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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娇美仙妻爱上我-第69章

小说: 娇美仙妻爱上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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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看到照片的内容,李逍尘总算恍然了。怪不得林亦妃一直追着他打。
    她肯定以为他李逍尘跟秦语菲有了那么几大腿。
    而秦语菲又一向以冰清玉洁、矜持守礼的形象示人。这要是在修仙界里传开了去,铁定会让她的父母挂不住面子。
    可是林亦妃如果要杀他灭口,保全他们世家的名声,为什么要亲自下手,还选了这么个不算人迹罕至的地方?
    “你给我解释!”提起这档子事,林亦妃就气不打一处来,“要不是我从你老头子那里看到了这些,还不知要被你蒙多久!”
    秦语菲没有因为母亲的声色俱厉而有所动摇,神色淡漠地说道:“没什么好解释的。就像你看到的那样。”
    “你!”林亦妃被她这种态度气得半死,“好啊,很好……你这些照片,是冲我们示威来了?”
    “我只是希望能有自己的选择,而不是事事都由你们安排好,做一个只能乖乖听话的提线木偶。”秦语菲说话不温不火,但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如刀一般刺向她的母亲。
    她也明白自己不该这么跟母亲说话。可是如果态度不强硬,自己迟早会被逼着嫁人。
    又惊又怒的林亦妃,没想到女儿会口气这么冲,顶撞自己。
    她用剑指着李逍尘,问秦语菲:“是不是这淫贼教唆你这么说话的?你越来越没大没小了!”
    秦语菲寸步不让地直视林亦妃:“是我自己的意思,和他没有关系。”
    林亦妃气得冷笑连连:“好,你当然可以自己做选择。但至少你要挑一个能够继承我们家族当家之位的人。这个淫贼,品行低劣,修为浅薄,哪里比得上林涵之的一根脚趾头?”
    乍然听到“林涵之”三个字,秦语菲心中波澜汹涌。
    她回想起了和林涵之在一起的那些日子,又想起新婚夜他被岁阳打得鲜血淋漓的可怖模样。
    还有他临死前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一时间,莹泪在眼眶打滚。
    她失态地对林亦妃叫道:“你们不要再拿他跟别人比较了!他已经不在了,三年前就死了!他再好再棒,也不可能活过来!你们为什么不能理解我?为什么要对我苦苦相逼?为什么非要逼我嫁人,而又总拿其他人来和涵之相较?比来比去,你们以为这是在买菜吗!”
    秦语菲一抹眼睛,还剑回鞘,洒泪而去。徒留下呆立当场的林亦妃和黯然无语的李逍尘……


【第87章】烧掉了
    林亦妃把林涵也招了过来,将凰霞剑归入鞘中,交由他保管,便移步去追秦语菲。
    李逍尘也想过去瞧瞧,正抬腿要走,却被林涵也拦了下来。
    “李先生请留步。林家的家务事,还是不要随便插手比较好。”林涵也从车里取出一件衣服,扔给他,“穿上吧。”
    李逍尘把衣服套在身上,认为他说的有理。自己的确是外人,不好去管她们母女之间的事。
    虽然受雇于小碧,但今后要怎么做,还得看雇主的意思。也不排除终止买卖的情况。
    反正也没捞着什么好处,李逍尘倒是很无所谓。
    不过即便真的那样了,他也会去参加子仙会,证明自己迫切想要证明的事——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只是想到秦语菲身不由己,他就忍不住一声叹息。人活在世上,总有这样或那样的拘束。出身名门的秦语菲,虽然衣食无忧,但和那些古代那些无法自主命运的女子,又有什么区别?
    反不如他这个草根小老百姓活得潇洒自在。
    自古红颜多薄命。美好的事物总是有很多人追求。一旦成为众人追逐的目标,那就意味着你的麻烦来了。
    无论是美人、金钱和权势,都是如此。
    当年李自成和吴三桂为了陈圆圆弄得战火四起。后人评说起这段往事,总把红颜祸水的帽子扣在陈圆圆头上。
    长得漂亮并不是美女的错。抵不住美色…诱…惑的男人同样需要承担责任。
    历史上诸如此类冲冠一怒为红颜的事,比比皆是。
    貌比天仙的秦语菲或许也逃不出红颜坎坷的命运。但作为朋友,李逍尘不想看着她活得那么不自在,那么痛苦。
    他希望自己能帮助她,走出困境,至少也要每天开开心心活着。
    一旁的林涵也看李逍尘默不作声,愁容满面,还以为他为秦语菲担心。
    林涵也说道:“放心吧,秦大小姐不会有事。倒是你,真得好好担心你自己。”
    “我?”神游天外的李逍尘稍稍睁大了眼睛,“你是说,你们当家不肯放过我?”
