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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假如我轻若尘埃-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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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之遥

【由文,】

第1章 楔子

林薇一直都弄不懂,为什么每一次相遇,她都不能第一时间看到何齐。

从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

那是一个夏末的午后,她正在百货公司等着售货员打包一只花瓶,身边货架上的银器突然叮叮咣咣的响起来,然后就听到有人喊“地震啦,地震啦”。

起初,她还很笃定的站在那里,直到整层楼的人都跑光了,一个大惊小怪的保安中途折回来,把她也塞进了安全出口。

踩着高跟鞋下了几百格楼梯之后,总算在街上了,她走了很长一段路,一直都没拦到出租车,只能站在马路中间跟别人一道仰着头看大屏幕上的电视转播。女主播瞪着硕大的眼睛告诉大家,这是1884年之后,本地第一次发生5级以上的地震。

周围人很多,林薇许久才察觉到到有人看着自己,她下意识的回头,看见何齐就站在几步之外。

对望的那一秒似乎很长,直到他迈开步子朝她走过来,她愣了一愣,仅这一瞬,措手不及。所幸这些年的职业素质还在,她立马挂上一个笑容,脱口而出的却又是一句浑话:“你看,美东也会地震,所以我总是说人生需尽欢,没错吧?”

人生需尽欢——那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当时她刚上大学,出去打工,在酒吧推销啤酒,那种绿色牌子,宣传标语就是这一句。那个时候,她总是挂在嘴上,一晚上要说几百遍。后来,她不做了,就很久不说了,也不知为什么这个时候又提起来,平白勾起那些往事。可能还就让陈效说着的,她这个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嘴欠。

何齐没有笑,只是站在那里定定地对着她。林薇终于也静下来看他。他瘦了一些,头发剪得很短,身上就是牛津布衬衣和卡其布裤,仿佛一切从简。除此之外,他眉目依旧,整个人看上去却有些颓。

许久,何齐指了指街边的咖啡馆,道:“去坐一坐吧。”

林薇点头,跟着他穿过马路,手里那只装着水晶花瓶的纸袋很沉,他默默接过来。

“结婚礼物,送人的。”她解释。

何齐看看她,没说话。

走进咖啡馆,柜台上的电视机里也在播新闻,地质专家提醒民众小心余震。其余路人都还惊魂未定,整间店堂里只有他们两个。他们坐下来,要了两杯咖啡。

“他叫你来的?”何齐问。

林薇点头,陈效对她说,有个朋友要结婚,他没有空去,叫她代表。

何齐笑了一下,别过头去看着窗外,道:“你知不知道?那个要结婚的人就是我。”

林薇不知道说什么好。其实,她并不觉得意外。

那只购物袋就放在桌边的地上,何齐用脚踢了踢,问:“里面是什么?”

“花瓶。”林薇回答。

“靠,”他骂了一句,“我结婚,你就送我这个?”

“法国货,好几千块,不委屈你。”她顶回去。

他笑起来,好像又回到从前,那一个又一个的凌晨,他们坐在街边吃宵夜,有一句没一句的斗嘴。那个时候,城市回复宁静,空气不再溽热,月光慢慢的淡下去;那个时候,何齐的中国话讲得荒腔走板,无论说什么都好像是在说笑话,整个人却如热带海水般湛蓝纯净。

林薇想得有些出神,直到何齐开口,一边摇着头笑一边道:“他那个人,做得出。”

她知道这是在说谁,却定在那里,始终不置可否,只在心里玩味般的想,此时此地,就好像无数次在她梦里出现过的场景,她终于又见到何齐,与他面对面坐着,却是相对无言的了。

第一章

林薇的人生分成泾渭分明的两部分,十九岁之前是一半,十九岁之后又是截然不同的另一半。

虽然,那个时间的节点已经过了许多年,但在感觉上却是如此的紧凑和致密,就像是刚刚过掉的一天。只要她愿意,便可以像倒带一样把几年时光飞快的倒回去,就好像根本不是自己的人生。甚至包括那些刻骨铭心的疼痛,也都只是一场转瞬即逝的梦罢了。就连入梦之前的日子也是模糊的,似一片灰色的海域,能从那又混又冷的水里捞出来的,只是一些沉船的碎片。而且,越往深处去,碎片就越零落。

