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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孤独天涯行-第66章

小说: 孤独天涯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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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小金狼的身体,我的心不由一震。想起过往发生的那一幕,我有些后悔了。那虽然是狼妖的孽子,但的确也是我的骨肉啊,我当时为什么会那么狠心……

我甚至忘记在见到狼妖的时候收回自己的宝贝珠子,就那么呆呆的看着死去的小金狼。狼妖这次比以前强大了许多,他趁我不留神夺走了我手中的珠子。我的心在他拿去锁情的那一刻完全失守,我发了疯似的要从他手里夺回来。但还是让他跑了,似乎整个空间都失去了他的影子。直到我明白他是躲在我化出的月亮上时,已经完了。

那里已经被他大兴土木造出了一口血泉,我不知道他是从那里弄到那么多的血。后来才知道他发动匈奴和王朝做战,将那些死去兵士的血引到这里,而他的目的竟然是要复活那只小金狼。

果然是狼妖,他比我想象的还要疯狂。[·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没有了锁情,我的能力下降了好多,要不是自己逃的快,就差点死在他的手里。对死去的小金狼,我的孩子,我是怀着愧疚的。所以我并不会阻止狼妖的举动,假如小金真的能复活,那也许我的愧疚也会少一点。现在我只想拿回我的珠子,没有了珠子我不知道怎么活下去。

后来这个空间里出现了两轮血月,我知道其中一轮是我以前化出的,另一轮一定是那血泉的影子。可自从出现这两轮血月后我的能力就一天比一天低,连太阳的温度都保持不了。我住的地方一天天冷下去,现在连动都不能动,别说去夺回锁情了。

狼妖再没有来过这里,也不知道小金复活了没有。血月的颜色越来越深,现在我住的地方几乎就像冰窖一样。

暗光决给了我无限的生命,现在连死都成了奢望、我才明白死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想死不能死的那种感觉。

我这一生真是充满着许多意想不到的事,也许一个普通人一辈子碰到不可思议的事,都没有发生在我一个人身上这么多吧。

下嫁为狼妻,产下狼子,又亲手杀死自己的孩子,被传送到未知的空间,像神一样创造空间……

而我只想和普通人一样活着,再像普通人一样死去。可是不可能!我的生命难道真要在这样永远的孤寂中度过吗?

以前也许我是孤独的,虽然我是一个人,可我还有锁情,但现在我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九只被风干的火鸟,陪着我这个死不了的老太婆。我现在算什么,也许也是一个老妖怪吧。

我说过,我这一生真的充满这许多意想不到的事,也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人。那个年轻人的出现,又是我的一个转机。

他居然被狼妖变成了狼的模样,更让我想不到的是他身体里居然有一颗和锁情同出一源的定心珠。

他让我看到了希望,我教给他暗光决,希望他能帮我拿回锁情。我相信上天也许真是怜悯我的吧,尤其是看到他拿着怒斩出现的时候,我觉得这个人简直就是上天派来帮我的。那把刀我很熟悉,他是原匈奴第一铸器大师墨嫡的收山之作,不过铸成那把刀后他就不知所踪了。要是他留下来,还不知道会不会在狼妖的那次大清洗中存活呢。

我明白这把刀的特性,现在这个人有了定心和怒斩的襄助,再加上我教的暗光决,相信一定能帮我拿回锁情珠。

那人果然没有辜负我的期望,我感觉太阳的温度开始回升,就知道他成功了。而他久久不归,那一定是出事了。

恢复了一点功力的我奔到了血月上,一眼就看到了血泊中的他,手里握着的正是锁情珠。为了报答他,我一定要救活他。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失去了心脏,但我有办法让他起死回生。

除了狼妖,我没有接触过其他男人的身体。即使是锁情珠里的那个影子,我心里的王,当年我也只是碰过他的手而已。

孤寂的生命中,这是我第一次和一个男人的身体接触这么久。虽然只是为了救他,只是两掌碰到他的身体而已。

我现在才发现这个男子身上的气质和我心里的王是那么相似,几乎就是一个人。难道是我的王派来的吗?

我不知道,我不想知道,但我只想把他留下来。我一定要救活他,让他陪着我。

他活了,但他也要走了。那他一定不是我的王派来的,他们只是相似吧?我的王会带我离开狼窝,而他却要一个人走。

走吧,走吧。我是有些多想了,我怎么会这么想?

