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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天书奇谭-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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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明天子自有百灵相护,这是世上最大的气运,足以镇压一个国家;积德行善的人能够泽被子孙,保佑家族昌盛,甚至于泽及一方繁华,这是次一等的气运。

    除此之外,剩下的道运、文运和武运,都不能有镇压的效果。虽然大气磅礴,可倒霉起来甚至连自己都护不住,更不要说庇护别人了——这三种气运,从来就跟“贵”扯不上关系。

    虽然林麓山的气运已经超过了吴解,但他要找的是贵人,终究还是吴解比较合适。

    就在他思绪百转的时候,吴解已经将自己记得的诗文全都传给了林麓山,一口气得到了海量知识的林麓山显得有些头晕眼花,而他身上的青气也结束了喷发之势,渐渐回落,最后稳定了下来。

    见到这种情况,萧布衣便动手收起法术、撤去阵法。

    在法术完全消失之前,他忍不住又抬头看了看那股青气。

    青气之中充满了峥嵘之意,正在云空之中吞吐不定。

    施法结束,离开府衙的时候,他忍不住感叹道:“好一个万丈文华冲霄汉!今天我可真是大开眼界了!”

    林麓山满心纳闷,吴解则微笑不语。

    他是一心追求长生不朽的修道之人,一辈子都用不着那些诗文,与其让它们烂在肚子里面,还不如便宜了自家兄弟。

    只是无论他还是萧布衣都没有发现,那股冲天的青气其实并不只在林麓山自己身上,它们也暗暗和吴解相连……


第十一章些许俗事



    回到家中,林麓山依然昏头昏脑,路也走不稳当,话也说不清楚。

    萧布衣对此有些纳闷,吴解却心知肚明——脑子里面一下子多了数以千计的锦绣诗文,任谁都免不了眩晕一阵子。

    “仙人点化”属于纯粹的填鸭式教学,效率毋庸置疑,可对受教育者的压力却也不容小觑。虽然说吴解教给林麓山的都是人间的诗词文章,没有半个字牵涉到仙家道法,但终归是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去慢慢理解消化的。

    不过,只要林麓山充分理解消化了这些东西,他的文采必定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常言道“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偷”,林麓山从吴解这里得到的诗词几十倍于三百首,只要他能够融会贯通,必定能够成为一代诗文大家。

    ……前提是,他以后写诗写文章的时候要悠着点,不能兴致来了就写出诸如“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这种只有人间帝王才有资格写的诗;也不能写“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这种一百个皇帝有九十九个看了要发怒的狂话;更不能心情不好就写“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这种挑明了要造反的诗。

    虽然说大楚国不流行文字狱,可作死过头的话,终究还是要死的!

    即使是号称不以文罪人的宋朝,苏东坡也一样差点因为几句讽刺诗就把命给送了。倘若他写的是帝王诗或者狂诗或者反诗,那妥妥的就死定了。

    所以吴解考量再三,还是私下找到了林麓山,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复叮嘱他“作诗的时候务必要小心,千万不能写那些犯忌讳的东西……”等等等等。

    林麓山还没能把脑子里面的东西全部消化,有些迷迷糊糊的,但只要吴解略微提醒,他就想起了那些怎么看都有找死嫌疑的诗词,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整个人也清醒了很多。

    “四哥放心!我知道轻重!”他连连拍着胸脯保证,“这些诗词,我会让它们全都烂在心里,一个字都不会说出去!”

    吴解拍拍他的肩膀,深深地叹了口气。

    “总之你自己多加小心,读书人的世界不见得比江湖好到哪里去,很多时候杀人都不用刀的……你头角峥嵘,免不了会招惹到不少人……要当心别人在你背后捅刀子!”

    “我的脾气你还不知道吗?我这么稳重的人,怎么会给别人暗算我的机会呢?”