多年之后,她时常莫名在凌晨醒转,在一间又一间熟悉抑或是陌生的房间里,望着天花板问自己:真的有个叫Ash的地方?她真的在那里卖过啤酒?真的有过那个仲夏夜,何齐穿过疯狂舞动的人群,朝她走过来?有,或者没有,答案是什么似乎已经不重要了,在那之后,她的人生便走上歧途,永远,且不可逆。

那是大一暑假,五十年来最酷热的夏天,林薇刚刚找到一份新工作,替一户美国人看孩子,一个礼拜去五天,每天八个钟头,朝九晚五,报酬很好。

美国人住在西郊一个别墅区里,林薇住的地方也在城市西面,距离却不近。第一次上班,她是骑车去的,路上半个钟头,大太阳晒下来,衣服汗湿了贴在身上,到底是年轻,一点都不觉得累,也不怕晒,两条麦色的长腿蹬着踏板,全身心沉浸在赚大钱的喜悦里。

车骑出外环,沿途越来越荒僻,有几辆货车停在路边,光着膀子的司机站在非机动车道旁的绿化带里撒尿,看到她,就朝她吹口哨,她便对他们笑一笑,不以为意。那个时候,她总是觉得自己特成熟,阅尽世态炎凉,简直已是饱经风霜了,后来回想起来,才知道这想法有多幼稚。

她要带的孩子名叫莎莉·韦伯,时年九岁。洋人早熟,这般年纪已是长手长脚,生活自理。孩子的父母也不指望她教什么,国际学校的作业原本就少,每天半个钟头的阅读,陪着完成即可。所以她的工作很轻松,当真只要“看着”就可以了。

事情虽然不多,报酬却是优厚的。林薇算了一下,这样一个暑假做下来,她自己大二一年的学费就有了。林凛还在读初中,不用交学费,只有一些杂费要付。至于吃饭过日子的钱总是好办的,开学之后,她课余还可以去打工,若是运气好挣得多,她和林凛就可以过得好一点,若是挣的少,省一省也不是不能过。

三年,还有三年,她就毕业了。那一年,她总是这样对自己说:还有三年,等毕业了,一切就都好了。

莎莉的家的房子像一个齐整的白盒子,坐落在绵绵的绿色草地上,屋前有秋千架,屋后是个方方正正的花园。一切的一切,对于林薇来说就好像是另一个世界。

她刚到,莎莉的母亲便要出门。韦伯太太是个三十几岁的美国女人,怀着身孕,与林薇讲话时,样子倒很亲切,给她的感觉却有些假,她是个凡事往坏处想的人,这一点她自己也承认的。

“莎莉正在关禁闭,不要让她出去乱跑,”临走之前,韦伯太太这样交待,“你们可以在院子里玩一会儿。”

林薇点头,觉得这要求并不难做到。

家长走掉,房子里便只剩下她和莎莉两个人。

“你有没有英文名字?”莎莉先开口了,倒省了她费心想开场白。小姑娘在中国已经有五年多,讲得一口流利的汉语,丝毫听不出口音。

“没有。”林薇回答。

“怪了,你前面那几个都有英文名字,第一个叫优卡,后面来的叫阿曼达,然后是艾米莉……”莎莉一个一个数下去。

林薇心想,挤兑走了不少啊,这算是下马威?

“你叫我林姐得了。”她打断莎莉。

“林姐?”莎莉觉得新鲜。

“嗯。”林薇点头,泰然受之。

“算了,我还是叫你林薇吧。”莎莉虎起脸来喃喃自语。

后来,林薇年纪长起来,很多人都称呼她一声“林姐”,仔细回想起来,这就是一个开端了,尽管莎莉那丫头一直固执的直呼她的全名。

窗外传来引擎声,是韦伯太太的白色轿车驶出车库,沿着车道旖旎而去。果真就是两个世界,连那引擎发出的声音也是妥贴悦耳的。

莎莉面孔稚气,却神色冷冷,趴在窗边看了一会儿,开口道:“林薇,你相不相信,她刚刚到上海时,一连几个礼拜躲在酒店里不出去,怕外面空气不好,让她过敏,怕得传染病,还怕被抢劫。现在好了,她居然要在这里生小孩……”

林薇看了莎莉一眼,淡淡笑了笑,自顾自放下包,坐在沙发上看韦伯太太给她的书单,是莎莉学校发的,上面有马克·吐温,简·奥斯丁,还有杰克·伦敦。

有些孩子,是得冷一冷的。莎莉见她不语,又主动开口了。

“你笑什么?”她问林薇。

“没什么,”林薇回答,“你让我想起一个人。”

“谁?“

“我弟弟。”

“咦,你还有弟弟?我还以为你们都是独生子女。”

“对,我有个弟弟,他叫林凛。”

“你喜欢你弟弟吗?”

