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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重生吕布-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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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近一刻,魏续他们回来了。
    
    魏续老远冲着我,兴奋地大声道:“阿布!抓住了!我九原勇士魏续抓住了一个!”说话间,策马奔到我面前,从马上扔下个人来。我低头一看:正是刚才叫高顺杀阿虎儿的那骑士。
    
    此时,一名去抓人的骑士,冲着阿虎儿激动喊道:“阿虎儿大哥!他是个鲜卑人!”
    
    阿虎儿闻言发出一声巨大而激动的咆哮,猛地半跪在雪地上,头抬望着天空,嘴中喃喃道:“伟大的昆仑神,你待阿虎儿不薄!送给阿虎儿一个鲜卑人。”
    
    然后急忙爬起来,奔跑到鲜卑人身边,抬起右脚,狞笑一声,重重朝地上昏迷的鲜卑人踩了下去。一声难听的骨裂声,鲜卑人立刻痛醒过来,大声惨叫,又见一个巨汉,拿刀站在身前,连忙大声求饶:“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可以给你许多财物,许多财物!”
    
    阿虎儿怒目而视,猛地一声冷喝:“跪在我面前!”那鲜卑人忍痛爬起来,要半跪在阿虎儿身前,口中连连求饶:“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在鲜卑人勉强跪立的刹那,阿虎儿脸上露出残忍的表情,低声如恶熊的咆哮:“恶熊之舞!”
    
    电光火石中,左手一刀从左,划出一个精妙的银白路线,极其轻灵地割过鲜卑人的咽喉。在其睁大眼睛,尚未断气时,咽喉还未喷血时,又从右边极速地疯狂一刀,将鲜卑人从腰下至头部分离开来。在天空散出一道半圆形的灿烂血道,滴滴散在雪地上,鲜红异常。
    
    让阿虎儿以他有名的咆哮叫醒高顺,我策马过去,望着直起身来的高顺,道:“那些鲜卑人都被我们杀死了,你是何人呢?要何去何从?”
    
    望着暗红的大地,四处散落的尸体,高顺眼中划过一道迷茫的目光,平静地道:“我是鲜卑人抓来的奴隶,被你抓住,生死随你。”旁边的魏续走过来,得意道:“来,给我亲戚阿布磕个头,便放了你。”
    
    高顺站立起来,坚毅的眼神注视魏续:“要杀便杀,要我高顺低头,绝无可能。”阿虎儿闻言哈哈大笑:“魏续你这小人,你认为人人如你这样不要脸呢,这才叫好汉子。”说着冲着高顺翘着大拇指,又朝魏续摇摇头,满脸一幅“我看不起你”的样子。魏续大怒,破口大骂。
    
    我关切地问道:“你可还有家人?”高顺摇摇头,眼中划过道痛苦的目光。我叹出一口气,将手放在高顺肩膀上,轻声安慰:“既然已无家而去,不如就住于布部落。”
    
    高顺抬起头,注视着我,猛地下跪大声道:“既然你救我于鲜卑人之手,顺便将这命交给于你!苍天在上,顺可愿奉吕布为主,至死不弃!”
    
    我哈哈一笑,急忙上前扶起高顺。心中万分得意:这可真叫是我的,走不了。
    
    正在骂人的魏续,回头一见,立刻得意起来,对着阿虎儿大声叫嚷:“看!看!这不就跪了?嘿,你这笨熊!”
    
    光和五年,黄巾起义前一年,得高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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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漠北苍狼 第九章 南下(最后更新时间:2006…05…22,点击数:855)
    
    日子如流水般而去,草原上的雪渐渐融化开来,随着地势而汇入大大小小的湖泊中。无数飞鸟不知从哪而来,在湖风之中漫天欢叫飞翔。数夜之间,大草原长出嫩青青的小草,如野火蔓延一样,疯狂地成长起来。不知从何处冒出无数的动物,在一望无尽的草原上四处奔跑。春天又来,大草原又变着迷人之极。
    
    “老大,老大,你非要管管那个高顺了!”
    
    在明媚的春光下,我躺在草地上享受春风拂过阳光温柔的滋味。魏续策马朝我奔来,老远大叫:“那高顺简直不是人了!阿布,你定要管他一下!”说话间,魏续下了马,奔走到我面前,挡住我眼前的阳光,“高顺老儿冬天让我们不穿衣服,只穿一牛角裤,去冰冷的湖边,淋冻死人的湖水,我也认了。可如今是春天,好歹也休息一下吧,可高顺他妈的又弄出新花样来了。”
    
    我“哦”的一声,睁开眼来,望着满脸气愤的魏续,笑道:“顺,又让你们干何去了?”魏续朝草原远处的动物狠狠指了一下,怒道:“这高顺,居然让我这九原勇士和那些畜生赤手搏斗!”
    
