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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飞云诀-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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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霄仔细地替秀秀整理好衣衫,再把秀秀抱到床上,放好,盖上辈子,抽出秀秀手中的簪子,认真放入怀中。用袖口轻轻拭去秀秀嘴角的血迹,云霄的两眼通红,脸色也渐渐变红,额角颈部青筋爆出,突然间长啸一声,破墙出,落到镇上唯一的大街上。
第九章 烈火狂杀
    烈火中的红影听到啸声,立即策马纷纷朝云霄奔来,距离云霄三丈处停下,总共三十七骑。!所有人都披着红色斗篷,斗篷上绣着一只金色的狼头,最前面中间一个,服色与其他人无异,不过腰带的带扣上,比其他人多了一只金狼头,其余前排众人都比他略落后半尺,此人应是头目。
    云霄看到这些人的装束,想起师傅所言师门叛徒,心中大致有数,咬牙发问道:“血狼会?”
    对面的人并不答话,领头的面无表情地问手下:“还有三个在哪里?”
    话音刚落,两颗人头便从斜刺里被丢到马下,只听一个懒洋洋却又带着几丝寒冷:“这里有两个。”一个身着白衣的青年剑客从火光中慢悠悠走了出来,与云霄并肩而立,嘴上带着一丝微微地嘲讽,“小兄弟,你猜得没错,他们就是血狼会。大和尚,还有一个你打算替他超度么?”
    “阿弥佗佛,小僧从来只渡人,不杀人,今日为这全镇六百条性命,佛爷也要开杀戒了。”
    “佛祖在上,这话我爱听哪!你追了我几千里路要认我这个师弟,还不让我杀人,你不杀人,却比我下手狠哪!我割了脑袋给个痛快,你倒是把人家全身骨头捏个粉碎,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啊,啧啧!”青年剑客摇头晃脑道。
    说话间,一个手执槟铁禅杖的和尚倒拖一具尸首缓缓走来,三人并肩而立。
    “血债累累,这些人必入无间地狱,小僧杀人,便是想死后也入地狱,杀得他们永世不得超生,方慰列为师祖在天之灵。”
    “原来是两个南少林余孽!”骑士中的头领继续面无表情道,眼神中已经多了一丝杀气,“也好,省得多废一番功夫。三个人,打伤钦差的就是你们?”
    “阿弥佗佛,打伤钦差的罪过自然是抵赖不过,小僧还有一桩事,万请伏法,万幸诸位施主尚未远去:诸位施主离城之时,小僧不忍钦差大人再受皮肉之苦,已经将钦差及一干人等送入地狱往生了,连同刚刚这位,共一百四十二口,想必现在已入畜生道轮回,请施主查收,好让小僧再多一笔业债。”
    “啧啧,大和尚,你一晚上杀的人比我一年还多,看来我们要同下地狱了。”
    “也好,下地狱你依然是我师弟。”
    “都说了我不当和尚……”
    “够了!”骑士头领几乎怒到发狂,“要下地狱我送你们去!”
    话刚说完,那和尚居然一屁股坐到地上,从宽袍大袖中掏出了木鱼念珠。“大和尚,你这是做什么?两个人一起上,还能有个输赢,你坐下了,真想下地狱么?”白衣剑客挠挠脑袋,很是不解地问。
    “师弟错了,一个都跑不掉,”和尚指了指云霄,“有这位小施主在,他们一个都跑不掉,小僧只不过替他们念念往生咒罢了。”
    在场众人听到和尚的话吃了一惊,白衣剑客眯着眼睛打量了云霄几眼,收剑回鞘,退后一步,在和尚身边坐下。马上的三十七人齐刷刷地盯住了云霄。
    云霄没有说话,从怀里缓缓抽出自己的剔骨短刀。落叶谷洞府的兵器间内大多是神兵利器,当年云霄刚刚猎兽的时候,觉得长剑大刀在林子里使起来不方便,所以就挑了这么一把不起眼的小刀,据说是热衷铸造兵器的祖师收官之作。当时云霄还是孩子,本身个头不大,而且只觉得短刀在密林那种小空间内用得顺手,尤其是刀子划开野猪皮的时候如切豆腐,于是就竺清一连串“好眼光”的赞叹中,霸占了这把短刀。
