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玄幻电子书 > 傲世法则 >

第135章

傲世法则-第135章

小说: 傲世法则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本来从公会到码头,需要绕道外城到帐篷区再下到海岸线去,但汤森直接从异能师公会的内部通道走向专用码头,这是一条直线不说,而且不会被外人看到——这不是雅克给汤森的贴心关照,他已经是真正的异能师了,拥有名目繁多的特权。
  汤森以前还真没想到,一个正式异能师居然有这么优越和强大。
  身份就不说了,初级异能师比男爵什么的高贵得多。男爵这种生物,他有可能穷的叮当响、他有可能没有多少封地和人手,但异能师可不一样,要资本有资本、要实力有实力,吐口唾沫在地上都能砸出坑来。
  高级异能学徒对上普通人,就有灭门破家的实力,异能师就更不用说。而且最令人敬畏的是,异能师的行为无法以常理揣测,从晋升誓约中就可以看出个大概——不分善恶、黑白、美丑、生死,只为攀登异能巅峰、洞察一切法则!
  异能师这种精神和追求无论正确与否,都不是寻常贵族能够比拟的。
  除了自身的实力之外,初级异能师身边还有一个健全的管理体系。内外总管、随行护卫、商队首领什么的都有,每月的开销分会全额报销,都不用自己掏一个铜板。而且每个异能师还有数量不等的学徒,至少也有十多个,这些人也是公会开销……
  这种待遇和实力,是住乡下矮楼、娶泼妇老婆的地方贵族(地主)能比的吗?异能师做一次实验的花费,可能就跟一个男爵领地的全年收入持平了……异能材料非常昂贵。
  异能师公会从来不缺钱,一方面他们受所在国家和家族的供养,另一方面他们掌握着很多珍稀物产,那些异能材料的伴生品或者异能材料残渣,放到普通市场上都是抢手货,更别说某些物品只有异能师才能处理。
  享受着异能师的特权,但汤森本人还是很低调的,出于保密的需要,他没有使用自己的专用马车,也没有穿显眼的异能师长袍。只是随手打了个包裹,跟着一群雇员上了公会商团的船,然后直接进舱室,门一关就再不露面了。
  休斯大叔已经说过,晨曦议会的人在找他,汤森要办正事,这种麻烦还是不要粘在身上的好。他正好可以利用这机会恶补一下异能知识,公会发给他的书虽然取名《异能基础》,但基础两字却是对异能师说的,不是学徒能看的那种。
  这本书是公会的正式教材,能陪伴初级异能师走到三级,用博大精深来形容一点都不夸张——也只有真正的异能师才能接触到,因为里面的内容涉及了很多隐秘。
  对如饥似渴的汤森来说,这本书无疑为他打开了真正的异能大门。
  全书共分成四个部分,首先是真正的异能综述,学徒级别的书籍在这份综述面前简直可以拿去丢了;第二部分是分系异能,涵盖了几乎所有的主流异能,都是从原理原型开始讲解,直至后面的高级形态;第三部分是研修,列举出了一系列异能实验方法。
  第四部分是异能材料,直到看见这个,汤森才知道异能材料千变万化,粉末这种玩意只是小孩子办家家酒用的。
  然而最令汤森兴奋的是,这本书里没有任何涉及到自己天赋的描述,也就是说,自己能够看见异能力量的天赋真的是独一份!跟其他异能师比起来,这完全是战略级别的优势!
  说起来,汤森能干掉爱德华,还敢对上伯纳不退,很大程度上就依仗着这个优势。
  但总靠这个优势也不能长久,汤森迫切需要一些能拿得出手的东西,否则再遇到特殊情况他无法解释。而且在另一方面,汤森感觉自己的劣势也很明显,那就是缺乏异能的言传身教,有很多别人视为理所当然的细节他完全不知道……这个缺憾很要命,必须尽快弥补上。
  汤森决定利用这次的阅读,从头梳理自己的异能知识体系,把基础打得牢固一些。所以他必须从最基础的异能力量层面开始,重新、全面的解读异能。
  他看得很专心,甚至连船只起航都没察觉。
  跟其他载体比起来,文字书肯定不是最直观最容易理解的,但文字书的信息携带量肯定最大——这种高度浓缩的信息,也许别人研究起来很伤脑筋,但汤森却没觉得有什么困难。
  今时今日,他对异能的理解力已经很强了,如果还有不明白的东西,那就直接上手,用练习加以应征。
  汤森这次异能学习具有创造性,也具有首创性,包含了首次自发学习、全面学习、理论学习等等层面。要是换了别的什么人,这些记录会在萌芽前刷掉。由此可见,汤森以前对异能的态度不怎么样。
  让他刻苦?要他用功?你显然缺了一样名叫“武装带”的神器!