“嗯,很难说,有时候我觉得他很讨厌,有时候又觉得世上这么多人就是他最好了。”

莎莉不出声,过了一会儿才道:“我很快也要有一个弟弟了。”

“哦,是个弟弟啊。”林薇还是不动声色。

“嗯,”莎莉点点头,“医生说是个男孩子。”

林薇与莎莉的对话就是这样开始的,林薇对她说起林凛,说他十三岁,在读初中,不像其他男孩子那样喜欢打球,一页书看一遍就可以背出来,成绩却不大好。说他们两个人住在一个老房子里面,只有一个房间。她住在后来搭建的小阁楼上,有一扇天窗对着床,可惜城市空气不好,很少看到星星。林凛跟外婆睡在下面,很羡慕她的阁楼,老是想要跟她换。但外婆总是说:“姐姐是女孩子,应该有自己的地方。”

林薇避开某些关于外婆的细节,讲的随意而平静。

“只有你们两个人?”莎莉觉得奇怪。

“对,”林薇点头,顿了顿才说,“从前还有外婆。”

“现在呢?”

“外婆去世了,就是去年秋天的事情。”

“我很难过。”莎莉愣了一愣,讲了一句英文。

林薇又对她笑了笑,还是淡然的样子,心想,莎莉中文讲得再好,终究还是一个外国人。

有那么一会儿,莎莉不曾讲话,林薇也不想再说那些事情,言归正传道:“有个弟弟还是很好的,你以后就知道了。”

“有什么好?”莎莉不以为然。

“一开始他很小,你可以疼爱他,等有一天,他长大了,也会对你好。”

莎莉切了一声,问林薇:“你们是不是很穷啊?”

林薇心想,你知道什么是穷?只能说:“我和林凛都还在上学,没有工作,大概算是很穷吧。”

到了中午,有女佣过来做饭和打扫,饭摆上来,林薇和莎莉就坐在餐厅里吃。餐厅正对着花园,草地上有云飘过投下的影子。

“林薇,下午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莎莉突然开口。

“你妈妈说了你在关禁闭,不能出去。”林薇回答。

“不算出去啊,”莎莉狡辩,“就在这个住宅区里面,不远的,只要走十分钟……”

“不行。”林薇摇头,不容商量的口气。

下午,林薇陪莎莉看书。书单上列出的书有几本在书房里找到了,剩下的林薇准备回学校图书馆去借。

莎莉还在一旁聒噪:“林薇,你想不想游泳,我知道一个地方有游泳池……”

林薇不理,在莎莉家的第一天,就这样过去了。后来,她也曾回想起那一天,如果她同莎莉去了那个地方,一切会不会就不同了呢?也许。

傍晚,韦伯太太回家,林薇便下班了。她骑车回市区,路上,天转阴了,空气闷热,雷雨在即。

林薇抬头看看天,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决定先不回家,去劳务介绍所。

找到韦伯家这份工作之前,她还有另一份工在做。当时的女大学生打工无非就是两种——家教,或者促销员,那一份就是促销员。现在莎莉那边要做全天,促销员就要辞掉了。明知没有办法,她还是觉得有些可惜,只怪时间不够,不能两面兼顾。

劳务介绍所的有几个老阿姨已经认得她了,还知道一点她家里的事情,听说她要辞工,都在那里问:“咦,林薇,怎么不做了?”

在那帮出来勤工俭学的女孩子当中,她大概可以算是最积极的了,差不多到了钻进钱眼里程度,什么活儿都做,来者不拒,从来不挑早晚远近。过去一年,她卖过的东西有酸奶、火腿肠、卫生巾、洗衣粉,不一而足。最近的是一种啤酒,绿色瓶子的,宣传标语只是一句:人生需尽欢。

第一章 (2)

林薇领了最后一期的工资条,便去出纳那里拿钱。出纳却掌着腰站在门口看热闹,有个女孩子在那里等着退押金,好像是有些纠纷,正跟一个老阿姨一来一去的磨。

老阿姨道:“老早都说好的,今天就要上班了,你突然说不做了,这个时候叫我上哪儿去找人?”

女孩子答:“你别难为我了,我真不能穿这个,我爸妈也不让我到那种地方去,而且还是做晚班。”说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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