    刀体乌黑没有一丝光泽,长半尺,宽却有一寸,只有刃口闪着一丝寒光,只有云霄自己才知道,这把短刀居然有八斤四两,比比一般长剑还要重一些,刀锷旁刻着两个字:断岳。骑士中一个壮硕的身影,骤然跃起,手上的厚背斩马刀朝云霄当头砍下,那张狰狞的连上,赫然有有个簪子扎下的血洞,左耳鲜血淋漓缺了半边!盘膝于地的和尚看着云霄愈见通红的眼珠,长宣一声佛号,叹息道:“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可怜鞑子放出了一个普渡世人的杀神,怕是修罗界伏魔金刚降世了。”于是开始诵念往生咒。
    那骑士一跃而起,云霄不动,举刀劈砍,云霄不动,一刀砍下,却见云霄已经原地偏移了两尺。这是什么身法?那骑士大惊,立刻将下劈转为横削,可是自己已经用不上半分力气,云霄的那把短刀已经插入了自己的喉咙。
    没有人看到这一刀是怎么得手的!骑士头领眼光里出现一丝波动。云霄顺势将手中短刀往下一拉,一阵翻江倒海的声音,那骑士从咽喉刀小腹被云霄开膛破肚!云霄丝毫不停,手中黑影一闪,那骑士双手双足和脑袋已经和身躯分离,身体各零件哗啦啦掉到地上。整个动作只在一息之间,行云流水之下居然无人可以出到云霄是怎么做到的。忍住呕吐的**看那尸块,居然都是从关节缝隙处下到,一丝不差!白衣剑客吞了一口唾沫,看着面前这个衣不沾血的少年猎户,艰难道:“庖丁解牛?把活人当牛杀了?”马背上剩下的三十六人在脑子里突然闪过和尚那一句“一个都跑不掉”,呼吸变得越来越重。十几年来第一次有了头皮发麻的感觉,跑,自己还有三十多人,被一个还不到十五的少年吓跑,以后还有没有脸做人了?杀,刚刚动手的时候,连人家怎么出刀都没看见,杀人还是被杀?僵持之下终于有人忍耐不住,挥动狼牙棒,策马朝云霄冲去。
    云霄不闪不避,手中短刀朝狼牙棒迎了上去。马上众人看了眼中一喜,白衣剑客脸色一惊,精铁打制的狼牙棒往少了说都有七八十斤,这个壮汉手里的比常人用的更大,怕有上百斤,加上骑马冲刺,一棒下去可谓千钧压顶,云霄用的是短刀,完全可以靠自身的灵活致敌于死地,方才灵活的身形让人已经觉得这个骑士必死无疑,可是一见云霄不但不避,反而顶风而上,众人皆以为云霄实战不足,不知轻重,纵然削金断玉的利器这么硬碰即使不断也会崩个大口子变成废铁,至于活人一碰之下就算不立毙当场,恐怕也筋断骨折。只有和尚脸色不变,继续念诵往生咒。
    只听一阵金铁交鸣,那根比手臂还粗的狼牙棒被云霄齐齐斩下,而且刀锋去势不减,人马交错的瞬间,马上骑士已经身首分家,无头的身躯喷着鲜血随马奔过了五六丈才轰然落地,再看云霄依然一动不动站在原地。
    所有人都盯着云霄手上完好无损的短刀,感到后背升起一丝凉意,这还是刀吗,这还是人吗?看着乌沉沉的刀身,众骑士都觉得身上穿的不是软甲而是豆腐。眼见自己手下萌生怯意,骑士头领大喝一声拔出长剑从马上跃起,直奔云霄而来。云霄冷冷一笑斜跨一步,迎了上去。
    “白云剑宗的白云步!”白衣剑客讶然道,不过很快他更惊讶了,“怎么是猎日刀法,不是失传了么?左手使的怎么有点像咱们的千叶掌法?**刀也能有这种威力?哎呀呀,少林的伏魔棍居然能演化得如此精妙……”很快他就闭嘴了,云霄听见他罗嗦,索性全部换上了失传百年以上的武学,后面的招数他见都没见过,于是也隐约猜到了云霄的身份,闭上嘴,眼睛贪婪地望着云霄的每一招每一式,学武之人一辈子能有这种开眼界的机会实在难得,不能浪费。
    转眼间两人斗过五十招,云霄便跳出圈子,冷冷看着骑士头领。他看得出来,除了这个头领,其他骑士的兵器五花八门,大多是横练外家功夫的大家伙,这些人顶多算血狼会外围的杂碎,这个头领武功也差得可以,试探了五十招才到第十八招的时候这人招数就已经用完,从头开始用旧招,用的剑法倒是有那么点意思,可惜火候上差得太远了。云霄也懒得再试了。现在,云霄只想估计一下血狼会的实力。
    云霄冷冷道:“你在血狼会里是什么身份?”那头领知道今日已是必死,一句话不说只把手中长剑握得更紧。
    “小兄弟,你问不出来的,”白衣剑客站起来掸掸衣服,好整以暇道,“除了这个领头的,其他都不算血狼会的,顶多算血狼会安排在各地的探子。这个领头的其实也就是血狼会给鞑子皇帝安排的大内侍卫,这次算出皇差,给那个死鬼钦差当保镖也顺便监视来的,一共四个,出京的路上我和大和尚一人结果了一个,今天晚上和尚又连同钦差一起送进了地府一个,最后一个就在你面前。赶快办事吧,回头咱们再谈血狼会的事情,这些家伙嘴紧得狠,能问出什么来,我和大和尚还不早就杀进血狼会老巢去了?”