  汤森的习性之一,是但有选择绝不用功。在以前的环境中,这事真是枯燥烦躁兼牙酸倒胃。很长一段时间,汤森都在想到底是自己吊儿郎当呢?还是教书的在滥竽充数?最后他才悟出道理,原来大家都是混吃等死的货。
  但现在帮姑容,异能这块给了汤森另一种感受,甚至,他还会觉得有趣。
  只是研读教材的话,没什么特别之处;然而,当他开始练习时,有趣的东西就来了——汤森很快就发现,书中某些描述居然跟自己练习效果不一致,还不止一处。
  这可是个大发现!
  汤森回头过去,把自己掌握的所有异能都练习了一遍,再与书中的记载进行比对。
  “尽信书不如无书啊!”事实摆在眼前,直观可见,当然无可辩驳,所以汤森知道异能基础的某些观点是错误的,如果完全按照书中记载去做,肯定要走些弯路。
  有了这个判断,他就绕过错误,按照自己的思路往前推进。结果只花了短短两天的时间,汤森对异能力量的理解已经突飞猛进了。
  他终于明白,自己双眼能看见的“异能力量”,其实不是最纯粹最原始的形态,而是经过异能人士的唤醒、改变了最初形态的异能力量。也就是说,汤森可以看见的其实是第二种形态的异能力量。
  最纯粹的异能力量存在于世间万物中,不可察觉,不可驱使。
  只有通过唤醒,异能师才能改变异能力量的形态,使之可以被感知和利用。这就有点像炼油,石油不能直接用,必须得炼出来才行,异能师就好比一个小型炼油厂——那些球状、针状、烟雾状的异能力量各具形态,也并不是力量本身有什么奇怪属性,而是异能师的原因。
  先天后天原因加在一起,有的异能师能顺利地把第一形态的力量转化成植物系异能力量,有的异能师则擅长把其转化成生命系异能力量,谁适合什么异能,其实都是瞎猫碰死耗子,讲的不是道理而是缘分,书面语言把这个叫随机分配。
  弄清楚了异能力量的原理,这也只完成了一半预定目标,汤森还要想办法将之转化成实实在在的好处。满腹经纶却不跟实际挂钩,就算学富五车的人也得被饿死。
  汤森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异能唤醒模式,因为操作手法精妙,又有星盘在手——类似的东西他只在雅克会长身上见到过,连伯纳身上都没有——在星盘的支持下,汤森可以连续不断的释放两百以上的标准咆哮。
  可是咆哮的作用有限,它只是入门级的异能,对上强手毫无用处。如果像大多数异能师那样循序渐进的话,汤森的时间和精力都不太够,难道要像黑纹夜枭那样,走另一条效果突出但艰难无比的道路吗?
  在两难的选择面前,汤森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他的性格并不纠结,更少有彷徨,对于一时不能做决定的事,汤森通常会先放在一边,不能放下的问题,则会以现实环境和需要为目标,对症下药熬过去再说。现在,汤森周边的环境并不很复杂,所以他只需要考虑两方面就足够了。
  首先,他是荆棘玫瑰的首领,目前的主要任务是壮大自己的领地和势力。所学所想,最好能与之紧密配合。其次,可能是因为记忆的因素,他对隔着一大段距离手舞足蹈这种事比较排斥,打架就应该拳拳到肉,打仗就应该枪林弹雨,这才是男人!
