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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孤独天涯行-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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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顿了一顿,微腆着肚子,蛮横的说:“我说发的上就能发的上!”说完还加了一句,“你听着,这次是我说的,可不是狗屁王朝说的。”

张世不知道自己今天是怎么了,就是极力的想发泄一下。似乎心里积压的愤懑太多了,不吐不快一样。现在动手是不可能了,动动嘴骂人还可以的。金三这个无所不谈的知己,现在就成了那个可怜的对象。其实这种心理我好多人都有的,好多时候有些负面的情绪压抑在心底,不会对旁人讲,只会发泄在自己的家人,最好的朋友面前。我们和冲他们嚷,和他们吵,只是心底里依赖他们,在那个时候需要他们,张世现在就是如此。

。。。。。。

俩人彼此不能苟同又吵了起来。当然张世也不是无理取闹,虽然他不懂兵法,在战场上没有经验,也许目光也很短浅。但在他眼里胜就是胜,败就是败,克敌一千自伤八百那算不得胜,惨胜亦是败的一种。

而一向短言的金三今日竟丝毫不逊古时的苏琴,张世不能承认他所有的话,又不能不认同他的某些说法。今天张世才发现原来金三的利舌更胜银枪,在他的银枪下,张世输了;在他的利舌下,张世又输了。
只不过在他的银枪下张世输的心服口服,在他的利舌下,却输的口服心不服。

直到后来张世包扎过的伤口再次迸裂,渗出了点点殷红,金三才愤愤离去。

 '第十一章'得失*

 【修正版】
出帐后,金三露出诡异的笑容。他并不生张世的气,张世是个重感情的人。和他吵只是让他明白这里的残酷,让他能更快的融入到这里,相信张世很快会想通的。

金三看重得失,在他心里得永远大于失,这个得失的标准只有他明白。比如失去官职,在别人看来是失,在他看来比不了无缘一壶好酒的失;比如杨树林一役,在别人看来是得,在他看来比不了相识一个朋友的得。沙场上以最小的牺牲换来最大的胜利才是真正的得,今役如是。

而在匈奴的铁骑踏入国土的时候,边境的的守军只是各自为战,王朝的禁军又军容涣散,实在是很让自己寒心。想当年在自己枪尖所指之下纵横南北的虎狼之师,如今竟成了这般模样。短短三年,可以让一个人完全堕落,可以让一个兵士不会打仗,可以让一个王朝糜烂。。。。。。

金三不承认自己是个好将军,但没有人忘记他曾统帅三军驱逐蠹兰的辉煌。在金三眼里,三军统领尚抵不上一坛美酒。酒伤的是自己,做统领误的却是万千生灵。步入先天境界的他越来越能感觉到那种天人相通的玄妙,仿佛自己已经不是自己,意识也脱离了身体。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让人神往。

这才是他功成身退的初衷,而这次出山他愿意屈尊于这区区五百人的骠营,只因他早已厌倦了沙场。他更明白带兵越多,责任越大的道理。而从哪个弱的会因为一个人的生死咆哮,强的能斩的下上千头颅的张世身上,他发现自己还是错了,并且错的那么离谱。

这一役,如果是五千对四千,八千对四千,一万对四千。。。。。。以众凌寡难道就不是得?在金三心里,这绝对是得,非他可以完全漠视将士的生死,这只是他现在能尽的最大努力。而这场由自己安排的生死竟是错的!

现在想想自己在三十坛美酒的诱惑下加入骠营,还有那些兵贵精而不在多的说辞还真是有些天真了。权只有握在手里才是真权,势只有身后站得千万雄兵才是实势。金三虽不是商贾,但他也明白手里有俩小钱做不得大买卖的道理。

大鹏不是雄鹰,雄鹰有雄鹰的天地,大鹏又岂能久困泥沙。雄鹰懂得爱惜自己的羽毛,大鹏难道就可以无视满身的凋零?如此简单的道理今天才想通,也许是步入先天的原因吧!婴儿先天就会胎息,难道达到先天境界连心智也如婴儿?

