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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仙路凡姻-第4章

小说: 仙路凡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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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那个男子叫白良,那女子叫冰凌。那个老者叫天云。

天云是冰凌之师,他们是修真界天机门的人。天云应为自幼受妖魔屠村,性情变的有些偏激,对于妖魔恨之入骨。

他没有娶妻,却在他三十岁那年收养了个孩子。孩子很是乖巧,于是杀魔无数而做了天机门掌门的他,决定将毕生修炼心得传授于她。她很聪明,年仅十六岁就修炼到炼丹中期(修真者一般有筑基、引气、炼丹、化神、化虚、飞升,除了飞升之外,其余没个境界都有三个层次,分别是初期、中期、后期。一般修真之士三年筑基,两年引气,十年成丹,至于中期之流尽皆造化。冰凌四岁修道,十二年成就炼丹中期,却是异数。当然那些一日成丹,平地飞升者自不计其内)她师父命她下山斩妖除魔,于是她一直遵从师命,不敢违逆。直到他遇见了白良。

白良见他杀心甚重,于是有心渡化,于是一番谈天说地,直把她师父十二年的教诲,抛诸脑后。

不知不觉间她竟然对那个白良产生了一起奇怪的感觉,听师门要好的姐妹说那种感觉叫做爱。

她爱上了白良,白良也爱上了她,于是两人私下定情。

那日白良告诉了一个冰凌差点接受不了的秘密——白良是妖。不过白良也告诉她,他从没有害过人。

冰凌一开始接受不了,甚至生出了杀他的念头。可是当她的剑在他的胸口时,她竟然下不了手。他的心终于融化的她的心,她放下了成见,坦然的接受这上苍的安排。

两年的时间他们躲在了山林之中。

可这件事情被天云发现了,天云气急败坏的找到了他们。这正是第二幅图所画。

二人自然不会束手就擒,于是他们用土遁之法遁去。天云并没有追上他们,他们又成功的躲了起来。

两人想了很久、很久,他们在那里过的很是快乐。突然他们同时生出了一个念头——去了结这件事。于是他们盛情的去了集市,过了个非常繁华的七夕节。

那一场繁华到极致,可极致的背后却是无奈的分离。他们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也不曾告诉对方。

然后命运却是让他们再次相遇,天云也正好遇见了他们。

他们相视一笑,但是眼睛里却是有些责怪的意思。他们互相责怪为什么不告诉自己要一起去,或者为什么不让他们自己单独一个人去……但究竟他们为什么责怪,责怪什么却是没有人知道。

他们怀着必死的决心,天云生气的将他们千刀万剐。

云层上有个人想去救他们,可当他看见他们眼中的笑意的时候他知道其实救与不救也没什么区别。

他们就这样死去了,可他们的爱情却并没有消失。或许他们去了另一个世界,或许就在那开天辟地的时候,他们会再次相遇、相爱。这种超脱的生死的爱,使得云层中的那个人开始深思,深思为什么在这个纷乱的世间,还有这样一种美好的东西存在,自己千万年来追寻的天道,追寻的长生,难道真的一文不值吗?

于是他破开了虚空,来到了凡间。将这些情景记录了下来。并将自己所有成仙法诀群都记录了下来,他自己去追寻心目中的爱,而将天道留给了后人,或许这是他唯一一件自私的事情吧。

朱晓读完了那本没有名姓的书,心中大是感动。那种生死相许的爱情,却是让神仙也感动了。最后那个神仙在书的最后一章纸上写了一行字道:“仙凡之路,有如围城,外者希入,里者望出。”朱晓默默的记在心里,然后感慨道:“或许只有真爱,才是我和你共同的追求吧。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以后我遇见了自己喜欢的人,一定和她永远在一起,生不能同襟,但求死能同穴。”

朱晓又打开那卷《古月诀》:

“天地之初,吾初闻混沌,不知所物。阴阳造化,五行相属。盖天地之道,是夫万物之极。万物表于天地,天道里于万物。

夫极者,最也。列缺胜满溢,满溢成列缺。有为物之母,无为物之始。同出而名异,是谓极玄之德。然其根末者系最。物极而必反,有余必不足。

晨曦纳天地以为用,暮兮处自然而不动。阴极而阳始,柔极而始刚。

……”