    我哈哈一笑,说道:“这不很好?看看你魏续,过了这冬天,强壮多了,颇有阿虎儿的风范呢。”
    
    因为快进入中原,我便让高顺将愿意跟我的战士训练一下。高顺之人练兵,当真为世之大家,出人不意。除那个桀骜不顺的阿虎儿和眼前这个只会偷懒的魏续,高顺将我的数十战士训练成一帮纪律严明,悍不怕死的精锐战士。
    
    魏续苦着脸,哀求道:“我可不想变为阿虎儿那大笨熊一样,不如阿布叫我管帐好了,如何?”我站起身来,摇头道:“好吧,你管我吕布以后的财物吧,谁让你是珍丫头的亲戚呢。”魏续嘻嘻一笑,“那是,那是,我魏续命好,有个这么好的亲戚呢。”
    
    我走到坐骑边,翻身坐上,冲着魏续说道:“走了,我且去高顺的兵营看看。”说完,策马往前奔去,魏续在我背后一声欢呼,接着狼哭鬼嗷起来:“睡觉喽!春天里。。。。。。好睡觉。。。。。。好睡觉。。。。。。”
    
    策马来到高顺立的营地前,见高顺在里面平地上训练那些战士,我策马而进。见我来到,高顺急走过来,冲我抱拳行礼道:“主公。”我点点头,望着高顺:数月下来,高顺倒也年轻了些,满脸沧桑尽去,显着威严起来。
    
    我翻下马,将缰绳交给一战士,笑道:“不用叫我主公的,瞧我吕布现在,就数十个可用之兵,又无官职,你这叫我,我还真不好意思。”
    
    高顺面容严肃,冲我拱手道:“所谓‘无律不行’,主公虽说现在兵少。但顺认为,不过数月,主公必然兵过万人,将为数十。”
    
    我边走边道:“如何见得,这九原千里,人不过上万,还有不少妇孺,我那去得上万之兵?”高顺跟在我身边,微笑道:“我观主公练兵,定是要迁往别处,那处定是人多之处,而以主公之能,这上万之兵数十之将,举手可来。”我哈哈一笑,很是得意:“想不到,顺,也会如此拍马屁了。”高顺脸面微红,随而道:“顺非圣人,也有七情六欲,主公待我如此大恩,顺说些好话,也是应然”
    
    说话间我来到主座前,大马金刀般坐往主座,摸着下巴,问道:“迁徙的准备如何了?”“回主公,全部准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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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微笑着,目光盯着高顺,道:“顺可知我,欲往何处?”高顺略一沉思,“必是往南而下,去并州。”“这又为何呢?”高顺眼神望向南方,悠然道:“因为长城。”
    
    我也是赞同地点点头。
    
    是啊,伟大得长城几乎包围住半个中国。每一个在大草原崛起、强大的民族,最终的梦想就是越过长城,进入那个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国家。虽然他们没有大草原上的人那么尚武、善于弓射。但那些汉人辽远的文明,善于思考的脑子,必将成为历史最后的胜利者。
    
    我看着眼前数十匈奴战士,猛地站起身来,走上校台,对着他们大声道:“你们是苍狼的子孙,你们的帝国,大匈奴!曾经是蓝天下最伟大的帝国。曾经你们的弓弦声,可以让汉人的皇帝,每夜睡不着觉。然而不过数百年,你们这些苍狼的子孙如绵羊一样,被汉人赶来赶去,你们的大匈奴帝国已经轰然倒地!”说到这时,眼前的数个战士哭泣起来,更多的,将那手中的弯刀,默默举了起来,眼中流露出冰冷的杀意。
    
    我紧接着将手指往南方,那是中原的方向,激动咆哮道:“你们恨那些将你们赶来赶去的汉人吗?你们恨那个毁灭了大匈奴帝国的国家吗?!”
    
    “恨!恨!”眼前的数十匈奴战士挥舞着弯刀,疯狂大叫起来,“想进入中原去杀戮和掠夺吗?!”“想!想!去掠夺!去杀戮!”
    