  有了这个宗旨,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汤森翻阅着《异能基础》,很快为自己找到了几个最适合现阶段使用的异能:元素系的“风舞”,金属系的“解构”,植物系的“轻语”,还有蛮荒系的“爆裂”。
  “风舞”算是个加持性的异能,标准形态下能让汤森的行动轻灵敏捷,而且风舞是个阶梯状的异能,往后发展下去有两个分支。两级之后会衍生出“卷帘”,是基础防御异能,有很强的物理防护效果,五级之后还会脱变出一个“翱翔”,是最基本的飞行异能。
  “解构”比汤森之前使用的金属异能高级很多,不但有减轻、加重金属重量的功能,还有改变金属形态和质地的功效,掌握这个异能就可以玩转很多种类的金属,以后还能跟元素系异能结合,效用更多。
  但现在,解构是汤森最应该掌握的异能了,以后闯阵杀敌全靠它了。
  “轻语”是植物系异能的基础,属于辅助异能,它能加速大多数植物的生长速度,还能限定某些生长形态。很多别系异能师也会用这个异能,不过他们是来做盆景,修生养性用,但汤森却不是如此打算的,他想让这个异能为荆棘玫瑰造福,弄好了说不定能代替城墙?
  “爆裂”是正儿八经的范围杀伤异能,蛮荒异能师茹毛饮血,随时会跟野兽和不明生物搏斗,所以他们出手就要有战绩,讲的就是一个效率!这种追求在他们的异能里体现得淋漓尽致,标准状态下的爆裂是一个十米直径的圆球,被笼罩在其中的生灵绝无生还可能,就是普通铁甲放在里面也会变成一堆废铁。
  选择这几个异能,是因为它们的等级要求都不高。跨系这个问题汤森也考虑过,他觉得这不算什么麻烦,如果各系异能之间真有相生相克这一说,撑过这段时间之后放弃一些就好。
  他给自己制定的形象比较另类,那就是身穿结构重甲、双持解构刀剑、加持上风舞在敌阵中杀进杀出;遇到厉害人物,近身之后以高级空气刃杀之;遇到大批鱼腩,直接用爆裂覆盖之……至于别的异能师怎么样看待自己,汤森一点都不在乎,会掉块肉吗?
  汤森潜心钻研的时候,在银涛城宫殿区里,另一个人也在做着同样的事。
  因为镜像重组的观看次数有限,菲斯特王子花了大量时间在实际演示上,这两天下来,由于太过用功,已经报废了七八柄精制双手剑了。
  嘉斯汀就在外间帮他料理政务,没有丝毫的怨言。因为对王子的集团来说,相对于零散的政务,掌握一个全新的异能才是最重要的事。
  镜像中的异能,无论效果和原理,都跟光辉教会的骑士战技很相似,属于教会骑士的不传之秘。整件事情的关键就在于,教会骑士可以穿起厚重的盔甲、挥动巨大的双手剑,可他们本身不是异能师。
  在教会的宣传中,这全是因为他们足够虔诚的缘故,是神恩浩荡的缘故。也不是没人往异能上想,可最后的研究成果表明,要通过异能达成这种效果,至少也得初级异能师以上的等级才行。王子也进行过类似实验,可镜像中的记录表明,自己的研究走了弯路。
  那个模糊的身影,用的是更简单的办法!
  既然看出这是个全新异能,那就绝不能放过——如果王子洞悉了其中的奥秘,组建起属于自己的骑士团,这股战力将会非常可观,也许能改变西海岸现在的实力对比。
  然而两天下来,王子虽然把双手剑战技用得出神入化,比镜像中的人好看一百倍,却依然没有找出这个简单的方式。他还是得使用雄厚的异能作为基础,这让王子很非常烦恼,也犯了固执脾气。
  直到嘉斯汀拿着一份申请进来,才暂时打断了菲斯特王子的苦修。
  “这是什么?”菲斯特王子接过毛巾,擦着额头上的汗水:“需要我签发?”
  “荆棘玫瑰呈上来的公会,希望我们承认他们对奎尔萨平原的统治权力。”嘉斯汀说:“他们用了瓦胡的名义。”
  “为什么是现在?”王子结果公文看了看:“瓦胡?不是汤森?”
  “可能考虑到瓦胡是本地人,更适合但当名义上的首领吧?”嘉斯汀笑着说:“汤森·奎尔萨已经通过了特殊晋升,成为了正式异能师。你不知道,他在献礼上还出了风头。”
  “成了异能师还不够他开心的吗?”王子笑着说:“还有心思去出风头?”
  “因为有人质疑他的献礼,说他居心叵测。就是研修派的伯纳。”嘉斯汀说:“结果汤森怒火中烧,当场挑战伯纳……”
  “这不是胡闹吗。不过他有休斯撑腰,难免会膨胀啊!”
  “休斯没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