文辞生涩难懂,看的朱晓一头雾水。不过好在有图示,那图画的栩栩如生,也不得不佩服那个仙人的丹青功夫。

朱晓首先要做的是感气,气者天地之精也,藏之而不用则逝,聚之而成丹则仙。

朱晓心静放宽,逐渐感觉周遭的气息在流动。他觉得自己的身体每一处都在呼吸。一呼一吸之间,似乎身心愉悦,疲劳一扫而空。他感觉自己像似和天地融为一体的,他就是天地,天地就是他。

他发现他突然清明的可以看见自己的体内,他胸口阴柔的内力和他腹部阳刚的内力。两者是那么的格格不如,他们各自占领着自己的领地,谁也不肯让谁。

忽然他的脑海里忽然涌现了一段话。晨曦纳天地以为用,暮兮处自然而不动。阴极而阳始,柔极而始刚。

阴极而阳始,柔极而始刚。他的内心不断的重复这句话。

既然阴阳可以相互转化,那么自己的内力不也不可以相互转化吗?于是他小心的将中丹和下丹的气息分出一小部分。将他们一左一右运送到上丹田,他发现这两种性质完全不相同的内力似乎并不纯净。里面好像有杂质?

于是朱晓并足精神一点一滴的分离他们,终于被他聚集出两小块没有杂质的阴阳真气。分量也是相同。

于是他慢慢的将他们融合起来。

刚开始他感受道火拉拉的疼痛,两种能量仿佛在燃烧。过了好久他们才缓和了下来。然后朱晓忽然发觉自己的气息流动加快了。

朱晓把刚才分离出的杂质气息从脚底涌泉穴排出,然后继续炼化他剩余的阴阳真气。他发现现在融合的速度很快,而且也没有出现疼痛的感觉。渐渐的他将那些杂质全都排了出去。逐渐的开始感应周遭的气流。

朱晓现在突然感知力变的稍微强了些,他发现周围的气息是在不断旋转的。于是他效法周围的那些气息一样,逐渐将眉心的气息推动,让他们旋转起来。

终于那旋转的速度越来越快,全身说不出的清爽。逐渐的,在气息的中央出现了一颗白灿灿的珠子。

成丹?一夜成丹?天哪?我是天才吗?朱晓心里激动的胡思乱想。

终于他缓缓的张开了眼睛。发现自己身上又回到了以前小时候那个样子,奇脏无比,而且带有腥臭。

他心中在想:“莫非我将体内的杂质全都排了出来?”

摇摇头,不想了,洗澡去。

不过估计朱晓去洗澡的这条河里的鱼要遭殃了……

他走出洞,没有发现两个师父的踪影。天色依然是白天。莫非我呆了一天一夜?

他走道小溪边,用木桶舀了很多水在那里冲洗!(作者语:还好,要不然那些鱼就遭殃了……)

半天后他终于喜好的,神情舒爽。他发现自己的身体轻了不止一倍啊!他轻轻一跃,居然跳了一丈来高。

欢呼之后,他开始寻找两个师父……

“师父……”“师父……”“师父……”山林间满山都是找师父的身影,可是依旧没有踪影。

朱晓暗骂道:“该死跑哪里去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朱晓问到了香味,这个香味很熟悉,却又忘记再哪里闻过。

他顺着香味走去,却发现一个山洞。进去了才发现两个死鬼师父,脸色通红的倒在地上。嘴里还在咕咚。

白刀:“莫琰……莫琰……”

陈子剑:“酒……来喝……好酒……”

酒?对酒。朱晓想起来了,这就是酒的香味。可有酒应该有酿酒的人吧!莫非这里有人?

于是朱晓往山洞深处走去。

“叽叽叽叽……”人倒是不曾见到,却见到了满地都是在喝酒的猴子!

原来这个洞里有一块石头经过风化变作了一个一个的小孔。有一天一直猴子把水果放在了那块石头上,几天忘了去拿结果,来吃的时候却问到了香味。猴子尝了下,非常喜欢于是猴子们每天都会摘好多好多的果子房子那石筛子上,又在下面挖了个深洞,于是香美的酒液就汇聚成了一个小潭。香气四溢。

这些猴子倒是不怎么怕人,一个个在这里醉生梦死……乐乎乐乎的。

正好那两个老家伙在比跑步看谁跑的快,于是就发现了这里。有酒嘛他们当然喝了,还就没尝到酒的香味了!