    林涵之笑道:“当家如果真想杀死你,哪儿还会容得你活到现在?凰霞剑真要释放出来,这附近的大学城必定全部变成废墟。不过这也正是当家的顾忌。毕竟修仙者不能随便扩大事端,牵连无辜的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你的幸运吧。”
    李逍尘皱眉说道:“我不太听得懂你的话。感觉有些矛盾。”
    “哈哈,我有点语无伦次了。其实我想说的是,通过我的观察,虽然当家对你很愤怒,但她潜意识里却不想取你的性命。这一点,也许连她自己也没有注意到。一步步试探,度量你的能力,她想看看,秦大小姐看中的男人,和我的兄长林涵之有多大差距。”
    李逍尘想问的不少。但听到最后,他不禁讶然:“你说林涵之是你哥哥?”
    林涵也微微笑道:“准确来说,是结义兄弟。林氏世家有四大长老家族,分别是之、乎、者、也。就拿我来说,继承了长老之名,姓名的最后一个字就必须是‘也’。而我们这一辈排到‘涵’字辈,所以我的名字就是林涵也。”
    李逍尘听他说得有趣,笑着问道:“那是不是除了林涵之和林涵也,还有林涵乎和林涵者?”
    林涵也含笑点头:“的确有。不光是我们‘也’家族,其他三个都是为了保护林氏当家而存在。”
    李逍尘越听疑问越多。他很想八卦一下林涵之为什么会跟秦语菲在一起,又想问他们两人是不是近亲。
    除了这些,还有一连串的问题。
    个个都想问,却不知先问哪个好。他只恨自己少生了几张嘴,不能同时把所有的话问出来。
    这时,林涵也说道:“任何想要跟秦大小姐在一起的人,都逃脱不了与林涵之相比的命运,一如NBA巨星总无可避免地被拿来与篮球之神乔丹比较。因为在年轻一辈里,林涵之实在是太优秀了。就算和修为精深的前辈们比,也不遑多让。”
    微叹了口气,林涵也流露出羡慕的神色,又道:“连我都对他羡慕得要死。人长得帅,极有涵养,性格又好,修为也高,还不缺钱,一个近乎完美的男人,像我这样的男人都心动了,何况是女孩子?”
    李逍尘自嘲地笑了笑:“幸亏他不在人世了。不然我们这些男人全都抬不起头了。”
    林涵也稍微打量了他一下:“用不着自卑。你也是很不错的。在某些方面,你比涵之强多了。”
    李逍尘心中一喜,故作羞涩:“表酱紫夸人家嘛。多不好意思呀~”
    林涵也强忍住笑,拉过李逍尘的手掌,看了下掌纹,说道:“在我看来,你有很多涵之拍马不及的优点。比如说,你敢徒手去抓我们当家的胸部。色胆之大,令我十分佩服。除了这个,你狡猾又喜欢耍无赖。诡诈又不老实。花心还装专情。天真而缺心眼。幼稚且不成熟……”
    “你确定这都是我的优点?”听林涵也越说越起劲,李逍尘又气又好笑地打断他。
    林涵也不置可否,笑道:“你的掌纹是这么告诉我的。还有,你前凸后翘,婀娜多姿。涵之的身材没你好。”
    “咳,拜托你注意一下措辞,好吗?”李逍尘没好气地瞪着他,“前凸后翘和婀娜多姿是用来形容男人的吗?而且,一个男人胸大屁股圆,也算优点?”
    “不,你胸不大。屁股也不圆。前面突出来的,是喉结。后面翘起来的,是脑勺。”
    李逍尘听了差点没栽倒下去。好嘛,前凸后翘原来是这么回事。
    林涵也看他一脸的不以为然,便开解道:“别轻看了自己。好歹也是个S型的头颈曲线。这么性感的后脑勺和销魂的喉结,几千年才出一个。让人各种羡慕嫉妒恨呐。”
    李逍尘被他揶揄得哭笑不得:“那你是不是还想过来爱抚一下?”
    林涵也笑着反问道:“你确定爱抚一下就能满足你了?”
