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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3章

天才相师-第7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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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一样的。”
    “那……那小仙岂不是?”
    胡鸿德闻言大惊,如果连荀心家都没办法的话,那这世上恐怕也没人能救得了孙女了,胡鸿德脸上顿时露出悲伤的神色。
    “老胡,我的意思是说,我在这里,师兄来不来都一样的!”见到胡鸿德没听懂自己的意思,叶天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
    “叶天,你……你是说,你能救得了小仙?”这回胡鸿德听明白了,一脸诧异的看着叶天,心中颇有几分不信。
    苟心家当年三招击败自己的父亲,又施展阵法困住小鬼子,这些都是胡鸿德亲眼得见的,那个英雄无敌的身姿,即使过去了五六十年的时间,还是在他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飞
    但眼前的叶天不过二十出头的年龄,脸上甚至还留着一丝稚嫩,胡鸿德无论如何都无法将他与印象中的术法高人联系起来。
    “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但可以一试!”
    叶天到现在也不知道胡小仙究竟是中了何种术法,也只能用招魂术试上一试,所以并不敢给胡鸿德打包票。
    想了一下,叶天继续说道:“老胡,想让我救治你孙女,需要两个条件。”
    “你说,只要我能办到,十个条件都行!”
    胡鸿德连忙答应了下来,他与荀心家有渊源,并不代表和叶天也有交情,别人自然不能白帮自己忙了。
    叶天点了点头,说道:“第一,我在施法的时候,房间内除了你,不能有外人,如果这点做不到,那后面就不用再提了。”
    “这个没问题,我赶都把她们给赶出去,老子不发火,这小兔崽子还真以为我这些年改吃素了啊?”
    胡鸿德咬了咬牙,为了孙女的性命,就是和儿子媳妇翻脸,也要保证叶天施法时不受到干扰。
    “那好,第二个条件是我需要一棵返魂草的根茎,这个你能找到吗?”
    按照师兄的说法,要将返魂草的根茎研磨成粉,然后和香混合在一起点燃,没有这东西,叶天施展的招魂术将效用大减的。
    “返魂草?这是什么东西?”胡鸿德闻言一愣,他从来没有听过还有这种东西。
    “你不知道?”叶天脸上也露出了惊异的神色,按照师兄所说,东北这地界应该是生长有返魂草的。
    胡鸿德摇了摇头,说道:“不知道,你说说它的形状特**?我们这老林子里的东西,都有很多叫法的。”
    “这是种植物,高应该在六十公分到一米五之间,根状茎粗短,簇生多数细长根,外皮灰褐色,叶片蓖状长椭圆形。
    这东西是夏秋季开花,头状花序多数,总苞片强,半球形,绿色微带紫,边缘舌状花蓝紫色,老胡,我也就知道这么多了,你看有相像的植物吗?”
    叶天记忆力极好,荀心家在电话中给他描述过一遍返魂草的特征,此刻就一字不漏的转述了出来。
    胡鸿德细细一想,眼睛忽然亮了起来,大声说道:“这东西叫驴夹板菜啊,有,老林子里能见到这些东西!”“驴夹板菜?这名字倒是有意思,老胡,你确定吗?”长白山中的植物种类多达万种,叶天怕胡鸿德别搞错掉了。
    “确定,就是驴夹板菜!”胡鸿德从出生那天起就长在长白山的老林子里,后来又跟着家中长辈学习中医,对这些药材可谓是了如指掌。
    “不过这季节驴夹板菜枝叶都萎掉了,想要找根茎倒是不容易。
    胡鸿德说着话皱起了眉头,如果是在春秋两季来,驴夹板菜正值开花之际,在很多地方都能看到。
    但此时已经快入冬了,山林里除子松柏之外,其余的树木都是光秃秃的,而这些草本植物更是只剩下根茎埋在土里,找起来有些麻烦。
    “叶天,要不这样,我现在马上就回山里,你在这里等我一天,最迟明天下午,我就能带着返魂草回来,你看怎么样?”
    为了孙女的性命,胡鸿德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他就是用手刨,也要把这返魂草给找到。
    “老胡,我留这边也没事,要不跟你一起去一趟吧!”
    叶天想想自己呆在病房里也很无聊,尤其病人是个女孩,倒是不如跟着胡鸿德去长白山里转悠一圈呢。
    “叶天,长白山可不好走,你这在城市里长大的人,去了怕不习惯的。”胡鸿德闻言摇起了头,他这是怕叶天跟着耽误他寻找返魂草。
    叶天看出了胡鸿德的心思,顿时大声笑了起来,说道:“老胡,我可不是城市里长大的,我五岁起就整天在茅山里面晃荡了,别小看我啊!”