艰深的大道理,明白的只是些圣人和那些连书也不多读的乡民;其实大道理都是浅显易明的,难的只是去实现罢了。金三姑且想通了,王朝的任命文书也下来了,追封金三为天下兵马大元帅,兼枢密使。

这节骨眼上,即使王朝明白积陋难改,也不得不下味猛药了。兵马大元帅本就是金三的老行当,这枢密使的权可就大了,掌兵籍、虎符、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以及“侍卫诸班值?内外禁兵招募?阅试?迁补?屯戍?赏罚之事”。元帅兼枢密使的例子,建朝以来从未有过。现在的王朝也是孤注一掷,再不下猛药,也许第二天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匈奴游牧王土,洗掠千里的局面了。

王朝手里最后一张牌,就是金三。他在军中素有威名,擅战,在某种程度上王朝对金三甚至比金三对自己还要了解。王朝要做的不是用三十坛‘一声雷’请金三出山那么简单,他们只要将金三绑到王朝的战车上就行了。他们相信金三不会坐视下去,不会在小小的骠营呆很久的。就像现在的一纸文书,统帅全军的重担就撂了过来,王朝相信金三接收下的。

金三知道自己想错了,来到这里他就不能无视身上的责任,无视将士的生死。而解脱这些最好的办法就是,就是让战火早日平息,所以这纸文书金三收下了。他甚至能想的到这文书上应该是他出任骠营指挥使的时候就写好的,他还能想到当时王脸上那奸诈的笑容。但是现在想这些已经没有用了,有时间还是多想想怎么更好的安排千万人的生死吧!

眼下本来有一件很重要的事需要去做,而任命文书一到要忙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自己肯定抽不开身的,所以要找一个值得信赖又艺高胆大的人才能胜任。谁呢?想到这里,一个人的面容浮现在脑海里,金三脸上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

※※※

这边张世的愤懑发泄的差不多了,开始静思。他明白,自己和金三不同。金三是可以在战场上至死地而后生的那种人,无所顾及。从他这次的部署就可以看出,城弃得,以区区五百人硬撼匈奴大军的事做得。而自己虽然也有至死地而后生的勇气,但又有太多的顾及。当女人是自己的弱点的时候他选择弃剑离开江湖;加入军队,身边的朋友又成了他的弱点。说到底,他的心就是他最大的弱点!

用剑的时候没有十分的潇洒,用刀的时候有十分的霸气却多了三分顾及。他相信,这样下去自己迟早会先死在自己手里。他不得不承认,金三有些话是对的。在这里是不能有太多的顾及,麻木是一个军人应有的素质。

听闻骠营五都的不同遭遇后,让张世明白战争不是一个人的战争,也不是几个人的战争。死亡不是一个人的死亡,也不是几个人的死亡。战争该是一群人的战争,死亡的定义则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张世的心已开始有些麻木了,选择这里肯定是没错的,选择了这里就该有人死,会有人死,一定有人死;大多数男人都可以正视这种命运,这种死亡。一个男人战死这里也胜过卑微的、平凡的、麻木的活着,国破家亡的一日更免不了被奴役的命运。

可自己的心真开始麻木了吗?为什么自己一直在说男人,却避开女人两个字呢?铃铛,自己一直当她是个男人,可她偏偏就是个女人。对她,自己也同样麻木吗?

。。。。。。

还有一件事也让张世百思不得其解,因为怒斩开锋的时候并非“七月十三”。按那本兵器图谱上的记录,当日即使有心血为媒也不该开锋的呀!难道怒斩并非真正开锋了?还是兵器图谱上的记录有误?张世已经没有时间去想了,因为金三有令通传。

刚吵过一架的俩人又见面了,却没有想像中的尴尬局面出现。张世很坦然,金三亦很坦然,仿佛当日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只是张世的心情还是不好,因为他觉得自己几乎每次见到金三都只有认输的份。就像现在,他又把不到两百人的骠营撂给了自己,而自己连开口拒绝的机会都没有。

他从怀里掏出虎符把玩着,那意思你不答应也得答应,反正权在我手里攥着,一副无赖的行径。实在想不通这样一个人居然还是个先天高手!张世真觉得自己当初热血澎湃的要加入骠营的时候,简直就是个懵懂少年,在金三这个老狐狸面前愣一点辙都没有。

金三还交给他一个“神秘任务”,然后给了他一个“锦囊”。说“囊”还真是有点过分了,因为那实在是一个朱红色的大木盒子,金三非说是“锦囊”,还让他变易行事。一个要背着的“锦囊”,还有可能涉及到金三秘密的任务。张世有几分好奇了,不过现在还有一件事得先处理。金三给了他包袱,还给了他担子,他也要走马上任了。

