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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锦城四少-第59章

小说: 锦城四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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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天气主要是热,真正燥的,反倒是心——这几天,我始终觉得烦闷不堪,喘不过起来。
  
    我又在家待了一天,发现实在闲不住,后来居然跟陆子言在电影院门口儿碰上了,于是乎,我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跟陆子言看了场电影儿。
    电影票是陆子言买的,看的什么也是陆子言挑的,以至于最后,一场电影看下来,我是既不知道电影名,更不清楚里边儿那情节。
    我也觉着特别奇怪,平时大晚上的,怎么也睡不着,倒是在电影院里,这边儿片头刚开始,那边儿我就开始犯困。
    不过为了不让气氛更加尴尬,我硬挺着瞪大了双眼,盯着屏幕,可愣是一点儿没看进去。
    电影我是一点儿没看进去,可电影里有句话儿,却让我印象特别深刻——因为电影里到这句话儿的时候,陆子言竟然紧紧握了一下我的手。
    “青梅枯萎,竹马老去,从此,我爱上的每一个人都像你。”

    电影里是这么说的。
    我原本正困着,陆子言这么一握,我回过神,正好看见字幕上的这句话儿。
    电影里还说,“我爱上的每一个人都像你,可是,他们终究不是你,所以,我始终独身一人。我爱他们,因为他们都像你;我独身一人,是因为他们终究不是你。”
    后来,这句话儿竟然成了陆子言的真实写照。
    我由着陆子言握着,没动弹,这时候若是动弹一下,我俩之间的气氛反倒会变得尴尬,不如顺其自然。
    陆子言握着我的手,握了很长时间都没松开。
    我不知道陆子言是不是有意的,但是这电影——和我俩的情况实在太相似。
    误解、分离、重逢,只不过结局不大一样。
    让我特别诧异的是,电影后半段儿,陆子言居然一直握着我的手,动都没动一下,虽说陆子言眼睛还盯着大屏幕看,可我觉着,陆子言心思早不知道飘哪儿去了,反正指定是不在电影上。
    直到片末,陆子言像是才回神,松开我的手。
    青梅枯萎,竹马老去。
    不提那后半句,其实前面这两句,和我跟陆子言倒也贴切。
    出了电影院,陆子言要送我回家,我执意回绝了,我脑子有点儿混乱,想一人儿待会儿。
    陆子言虽然不放心,可拗不过我,只能由着我去了。
    我一路走着,脑子里在想,我跟陆子言已经走到今天这步,那是绝对没戏了,可我和顾云清呢?我俩到底算是怎么回事儿?
    我正走着,电话来了,我接了,是顾家二姐顾娆。
    顾娆说,今儿晚上锦亭,家宴。
    说是家宴,当然不能这么简单,顾承甫跟伊夏闹得厉害,估计今儿这所谓的家宴,为的就是这事儿。
    顾娆告诉我的时间是下午六点,一般说是六点,可都得提前去,凑一两桌儿打打麻将、打打牌什么的,由于这两项都不是我擅长的项目,所以我一向是只旁观,不参与——我那点儿微博的血汗钱,不能全奉献了出去不是。