    “那成,咱们现在就走!”
    胡鸿德是个急脾气,从身上的皮衣口袋里又掏出两百块钱丢在了桌子上,拉着叶天走出了面馆。
    从关闭了小诊所之后,胡鸿德就常年住在长白山里面,近年来封山造林,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后,胡鸿德就经常去采一些珍贵药材,手上倒是不缺钱财。
    “哎,倒是让我打个电话啊。”
    叶天本想着回医院告诉于清雅一声的,没想到直接就被胡鸿德拉上了马车,只能哭笑不得的拿出手机给于清雅打了个电话。
    虽然不知道叶天怎么和胡小仙的爷爷搞在一起去了,但于清雅知道男朋友的本事,倒是没有担心,只是让叶天多注意点。
    “驾!吁……”叶天汽车火车飞机都坐过,不过坐马车还是头一遭,看着胡鸿德扬鞭策马,倒是有几分新奇。
    长白市并不是很大,半个多小时候,马车就出了城,在那泥土疙瘩地上跑起来,比城市里还快了几分。
    “叶天,你这身功夫,了不得啊。”
    上了马车之后,胡鸿德和叶天一左一右坐在车辕上,两人肩膀挨在一起,胡鸿德才发现叶天那夹克里面,只穿了一件单bó的衬衣。
    要知道,长白山里临近“月的温度,已经是在零下了,就算是胡鸿德,身上也批了件火狐狸的坎肩,否则也是抵御不住那种严寒的。
    此时胡鸿德才明白自己小看了叶天,别的不说,单是叶天这寒暑不侵的功夫,就是自己远远比不上的。
    叶天笑了笑,说道:“我机缘好罢了,老胡,还有多久才能到你住的地方啊?”
    此时马车已经上了山路,在两边都是白桦林的小道上颠簸着,坐在车上面就像是跳舞一般,整个人都在哆嗦。
    胡鸿德扬起马鞭,指着前面说道:“过了前面那个林场,再往里走半个小时就差不多了,这马车是林场的,我要还回去。”
    说话间,前面的小路变得开阔起来,一个堆满了原木的林场出现在眼前。
    “胡爷,小仙没事吧?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这位小兄弟是?”
    停下马车后,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迎了上来,有些奇怪的看了一眼坐在旁边的叶天,拿出包卷烟发给了胡鸿德和叶天一支。
    “小丫头命硬,不怕的,这烟我不抽,还是抽我的烟袋吧。”
    胡鸿德把烟推了回去,说道:“宋场长,这是小仙的同学,跟我进趟山,你拿几瓶酒给我,晚上御御寒!”
    “胡爷,好嘞,回头您要是打了狍子,可要给我留点肉啊。”
    胡鸿德在山里住了十多年,林场有人生病什么的都是请他去看,是以人缘很好,那位宋场长答应了一声,回屋拎了四瓶酒出来。
第四百零二章 棒槌
    从林场出来后,胡鸿德带着叶天一头就钻进老林子,深秋的落叶厚厚的铺了一地,踩上去发出“咔嚓”的声音,在寂静的山林中可以传出好远。
    东北的森林和茅山的丛林完全不一样,那种参天的大树和延绵不绝的山脉都是茅山所没有的,给人一种原始而粗犷的感觉。
    “老胡,不是说禁枪了吗?怎么还能打狍子呢?”走在通往胡鸿德住处的路上,叶天随口和他闲聊着。
    “禁枪那是针对对市里面的人,生活在长白山里的,谁家没有两杆猎枪?能禁的住吗?”