我是日后,只是属于我王一个人的后……

卷四 风云再起

 '第九十七章'错爱

 【昨天17的网通线路中断,我一直上不了17,所以也不能更新。不可抗力,望大大们谅解。】

金三果然是战场上的奇才,治军的悍将。不到半年功夫,众将士升的升,降的降,撤的撤,杀的杀,王朝军队在他的铁腕下已紧紧的拧成了一根绳。不到半年功夫,王朝军队在他的银枪直指下打退了匈奴无数次进攻,收复了大半城池,更是士气大涨,军心大稳。现在的匈奴军队已经被压制到了边境一隅,‘杀神’金三的威名又一次在朝野上下被津津乐道,提起金三又不得不提他麾下的另一员虎将。

如果说金三是战场上‘神’一样的存在,那个人就更像一个‘传奇’。有传闻说他出身贫寒,最早只是在厢军服役的一个小兵;有传闻说他原是一个杀猪卖肉的屠夫;还有传闻说他本是江湖中人。。。。。。

关于他的传闻中提到最多的还是他那把刀,资料总汇是这样描述的:刀名‘怒斩’,重六十四斤,长五尺,形似马非马,刀锋所过之处鬼哭狼嚎。更异之处在它见血变红,刀体暴长。色愈浓,杀意愈强;刀愈长,杀气愈重,死在这把刀下的胡虏不计其数。

※※※

远在千里之外的张世和金三却无从得知这些,此时的张世正站在营外的山坡上遥视着无际的夜空,不知从何时起他喜欢上了这塞外的夜空。他的双眸幽深如古井,清澈如静泉,明亮如素月,悲悯如莲华,漆黑的长发亦风卷起,在空中放肆地飞舞着,仿佛一朵盛放的墨莲。现在已是晚秋时节,虽然神州大地上拥有着同样的星月,却只有在这里,那萧风冷月交织下的凄美更让他觉得动容。

匈奴军队被压制到了边境一隅,暂时按兵不动,已经好{炫&书&网}久没有感到这样放松了。想起当初从草原回来,在骠营的日子没有过多久,金三就慢慢给他加起责任来。从骠营指挥使,到今天的都虞候,不到半年连升数级,这在王朝的历史上也是很罕见的吧?当他这样问金三的时候,金三只说了一句“非常时期需施非常手段”。不过这半年见金三的“非常手段”多了,耳濡目染之下张世杀人的手段也愈见残酷狠辣起来。在张世看来,权势不仅仅是权利和享受,也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他现在才明白,这也许才是当初为什么金三肯做一个区区骠营指挥使的原因吧!

张世想着,等战事息了,红泥小火炉上,温上一壶好酒,桌上摆上一碟花生米那该是多么惬意,现在才觉得这样的日子分外弥贵。像这个时候,人们工作了一天,各自拖着疲乏的身躯回家。家家升起了炊烟,人人围在桌前晚膳,孩子们在门前嬉戏,扑抓遍地的点点流萤。天空布起了会眨眼的星灯,户户点亮了会流泪的烛光。温馨无比,无比的温馨。

这时一件披风落到了他身上,他知道一定是霖铃,却并没有回头,依然那样站在风里。这半年,他并非不明白霖铃的用心。从草原回来后,她就恢复的女儿身,也再没有上过战场,并说要留在自己身边照顾饮食起居。张世不置可否,战争本就是是属于男人的,禁军也有女眷随营的习惯,所以她留下也没什么不妥。可真当她一心一意为自己熬粥,缝衣的时候,那虽然可口的粥在张世心里竟成点点苦涩,那合体有致的衣服穿在身上竟成缕缕不安。从根本不懂得膳理,没有拿捏过针线的她到能熬出一碗可口的粥,缝出一件合体的披风,这里面的酸楚张世一一看在眼里。可张世除了不安就剩下苦涩,只因自己对她多的是怜惜,多的是像兄长般的感情,却不是爱。

只因他的爱早已经随‘飞雪’剑一起掩埋了,从那天他就想,不会把爱再给什么人了。如果说有一个也只是他自己!虽然后来飞雪又回来的,可自己却只剩下有限的寿命。从草原回来后以这功力全失的身体,在战场上要不是怒斩,也许早就死了。所以他打定主意,即使死也要轰轰烈烈的死在这沙场之上。以前辜负过别人,辜负过自己,现在张世的心里早已无情,爱情现在已经不属于他,所以他不会再让这一切发生了。