 '第十二章'故城*

 【修正版】
巧合也罢,偶然也罢,从出征到现在张世的大多时间都是在空城中度过的。以前的砚貉,现在沦为空城的良晔。张世从初入厢军的小兵成为百人都头,到今天统领骠营的五都指挥使。身份发生变化的同时张世的心也在悄然间变化着。见多了生生死死,血肉白骨,当一切从不习惯成为不得不习惯到完全习惯,即使是一个多情的人也会变的麻木。也许是和金三的争吵才让他彻底接受了这个事实,他们最终谁也没说服谁,但彼此有些观点的影子已经在心里埋下了。

金三知张世亦如张世知他,金三该是这里的鹏鸟,而张世只愿做一只雄鹰。说治大国若烹小鲜,治军也是如此,张世相信金三会是个好厨师。张世知金三亦如金三知他,也只有他才用得张世和骠营这味猛料。骠营一定会是金三手里一把插入敌人心脏的尖刀,而张世愿为刀尖。

   布好防务,五都军士各司其就,巡逻、操练,而张世却成了现下最闲暇的人。上次来良晔的时候,除了对金三的酒窖和自己的军帐颇为熟悉外,根本没有时间在这里走走看看。现在左右无事,何不一行呢?张世信步走出了营帐。

良晔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城,和砚貉规模差不多。上次听金三说,这里本是阻挡匈奴的一座小防御,在这里驻扎着王朝蕃军。渊深而鱼生之,山深而兽往之,后来开始有与境外通商的商贾经过,慢慢的才发展成了今天的样子。这里没有固定的居民,流动性很大。

从眼前那些遗留下的地市、货摊的痕迹,还有不急收拾和丢弃的货物,在良晔今日凄凉的背影里依然能看的出当日的熙壤。谚曰:“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此真非空言也。

匈奴入侵,蕃军败走后这里就没什么人了。金三弃城之日这里已鲜有人迹,那日金三调走了全部物资人员,留下了一座空城。匈奴人也许是为了泄愤,除烧不掉的城墙砖石外,几乎寸草不留。匈奴大军撤去的时候这里已成为一座死城,今日骠营的再次驻扎,才让这里有些人气了。

一路行来,已经快绕良晔城一圈了。这时一处静物映入张世的眼帘,他的血脉似乎有些滞塞,连带着脚步也变的凌乱起来。。。。。。

那是一口井/就是那口井/还是那口井/

辘轳上的长绳还在,同那日一样孤零。张世不敢走上前去,但双脚已不听指挥的把他带到了井台边。他不敢向井中望去,但双眼已不听指挥的沉入井底。井底有一个倒影,仿佛是自己,又仿佛是铃铛,他的眼睛有些花了。铃铛已经死了,井底怎么还有她的影子。这是属于她的地方,也许她的一缕芳魂会回到这里也不一定。她那么爱干净,又那么聪明,肯定会来这里洗却满身血污的。

那曾拨动自己内心的铃声早已远去,走吧,这里是属于她一个人的。铃铛,带着你那一身不为人知的秘密安息吧!

张世失魂落魄的走下了井台,抬头望天,没有太阳,只有漫天的乌云。那是在这片土地上死去的英灵吗?即使死去了也要俯瞰着这片土地,而这里面也有一双炽烈的铜铃大眼吧?你们在等待吧?在等待这片大地没有战火的一天吧?

张世相信这天不会太远了,乌云,总会散去,不是吗?

乌云!

乌云!
张世的眉头紧紧锁了起来,似乎想到了什么?又忽略了什么?而那点很重要。是了,明明这口井是没有水的,今天有没有太阳,那怎么会在井底的倒影呢?

这样就只有一个解释,井底并不是倒影。那根本就不是一个影子,井下真的有人!张世已顾不得到底是谁,一个纵身跃入井中。

果然有人,张世将那具横卧的身体翻了过来。血肉模糊看不清样子,估计已经死去多日了;那衣甲的样式应该是胡服。

不知是否是错觉,张世似乎看到他干裂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不管是否是错觉,张世还是提起六识,把手探到他的鼻下。过了好{炫&书&网}久,终于让他捕捉到了那游丝般的气息,要是一时大意的确是很难发现的。这个人应该还活着!不管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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