    云霄听罢一脸失望,只得把刀收进怀里。白衣剑客一脸惊讶:“怎么,你还打算放他们回去?”
第十章 从此梦间
    云霄笑着掏出两粒药丸,湿湿的,明显刚搓好不久:“赏你们一颗糖豆,快吃。、QunabEN、”和尚没答话,接过一粒,吞了下去,白衣剑客犹豫了一下也吞了下去。云霄也一屁股作到地上,伸出左手晃了晃,乌黑,白衣剑客自然识货,他可以肯定那不是泥巴。正在惊疑不定之间,便听到一声惨叫,之间马上的一个戴着精钢拳套的骑士眼珠通红,扼死了身边的另一个骑士。
    之间三十多个骑士转眼之间纷纷亮出兵刃,朝着自己身边的同伴毫不留情地砍去,个个都用上了致敌死地的杀招,毫不留情,一时间刀光剑影喝声不断,不到半柱香功夫,这些人全部倒毙,显然是耗尽力气,好像大战了三天三夜全部脱力而死。白衣剑客眼珠子都快掉到地上了:“什么玩意?”
    “毒。”和尚言简意赅地回答了一句。白衣剑客听罢朝旁边一跳,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云霄。
    “没错,解药是我赶来的路上临时配的。毒都涂在我掌心,用内力催发掌风,无色无味,让人产生幻觉杀戮不息,短时间内激发全部力量直到脱力而死。”
    “下毒杀人,剧毒那么多种,用这么复杂的毒干什么?”白衣剑客嘴上这么说,但是看到这些禽兽自相残杀,心里也隐隐有些快感。
    “看到火光我就来了,哪有功夫采药炼药?一路上能抓的草药我都抓来了。”
    天哪!这家伙是什么人!就算五毒教炼制一种毒药也得采药制药炼药炮制几个月,他居然顺路采药就能炼出来?而且还能顺手炼出解药!和尚眼睛突然一亮:“青甸镇……落叶谷……所学驳杂……敢问可是青竹居室门下?”
    云霄微微颔首道:“正是家师自号,在下刘云霄。”
    和尚当即起身,整衣稽首道:“小僧师尊法号上法下相,当年唆都命血狼会将我南少林屠戮一空,烈火焚寺,合寺僧众死难者无算,师尊当时仅是未剃度的小沙弥,在诸位师伯祖掩护下,与列位师叔幸免于难,留下南少林最后一丝血脉,后来师尊与诸位师叔就地剃度各散天涯,藏于民间各收门徒,幸而当年青竹居士初入江湖,将我南少林被焚一空的武学典籍授予列为师叔,总算让我等不致被屠灭殆尽,三年前师尊被血狼会狗贼围攻受伤,圆寂前嘱咐贫僧有生之年定要收拢各地南少林遗脉,剿灭血狼会以报灭派之仇。”
    和尚顿了顿,看着白衣剑客又道:“小僧法号道衍,这位是我师叔俗家弟子,朱能。佛祖保佑,如今得遇当年师门恩公弟子!”
    云霄点点头,没有答话,进了酒铺抱出秀秀尸身,而后静静地看着酒铺慢慢地被大火吞噬。道衍和朱能都没答话,半晌,云霄才问道:“关于血狼会,你们知道多少?”
    朱能摇摇头道:“很少。血狼会的成员应该不多,每次追杀我们虽然都是十几二十个人,但只有领头的懂一些功夫,其他的都是靠一些蛮力挥动兵器,参杂了不少中原武学的招数。他们的区别么,真正的血狼会成员,身上都纹着一只鲜血狼头。没有这个标记的,就是血狼会分散在各地的外围探子,没什么大用。带狼头刺青的,一般都在大都充当皇室护卫,所以都是蒙古人,外围探子多是色目人或女真人,还有极少的辽人和波斯人。除了外围探子,真正的血狼会成员很少出大都,每个皇室王公身边也就只安排了十个左右作护卫,皇帝本人也才不到百人。就算只有这么少,这些护卫的武功也算平平,放到江湖上连三流好手都不算,不过个个彪悍无比,一旦三人合击恐怕很难全身而退。”
    “既然如此,那南少林为何被灭派?列为高僧总不见得连这些不入流的角色都杀不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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