,于是在汤森横移的时候,他们也会向同一方向移动——爆裂的威力大,但反应时间比较慢,根本就抓不住他们!
  汤森已经感受到压力了,越打越觉得受限制,更别说外围还有一圈弓箭手在添乱。他到没有心浮气躁,只是觉得有点遗憾,因为眼下的战绩,距离他给自己订下的目标还有些距离。
  一个优秀的、正统的初级异能师,哪怕是像自己这种天赋的,也就只能做到这一步了吗?
  幸好别人听不到汤森的心语,要不然全都要活生生气死——就汤森造成的这种伤害,七八个初级异能师绑在一块都别想做到!别的不说,汤森的厚颜无耻就能顶三个初级异能师用!
  烈火师们对汤森的无耻感受最深,所以他们秉持着相同的念头,一定要把他拿下!
  在各个组合的共同努力下,汤森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小,渐渐的被缩小成一个三十米方圆的圈子,已经达到了烈火师“围歼敌人”的标准。
  “就是现在!”有人发号施令,场中形势立刻变化。
  红色光芒暴闪,五条长长的火焰在地面上出现,用蜿蜒的蛇行轨迹快速冲向汤森,火线每前进一分,火头就窜高一寸,截面就扩开一些。只在瞬息之间,高温已经汹涌而至,烫卷了汤森额前的黑发!
  这是藏在后面的烈火师出手了,汤森看见了异能力量浮现。
  就算有风舞,汤森后退的速度再快,也躲不开五道炙热火焰,它们旋转着、像海浪一样扑过来,已经封死了汤森的所有进退通道。
  “啊!”无奈之下,汤森双手高举,长剑在身侧舞出了大型剑花,同时注入风舞的异能力量急速增加,围绕身边的气流猛的暴涨,瞬间就缠在了剑身上面。
  “破!”长剑裹带着飞旋的气流,全力劈向地面。
  空气中产生了尖利而短促的震颤声,旁观者的视野中,那漫漫红光发生了怪异地扭曲,就好像空间出现裂纹一样,在这道雄厚的火焰巨浪中,毫无预兆的出现了一条空白地带。
  那是两团凛冽的气流,顺着汤森的剑锋冲出,不但将挡在面前的火焰硬生生破开两个大洞,还裹着沙石草叶冲向光头首领,而汤森本人也跟着这股狂暴的气流冲出,剑尖指向了光头首领——被火焰阻隔,无论是黑暗刺客还是烈火师都来不及援手,眼看着汤森冲近大光头!
  千钧一发之际,光头首领身后突然钻出一个胖子来,他只把宽袖一挥,呼啸的气流就改变了方向,斜斜的冲上了天空。
  “砰!”两人同时释放了一个大威力咆哮,接着又是一个,紧接着再来一个。
  “砰砰!”同样的咆哮在两人之间炸开,响声震耳欲聋,地面也被炸得一片狼藉。
  这一瞬间,双方都没有立即跟进,任凭那道灰黑色的烟柱冉冉升起,在空中铺平,扩散。
  搅成碎末的草屑洋洋洒洒地落下,汤森抬头看去,胖子的半张脸上纹着诡异图案,目光中充满阴霾,一身金线红袍耀眼之极,似乎是个高级的烈火师——看他举重若轻的模样,看他身边浮现的大量烟雾状异能力,汤森知道这人很不好对付,放在公会起码是三级以上。
  但看胖子摆出的防御姿态,似乎也对汤森也充满戒心。好嘛!这就叫麻杆打狼两头怕。
  “热身完毕!”汤森可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于是哈哈一笑:“回去吃个果子!”
  不等光头首领说话,汤森一个后空翻,直接跃上了哨塔三楼——几个最近的黑鹰武士咒骂着冲上来,跟着他的身姿高高跃起,想在空中占汤森的便宜。没想到汤森在空中转身,星盘一转,几道黝黑的光芒从上方滑下,端端正正的、无声无息地从黑鹰武士的头顶钻进去。
  他们就像断了线的风筝那样坠下去,“噼里啪啦”的掉了一地。
  “啊!啊!啊!”翻身起来的黑鹰武士嘶吼着,两眼已经瞪出血珠,根本不分敌我,抡起长刀就往同伙身上砍去,用的还是最狠辣最搏命的招数。
  “混蛋!那是自己人啊!”光头首领震怒了,但他一句话还没骂完,哨塔下的战斗就完结了。杀成一团的黑鹰武士只攻不守,瞬间就死了个干净。
  “这是邪恶异能!”胖烈火师见多识广,扬声高呼:“大家退开五十米!”
  “是不是邪恶异能,我不清楚。”控场成功的汤森站在高高的垛口上,语气平淡的说出这句话:“打架的话随便你们,但再要有不守规矩的,就是这个榜样。”
  包围哨塔的人再不敢轻举妄动,纷纷看向光头首领。
  “这点耐心我还有,咱们杠上了!”光头首领心中都痛得麻木了,但脸上却还是笑了笑,不肯弱了气势:“来人,设营帐——既然酋长去吃果子了,我们也不能饿肚子,整个烧烤宴!”
  如果不是汤森这个邪恶异能镇住场子,恐怕他们的烧烤宴会就得改目标,直接点哨塔了。
  “有前途,我看好你哦!”汤森哈哈笑着,转身跃下垛口。他现在需要去休息一下,顺便检讨自己的战法。这样打下去很麻烦,因为对方的人数太多了。
  在脚尖点到地面的时候,汤森却差点来了个倒栽葱——因为塔楼上有人!
  他在下面打生打死,就算遇到挫折困难也能以平常心对待,可他却没料到有人能摸到自己身后,这无疑是个极大的疏漏!
  汤森的冷汗一下就出来了。
  这人很随意地坐在垛口后面的阴影中,就好像已经在这里坐了很久。他穿着跟汤森一样的旅行者长袍,风帽软软的垂在脑后,一张金属面具在黝黯阴影中不断闪出点点光泽……
  汤森认得这混蛋,他就是面具男,彼此的交往是由一枚八角金币开始的。
  在银涛城混了那么久,汤森早已经证实了这面具男的身份。因为在整个银色海岸大家族里,只有他才能佩戴这张名为“无知无觉”的异能面具,这玩意是银色海岸王室的传家宝。
  这个人,就是银色海岸的未来主人,也是铸印路上充满艰险的倒霉蛋,名闻遐迩的王子殿下,菲斯特·奥德里奇·康纳理惟士!
  但身为王子的菲斯特来这里做什么?还用如此诡异的方式出现?
  哨塔上满布灰尘杂草,但王子所坐的地方却是一尘不染,岩石砌成的地板干净得露出了材质和纹理,仿佛才用小刀仔细刮过一样。他没有戴手套,一块小巧的长方形木板搁在双膝上,一只白净的手压住一根不知是什么的枝条,另一手捏着银刀,正细细的雕琢着。
  雕琢枝条?你能搞点乐观向上的休闲活动吗?
  王子的神态很专注,可以说是全情投入,他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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