    我大概是五点钟到的,锦亭木兰亭,这是顾家老地方,一般顾家那几位上这儿来,都是直奔的木兰亭。
    我虽然提前了有一个小时,可还是最晚到的,我到那的时候,亭里两桌都满了——顾家四位爷凑了桌,剩下那桌儿是顾娆、伊夏、叶芳菲。
    看到叶芳菲时,我先是诧异,再一想,只能苦笑——叶芳菲到底是选了顾三哥。
    燎了的,是手心儿朱砂;可挑碎的,是心尖儿上的那点朱砂。
    顾娆看见我,立马儿冲我招手,“苏子,就等你了,三缺一,你再不来,我们仨只能从那桌儿挖墙脚挖一位过来了。”
    “二姐觉着挖谁成?”我笑笑,坐下了。
    “估计是谁也不能过来。”顾娆这是一点儿不耽搁,嘴上说着,手上就开始搓麻将。
    “一圈儿?”叶芳菲问。
    “怎么着也得一圈儿,难得凑一块儿。”顾娆兴致颇高。
    我不常打麻将,对这项据说可能有益身心的活动也不大关注,所以导致我技不如人。可我们桌儿上那三位,您随便拎一位出来,那都是码长城的好手。
    我特别悲催地节节战败,而跟顾家这几位玩儿就这点不好——人但凡玩儿,那就是来真的,输赢都算得清清楚楚。
    在我快坚持不住准备撤退之际,那桌儿终于有人发话了,“得,歇了吧,菜都上来了。”
    “哥,再等两分钟。”顾娆立马接口道。
    刚才说话儿的那是顾家大哥顾劲松,顾娆虽说比顾劲松、顾承甫都小,可一向只管顾劲松叫哥,管顾承甫,都叫老二。
    至于为什么顾娆排行第三,我还管她叫二姐,那是因为这排行是按着顾家那俩闺女来的;真说起来,顾娆其实排行老四,顾家大姐比顾劲松小一岁,真正排行老二。
    我们这桌儿一圈战斗下来,我输得惨不忍睹,顾娆虽然不是收获最多那位,可赢得也不少。顾娆起身,冲我扬扬手里的票子,笑得开怀,“苏子,晚上二姐请你唱K去。”
    我也乐道,“那必须得去。”
    吃饭时候,本来除了大哥和顾娆,其他都是成双结对儿来的,按理说,也应该挨着坐,可到顾三哥顾风那儿,忽然就掉了链子,以至于后来,我是挨着叶芳菲做的,至于我另一边儿,特巧地坐着伊夏。
    今儿这晚宴,打我进门儿,到最后众人酒足饭饱,顾云清几乎就没跟我说过两句话儿,可我这头,也不知道自个儿眼巴巴地心里盼着什么呢,那位一直也没搭理我,我就觉得特没劲。
    从前陆子言那都把我宠上天了,结果忽然那么一天儿,他带着顾从月走了,然后我就傻眼了,后来那两年,天天折腾自个儿,也折腾身边儿的人;现如今,要是一直惯着我的顾云清,也跟当年那陆子言一个样儿,我不知道自个儿还能不能有那么一颗坚强的心脏,再一次承受打击。
    晚饭过后,顾娆还真提了去唱歌,说上紫荆城,潇潇那头儿都打了招呼,也都给安排好了,顾娆说得眉飞色舞,后来总算是把所有人都给说动了,一块儿去了紫荆城,可我看着顾娆这架势,总觉着,今晚的顾娆,太刻意。
    从锦亭往紫荆城的道儿上,顾家那几位爷都是自个儿开着车去的,我坐在顾云清车上,车里就我们俩。
    顾云清不知道这三天怎么过的,但我瞧着瘦了,还有淡淡的黑眼圈。顾云清皮肤偏白,所以一旦有黑眼圈,就特明显。
    我看着顾云清尖了的下巴跟黑眼圈,然后我特别不争气地觉着心疼,我特想扑到他怀里,摸着顾云清有些尖了的下巴问,“爷,您怎么瘦了?”
    然后甭管顾云清跟我说什么,我都会赖在他怀里傻乐。