    胡鸿德摇了摇头,接着说道:“山里狍子多,又好打,咱们明儿看能不能碰到,我让你尝尝狍子肉。”
    “好啊,能遇到只老虎才好呢。”
    叶天脑子里可没什么保护野生动物的概念,他从八岁起就开始祸害茅山上的动物了,一些原本在茅山外围随处可见的狐狸类的小动物,愣是被叶天赶到了茅山深处。
    “老虎可不多了,狐狸倒是不少,只是那东西比较狡猾,我身上这火狐狸皮,还是十多年前打到的呢。”
    说到自己身上的狐狸皮坎肩,胡鸿德一脸的自豪,曾经有个皮毛商人看到之后出价四十万美元,他一直都没舍得卖的。
    火狐狸在自然界中是一个神秘的动物,很少人亲自看到它的全景,一直以来被人们认为神秘、诡异的化身。
    而且火狐狸有很强的爆发力,能够在瞬时间启动,在一定时间内可与世界上奔跑速度最快的动物—猎豹相抗衡。
    长白山周围的猎户谁都知道山里有火狐狸,但从来没有一人能猎到过,胡鸿德当年捉到这只火狐狸,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叶天半开玩笑的说道:“老胡,你们日月道可是信奉狐大仙的,打了它们,怪不得你请不到狐仙了呢。”
    “怎么?被我说着了?”叶天说出此话之后,看到胡鸿德马上变了脸色,自己也是一愣。
    “还真被你给说着了。”
    胡鸿德长叹了一口气,说道:“自从打到这只狐狸,我以前可以用的一些简单的术法,都使用不了了,要不然我老伴,也不至于……”
    习武之人大多都是心性鉴定之辈,胡鸿德当年见到这只火狐狸后,也没想着和自家请大仙的神通有什么关系,费劲九牛二虎之力将狐狸给杀死掉了。
    虽然后面并没出现什么狐大仙怪罪的事情,不过他所会的那一点浅薄的术法,却是再也施展不出来了。
    “得,不说这事了,还是快点找到返魂草,我说老胡,这山里的植物都枯萎光了,你还能找到返魂草吗?”见到自己提到了胡鸿德的伤心事,叶天连忙换了话题。
    “能,我记得翻过前面那座山,山脚溪流旁边的树林里就长着驴夹板菜,明天早上咱们过去挖一挖就知道了。”
    胡鸿德和叶天都是长走山路的人,嘴上虽然说着话,但脚底下一点都不慢,半个多小时后就已经进入爬到了这座山的半山处,也就是胡鸿德的家了。
    三间用木头搭建的木屋环拱成三角形,中间有一个不大的院子,在木屋的四周,还有一排栅栏,在栅栏上挂着一些小铃铛,这却是用来示警和驱逐野兽的。
    “汪……汪汪!”
    随着一阵狗吠声,一条黄毛的老狗从院子的栅栏里跳了出来,对着胡鸿德摇晃了下尾巴,马上用眼睛盯住了叶天。
    狗对危险的预知能力,要远远的超过人类,这只老黄狗和山林里的豹子野狼都搏斗过,是以第一时间就发觉了叶天那身上澎湃的血气。
    胡鸿德用手拍了拍黄狗的头,说道:“大黄,这是咱们最尊贵的客人,友好点!”
    “呜呜……”似乎能听懂胡鸿德的话,大黄狗嘴中发出一阵呜咽声,用鼻子在叶天脚下嗅了嗅,转身跑开了。
    “别看大黄是个癞皮狗,这山上的野狼都咬不过它的。”
    胡鸿德笑着推开了木栅栏,说道:“叶天,进来吧,我收拾点吃的,咱们再喝点,回头你就住小仙那屋。”
    这三间木屋分别是胡鸿德和孙女的住处,另外还有一间是放杂物的,有时候过路的猎人也会在里面借宿。
    “成,这地方可真原始啊?”
    眼前的一切对叶天来说,都是很新鲜的,这木屋的木头甚至还连着干瘪的树皮,绝对是原汁原味最原始的建筑。
    呆在这里,叶天甚至有一种回到原始社会的感觉,在数万年前,自己的先人们或许就是如此,用最简陋的条件在和大自然做着抗争。
    “元气倒是也不弱,怪不得胡鸿德能由外及内,将外家功夫练至暗劲呢。”
    叶天深深吸了口气,那天地间游离的元气虽然不如四合院那般浑厚,但却十分的纯净,丝丝缕缕溢入到叶天体内,顿时感觉一阵清爽。
    要知道,天地元气可不仅仅对修道者有用,就是普通人在元气纯净的地方呆的久了,身体都会被滋养的无病无灾。
    胡鸿德这种本身就是练功的人,长此居住在这里,他体内那些因为外门功夫所积累的内伤,在潜移默化中都被这些元气给治愈了。
    “叶天,来吃饭吧,今儿天色晚了,要不然我进林子给你打几只飞龙吃。”
    胡鸿德的屋子里挂满了野猪肉和一些风干的野味,亲自下厨炒了几个菜后,招呼叶天坐到了桌子边上。
    屋里点着篝火,喝着六十多度的烧刀子,听着胡鸿德讲诉几十年前的事情,偶尔耳边还传来山中野狼的嚎叫声,这些都是在城市里所体会不到的。
    叶天没有用功力去控制酒量,这一夜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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