他们喝了酒回去却不见了朱晓的踪影,足足半年世间没见到那个家伙,以为在山里被哪只老虎吃了,于是两个家伙就天天和猴子抢喝的……

朱晓知道了后大吃一惊,他明明只是觉得过了一晚上,却过了半年……

白刀醒来后,和朱晓聊了会道:“怪徒弟啊,师父呢都老了,不想出去跑来跑去的了,可是你还年轻应该去外面见见世面,反正我和他已经找到了生活的乐趣了奇书网。我们每天喝了骂,骂了喝,畅快的很呢!其实我也奇怪啊,明明我们是仇人,可是为什么我们现在却像好兄弟一样。人生的造化真是神奇。

其实生命不仅仅是应为仇恨而悲伤而存在,也为了快乐和爱而活,我已经见证过了爱的伟大,所以我想你应该去这个世界走走。我想有了我们的武功,你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危险吧!

对了前些日子有个小姑娘到山里来找过你,那小姑娘生的好生漂亮。

你跟她……”说着做了个极其淫荡是手势……

不过朱晓并不生气,他呵呵的笑。实话说他从来没见过白刀这么开心。他其实也想去这个世界走走,现在既然他们已经找到了赖以生存的根本,拿自己留在这里也是给他们拖累,毕竟这爱恨都是要自己去解决的。

于是朱晓直接告了辞说出去了,以后无聊的时候会回来的。朱晓并不想和陈子剑道别,应为这个师父其实有点婆婆妈妈的,到时候可能会舍不得……

路漫漫其修远兮,朱晓一直走,走道一座叫做和婉的城池。

终于他停了下来。

这和婉城和以前朱晓在收废品老板家看到的电视里的那些古城差不多。

四周是护城河,四周是吊桥。

他从南门走了进去。里面好生热闹……

到处都是小摊,到处都是店。叫卖声,熙攘声。

朱晓决定在这里好好的逛逛,他走过一座小桥。

此事正是春日……桥的两岸的柳絮。连绵如飘雪。

朱晓微微一笑道:“和婉城街正闹市,春风又绿杨柳心。”呵呵呵呵呵呵,他一边笑一边轻轻唱着。

边上一个俊俏的公子,将折扇虚扇了几下道:“大夏雄威传塞外,男女还唱风月吟。”

朱晓呵呵的回头,却见一个俊俏的不可方物的公子,一素白衣,一柄折扇。整个一风流才子。

不过朱晓可不是什么诗词的行家,他只不过身边吟唱了几句。然后对着那人笑了笑,继续他的一边唱一边走。

那男子显然有怒意,居然不理自己……对着身后的跟班说道:“你去给我跟着他,他做了什么事情,去了什么地方都记录下来告诉我……”

“是。”

朱晓继续走,不过今天的朱晓有点不同,今天他这身衣服可是从城外的农家买来的长衫。当然他是没银子,可是他却有很多的猎物。

他穿着粗布长衫,随意的札着一条棉布,看起来倒有点像个农户,不过他的气质却是怎么也改变不了的。这件普通的衣服穿在他的身上却有点出尘的意味。

走了很久朱晓来到了一座叫李府的大宅前。

上前敲了敲门。

“谁啊。”那管家叫道。

朱晓将身上那块牌子给那个管家一看,管家即刻将他迎进屋去。

“您在这里等着,我去通知夫人。”说罢那管家便走开了……

这屋子表面虽然看上去豪华,可里面的装饰竟聊聊无几,看来那守城是个为官清廉的人。心中不免有仰慕之心。

他的前面有幅画,上面花的是青山绿水,鸟语花香啊。落款处潇洒的写着大夏丙申年七月李唐。

李唐这个名字起的好啊!

在朱晓原来那个时代,就听小学生说过,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听说李唐是个朝代,又听陈子剑说李唐有一个明君叫李世民,有个诗仙叫李白,有个诗圣叫杜甫。总之在朱晓的映像里,李唐是个快乐的朝代。

过了一会儿,夫人走了进来道:“朱公子,你终于还是来了……”

朱晓笑了笑道:“是来打扰您了……”

夫人一笑道:“怎么会呢?”

“娘,我听说朱公子来了。”……老远听到有人这么说。她跑了进来,看见朱晓正好在里面,脸不自觉的红了起来,真是巴不得找个地缝跳下去……

那李夫人笑道:“这孩子……”

朱晓道:“不打紧,我小时候比她还顽皮。”当然这一定是朱晓骗人的话……

那姑娘见他这么说终于抬起了头,嘻嘻……的笑了起来。

李夫人道:“老爷去练兵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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