    
第九十八章  因为爱情?

    我总是在该聪明时候犯糊涂,在该糊涂时候“过分聪明”,所以这直接导致了我坑爹的人生。
    这时候,要是我真傻呵呵去赖着顾云清,兴许我俩也就什么事儿都没有了,可我看了顾云清半天,也心疼了半天,到底是没说一句话。
    到了紫荆城以后,顾娆从大哥顾劲松车里下来,风风火火朝紫荆城里边儿去了,我们跟在后头,步子悠闲,权当散步了。
    我们进了紫荆城vip包厢,尹潇已经在那儿了,包厢里的光线很暗,尹潇每每给我解释,都啪啪拍着胸口说,这是为了营造气氛和情调,为了显得紫荆城特别有情调。
    当然对他这么一副歪理,我一向不屑。
    我们一行人进了包厢以后,顾娆立马儿抢了个话筒,然后声嘶力竭地吼了一曲SarahConnon的《just one last dance》。
    其实顾娆音色不错,偏低,略有些沙哑,唱这歌时,本来能显得挺深情,但顾娆像是卯足了劲儿一定得嚎两嗓子,导致她把这歌唱得特别凄凉。
    顾娆一曲吼完,还觉得不够,非得拉着尹潇唱《因为爱情》,尹潇下意识看了我一眼,我估计丫是想起我上回唱过这歌——就是陆子言回来以后不久的事儿。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大尾巴狼这么一瞅我,我条件反射似的站起来,对顾娆道,“二姐,这歌让我唱不?”
    顾娆一怔,大概是没想到我会抢这歌,可还是爽快把话筒递给我了。
    “再唱不出那样的歌曲,听到都会红着脸躲避……”
    彼年豆蔻,谁许天荒地老。
    我记得,自打陆子言回来,我来紫荆城的频率越来越高,而且回回来,都得唱这《因为爱情》。
    青葱年岁里,我还是个屁都不懂的丫头片子苏晓儿,陆子言抱着我,许了我地老天荒,然后我脸红、点头、傻呵呵地笑,笑得好像我们已经牵手走过地老天荒。
    一转身,沧海桑田,我过了可以一边儿矫情,一边儿穷摇的年纪,也过了可以继续自我封闭的年纪,我已然是一奔三大龄女青年,然后我发现了顾云清,一直潜伏在我身边儿的顾云清。
    他说爱我,这句,是陆子言从来不曾说过的。
    然后我就信了,因为他一直惯着我,所以他说什么我都信,然后我现在是顾云清孩子他妈了,再然后,我俩出现点儿危机。
    我知道不论是生活还是感情,都不可能一帆风顺,但起码,我想要个喘口气儿的功夫——总这么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我是真累了。
    我唱完,放下话筒,在顾云清旁边儿坐下。
    我只能做到这步。
    顾云清倒是一点儿反应没有,不论是我在他身边儿坐下,还是有意无意间看他,这位爷愣是理都没理我。
    我靠在沙发上,觉得腰有点儿酸,可能是因为怀孕的缘故,我不动声色,起身走到潇潇那儿坐下,然后微微往潇潇身上靠了点儿,“让我靠会儿。”
    潇潇来回看了眼顾云清,又看看我,稍稍换了姿势,让我靠得更舒服点儿。
    您甭问,为什么我腰酸不去靠顾云清——那是因为,我这人儿没什么优点,唯一一样,就是性子倔。
    既然顾云清打定了主意不搭理我,我更不可能再巴巴地往人身上靠。
    顾娆又唱了首《哭砂》,唱得满脸的眼泪儿,这时候,顾二哥顾承甫接了话筒,顾承甫唱的是《春天里》。
    春天里我只听过汪峰版的,绝对声嘶力竭的一声歌,顾承甫唱得也特别投入,最后嗓子都哑了。
    我听着吉他间奏,无奈地笑了,摸着肚子低声说,“妈对不住你,这胎教音乐忒奔放了,也不知道你能不能消化的了。”
    我声音放得低,再加上音乐音量高,所以只有离我最近的尹潇听到这话儿。
    尹潇听了以后,也乐了。
    我们在紫荆城待到很晚,而我跟顾云清始终没说一句话,甚至到最后,伊夏还丢下顾承甫,跑到顾云清身边儿。
    伊夏和顾云清说的什么,我一句没听见,我也不想听见。
    这其间,我还看见顾二哥左胳膊上一道长长的疤,新结上的,兴许,就是伊夏的杰作。
    还有叶芳菲,叶芳菲左手心儿那块儿也结了痂,深色的痂,结在细嫩的肌肤中央。
    叶芳菲的手很好看,尤其是手心儿——怎么说呢,就是瞧着特别秀气,手掌泛着淡淡的粉色,娇嫩的色泽,手心儿却是那么一大块儿痂。
    我把叶芳菲的手摊放在自个儿手上,“烧了一点儿,留下一片”。
    挑碎了心尖儿上那颗朱砂又怎么样?留下这一大块儿疤,一辈子都得跟着她。只要一摊开手,就能瞧见。
    所以我说叶芳菲痴,痴中之最。
    她一辈子都不能忘了我哥,却打算要跟了顾三哥。
    叶芳菲握紧左手,然后移开,“这倒真忘了,只想着别再见着那东西,没成想,留了个更烦心的。”
    “不跟我哥死磕到底了?”我放下叶芳菲左手。
    “我已经磕死在苏景墨跟前儿了。”叶芳菲瞟了眼顾三哥,三哥也正往我们这边儿瞅,俩人视线刚一对上,叶芳菲又立马儿收了视线,“顾从月走以后,他跟我在一块儿时候,就一直发呆,有时候,我不叫他,他能就那么呆上半小时,然后我叫他,他叫从月儿。”
    叶芳菲扯扯嘴角,笑得芳菲妩媚,艳丽动人。
    俏媚的眼睛里,水汪汪的。
    叶芳菲一直笑着,笑容越来越明艳,最后,硬是把那眼泪儿给逼回去了。
    顾娆还在唱,唱到最后,嗓子都发不出音儿来了,这才放下,然后叶芳菲接了话筒,叶芳菲只唱了一首——《流年》。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我从前说顾从月是个烈性子,其实叶芳菲更甚。认准一人儿,兴许就是那么一眼,可要放下,那就得是一辈子。
    我正想着这些事儿,猛一抬头,发现顾家大哥正看我呢,我和大哥对视一眼,立刻会意,到了他跟前儿。
    “顾娆前夫前些天来了,跟那丫头为了孩子的事儿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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