    这件事完成之后,剩下的就是怎么处理丹儿的问题。

    林麓山是打定了主意要跟她长相厮守的,无论是他的结拜兄弟吴解还是丹儿的结义姐妹祝槐——就是那天出手帮忙却被吴解一击打倒的黑衣女子,是个槐树精——全都劝不住。既然如此,他们也只好退而求次,设法给丹儿做一个掩饰的身份了。

    吴解和林麓山废了许多唇舌,才说服几位长辈点头。先是由杜大伯出面,将“落难孤女”丹儿收为义女,改名杜丹,然后商定三年之后为二人举行婚事。

    这三年是必须要等的,因为“父母双亡”的杜丹必须守孝。

    对于这样的结果,大家都表示很满意,很高兴。

    丹儿相貌秀美、气质端庄,性格更是温婉可人,一声声“爹爹”唤得亲热异常,让四年前痛失爱女的杜大伯喜不自禁,不止一次高兴得连眼泪都流了出来。

    而杜预对于多了这么一个妹妹也很高兴,尤其这个妹妹还会很快变成弟媳妇,更是让他笑得合不拢嘴。

    认女儿顺便定亲的晚宴上,他神秘兮兮地凑到林麓山旁边,递给他一瓶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轩辕大黄丹”,并且保证说这药经过若干江湖浪子的实践证明,能够让文弱书生也虎猛龙精。

    看着林麓山红着脸收下秘药,杜预笑得贼兮兮的,吴解也忍俊不禁。

    唯一不怎么高兴的,大概只有杜若了。

    “我爹他又有女儿了……”她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一句,然后就坐在练武场上发呆。

    吴解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只能远远地看着。

    那天晚上,杜若离开天书世界出去了一趟,将自己墓旁边的养魂玉挖了回来。

    从此以后,她在天书世界的房门口,就一直挂着那枚鲜红的玉石。

    鲜艳殷红的玉石,有着宛如眼泪一般的形状。

    萧布衣在林麓山和丹儿向他道谢的时候显得颇为尴尬,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事后吴解好奇地询问究竟,他犹豫了一会儿,叹道:“人妖相处,气息流动是不可避免的。既然人不会因此受害,那么受害的就会是妖怪。”

    “哦?”吴解一愣,急忙追问详情。

    “原本林麓山气运薄弱,承受不住长时间的妖气入侵,不久就会死于妖化引起的火劫,这件事也就算了。可现在他气运强盛,妖气再多也不能伤害他,结果就是妖气被他源源不断地吸去,化作他的灵气……”

    吴解慢慢皱起了眉毛,知道了问题所在。

    “那最后丹儿会怎么样?”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问题还不太大,但假如她坚持要生儿育女的话……”萧布衣摇摇头,叹了口气。

    吴解顿时联想起了白素贞,着急地问:“你就不能想点办法?”

    “别这么看得起我,我不过是个先天境界的小修士,哪怕这次能够顺利得到李祖师,没有三五百年也修炼不到还丹境界——要解决这个问题,没有还丹修为,想都别想。”

    “你的意思是说,有还丹修为就行?”

    “……是‘我必须有还丹修为才行’。你们青羊观的还丹祖师再多,哪怕是金丹大成白日飞升的高人,也帮不上这个忙。”

    “那不是没办法了?”

    “世上哪来那么多两全其美的事情?总之先把眼前的问题解决了再说。其它的事情日后再说嘛……没准日后会有别的办法啊。”

    “喂!你这态度太不负责任了吧!”吴解的嗓门忍不住大了几分。

    萧布衣越发尴尬,左顾右盼无言以对,最后憋出一句来:“先帮我去把李祖师传承弄到手吧,没准那里面会有比较好的解决方法。”

    “没准?”吴解怀疑地问。

    “是啊,没准。”

    “你就不能给我个准信?”

    “吴道友啊!我不是李祖师,我没那么大本事啊!”萧布衣忍不住叫起屈来,“而且就李祖师当年好像也没做过这么逆天的事情啊!关键是时间太紧了,你要给我个二三百年,我肯定能想出办法来,可他们最多五年之内肯定会生孩子——五年啊!你就算一刀砍死我,我也不敢保证能在无年里面想出办法啊!”