    “好吧,我错了,不该和你讨论这么扯淡的问题。”李逍尘被他打败了,“如果没什么事,我可以走了吗?”
    “请便。”林涵也收起笑容,给了他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想要娶到秦大小姐,你就必须超越林涵之。”
    回家的路上,李逍尘一直思考着,怎样才算“超越”?在修仙上,在长相上,还是在气质上?
    实际上,有一点是活人无法超越的。死去的人永远活在人们心里。因为主管因素,人们会将其美化,偏向性很强。
    在众多人的眼中,林涵之是完美的。他即便可能不那么完美,但在逝去后,也就变得完美了。
    世上没有人能够取代他镌刻在人们心目中那深铭肺腑的形象。
    可是,为什么非要超越他、取代他不可呢?
    模仿得再好,也只会让人们更记得林涵之。再说,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娶秦语菲?
    且不说配不配得上。感情是需要两厢情愿的。至少目前,他对秦语菲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到家之后,李逍尘才惊觉,那两份可以让自己当上总裁的合同书不见了!
    他拼命回忆了一阵,猛记起合同书在跟林亦妃打斗的时候,被火烧成了灰烬。
    “我顶你个肺啊!”李逍尘抱头大叫,“是不是连挣大钱的机会都不给我!”
    左思右想了一会,他觉得,实在不行的话,只好再去找陶千云要一份来签。
    但天晓得对方会怎么看待这件事?连合约都弄没了的人,会管得好公司?能让对方放心把公司交给他打理?
    话又说回来,这本来就不是什么靠谱的事。他李逍尘根本毫无经验。
    难道有了合同书,就能打理好公司么?
    算了,等姜蜜儿回来,再跟她商量看看。
    李逍尘回到自己的房间,打坐聚气,进行太玄天清道的基本功课,夯实基础。
    待到了天黑,他结束了功课,走下楼时,看到了坐在客厅沙发“摆战场”的姜蜜儿。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你去买了这么多东西?”李逍尘东翻翻,西撬撬,把姜蜜儿带回来的衣服小吃弄得乱糟糟。
    “试试这件怎么样?”姜蜜儿从袋子里拿出一件黑色的束身西服,在李逍尘身上比了一下,“去换上,穿穿看。”
    李逍尘奇道:“这么好的衣服,挺贵的吧?你去哪儿弄来的,买的?你又有钱了?”
    “你管我。”姜蜜儿横了他一眼,“去公司总得有件像样的行头。不能总还像个贫下中农吧?”
    “去什么公司,你怎么知道我要去公司工作?”
    姜蜜儿自觉失言,连忙补救:“我……听你们院长说的。恭喜你,马上要当香妮薇神州区的总裁了。”
    李逍尘点点头,不疑有他,心想:知道了更好。省得我重复一遍。
    他坐到姜蜜儿旁边:“我还真觉得这事不怎么真实。天上哪有平白无故掉馅饼的啊?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陷阱?姜蜜儿,你觉得我该跟他们签约吗?”
    “签,为什么不签?签了就有钱赚了。你不是一直喊穷吗?多好的机会啊。”
    李逍尘思考了片刻:“我当然想赚钱。可是……我不明白。世上比我优秀的人多了去了。那个陶千云说的理由不太能让我信服。她到底打着什么主意?是不是香妮薇有猫腻,欠了一大笔债务,然后找我去做替死鬼?或者有更坏的情况。”
    姜蜜儿刻意引导:“香妮薇是正规的公司,怎么会有那种事?你多心啦。”
    “就因为是正规公司,我才不敢相信。你见过那个正规公司会选一个啥都不会的小子去当总裁的?脑子有病的人才这么干。”
    “谁脑子有病了!”姜蜜儿气鼓鼓地拍了李逍尘一下,“人家好心好意让你当总裁。你还说人家坏话!”
    李逍尘莫名其妙地看着她:“我又不是说你。你那么激动干嘛?”
    “我……哎呀,反正你去了准没错。不会可以学嘛。香妮薇有成熟的团队,运作良好。很多事情不用经过总裁就可以决定。神州区的总裁通常只需要签字盖章,就完事了。其他的事情,自然有团队为你操心。很轻松的啦。”
    李逍尘了然道:“原来是个有名无实的职位。哎,姜蜜儿,你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
    “我、我怕你上当,所以事先去调查过了……你干嘛用这种怪怪的眼神看我?你不相信我?”
    “不是。其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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