    看着眼前开始疯狂呼喊起来的战士,我轻声笑道:“看到了吗?顺,这世上最可怕的战士,并不是用仇恨和杀意而组成的,而是一种至死不弃的信仰。”高顺望着那些战士,喃喃道:“至死不弃的信仰?那是什么?。”我脸上浮现出优雅的笑容,“所谓‘至死不弃的信仰’,便是一种生命最重要的事物,为神、为国家、为民族而产生的极度狂热。这样的人在战斗中,以精神的力量战胜了肉体的痛苦,所到之处,可征服一切。”
    
    高顺脸上露出一丝怀疑,问道:“这样的战士有吗?”我点点头,目光望着那些战士:“有,眼前不就是有了数十个,很快的,你会见到许多的。我也希望你可以训练出这样的战士,由你统帅,名字我都给你想好了,叫‘陷阵营’。”高顺微微一笑,看着那些狂热的匈奴战士,略一低头:“顺,遵命。”
    
    我回过身,冲着挥舞弯刀大声叫喊的匈奴战士,大声喊道:“明日清晨,朝并州,前进!”
    
    微微清风,吹过前方的满山野花,随风摆摇,随风飘过阵阵花香,眼前已不是大草原的景色。我率迁徙部队,离开九原,数十日间,经过云中、马邑、桑干、此时便近雁门。
    
    小丫头从小便在九原附近游玩,最远不过到云中而已。因此一下来到陌生又美丽的地方,便常常开心着脱离大部队,骑着那越发雄壮的黑宝宝四处奔跑,搞着我常常要去抓她回来。
    
    叫高顺看着小丫头,我对身边的阿虎儿问道:“阿虎儿,离雁门还有多远?”阿虎儿望着远方,嘴中回道:“斥候来报,就快近了,过了前面那个高坡,可看到雁门城了。”
    
    我抬头远望,果然前方有一高坡,以我的眼力,看到前方依稀有城郭的影子。我策马来往奔跑,命令部队,快速向前,进入雁门。
    
    按我原来的计划,这只共二百人左右,有三十二名战士的迁徙部队将在雁门休息一日。再往晋阳而去,见那个历史上吕布的义父,而死于吕布之手的并州刺史,丁原。
    
    不一会儿,迁徙部队来到城门前。城门前数十个兵士见如此多人,局势紧张起来,集聚到城门,有的还衣着未整地从城内跑过来,大声叫喊:什么事?叫老子起来。
    
    只见这时,一个衣着比较好的人走过来,冲着我们喊道:“你们都是些什么人?从何来?”这时魏续策马上去,和那人低头互相说了起来,到魏续塞给那人一小袋金子,那人立刻眉笑眼开起来。最后和那魏续大声说笑,称兄道弟起来。
    
    我嘴边露出一丝不屑的嘲笑,看着那些笑着分金子的些人:大汉便腐败在这些贪婪的人身上。
    
    部队排成一道长蛇形,缓慢地朝城中而去。
    
    此时,那些旁边的兵士之中,却有一人指着我们笑道:“不知何处而来的傻家伙,送我们这么多金子。哈哈,发财了。”却有一人,指着珍丫头叫道:“看那个小娘子,长得多好看,胸大大的,那脸蛋真让人想亲一口……”那人还未说完,“噗”的一声,血水四溅,不知何处而来一把血红的巨戟将那人洞穿起来。
    
    我脸上露出疯狂的杀意,骑在马上,右手中方天画戟带着那人慢慢举起来。那人极度痛苦地惨叫起来。身边的数十兵士,朝我大声喝斥:“快放下来,你敢袭击大汉官兵!”我冷冷一笑,方天画戟猛的向上一扔,又随手一劈,将那人生生劈成两半。那尸体从半空砸落,鲜血飞溅。我对着那些惊恐的兵士,冷冷说道:“侮我吕布亲人者,死!”
    
    那些兵士大声呵斥着举着兵器朝我冲来。我眼睛划过一道冰冷无情的杀意,猛一纵马,方天画戟划出个暗红半圆,割过数人身躯,鲜血爆溅。纵马欺近数人,方天画戟挥舞起来,红光闪烁,数人立刻各样的肉块,鲜血飞溅,染红了大地。
    
    余下数人惊恐地大叫疯狂朝后面逃去。
    
    阿虎儿此时策马赶过来,来到我身边,望那些逃命的家伙,冷笑道:“哼,我阿虎儿没见过如此废物,真是恶心无比的杂碎!”我冷哼一声,满眼都是杀意:“这些家伙,我都给了金子,还如此无理,竟敢侮我的小丫头!”
    
    一场风波结束,我同阿虎儿便要进城,却见城墙之上快速奔来数十人。带头一人一身紫甲衣,面如紫玉,目如朗星,玉树临风,好一个英武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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