    吴解深深吸了几口气,知道自己的要求的确有点不近人情,只得将心中的焦急按捺下去,说:“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吧,早点帮你获得传承,也好早点开始想办法。”

    “现在不行,传承之地只在每年八月十五打开,现在才六月,到了地方也找不到入口。”

    接下来的这段时间,吴解只能忍耐着心中的焦急,在安丰县埋头修炼。

    他深入简出,完全不会客,将全部精力都投入了修炼之中,试图尽可能地推动自己的修为快速提升。

    然而修炼岂是那么简单的事情!直到八月上旬,他依然还是停留在百炼境界小成的水准,几乎看不到明显的进步。

    要是区区不到两个月就能让一个百炼境界的修士从小成突破到大成,甚至更进一步直达通幽之境,那才真是怪事呢!

    眼见八月来临,朝廷三年一度的秋闱之期也到了,林麓山便准备动身去郡府赶考。

    大楚国的科举是三年一次,每次六月、八月、十月连续考三回,分别是县试、郡试、京试。他之前已经考了秀才,接下来要去郡府考举人,若是能够高中,十月份的时候就可以去长宁城参加京试。如果能够在京试里面考到百名之内,还可以进一步参加殿试……

    金殿应试,天子门生,这是文人梦寐以求的荣耀,足以标榜一生!

    虽然觉得以他的才华,至少考个举人肯定没问题。但吴解还是精心制作了一枚护身灵符送给林麓山,祝他考运亨通,金榜题名。

    不过他注意到,当看到他制作的灵符时,萧布衣连连摇头。

    “你摇什么头啊?”他不高兴地问,“我觉得那枚灵符做得挺好,一旦激发便有三重火圈护身,就算是百炼境界的修士或者先天武者,一时半刻间也休想打破……”

    “我承认你的灵符很厉害,至少我就做不出这么厉害的护身符来。”萧布衣点点头,话锋一转,反问,“可你做的是护身符,关考运什么事?”

    吴解被噎得说不出话来,暗暗打定主意,日后找到机会的话,一定要好好挖苦萧布衣一番!

    八月初三,秋高气爽,吴解辞别家人,和萧布衣一起出发,朝着九州西边飞去。

    在极西的沙漠深处,有一处古国遗迹,而当年的布衣神相就把自己的传承藏在了那里,等待后世传人之中有本事有机缘的前往,令它重现天日。


第十二章大沙漠



    沙漠和冰原,是公认的对生命最不友好的地区。

    相比之下,沙漠比冰原还更加糟糕一些。冰原也就是很冷,风很大,但只要有抵御寒冷的手段,无论植物还是动物都能顽强地生活下去,至少在那里,构成生命最重要的资源——水,是很充足的。

    而沙漠就不同了,这里白天很热而夜晚很冷,气候又干燥得可怕,简直把所有对生命不利的因素全都集中在了一起。

    午夜时分,这里冷得似乎连血都会冰冻;正午时分,烈日暴晒下的岩石有烫得可以用来煎鸡蛋;而无时不在呼啸的狂风则把沙粒加速到像一粒粒用绳索甩出的弹珠一样,一不小心就会被打得头破血流。

    然而这些还不算什么,沙漠真正最可怕的,还是缺水。

    “幸亏我们准备了足够的水,否则大概就和这些人一样了……”萧布衣看着不远处断崖下的几堆白骨,后怕地说,“虽然以前听说过沙漠里面滴水难寻,可我没想到居然真的连一滴水都找不到!”

    “咱们是修士,可以飞天遁地,怎么也不至于渴死的。”吴解在干净的黑石头上煎鸡蛋,笑着说道。

    只是他心里也在嘀咕:“这个世界的沙漠比地球上的可夸张多了!地球上的沙漠里面好歹也有点绿洲啊,有点地下水啊……有点仙人掌或者小虫子之类。可这个世界的沙漠居然真的连一点活物都找不到……还好出发前在天书世界里面造了一口普通的泉水,否则只怕半路上就要折返回去找水了。”

    进入沙漠三天以来,他们真的连一点水都没找到。

    这片位于九州西北大国“大秦”西方的沙漠广袤无垠,凡人几乎不可能穿越,即使修士也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之后才敢向着沙漠内陆进发。

    吴解和萧布衣事先准备了不少食物和饮水,但他们依然严重低估了这片沙漠对于一切生者不友好的程度——仅仅进入沙漠之后的第一天,他们就喝掉了正常情况下可以维持四到五天的饮水。

    修士们的体魄远比常人来得健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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