霖铃,你错爱了。此时的张世,胸中装的下万千雄兵,却实难负起这款款深情。。。。。。就这样站了好{炫&书&网}久,又一阵冷风吹过,卷起他黑色的披风,一股寒意袭入身体,他才想起霖铃一直在身边没有离开。

   “冷吗”?霖铃看到张世回头,微微一笑问了一句,那微笑,淡然又平静,孤独而忧伤。

霖铃扑闪着长长的睫毛“嗯”了一声,张世把如一只被冻坏的小猫,正瑟瑟发抖的霖铃揽到了披风里,他的眼光又投向那无际的夜空。突然一片温润抵到唇前,张世心头一惊,那是霖铃的双唇。他的大脑这时竟突然停滞,由着那清香的鼻息在脸上吞吐,软滑的香舌在的口里灵动。。。。。。

霖铃的小手正努力的打开张世披风上的活结,指甲不小心刮到了他的脖颈。张世的大脑似乎被封闭后突然打开,恍若雷击。这是在做什么?不可以,我不能!理智让他抓住胸前的双手,推开霖铃的螓首,却换来了一顿撕咬。霖铃就像是被人夺去糖果的小孩,不依不饶。。。。。。

那种狂乱的眼神,如同丛林中饥饿的猎豹,不在意面前是多么强悍的存在,在她眼里只是自己的猎物。张世可以反抗的,但他没有反抗。是他怕了吗?还是他潜意识中的寂寞也在期待着什么?

。。。。。。。

人一生总要做许多荒唐的事,不管是荒唐也罢,还是天意使然,缘分所致,有些事情一旦发生,你就无力阻拦。披风被吹落在山坡上,宛如一块美丽的云锦,那横卧在云锦上动人心魄的侗体恰似一朵绽放的玫瑰,正期待着的爱怜。

霖铃抚摩着那宽阔结实的胸膛,像置身于波涛汹涌的大海里,而自己就像一叶扁舟。海风疯狂的嘶咬她,海浪无情的拍击她,一次次将她高高抛起到风口浪尖上,又重重落下,抛起,又落下。。。。。。

她怕,但她内心却切实的渴望这种刺激。她闭上眼,嘴里说着自己也听不懂的语言。这种语言也许只有大海才晓得,在海上漂泊的船夫才明白。她觉得自己马上就要迷失到这汹涌的浪潮中,她极力想抓住什么,但这里除了海浪,还是海浪,无处着力。她觉得自己需要什么,自己一定需要什么,又不知道自己究竟需要什么。终于当又一个更猛烈的浪潮袭来,那一刻,她完全迷失了自己。。。。。。

风平了,浪静了,一切都过去了。猎风将张世的长发吹的更乱,有几缕抚过眼角,痒痒的;拭过的嘴角,麻麻的;刚才发生的一切似乎都不真实起来,那是我吗?那是霖铃吗?我们发生了什么?披风上的点点殷红似乎在无情的嘲笑自己,嘲笑自己的无情。张世终于完全清醒过来,幽深的双眸正好对上霖铃那双大大的眼睛。

   “你不必对我担负什么,我知道你并不爱我,你全当我是填补你的空虚和寂寞就可以了,我只要你知道我是爱你的。”她脸上的潮红尚未褪去,但看着张世的眼睛却很平静。平静的眼光,淡然的表白让张世心中如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尽在其中。他仿佛又看到了那个穿着男装与胡骑浴血拼杀的铃铛,远赴千里寻找自己的铃铛。

真的只是这样就行了吗?真的只要这样就可以了吗?张世发现自己没有根本在战场上,手握怒斩砍下大好头颅的时候那般强大,没有像自己嘴上标榜的那般孤傲,没有像自己心里想的那般坚若磐石。。。。。。。。

张世的表情木然,虽然看不出什么情绪波动,但他的心里却在大声的呐喊:“张世你以前是个弱者,现在是个弱者,一直是个弱者”。就像现在,简简单单的一句承诺却说不出口。

夜深了,风紧了,人凉了,该回去了。

 '第九十八章'离歌

“都侯,这是金爷派人送来的军报。”一个紫膛方脸的带刀侍卫跨入帐内,脸上的表情不怒而成,惊而镇定,透着一股果敢精练。

   “哦?快拿过来。”张世把军报接到手里,半天不语,眉心又攥了起来。军报上说近日退缩边境北隅的匈奴军举措有些反常,估计要采取行动,让他尽快做出部署。

虽只有寥寥数语,但他完全能体会到这份军报里的沉重。战局如棋,在自己虚弱遇险的时候,反而要虚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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